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思明,查如荣,董烈刚
(宁波大学,浙江宁波 315211)
英语结果构式二语习得实证研究①
罗思明,查如荣,董烈刚
(宁波大学,浙江宁波 315211)
采用实证研究,探讨了在汉语语境条件下,中国学者的英语结果构式之类型、理解、产出及其英语水平之间的相关性问题。研究发现:(1)被试的英语水平与英语结果构式类型的习得效果的关系十分复杂,不存在严格意义的正比例关系;(2)中国学习者之英语结果构式的语言理解水平高于语言产出水平;(3)汉语环境下,中国学习者的英语结果构式习得效果呈“调羹形”分布。
结果构式;二语习得;实证研究
结果构式②汉语界常称其为动结式(如宋文辉:2007)或动补式(如梁银峰2006)或述补式(如陆俭明1990),汉语动结式研究始于黎锦熙(1924),该术语出自吕叔湘(1980),英语此类研究初见于Jesperson(1909-1949)。为行文方便,本文采取目前国际学术界常用术语:结果构式,如Goldberg(1995)和Boas(2003)。是英汉语言中都存在的一种特殊双表述句式,语义上指“某个实体实施特定行为引发其他实体或自身经历最终结果状态变化”,其典型句法结构是SVRO(汉语),如“他打碎了一个花瓶”或SVOR(英语),如“Tom cut the rope short”(罗思明2009)。英汉语都拥有该类构式,但两者在词序、类型、成分准入条件上存在异同(参见Tai 2003;Song 2008;彭国珍2007;薛常明;罗思明、黄凤鸰2010;罗思明、王文斌、洪明2010)。历史上,曾有学者涉猎此类语言现象的二语习得研究,关涉语言有英语(如Zobl 1989;Yip 1995;Balcom 1997;Oshita 1997;Juffs 1996)、意大利语(Sorace 1993,1995)、西班牙语(Montrul 1999)、汉语(Yuan 1999)、日语(Hirakawa 2001)等语言。文献研究显示,以往研究均不以结果构式作为专门研究对象,而只将其作为深究语言作格性(unaccusativity)或分裂不及物性(split intransitivity)的一个验证码。20年来,对该问题的探讨与争论持续不断,同时,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中国大学生的英语结构式习得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拟以中国学习者为对象,探讨其在汉语语境下的所习得英语结果构式在类型、理解、产出上与英语水平之间的相关性问题。
假设1:英语水平与结果构式的类型习得水平成正比,学习者的英语水平越高,其所习得的结果构式类型就越多,习得的准确性就越高,反之,学习者的英语水平越高,其所习得的结果构式类型就越少,习得的准确性就越低;
假设2:语言任务类型与语言习得水平有关,在语言理解和语言产出中,英语学习者表现出同等水平,即学习者的英语水平越高,则其语言理解和语言产出的正确率就高,反之,则正确率就低。
参加本实验的是宁波大学教师和学生,按其英语学习年限分为三组,刚入学的非英语专业一年级学生32人为第一组。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20人为第二组,他们都通过了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以具有5年以上教龄的英语教师24人为第三组,他们都具有英语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分别代表低、中、高三个英语水平组。
本研究以语法判断和句子翻译为测量工具。实验分两个部分先后集中实施,每一部分都在实验执行前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向被试反复说明,直到每个被试明白为止,同时在附加书面中文说明,阐明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是语法判断,要求被试就具有不同及物性的六类英语结果构式的合法性(grammaticality)进行判断。第一类,带选择性宾语的动结式:“Jonathan painted the house red”;第二类,带强制性选择宾语的动结式:“John ran his shoes threadbare”;第三类,带反身代词宾语的动结式:“Jack drank himself sleepy”;第四类,及物动词带非选择宾语的动结式:“Beryl painted the brush into pieces”;第五类,不及物动词带非选择宾语的动结式:“The dog barked him awake”;第六类,不及物结果构式:“The pond froze solid”。共提供18个句子,其中6句为不合法句,12句为合法句,即由上述六类中每类两句组成。要求被试在合法句后“打勾”,不合法句子后“打叉”。如:
1.Mary sang herself coarse.()
2.The dog barked him awake.()
3.Mary sang coarse.()
4.John burned the pot dry.()
被试每答对一题得1分,答错得0分。本部分共计12分。同一类型组以及组内句子次序随机打乱,并保证合格句的位置与类型不存在任何规则性,从而排除因被试发现合法句的排列规则而“猜测得分”,而非英语水平的真实反映,从而影响实验结果的真实性。
第二部分是句子翻译,要求被试将所提供的12个汉语结果构式翻译为地道的英文,要求被试尽可能翻译为英语结果构式。这12句汉语结果构式中有两句分别对应语法判断中六类英语结果构式。本部分共12分,每对一句得1分。译文即使语义正确,但若不采用对应的英语结果构式,则不得分。若采用了正确的英语结果构式,只有拼写、时态、介词等搭配错误,则不扣分;但对于可采用主动结构,而采用被动结构者,则扣除一半分,即只得0.5分,因此,评分标准分三个等级:0,0.5和1。
由于本研究关注的重点是中国学习者的英语结果构式二语习得水平问题,因此,用于测试的全部句子均为简单句,均来自真实材料,全部12个英语合法句来自英语国家语料库,全部12个汉语句子来自北京大学现代汉语语料库或台湾的研究所开发的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所涉及字词都为全体被试所熟悉,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词语,从而确保被试不受句子复杂程度、生词等因素干扰而影响实验结果。如:
5.我吃病了(sick)。
6.小李昨天喝得不醒人事(unconscious)。
低水平组测试在正常上课时间举行,高水平组利用集体会议后时间举行,不单独组织正规考试形式进行检测,目的是为了使被试在自然的环境中完成实验,不至于影响实验效果。整个实验时间持续半小时,即语法判断和句子翻译各15分钟,在完成语言任务期间,要求所有被试诚实、独立完成任务,同时,不得借助任何参考工具或帮助(如词典网络或相互讨论)。答题完毕,立即收回试卷,从而确保实验效度。
剔除不合格试卷后,一共得到有效试卷60份,其中低水平组30份,中水平组18份,高水平组22份,符合有效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在完成语法判断任务(代表语言理解)和句子翻译(代表语言产出)后,对各类数据加以归纳、分析和整理,其中低、中、高三个水平组的各种类型的英语结果构式平均得分统计如下:
表1显示,各水平组在语法判断上呈现如下总趋势:第一,语言水平与结果构式习得基本成正比,高水平组总体上高于中水平组,中水平组高于低水平组;第二,不同类型突显差异性,中水平组在第三、第四和第五类结果构式习得上反而低于低水平组,在其他类型上高于低水平组,但均低于高水平组。
表2显示,各水平组在句子翻译上呈现如下总趋势:第一,低、中、高水平组得分呈“调羹形”,第一和第六类上,语言水平与习得结果成正比,其他类型上,中水平组得分低于低水平组,后者又在各类型上得分低于高水平组,这样就形成了以中水平组第一和第六类得分为“底”,中水平组在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类型上得分和低水平在各类型上得分为“边”,高水平组在各类型上得分为“柄”的“调羹形”平均得分分布图;此外,低水平组在第三类、中水平组在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类得分极低,均低于50%得分。
表3显示,综合考虑语法判断和句子翻译,严格意义上,在汉语环境下,作为外语的英语结果构式习得与语言水平不存正比,呈现出“调羹形”。
表4通过对比显示如下总趋势:在汉语环境下,作为外语的英语结果构式习得结果存在任务差异,理解水平普遍高于句子翻译水平。
综合考虑语言任务、语言水平和习得效果,在汉语环境下,中国学习者的英语结果构式习得效果呈“调羹形”:开始低,学习一段时间进入中等阶段后呈下降趋势,过后又渐渐回升,并超过开始阶段,向更高水平发展,几近英语本族语言使用者水平,但未达到完满,即100%正确。
迁移理论和对比分析理论认为,就外语学习而言,学习者的母语知识和行为习惯会在外语学习中发挥影响,相同的知识和习惯会促进外语学习,不同的知识和习惯会阻碍外语学习(Osgood 1949;Lee 1968;Ellis 1994;文秋芳、郭纯洁1998;周健2000)。一方面,英语和汉语结果构式存在共同性,但另一方面,两者在词序、类型、成分准入条件上存在差异(参见罗思明2009;罗思明、王文斌、洪明2010)。如果把2.3中六类英语结果构式转写如下,并给出对应的汉语翻译(尽量译成对应的汉语结果构式),这种异同性就一目了然了:
(6)a.Jonathan painted the house red.
b.江奈逊把房子涂红了。
(7)a.John ran his shoes threadbare.
b.约翰把鞋子跑炸线了。
(8)a.Jack drank himself sleepy.
b.杰克喝迷糊了。
(9)a.Beryl painted the brush into pieces.
b.伯瑞尔把刷子刷断成了几截。
(10)a.The dog barked him awake.
b.狗把他吠醒了。
(11)a.The pond froze solid.
b.池塘冻硬了。c.池塘结冰了。
英语和汉语结果构式在各类型上基本无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尤其在第二类、第三类上差别最大,如(7)和(8),但总体趋势是“大同小异”。英语和汉语结果构式的这些相同性促进了英语结果构式的学习,那些相异性正是我们学习英语结果构式的阻碍因素。那么为什么低、中、高水平组会出现“调羹形”习得分布呢?这符合外语习得的认知心理。在初级阶段,学习者根据汉语结果构式知识大胆“仿造”英语结果构式,基本上“无视”汉语和英语结果构式的“不同”,表现出“初生牛犊”的态度,此时汉英结果构式的“大同”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随着英语水平的逐步提升,学习者对两种语言的差异认知日益加深,学习者会有意识地制约初期那种依赖汉语结果构式的“仿造”英语结果构式的“原始语言学习行为”,小心翼翼地试图依据外语的规则或习惯,处处显得“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在这个中间阶段,学习者在潜意识上处于异常的“语言差异敏感期”,在认知上似乎处于“无依无靠”的过渡阶段,一方面,想尽力摆脱汉语的支持,另一方面,又无法获得英语的“完全”资助,其结果是“害怕犯错,却难免出错”,整体上“曲折中前进”,有可能在某些环节上低于初级阶段,出现低谷;但一旦学习者逐渐掌握了外语规则和语言差异,就会跃出低谷,渐入佳境,其外语学习水平逐步回升,并超越初级阶段,接近外语本族语使用者,但成人由于母语及其思维的“阻碍”,很少有人真正100%地习得外语。这种“突飞猛进—曲折探索—逐渐回升”的外语学习认知探索过程决定了中国人学习英语结果构式时呈现出来的“调羹形”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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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14
A
1009-9530(2011)02-0035-04
2010-12-20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YGH09001)
罗思明(1970-),男,安徽太湖人,宁波大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英汉对比、认知语言学与双语词典学。查如荣(1967-),女,安徽滁州人,宁波大学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教学与研究、教育经济与管理。董烈刚(1978-),男,宁波大学讲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学理论与宏观经济学。
①本文采用Stem(1983)和Ellis(1985)等人的观点,不严格区分“外语”和“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