符文, 刘南珍
财政部、卫生部2010年12月修订的《医院会计制度》根据收入来源、支出按用途划分的原则,合理调整了医院收支分类,配合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进程,弱化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将医疗、药品收支放在一起进行会计核算,明确同医保结算差额的会计处理[1]。“医疗收入”科目核算中,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在医疗收入核算中,笔者对新《医院会计制度》有了一些感性认识,本文针对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收入核算”部分进行分析和对比,并提出一些理解与思考意见。
财政部、卫生部1998年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首次采用 “权责发生制”对医院会计要素进行核算,但未摆脱《事业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影响,门诊医疗收入是门诊病人付费接受治疗后确认,门诊无预收医疗款;住院病人医疗收入确认是按当月已结清医疗费用作为医疗收入确定依据来确认本月医疗收入的[2]。新《医院会计制度》明确将“权责发生制”作为关于医疗收入确认的一项原则。医疗收入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确认医院的医疗收入。医院应加强收入管理,保证收入及时收取和记录,不得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不得虚列或隐瞒收入;为解决门诊病人看病挂号排队难,新增预收医疗款——门诊二级科目,门诊病人接受治疗后确认收入。住院病人同样接受住院治疗当日确认收入,新增住院收入当日报表,包括与医保经办机构、往来签约单位达成协议[3]。显然,新《医院会计制度》下“收入确认时点”更清晰明确,使“权责发生制”核算得到严格执行。
旧《医院会计制度》设有“医疗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收入”、“药品进销差价”、“药品支出”等科目,分别进行医疗和药品收支核算,将医疗成本机械割裂为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药品管理是大医疗行为的一部分,不应该将医疗和药品分开核算,而且人为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容易造成医院收支结余不准[4]。为避免因数据处理不当造成误解,新《医院会计制度》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药品消耗按照进价核算。具体表现在报表中,药品收入从一级科目降为二级科目。两者比较见表1、表2。
表1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收入新旧科目对比
表2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收入明细核算对比
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报表体系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一系列的成本报表。增加现金流量表对医院自身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推进,医保后付制的范围和幅度越来越大,使得医院对资金流的关注度更加提高[5,6]。有了现金流量表,医院就可以加强对现金的规划和管理,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其中,“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预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在实施新《医院会计制度》过程中,我们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由财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时进行“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录入,期末由系统自动归集生成:①在系统增加辅助核算项目类别“现金流量表项目”;②财务人员在凭证录入时,根据“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进行分析判断属于“现金流量表”的哪一项目,在辅助核算项目类别“现金流量表项目”进行“流入”或“流出”填报;③系统根据辅助核算项目类别“现金流量表”的数据生成报表,根据《现金流量表》的制定规则,“借方”表示“流入”,“贷方”表示“流出”。
笔者发现,与旧制度不同,新制度中无“医疗业务发生退费”项目,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退费应为“现金流出”,但新制度从“现金流入总量”,读表时必须将“退费”从“现金流入总量”扣除,特别是“医疗赔偿”无法体现。发生退费时,直接录入“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收到的现金方向”,实际上是“流出”却录为“流入”,在填列UFO报表里的“现金流量表”时,公式设置为“借”+“-贷”,“流入、流出”余额正确。但会计期间查账时会产生视觉错误,现金“流入”、“流出”不明晰。因此建议,在规定的《现金流量表》基础上增加《现金流量附表》,该表增加部分“项目设置”,如: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支出的现金、方向“流出”,这样就解决了上述问题,交表时再合并上报,从而使报表信息更直观。
[1] 财政部.医院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5-18.
[2] 财政部,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18-22.
[3] 侯常敏.新医院会计制度解读与衔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8-11.
[4] 朱建霞.关于把商誉纳入医疗机构无形资产管理的探讨[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9,26(6):351-352.
[5] 王振宇,马飞.新医改对医院会计制度的作用及其改革影响[J].会计之友,2009,(6):27-28.
[6] 盖全正.浅析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医院会计工作[J].新财经,2011,(1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