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53)
孙中山构建现代新型主体间关系的宏大视野
成龙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53)
“主体间关系”是相对于“主客间关系”而言的,其实质在于要视“他人”为主体,按照“主体—主体”的模式思考不同个人、群体、国家间的关系。这既不同于“视人为物”、“见物不见人”的客体主义,也不同于以“自我”为中心、“只见自己,不见他人”、自私自利的唯“我”主义,与“主体—客体”的思维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孙中山对主体间关系的论述具有革命性质,这突出表现在他能够站在世界发展高度,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融合中西文明,吸取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思想,从“中西马”三种文化结合的宏大视野思考问题,建构中国新型主体间关系。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在全球化背景下正确处理不同主体间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实现中国现代化,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孙中山;主体间关系;革命性建构
孙中山虽然没明确讲过“主体间关系”这样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思想。从孙中山留下的诸多文献看,他对主体间关系的建构,可以归结为努力实现三个平等。“民族主义是对外人争平等的,不许外国人欺负中国人;民权主义是对本国人争平等的;民生主义是对于贫富争平等的,不许全国男女有大富人和大穷人的分别,要人人都能够做事,人人都有饭吃。”[1]他一再提醒国人,“我们不只做一国的奴隶,是做各国的奴隶。”[2]中国成为“世界上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3]一句话,中国人是“双重奴隶”[4]的身份。作为奴隶,基本人格都不存在,主体和主体间关系就谈不上。他主张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建设强大中国,从而使中华民族享有平等的国际地位,以与欧美各国并驾齐驱。对内要推翻清政府统治,按“五权宪法”建立新型政治体制;发展实业,增加社会财富,通过“节制资本”、“耕者有其田”等均富政策,消灭贫富差距;通过恢复中华传统,培养中国人的主人气质,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真正平等。孙中山对主体间关系的建构,其理性视野极其宏大,是中国思想发展史上的革命性飞跃。
孙中山以前的中国学者,虽然也论及主体间关系问题,但无论如何,他们论述的基点大多没有超出中国,他们所涉及的矛盾,主要是华夷之间,或者中华内部各主体间的关系。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如何处理国家作为不同主体的相互之间的关系,成为摆在中国人面前的重要课题。孙中山早年曾在檀香山和香港学习十余年,较为深入广泛地了解了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学说和自然科学。“远观历代,横览九洲”,对欧洲时局变迁、历朝制度沿革,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天道人事”都已注目在心[5]。在与世界的接触中,孙中山力图吸取国外的先进思想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对中国进行全面的社会改造,振兴中华,争取中国与欧美国家平等的国际地位。在这样的思考中,他最为关注的是:
1.世界发展潮流与中国发展的关系。孙中山认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方向,这是由世界发展潮流决定的。近代以来,中国之所以落后于世界,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夜郎自大,闭关自守,未能把握世界发展潮流。“夫事有顺乎天理,应乎人情,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君之需要,而为先知先觉者所决志行之,则断无不成者也,此古今之革命维新、兴邦建国等事业是也。”[6]在这里,孙中山概括了革命所以成功的五个先决条件。平心而论,所谓“顺乎天理”、“应乎人情”、“合乎需要”、“决志行之”等,并非孙中山首次论述。《易·革·彖辞》中就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名言。孙中山的可贵之处,正在于他要求把前人的经验放到一个更为宏大的视野下,与世界发展潮流相结合——“适乎世界之潮流”。他实际上道出了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在古代,受自然经济的束缚,人们思考问题的范围限制在十分狭小的天地里,能够把握一国之情,能从一国之情出发,已属不易。但是现在,随着近代科技革命以及随之而来的交通革命、地理大发现和工业革命,世界已连为一个整体,民族的历史已被世界历史所取代。如果缺乏世界眼光,仍局限于狭小的圈子,不能体察世界发展大势,必然要被世界历史所淘汰。在《中国国民党宣言》中,他进一步申明他的主义、思想、纲领是基于“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新创”[7]。孙中山谈到新旧潮流之争,要人们正视和迎合新潮流,并以之作为评定新旧事物、人物的重要标准。他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他鼓励人们“猛进如潮”[8]。而他自己最为关注的则是民族主义、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三股世界潮流。可以说,“三民主义”所谓“民族、民权、民生”,正是这三种世界潮流的反映。
2.各国有助于中国发展的一切经验。一方面,孙中山一生酷爱读书,手不释卷,通过书本了解各国的发展状况。据《上海孙中山故居藏书目录》初步统计,此中在孙中山生前出版的图书(包括有出版年月和可以推断者)共计1025册,其中有关外国者 828册,有关中国者197册。就书名看,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等20余类,涉及到30余个国家和地区。另一方面,他亲自到各国进行实际考察,先后到过美、日、英、法、德、比、加拿大和东南亚10余个国家和地区,他反复嘱咐他的同志:“随时随地留心考察研究各国的人情、风俗习惯、社会状况、以及政治实情等等”[9]。据考证,现已刊行的孙中山著作,其中提到70余个国家、地区,近2000个地名,几乎遍及诸大洲和贯穿中外古今的人物超过1000人,重要事件100余件,提及各种主义、思想、学说约150多种[10]。孙中山在读书、考察的过程中,时刻考虑着自己国家的建设,《建国方略》对于“行易知难”说的论证,对“实业计划”的设计,对社会建设的筹谋,其中所举例证、计划、方案、制度,等等,无不与西方各国的近代风俗习惯、科学知识、社会制度相联系。
3.欧美国家有利于中国建设的具体做法。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有先进的理论才会有先进的行动。孙中山尤其关注欧美国家的各种思想和制度,但他对欧美国家的学习并非没有任何原则。他说,我们学习西方的目的,就是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因此,“我们现在改良政治,便不可学欧美从前的旧东西,把欧美的政治情形考察清楚,看他们政治的进步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我们要学他们的最新发明,才可以驾乎各国之上”[11]。在西方思想家当中,孙中山特别推崇的是卢梭、林肯等人,他把卢梭视之为民权主义的“圣人”,高度赞扬卢梭为法国大革命作出的贡献。他认为,正是由于卢梭才发生了法国大革命。他直接引用卢梭民权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公意”一词为中国革命作注解。他说:“满清政府者,君主专制之政府,非国民公意之政府也”[12]。孙中山形象地把共和制下人民和政府的关系比之为“股东”和“办事人”的关系。“共和之真义在使人脱离奴隶,凡百政制以民为主。譬如商业,国家如一公司,人民即公司之股东,国民即公司之董事,政府即公司之办事人”[13],如果政府不能为人民谋利益,则人民随时可以推翻政府,即所谓“政府善则扶之,不善则推翻之”[14]。这种思想正是来自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思想。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高度集权的专制政体,孙中山主张仿效欧美国家的分权制衡原则重建中国政治。辛亥革命前,他曾多次讲过:中国革命后要仿照美国的“政府而缔造我们的新政府”[15]、“倘用北美联邦制度最为相宜”[16]。辛亥革命后,他再次讲:“现在中华民国共和政体,与专制政体不同。专制政体之主权,为君主一人所私有,共和政体三权分立,各有范围,三者之中尤以立法机关为要”[17]。孙中山也多次谈到欧美国家 “节制资本”、“平均地权”、通过税收进行再分配,用以解决贫富两极分化的政策,并将之作为三民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孙中山虽然推崇西方现代化的成就,但是他并不因此而贬低自已的祖先。对比西方文明,他更加尊崇中华文明。正如他在《上李鸿章书》中自述的:“虽未能为八股以博科名,工章句以邀时誉,然于圣贤六经之旨,国家治乱之源,生民根本之计,则无时不往复于胸中。”[18]在他看来,建构现代新型交往关系,必须把西方现代文明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制度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独有的特色和品格。由他主持制定的“五权宪法”,其中的“监察权”和“考试权”就是借鉴了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和科举考试制度。他说:“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像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19]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与人之间没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平等,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20]。政府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21]孙中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赞美,常常溢于言表。
1.向往中国“三代之治”的社会模式。早在学生时代,孙中山便“于中学则独好三代两汉之文”,“于人则仰中华之汤武”。到了晚年,孙中山仍然认为,中国两千多年以前,都有很好的文化,从前文化的进步是很快的。可是近两千多年以来,没有什么文化,现在的文化不如唐虞,不如秦汉。认为“三代之治”的政治制度,道德文章,学术工艺几与近代欧美“并驾齐驱。”[22]所以,孙中山还以“三代之治”作为标准来衡量西方近代社会。认为“泰西诸邦崛起近世,深得三代之遗风”。“泰西治国之规,大有唐虞之用意。”[23]在兴中会成立后不久,孙中山便提出:“驱逐残贼,再造中华,以复三代之规,而步泰西之法。”[24]后来他又指出:“三代之治”令我们在几千年之后还来歌功颂德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有两种特别的长处:其一是他们的本领很好,能够做成一个良政府,为人民谋幸福,其二是他们的道德很好,所谓“仁民爱物”、“视民如伤”、“爱民若子”,有这种仁慈的好道德[25]。孙中山的目标在于建立一个为人民谋幸福的“良政府”,创造一个“使万民皆蒙乐利”的美好社会。而当孙中山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时代,找不到这样一种美好社会的模式时,“三代之治”的历史传统便成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保持敬重的具体对象。“吾国人追思往古,动称唐虞三代之治,其时确为太平盛世,人人安居乐业,为后世所不可企及。本党目的即在达到此种境地也。”[26]“三代之治”强调了政府对民众的责任和爱心,以及政府和平民主而非强暴的作为方式,这是民众爱戴政府的先决条件。
2.赞美根植于中国文化的仁义道德。孙中山认为,爱好和平,讲仁义道德是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体现。孙中山指出:中国人几千年酷爱和平,都是出于自己的天性。论到个人便注重谦让,论到政治便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27],和外国人便有大大的不同。所以中国从前的忠孝仁爱信义种种的旧道德,固然是驾乎外国人,说到和平的道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中国文化的本质是仁义道德,它是一种“仁义道德的文化”,“要人怀德的文化”,“王道的文化”[28]。的确,中华民族与欧美民族秉持的理念有着很大的差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就曾说过:“战争是万物之父”。认为战争毁灭一切,又产生一切,推崇“战争”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中华文明则强调“和”的作用、“爱”的作用。有所谓“和实生物”、“仁者爱人”、“兼相爱”、“交相利”的各种说法。孙中山指出:“把一个人从内发扬到外,由全个人的内部做起,推到平天下止。像这样精微开展的理论,无论外国什么政治哲学家都没有见到,都没有说出。这就是我们政治哲学的知识中独有的宝贝,是应该要保存的”[29]。基于这种认识,孙中山指出,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旧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进而他明确提出了应当予以恢复、利用的传统道德的具体内容:“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30]。“忠”就是要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要为四万万同胞去效忠。“仁爱”就是博爱,“博爱云者,为公爱而非私爱”,进而将“仁”划分为:救世、救人、救国三大类。关于“信义”,孙中山强调,任何人和国家做事都要讲信义。孙中山还批评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那些不加分析,片面盲目排斥旧道德的人。“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31]孙中山特别强调,中华文明有一个道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相续不绝,我的思想基础就是这个道统,我的革命就是继承这个正统思想来发扬光大[32]。孙中山所强调的“道德文化”,其目的在于强调个人对于他人、社会、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反对那种麻木不仁、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
3.号召以“自强不息”为其精神动源。中国传统文化贯穿着自强不息,乐观进取的精神。《周易·乾》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然而,在封建专制和奴化教育的侵蚀下,一般老百姓被奴隶思想所禁锢,“向来多有不识为主人、不敢为主人、不能为主人者”[33],稍有挫折,便颓废萎靡,一蹶不振。这种奴隶意识既不利于在国际上争取国家独立,也不利于国内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的形成。孙中山极力倡导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百折不挠的精神,并以实际行动为革命者树立了榜样。他曾回忆从屡屡失败,最终走向成功的经历,告诫人们“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精诚无间,百折不回,满清之威力所不能屈,穷途之困苦所不能挠。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34]。他还常常引用《周易·系辞上传》中的“慢藏诲盗,冶容诲淫”以及《孟子·离娄章句上》中的“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的古训,又以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一振聋发馈的名言,号召人们奋发进取,力挽狂澜,扶大厦之将倾;以古人“人饥己饥,人溺己溺”、“国家之内,一物不得其所,便是我们的责任”[35]的崇高境界,鼓励人们以天下为己任,救民族于水火,济生民之倒悬。号召革命者要勇往直前,奋不顾身,像陈天华、杨笃生和黄花岗烈士那样,视死如归,成仁取义,并且用孟子“所欲有甚于生者,舍生而取义也”的话,教育革命军人为三民主义而英勇献身。正是在这种百折不挠精神的指导下,孙中山毕生为国家富强而奋斗,临终时还告诫人们:“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孙中山是中国最早接触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的人,他对马克思主义有着非同寻常的洞察。比如,关于唯物史观的重心,孙中山一再指出:在马克思那里,“历史的重心是民生,不是物质”[36]。关于剩余价值理论,孙中山指出:马克思只承认剩余价值,“是从工人的劳动中剥夺来的”,“而忽略社会上其他各种有用分子的劳动”[37]。上世纪80年代后,理论界提出了“回到马克思,发展马克思”的口号。人们发现: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出发点,的确不是“物质”。从“物质”出发的观点,是前苏联教科书体系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读和误解。马克思强调得更多的是“实践”,是人们赖以存在的“现实世界”,或曰“生活世界”。历史证明,孙中山对马克思思想的上述看法是准确而难能可贵的。孙中山本来就对欧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看法,多次列举其弊端。在马克思思想的影响下,他在许多方面都变得更加激进,力图超越资本主义的弊病,建设中国新型民主社会。这突出表现在:
1.谋求促进社会平等,反对“资本家专制”。20世纪初期,孙中山已经看到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专制”、贫富两极分化、社会财富被少数富人所垄断等种种弊病。他认为这样的社会是一定要被推翻的。“盖资本家之专制与政府之专制一世。政府有推翻之日,资本家亦有推翻之日。”[38]从同情下层劳动大众的角度,孙中山多次借马克思的主张猛烈抨击和批判资本主义。他指出:马克思的学说主张为社会大多数人谋幸福,反对资本家垄断专制,“资本不得垄断,以夺平民之利”[39]。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革命,“照马克思派的办法,主张解决社会问题要平民和生产家即农工专制,用革命手段来解决一切政治经济问题”,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主张“用革命手段”来打倒“资本家专制”,为人民解除专制的痛苦[40]。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者是“科学派”[41]。受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孙中山力图“打破资本制度”[42],建立一个人人平等、贫富无差的大同社会。他说:近代以来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这种制度正好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43]。而他所追求的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要“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44]。
2.谋求中国大多数人的幸福,向往社会主义。从孙中山的诸多文献来看,他之所以不断地谈到马克思和社会主义,关键在于马克思及其社会主义的各种主张。最吸引他的,一是社会主义能为大多数人谋幸福。他一再指出:“麦氏之说”主张建立“资本公有”的社会主义社会,“其为社会大多数谋幸福”[45];社会主义为整个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社会主义学者遂可进为经理,以供国家经费之余,以谋社会种种之幸福”[46]。二是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即“资本公有”,能够预防资本垄断,防止两极分化。孙中山指出,“麦克司之《资本论》,主张资本公有。”[47]孙中山衷心拥护马克思的公有制主张,认为社会主义的确是真理,“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现迎其利国福民之神圣,本社会之真理,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公有,而收其利”[48]。三是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鼓励发明创造。孙中山说道,“麦克司学说”主张社会对于发明机械之人,以其劳心劳力,按社会经济分配之原理,予以相当之报酬可矣。“其分配人工酬报之多寡,应视其劳心劳力之多寡;其劳动大,则酬报多,其劳动小,则酬报亦小。余利公之于社会,以兴社会各种之事业。”[49]孙中山表示“欢迎”这种“利国福民”的分配制度。孙中山已经认识到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联系和差别,认为“共产主义本为社会主义之上乘”。共产主义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制度。“共产云者,即人在社会之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如父子昆弟同处一家,各尽其生利之能,各取其衣食所需”[50]。他还常常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与中国人追求的 “大同世界”相比拟。
3.谋求建立“最新式的共和国”,主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获得成功,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孙中山来说,俄国革命的成功为他提供了一个努力的方向,他开始把眼光转向苏俄。但正如孙中山当时所说的,俄国革命党是以信仰马克思主义为前提的,这促使他对“俄国革命党”产生好感,更加向往苏俄的胜利,提出要“以俄为师”、在中国建立“最新式的共和国”。他通过两种社会制度的对照比较,认为欧美国家的共和国都是旧式的,“我党今后之革命,非以俄为师,断无成就。”[51]正当“二次革命”、护法运动尤其是第二次护法战争失败、孙中山处于绝望之时,共产国际、苏俄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向孙中山伸出援助之手。孙中山表示欢迎十月革命的胜利,欢迎俄国人对中国的帮助,欢迎中国共产党同他进行合作。孙中山表示:要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来实行的中国共产党,他们的用心是很好的。他们的主张是要从根本上获得解决,以为政治、社会问题要正本清源,非从根本上解决不可。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与三民主义是可以“相容的”[52]。所以,孙中山更加主张联合共产党。另外,一生同情中国工农阶级处境的孙中山,正因为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更加主张实行扶助农工的政策。
4.谋求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主张从现实出发,用事实做基础。孙中山指出,是否从实际出发,这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与以往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在马克思的学说没有发表以前,世界上讲社会主义的,“都是一种陈义甚高的理论,离事实太远。而马克思专从事实与历史方面用功,原原本本把社会问题经济变迁,阐发无遗”[53]。孙中山受马克思这一思想的影响,主张解决社会问题,一定要从事实出发,“不能专用学理的雄论做方法”[54]。同时,他还主张,在“解决社会问题”时,要“用事实做基础”。从这种观点出发,他提出了完整的中国社会发展战略,诸如:战略目标是:在 20世纪实现社会主义;战略重点是:“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和 “节制私人资本”,并且“发达国家资本”;战略步骤是:近代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要紧接着从事社会主义革命,还要巩固社会主义国家,实际上就是要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孙中山这套发展战略虽然有许多缺点,同时受阶级立场的局限,他不可能指出民主革命须由无产阶级来领导。但它对当时及以后中国社会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在中国社会发展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显然,马克思主义对孙中山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当然,孙中山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有时并不那么清晰。比如,他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真共产主义,蒲鲁东、巴古宁所主张的,才是真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在外国只有议论,还没有完全实行,在中国,洪秀全时代便实行过了。洪秀全所行的经济制度,是共产的事实,不是言论。”[55]孙中山还批评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他认为阶级斗争只是社会进化中的病症,“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所有的心得,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只可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不能说是一个‘社会生理家’。”[56]“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57]。此外,孙中山曾将马克思主义的“资本公有”主张和美国资产阶级学者亨利乔治的“土地公有”主张相提并论,并给两者都戴以“其学说得社会主义之真髓”的桂冠[58]。这些都是不够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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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姚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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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26(2011)12-0009-04
成龙(1964- ),男,甘肃通渭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