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昌锟
论桂北地区商业发展和民间信仰的互动关系*
——基于大圩祭祀圈的考察
熊昌锟
大圩是明清时期广西四大圩镇之一,其商民祭祀活动主要集中在关帝庙、汉高祖庙等寺庙,并且由于这些信仰的普遍认同性,进而在大圩及其周边村落形成了一个共有的“祭祀圈”。外省商人及本地“坐贾”在大圩开展商业活动,更多的是依赖中国传统社会的“熟人网络”,而民间信仰在这种网络的构建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且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地方商业活动的秩序。桂北商业圩镇的民间信仰发展,主要由商人、地方士绅与移民等三种主要力量来推动。
桂北地区;商业发展;民间信仰
目前学界关于“民间信仰”的研究,著述宏富,国内外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的学者均有涉及,其中不乏力作。这些学者的研究,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集中“民间信仰”的性质问题上。①而关于民间信仰与商业发展关系的研究,马克思·韦伯试图从比较宗教学的角度去说明貌似合乎理性的资本主义的运作制度背后却由一套新教伦理所支撑,即近代资本主义合理经营的态度是由新教,尤其是加尔文教派的宗教伦理所驱使而形成的。②滨岛敦俊根据长达20年的社会调查,深刻剖析了明清时期江南农村社会的诸多神祗,认为随着商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信仰结构在发生重大变化。③万静以重庆临江市 (农村集市)及附近地区为范围,以民众祭祀、信奉“九井十八庙”的一些活动来分析民间信仰与商业发展的内在联系。④但其只是集中分析了关帝庙等少数几个寺庙,对商业与民间信仰的互动关系也没有进行深入讨论。
大圩是广西历史上一座重要的商业圩镇,秦汉至隋朝为始安郡属地,唐属临桂县,宋代逐步发展成为商业繁荣的中心集镇。自宋以降,南方经济逐步超越北方,大圩随之发展壮大。明代,大圩已跃居广西四大圩镇之一。清代至民国,大圩商业发展达到鼎盛时期,除了继续保持四大圩镇的地位之外,赶圩人数也突破万人。据1933年《广西年鉴》统计,大圩出口货值18.27万元。⑤因其经济繁华,故有“小桂林”之称。
外省客商和移民入桂,是大圩商业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圩历史上曾有湘籍、粤籍、赣籍、闽籍等省客商驻留经营生意。外省客商在商业贸易活动中,也将外地的生活方式、文化信仰等传入了大圩。在文化信仰方面,集中体现在大圩历史上出现的多座庙宇,如关帝庙、汉高祖庙、青帝庙、寿隆寺、逊清忠烈祠、虎岩观、土地庙、福德祠等。⑥这些庙宇构成了大圩商民及周围村落居民日常信奉的神祗,意即“民间信仰”。本文欲以大圩商民民间信仰中的关帝信仰和汉高祖信仰为视角,来探讨其与商业发展的关系。
五省关帝庙,建在鼓楼街,三开间两大进,始建于清中叶。庙内第一进中堂塑有高大雄伟、头戴皇冠、身着黄袍、脚穿长靴的关圣帝神像。两旁塑立有其义子关平、周仓像。二进是住房,中间有天井,该庙高大宽敞,得名由来乃是因此庙由湘商、粤商、赣商、闽商、桂商五省商人共同会资修建。彼时大圩商业繁荣,外省客商云集,五省商人为体现自身实力,纷纷捐出巨资,因此,关帝庙曾是大圩最为奢华的古建筑,占地达二十余亩。从现存遗留下的雕龙画凤的石凳、精美雕花的石窗、栩栩如生的石狮可见一斑。曾一度改名为关岳庙,后又复称关帝庙。⑦据当地群众介绍,该庙之关帝圣像解放后才被毁,解放前曾在这里开办过下四街国民基础小学。建国后辟为大圩区 (镇)办公和干部驻所。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扩建大圩供销社时被拆毁。
汉高祖庙的最早记载是在汉初⑧。其实,很多地方都存在汉高祖庙,只是名称有所差异罢了。如江苏地区的“汉王庙”、福建等地的“汉帝庙”、广东客家地区的“高帝庙”等。⑨
大圩的汉高祖庙,建在隆安街北边,为今大圩东岸村的刘姓先人集资所建。汉高祖庙历史悠久,期间庙址曾经历过多次迁移。“吾村前辈世居神背村,以耕读为业,因于村之东南半里许,立祠敬高祖神像,以主田祀。是则村庙相依,神人攸芋,溯庙之原,其来甚古。”⑩大意为该村先祖世居神背村,在村子的东南面曾建有祠堂,立有高祖神像,作为祖庙祭祀。“谱传大明壬子五年,阖村移居东岸,以就田庄,后因祖庙稍远……盖春祈秋谷四时之祀典,同修祖庙。”⑪在明洪武年间,汉高祖庙经历了第一次迁徙,从神背村迁至东岸村,同时也说明,神背村的汉高祖庙修建时间应在明洪武年间之前。“咸丰七年,突遭兵燹,栋犄飞灰殿宇墟,吾侪岂忍祖庙久荒,而失禋祀之享耶,遂于同治丙寅仲冬,各村捐资重建于大圩卖米码头。”⑫同治丙寅年间重建的汉高祖庙,地点位于大圩卖米码头,这就有了该庙的第二次迁移,从东岸村迁往大圩卖米码头。又据大圩东岸小学外现存的碑刻上的一句碑文:“(汉高祖庙)后于民国十七年,迁移至此。”⑬大圩、东岸两地的汉高祖庙均毁于“四清”“文革”时期。
其他庙宇如虎岩观、青帝庙、寿隆寺等,因资料欠缺,本文不予讨论。
“祭祀圈”⑭是指崇拜信仰某一神祗 (也可多神信仰)的空间范围,它的形成提供了地域联合体形成的新途径,这种地域联合体可以是与村落同一的,也可以是超村落的,但都是以神庙及其活动为中心而形成的。⑮
笔者根据对大圩及其周边地区民众的祭祀、信仰活动,认为在这一地区形成以关帝庙、汉高祖庙为核心的“祭祀圈”。
关公信仰是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圩关帝庙与其他各地的关帝庙一样,也纳入了国家的正祀系统。同时也是外省商人共同信奉的“财神”和本地民众的“保护神”。据大圩当地一位老人回忆,每次关帝庙举行庙会或其他的酬神活动,人山人海,是最热闹的,可见其信徒之众。⑯
而汉高祖信仰则也曾受到当地官府的极力推崇。从明末之后,汉高祖庙逐渐从刘姓家庙演变为大圩及其周边地区的地域信仰。东岸村的村民认为:他们是汉高祖刘邦的后裔,汉高祖庙是他们的祖庙。⑰这也意味着汉高祖庙最先是作为他们的祖庙得到长期的祭祀与供奉,也就是祖先神崇拜。然而到了同 (治)光 (绪)年间,在大圩卖米码头重建汉高祖庙时,从捐资地域和姓氏来看,规模早已超出东岸村,也绝非刘氏一姓。同治年间的《重建汉高祖庙捐资碑记》上记载,共有15村11姓氏共440人参与捐资,其中刘姓402人、唐姓11人、周姓8人、李姓5人、秦姓5人,其余各姓较少。如表1所示:
表1 清同治年间重建汉高祖庙15村11姓氏捐资表⑱
从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尽管捐资人数绝大部分仍是刘姓,但其他村庄、非刘姓氏也普遍存在,虽然人数并不是很多。当时还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上乘寺僧人捐资助款的情形 (碑文有记:“上乘寺僧隆德捐钱四千文,后又加捐八千文”)。
民国年间,在光明街重修汉高祖庙时,捐资地域已扩大到24村16姓氏。如表2所示:
表2 民国年间重建汉高祖庙24村16姓氏捐资表⑲
从表2可以看出,此时除了刘姓,黄姓、李姓、秦姓、唐姓等信仰汉高祖的已占一定的比例,南岸村、上龙塘村、朝阳周家村等甚至因捐资人数过多,未一一列出,以众等代替。他们信仰汉高祖或许有不同的考虑,但归结到一点,都是认为汉高祖能够庇佑他们,给他们日常生活以保护,才加入到汉高祖信仰的行列。
结合表1和表2,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汉高祖庙的信仰从东岸村一村扩大到光绪年间的15村、民国时期的24村,姓氏也从刘姓扩展到光绪年间的11姓、民国时期的16姓。
另外,从共神信仰、地域单位、共同祭祀活动、共同修缮经费等几个方面来看,共神信仰主要是指在大圩及其周边村落,主要以关帝、汉高祖作为他们祭祀的主神,因为关帝庙、汉高祖庙的存在,成为这一社区神明的象征。地域单位主要是根据民国年间重建汉高祖庙的捐资地域来确定的。经度大致从 110°25’26.68″E 至 110°28’58.31″E,纬度大致从 25°10’58.03″N 至 25°17’18.21″N,包括大圩及邻近20余个村落。
祭祀圈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组织,表现出民众以神明信仰来结合与组织地方人群的方式。其组织的人群或是村庄的人群,也可能是结合不同姓氏的人群。⑳在大圩及其周边的祭祀圈,主要是外地客商与本地商民的一种结合,他们有共同的义务参与共同的祭祀。共同的祭祀活动主要是神祗的诞辰及一些重要节庆,譬如关帝诞辰和端午佳节。神诞时信众要备齐祭品到关帝庙或汉高祖庙进行祭拜,以此表明对神明的虔诚。共同的修缮经费则主要是体现在神庙的扩建、增建、修护,由信众会资完成。然而,这一捐资活动没有强制性,捐资金额也没有明确规定,有则多捐,无则少捐。林美容的“祭祀圈”概念里祭祀一种主神,而在大圩及其周边地区的“祭祀圈”,存在两种主神:关帝和汉高祖,然而两者的祭祀活动却不冲突。商人们主要信奉关帝,却也到汉高祖庙烧香敬神。附近村落的居民平常祭祀汉高祖,也参与特定时期的拜关公活动,比如大端午时在关帝庙举行的建醮盛典。
可见,明清至民国时期,在大圩及其邻近地区形成了以关帝庙、汉高祖庙为核心的“祭祀圈”,正是这个“祭祀圈”,使大圩不仅成为周边村镇的商业中心,同时也成为该区域的信仰中心(如图1所示)。而这一祭祀圈也对大圩的商业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图1 大圩及其周边“祭祀圈”示意图
大圩在明代业已成为广西四大圩镇,而五省关帝庙建于清中叶,此时的大圩,商品经济十分繁荣,来此地经商的外地商人比比皆是。商人们在长期的贸易活动中发现,要想在商界立足,取得商业伙伴的信任,获取长期利益,就必须以诚信为本、以信义立业。关公的“信义”精神,可以引申、发展为经济交往中的信誉、守信原则,这是经济伦理的基本原则。这样,关公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诚实守信的商业伦理符号。另外,关公崇义、重义的精神和品格,对商人的“义利观”无疑起着巨大的引导作用,他们从关公身上,汲取了“信”和“义”的道德原则,提出了“以信为本”和“以义制义”的带有浓重中国传统道德色彩的经营原则,遏制了利欲对道德的吞噬。㉑关公信仰中所隐含的“信”“义”“仁”等思想,都对规范和制约市场交易秩序和商人交易行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圩关帝庙的建立,正是商人们期望能在大圩创建一种公平交易、不分籍贯、没有盘剥的商业环境的表现。
大圩的汉高祖庙也曾为官府利用,来维系当地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准则。庙内曾有一块嘉庆年间的告示碑,碑文如下:
告 示
诏授广西□□□□大墟盐运□利分□
严禁招摇撞骗以靖地方以安民业□
大宪奏明分防斯土自本年移驻以□
奸弭盗安以为务听有本分府署内□
柴米俱照□间价值现钱发买□无营
为书差分等□许丝毫需索茗阎此尔
□访得有等□法棍徒在大墟地方买
□地税银藉端滋事讹诈乡愚以为陇
出示晓谕除□差严拿外为此示邱大
等知悉尔等一切买卖自应照旧经□
规倘有藉称本分府家人及书差名□
愚从中渔利许尔等立即指名扭禀本
墟市除害本分府言出法随决不宽贷
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立㉒
这块告示碑是官府晓谕大圩商民“为了商业贸易的健康发展,商民要共遵贸易规则,如有妨碍商业正常贸易者,当严惩不贷”而立。这本是具有强制力的微型“商业贸易规则”,但却安放在汉高祖庙内,其意为何?
士绅通过对信仰与仪式的掌控,来体现其在乡村中的统治。㉓由于传说中给各种神灵抹上威严的光环,而许多地方神又与特定的地方历史或地方传统密切相关,在民众心中更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无论是地方精英还是地方官,都希望利用神的力量强化地方社会秩序。㉔从明景泰年间桂林郡守倡导大圩商民祭祀汉高祖庙,到清嘉庆年间在汉高祖庙内出具告示碑,说明了明清两代地方政府都试图利用汉高祖庙来体现在当地的统治秩序。而大圩作为一个以商业立市的集镇,地方官府在大圩统治秩序的体现,更多方面是表现在对商业贸易的规定上。这在位于汉高祖庙正对面的卖米码头的一块碑刻上得到了印证:“一议:生盐并熬盐酱油,每百斤上下力钱十六文,不论□□□□□□□□□少算,亦不得挠称等弊,倘有此情,先罚买主钱十二千文,后罚挠称之人钱□□文,入上下庙敬神,知情不报者,与买主同罚。”㉕这是对商业贸易过程出现不正当行为进行惩罚的规定。除了罚银之外,重要的是“入上下庙敬神”,同样是官府借用神的名义,规范买卖行为,同时也说明了“神明”在当时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具有的约束力。
以上两则材料都体现了汉高祖庙在当时商品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首先是用神的名义来实现商业规则、契约的神圣化,其次是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个人道德行为的约束。
无论是五省关帝庙,卖米码头处的汉高祖庙,还是迁至光明街后的汉高祖庙,其地理位置都处于大圩商业最为繁华的地段。“大圩码头功能齐全……各司其职,特点突出。如鼓楼码头、卖米码头,主要是装卸白果、大米、桐油、茶油、药材等和从梧州运来的海盐、火油、布匹及日用百货,这是大圩集散商品的大宗。其地处镇区中段,为‘四大家’‘八中家’商铺聚集之地,是大圩最为繁华的码头,泊船多达二三百艘。”㉖关帝信仰是明清时期的普遍信仰,信徒众多。将关帝庙建于鼓楼码头和卖米码头之间,一为外地客商一经登岸,就能找到一种信仰上的归属,利于与本地商人建立一种诚信的合作关系,二来为关帝的信众参加祭祀、游神活动提供方便,同时也便于信众就近参与商品经济活动。汉高祖庙与卖米码头仅有5米之遥,当时的大米、白果主要从卖米码头启航,运往梧州等地,为了抢占商业先机,多半日夜兼程,启航之前都会在汉高祖庙祭祀,求得平安。㉗同时,关帝庙、汉高祖庙也为商人提供了洽谈生意的场所。关帝庙和汉高祖庙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贸易的发展。
德国学者哈贝马斯曾提出“公共空间”的理论。㉘无论是关帝庙,还是汉高祖庙,作为民众的祭祀场合,都属于公共空间的范畴。在当时传播媒介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共空间,传递商业贸易信息,达成商品交易协议,应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同时,通过关帝庙这种特殊的公共空间,可以将诚信的商业文化传播出去,便于构建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镇不仅是经济的中心,也是宗教的中心。”㉙我们在前文提到在大圩及其周边地区形成了以关帝信仰、汉高祖信仰为核心的“祭祀圈”,特定的时间和节日,都会举行庙会或其他的活动,吸引着万千信众。“宗教能够在经济结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就在于宗教仪式的力量可以吸引社区的民众,人群一旦聚集起来,自然就为贸易和其他活动提供了机会。”㉚每逢关帝五月十三诞辰,都会举行盛大的纪念活动,“今且南极岭表,北极寒坦,凡儿童妇女,无有不震其威灵者。香火之盛,将与天地同不朽。”㉛烧香许愿、参与游神的信众很多,这就吸引了大量商人在此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这种全民性活动扩大了消费人群,造就了商业贸易的可能。
“端午”又称“重五”,一般指的是五月五日。在一年的各种节庆里,除了元宵节,恐怕就属端午最为普及。从初五端午到十五大端午之间,五月十三日乃关帝诞辰,一般都会有“磨刀会”的祝诞活动,据民间传说,若关帝诞辰当天降雨,乃是关帝磨刀所用。关帝诞辰的庆典常会与持续性的端午“扒龙船”联系起来。㉜每逢端午龙舟竞渡,周边民众都会齐聚大圩,多时上万人,热闹场面空前。㉝通过端午举行划龙舟比赛聚合人群,也为商业交往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大圩历史上也曾存在“舞龙灯”的习俗,其活动自关帝庙始,亦终于关帝庙。旧时每三年一小舞 (又叫小耍),五年一大舞 (也叫大耍),所谓小舞就是仅限于在本镇街坊上舞,大舞就是配以牌灯、台角、顶马等,既在本镇舞,还要到友邻村 (镇)拜年,远者到达桂林东郊的龙门村和本地的袁家、南村等。㉞这种走乡穿寨的娱乐活动,也是促成商业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民国年间重建汉高祖庙的捐资碑里,有这样的记载:“本村公款填钱五百七十三吊六百文,汉王庙铺租元钱四百一十七吊正。”㉟此处的汉王庙即是大圩卖米码头的汉高祖庙。民国十年(1921),重建的汉高祖庙迁往光明街,为示区别,将卖米码头处的汉高祖庙改称汉王庙。当时卖米码头的汉高祖庙并未拆毁,而是归还东岸刘氏,作为其家族产业继续存在。民国十七年(1928),东岸村将卖米码头处的汉高祖庙 (汉王庙)出租给商铺,收取租金。㊱
同时,寺庙也参与另外的一些商业活动。一方面,寺庙接受信众的捐赠,往往会给信众一种物质纪念,其实这是一种交易,即便是不等价的。另一方面,寺庙也经常利用庙会或其他酬神活动,销售祭祀物品。寺庙的产业,一般都出租给商人,寺庙的土地,也多为贫困农民所耕种,租额相对租种地主土地要低很多。这就形成了一种宣传效应,无形中在扩大着寺庙的影响,吸引着更多的信众,进而促进祭祀圈范围的扩大和人群的增长。
行文至此,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桂北商业圩镇的民间信仰,到底谁在推动?
明中叶以后,政府对民间社会的政治控制远比明初松懈,商业化倾向导致了社会风俗的巨大变化。大圩关帝庙的兴建,正是这种商业化倾向影响民间信仰的结果。㊲为了在本地形成影响力,必须借助外力才能实现,而关帝信仰在各个阶层都有大量的信众的优势,因此成为商人们的首选。另外,关帝信仰所提倡的信、义等精神也是维持商业活动必不可少的道德基础,但是在当时的市场中,由于缺乏维系市场秩序和促进贸易的法律体系,所以只是存在于人们的口头约定中。这种道德性的信条由于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因而十分脆弱。于是,商人们将关帝奉为“财神”,借用关帝的名义来约束人们的交往与交易。这不仅表现在大圩,在大圩周边的其他圩镇,都有关帝庙的存在。如临桂六塘墟关帝庙,建于清朝康、雍年间。六塘商民为了祈求关帝保佑,生意兴隆,五谷丰登,每三年都会在关帝庙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太平醮,届时各街道都有耍龙灯、牌灯、唱大戏等活动。㊳而在平乐,“关帝庙有九:一在凤凰山,同治年间重修……一在二塘墟,一在长滩街,一在张家墟,一在猿猴墟。”㊴余英时曾提出明清时期士子“弃儒就贾”的概念。㊵从个人选择的角度反映了明清时代社会的商业化趋势。
封建统治阶级和地方士绅在推动民间信仰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往往“神道设教”。“洪武元年,命中书省下郡县,访求应祀神祗,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有功于国家及惠爰在民者,著于祀典,命有司岁时致祭。”㊶在广西之地,则表现为“以神灵显应,颁广西省城龙神庙扁 (匾)额曰:‘龙城昭佑’,城隍庙扁 (匾)额曰:‘式扬利泽’,临桂县属广福王庙扁 (匾)额曰:‘岁乐民喜’。”㊷由于当时传说中给各种神灵抹上了神圣威严的光环,而许多地方神又与特定的地方历史或地方传统密切相关,在民众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无论是地方官还是地方精英,都希望利用神的力量强化地方社会秩序。㊸前文曾提到,明景泰年间桂林郡守曾劝募大圩当地士绅祭祀汉高祖庙,力图把这种信仰纳入国家正祀系统,为己所用,形成意识形态的统一,而增强在地方上的影响力。地方官府往往联合当地士绅,来共建一种地域信仰。
移民同样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移民的进入既有可能带进异地的信仰,也有可能接受本土信仰,或者是本土与非本土相融合而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信仰形态。”㊹东岸村的村民就认为自己的祖先乃是高祖刘邦,他们从北方移民到广西,因此汉高祖庙的信仰,实则也是从北方传入,是移民的产物。大圩毛村也是一个移民村落,先祖自广东三水迁入。㊺毛村主要信奉“圣母庙”。所谓的“圣母”,是指毛村始迁祖黄峭公的三位夫人。当然,毛村也还信奉周围村庄普遍存在的龙王庙。毛村作为移民村落,圣母信仰主要是为了加强黄姓的宗族认同与凝聚力,信仰龙王则是为了与周边村落形成共有的信仰,建立友好关系,为本村赢得更有利的生存发展空间。当然,毛村的圣母信仰也影响到邻近村庄,因为在大村,就有“三圣古庙”的存在。
可以说,关帝、汉高祖信仰祭祀圈归结到底是移民的产物。明末清初,改土归流的力度大为增强,流官逐渐取代土官,成为新的地方统治者,事实上流官也是一种特殊的移民。在流官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士绅集团,他们也是移民的构成力量。移民在沟通不同地域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在促进边疆地区的开发与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功绩。
综上,笔者认为在南方的商业圩镇及周边区域,推动民间信仰发展的主要有商人、官府与地方士绅、移民三种主要的力量。
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商品化倾向日浓,集中体现在一大批市镇经济的繁荣。而大圩作为明清两代的广西四大圩镇之一,其商业环境和商业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促进经济繁荣的因素很多,宗教因素显然不可忽视。封建统治者、地方士绅、商人出于各自的利益,极力促成一种或几种信仰形成当地共有的地域信仰,构建共有的认同观念和价值体系,为自身服务,在商业立市的大圩,集中体现的是在商业方面的功能,主要表现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的独特功能。
改革开放后,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民间信仰有复兴之势,有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我们要利用民间信仰在塑造诚信意识、增强民众公共责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要规避其消极影响,为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
注释:
①马克思·韦伯认为中国的宗教只有儒教和道教,民间的习俗、信仰,由于缺乏理论性、制度性,不能构成独立的宗教体系。而涂尔干则认为宗教包括两个部分:信仰和仪式,即思想的和行动的。他将宗教定义为一种既与众不同、又与不可侵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内。杨庆堃则将宗教一分为二,称之为“专门性宗教”(specialized religion)以及“弥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李亦园与杨庆堃观点一致,只不过他提出了“普化宗教”的概念,两者实质一样。
②(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③(日)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农村社会与民间信仰[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
④万静.关于“九井十八庙”的乡土调查报告—兼论商业与民间信仰的互动[J].载于《民俗研究》.2009(2).
⑤广西省政府统计局编.广西年鉴·第一回[M].1934:444.
⑥2010年11月20日,笔者在大圩访谈李-SZ(男,71岁,汉族,灵川大圩人)所得.
⑦2010年12月22日,笔者采访李-JW(男,77岁,汉族,灵川大圩人)所得.
⑧班固著.颜师古注.汉书·郊祀志第五[Z].北京:中华书局.2005:1008.“二年(冬),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莫知其说,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名北畤。
⑨王毅夫.客家民间信仰[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6.
⑩同治十年.重建汉高祖庙捐资碑记[A].现存大圩汉高祖庙旧址.碑高1M、宽0.8M、字体为楷体,内容完整.
⑪同上.
⑫民国二十七年.鼎建汉高祖庙碑记[A].现存大圩东岸小学.碑高1.2M、宽1M、字体为楷体,内容完整.
⑬同上.
⑭“祭祀圈”的概念最早由日本学者冈田谦1938年在台湾南部进行人类学考察时提出,台湾学者林美容在20世纪80年代加以完善,这一理论现为学术界所认同。
⑮林美容.妈祖信仰与汉人社会[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4.
⑯2010年11月20日.笔者在大圩访谈陈-ZM(男,86岁,湖南永州人氏,汉族,随父辈经商至大圩定居)所得.
⑰2010年11月20日.笔者在大圩访谈东岸村刘-QG(男,75岁,汉族,灵川大圩东岸村人)所得.
⑱同治年间.重建汉高祖庙捐资碑记[A].现存汉高祖庙旧址.碑高1.3M,宽1M,字体为楷体,内容完整.
⑲民国年间.重建汉高祖庙捐资碑[A].现存汉高祖庙旧址.碑高1.2M,宽高0.8M,字体为楷体,内容完整.
⑳林美容.妈祖信仰与汉人社会[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5.
㉑赵波等.关公文化透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04.
㉒此碑现存大圩卖米码头汉高祖庙旧址.
㉓刘志伟曾提出“神明:地方社会的国家秩序”的概念。见杨念群等主编.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51.刘志伟如是解释:我们把乡村中的神明崇拜理解为乡村秩序的表达,信仰与仪式不但反映了社会的象征意义,更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创造了新的意义。神明信仰的形成和仪式行为,也是改变社会文化网络历史过程的动义。
㉔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2:41.
㉕此碑现存大圩卖米码头.其位置与汉高祖庙仅5米之遥.
㉖廖江.说话大圩码头[J].载于《灵川文史》第9辑.
㉗2010年12月4日(15:00p.m),电话采访曾-QW(男,72岁,汉族,广西灵川人)所得.
㉘(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㉙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㉚(美)杨庆堃著,范丽珠译.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M].2007:87.
㉛赵翼.陔余丛考·卷三五[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636.
㉜2010年12月22日,笔者在大圩访谈朱-kang(男,79岁,汉族,灵川大圩人)所得.
㉝廖政华等.社会经济结构改变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对灵川县大圩古镇的调查研究[J].未刊稿.
㉞2010年12月21日,笔者电话采访曾-QW(男,72岁,汉族,广西灵川人)所得.
㉟民国二十七年.鼎建汉高祖庙碑记[A].现存大圩东岸小学.碑高1.2M,宽1M,字体为楷体,内容完整.
㊱2010年11月20日.笔者在大圩东岸村访谈刘-YD(男,78岁,汉族,灵川大圩东岸村人)所得.
㊲(美)魏斐德.中华帝制的衰落[M].合肥:黄山书社.2010:43.“明清商业的成功不会自动带给商人社会安全,财富的确可以购买政治影响力,但是它不能命令官员服从,商人缺乏自己的辖区。”
㊳政协广西临桂县文史委员会.临桂文史(第8辑)[M].1996:91.
㊴(清)全文炳修,伍嘉犹纂.平乐县志·卷二·坛庙[Z].台湾:成文出版社.光绪10年刊本.
㊵余英时认为“弃儒就贾”作为一个普遍性的社会运动与人口的成长有关。明代科举名额——包括贡生、举人和进士的数量并未与人口相应而增加,士人获得功名的机会于是越来越小。十六世纪时已流行着一种说法: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贾而成功也十之九。
㊶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五十·礼四[Z].北京:中华书局.1974:1306.
㊷《清实录》广西资料辑录·第5辑.“德宗实录”卷146,页2-3.
㊸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2:41.
㊹金泽.民间信仰的聚散现象初探[J].载于《西北民族研究》.2002(2).
㊺2010年9月18日.笔者在大圩毛村得到黄宗林所藏《黄氏族谱》.毛村与大圩商业发展关系密切,大圩“四大家”之首“黄源顺”业主黄秋波就是出自该村,毛村黄氏族人经营水面、航运业,在漓江流域几乎形成垄断性优势,现仍有大量黄姓后裔活跃在航运业上。
Discussion on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Folk Beliefs in the Northern Area of Guangxi——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s of the Sacrifice Circle in Daxu
Xiong Changkun
Daxu was one of the four biggest trading centres of Guangxi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In this town,the merchants and the common people’sacrificial activities mainly concentrated in the Temple of Guan Yu and Temple of Han fitst Emperor and so on,while because these beliefs had common identity,a mutual Sacrifice Circle was formed in Daxu and its surrounding villages.Both the merchants from other provinces and the local retailers who carried on business activities in Daxu mainly dependecl o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s acquaintances network,in which the folk beliefs played a very significant role,at the same time the folk beliefs regulated the order of the local commercial activities to a certain extent.In the commercial town and its’surrounding villages of south of the Five Ridges,the three main forces which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olk Beliefs are mainly businessmen、local gentlement and immigrant.
in the Northern Area of Guangxi;Business Development;Folk Beliefs
【作 者】熊昌锟,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09级研究生。桂林,541004
C912.4
A
1004-454X(2011)04-0177-009
* 本文为广西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近代广西古圩镇系列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106020601M87
〔责任编辑:俸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