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健,王娟娟
“用工荒”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梁健1,王娟娟2
建构“民工潮”和“用工荒”这两个经济模型并进行深入探讨,理性寻找劳动力市场的新均衡点;“用工荒”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于农民工供给增长趋缓、差异性国民待遇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成本上升三方面因素造成的;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三方面的对策,首先要加快产业转移,其次是劳动者身份平等化,最后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用工荒;经济社会学;分析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经济转轨期间出现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特殊的社会利益群体,特指以农民身份在城镇就业于非农产业的劳动者。改革开放的强劲激励使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至城市,一时间“民工潮”涌起,用工企业产生“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幻觉。然而,自2003年以来,首先发生在广东东莞,随后迅速波及整个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并向中西部地区纵深蔓延的“民工短缺”现象,标志着“用工荒”的全面到来。蔡(2010)认为,中国人口转变的结果已经到达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逐年降低的阶段,而高速经济增长保持着巨大的劳动力需求,以致出现劳动力需求增长快于劳动力供给增长的局面。
经济学视阈下的劳动力是一种生产要素和商品,存在供给和需求曲线,供求均衡决定了均衡工资水平和劳动供给量。然而,一般情况下,劳动力市场的均衡是非常态的,或供大于求导致“民工潮”,或供不应求出现“用工荒”。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改革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相对于有限的耕地面积,农业劳动力明显过剩,加之工农业收入的显著差距,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特性凸显,农业剩余劳动力以边际成本为零的代价涌向工业部门,形成“民工潮”。然而,稳定的经济发展却使劳动力需求部门无法在短期内“消化”劳动力供给迅猛增加,致使用工单位在现行固定工资水平上能够获得所需的任何数量的劳动力。[1](6~8)根据刘易斯的理论,在农业劳动力过剩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需求的有限性使劳动力供给具有完全弹性。
如下面的图1所示,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也是一种商品,劳动力存在供求曲线,供求均衡点决定了一定时点上均衡的工资水平和劳动力数量。在经济规模较小时,劳动力需求曲线为D1,用工单位在W1的工资水平上可以获得所需要的L 1,生产效率的提高促使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劳动力需求增加,然而,由于劳动力的增长速度慢于劳动力供给增速,用工单位扩大了的劳动力需求愿望(需求曲线右移至D2)依然可以在W 1的工资水平上实现。可见,只要存在剩余劳动力,用工单位就可以以不变的低工资水平获得其愿意需求的任何数量的劳动力,从而促成“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幻觉,这基本可以解释我国的“民工潮”现象。在这一期间,我国平均以两位数的速度保持着经济增长,工业化进程加快,其中,在不变劳动价格下的大量“民工潮”功不可没,因为农民工名义工资得不到提高,如果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水平甚至是下降。
图1 劳动力供求失衡模型
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部门不断发展、扩张,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潜在空间日益狭小的改革进程中,劳动力供求缺口不断缩小,当农业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后,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格局被打破,同样地,劳动力需求不会因为劳动力供给的萎缩而下降,反而会在快速的经济增长背景下继续保持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劳动力供不应求。为此,在市场机制下,应加快工资标准的统一化,虽然这会使工业利润下降,经济扩张减缓,但有助于经济发展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国民经济实现从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化,经济社会“质”的飞跃发生,经济学家把打破工资不变格局、劳动力工资上涨的拐点称为“刘易斯拐点”。然而,我国用工单位大都没有从“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幻觉中清醒过来,认为劳动力价格具有强烈粘性,不变制度工资仍然适用于当下用工格局,结果紧张的劳资关系造成普通劳动力的虚假短缺,即“用工荒”,“招聘难、就业难”的尴尬就是我国劳动力用工格局的一个真实写照。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这一状况,拉尼斯与费景汉修正了刘易斯的假定,将农业部门的发展纳入分析范畴,视其为工业部门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根据农业和工业两部门发展的对应关系把劳动力转移过程分为劳动力边际生产率等于零、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大于零小于不变制度工资和劳动生产率大于不变制度工资等三个阶段。在前两个阶段,由于存在剩余劳动力,农民工的收入不是由市场决定的,是由道德和习惯决定的不变制度工资。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完毕后,国民经济发展进入第三阶段,劳动力工资将由市场决定,这一转折点是“商业化点”,二元结构特征消失。显然,在用工需求巨大、劳动力供给成本上升等因素的作用下,由于用工单位阻挡劳动力工资的市场化进程,使其不能向真实价值复归,促成并加剧着“用工荒”。[1](11~14)
如图1所示,在劳动力需求增至D3时,不变制度工资W1支撑的劳动力转移完毕,此后,经济发展推动劳动力需求曲线右移至D4,若劳动力供给状况未发生改变,而用工单位主观上依然坚持不变制度工资,则会由市场决定的均衡工资水平W 2短期不发挥作用,这时W1的工资水平下愿意供给的劳动力数量为L3,劳动力需求量为L4,L3L4的供不应求缺口表明在现行工资水平W1,农民工宁肯失业也不愿供给劳动力,劳资关系显著恶化,“用工荒”出现。基于经济收益动机,用工单位提高工资水平至W2,W 与L的反向变化关系使部分单位减少劳动力需求。然而,劳动力市场依然处于不均衡状态,因为国家支农力度加大、新生代农民工期望工资水平提升、民工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合力使农民工供给成本上升,供给曲线左移至S2。在用工单位尚未明晰、劳动力市场已经出现供给的变化而非供给量的变化的情况下,在W2的工资水平上,用工单位的劳动力需求已缩至L5,而劳动力供给为L7,劳动力市场依然存在L7L5的供不应求缺口,“用工荒”加剧。面对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脑体倒挂”的薪酬格局,在继续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能否实现劳动力市场均衡的担忧下,显然,单纯加薪已不能根治“用工荒”。托达罗模式在部分地给出“用工荒”理论诠释的同时,也给予解决这一问题的理论思考。具体而言,托达罗认为,预期收入差异是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动机,差异越大,劳动力从低收益区到高收益区流动的概率越大、数量越多。需要引入就业概率,建立我国的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型:
在(1)式中,M表示从农村迁入城市的人口规模,d表示城乡预期收入差异,M′>0,表示人口流动规模是城乡预期收入差异的增函数。进一步,建立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函数:
在(2)式中,W 为实际工资,q表示就业概率,R是农村平均实际收入。
上述模型仅描述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对人口流动规模一个时期(如一年)的影响,对多数流动劳动力而言,一般需要长于一年的时间才能在现代部门找到相对合适的工作,为此,建立多个时期的人口流动模型:
M的含义如前,v(t)表示流动劳动力计划期内(即t期内)城乡收入差异的净贴现值。其中,
在(4)式中,yu(t)、yr(t)分别表示t期城市与乡村的实际工资,r是贴现率,反映流动劳动力的时间偏好程度,c(t)是t期的迁移成本,p(t)是一个流动劳动力在t期内在现代部门获得工作的概率,n表示计划范围内的时期数,t∈[0,n],当t=0时,表示流动劳动力在现代部门找到工作的时间成本为零。若v(t)>0,则劳动力愿意服务于现代部门,城市净迁入人口增加;若v(t)<0,则劳动力不愿意迁入城市,或滞留农村,或回流至农村。随着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民工素质结构升级,期望工资水平上升、工作环境优越,因此,在现代部门的相对适宜岗位就业的概率下降,另一方面,农产品价格的上升使同期从事农业的收入提高幅度大于城市劳动力收入。此外,政策的“三农”问题导向性加强,城市生活成本提高等因素合力大幅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迁移成本,加之劳动力预期收入不乐观,v(t)下降趋势明显。就多个时期而言,由于流动劳动力计划期t内的人口流动规模M是城乡收入差异净贴现值的增函数,所以,v(t)下降必然引起M缩小。然而,面对市场劳动力需求依然巨大的现实,通过强制性或诱致性手段单纯提高yu(t)已不能确保v(t)止跌回升,导致劳动力供求缺口在较高的yu(t)继续存在。
“用工荒”是我国二元劳动力市场矛盾的体现,是阻止劳动力价格继续背离价值规律的诉求表达。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我国,虽然“用工荒”带给人们新的希望,但必须明晰,“用工荒”并不简单等同于“刘易斯拐点”,单纯提高工资水平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应将“用工荒”置身于我国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的背景中,深层解读成因,理性寻找劳动力市场新均衡点。
如图1所示,用工单位提升工资水平后依然存在供不应求缺口,单纯提高工资待遇并不能保证劳动力市场实现均衡,因此,多管齐下应对“用工荒”是当务之急。首先,用工单位必须明晰劳动力供给已发生变化,不能立足S1或S2分析劳动力供求。其次,通过积极消除待遇差异、公平保障模式、改善软硬环境等措施,加速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化进程。最终,同一岗位用工标准统一,凡是符合标准的劳动力都公平地享受被录用权,不受制度身份的限制,而这也只能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中才能实现。当然,统一标准后的劳动力数量可能有所减少,但素质较高,择业较容易,更易于适应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相应会要求提高工资水平,而达不到标准的劳动力或自愿降低报酬,或选择自愿失业,导致供给曲线有可能继续左移。[2](51~63)从用工单位角度看,较高的劳动力价格会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为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劳动力需求者必将提高技术水平,减少劳动力需求,而科技含量加大后的产品因附加值上升而更有市场竞争力。由此,劳动力市场的新均衡点可能发生在更高的工资水平和较少的劳动力数量组合点上(如E8点),这不仅有助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提升劳动力整体素质,还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用工荒”实质上是流动方向相反的民工潮,其动力源为成本与收益的不协调,而这绝非偶然现象,是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只有将“用工荒”置身于我国经济升级转型和社会发展的宏大背景中,才能理性地解读其深层原因。
2001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8961万,2002年较上年多转移 1509万人,增幅为16.84%,2003年开始下降,较上年增幅为8.79%,2004年仅为3.8%。出现这样的结果当然有经济周期波动的动因,但也预示着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即边际生产率为零)增速放缓。因为供给城市经济发展需求的农民工数量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大幅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并大规模流动,自1992年形成“民工潮”。然而,在历经十多年“工业化”和“城镇化”交叉作用的拉动与提升速度渐缓的农业生产率的推动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转移完毕,若继续转移就会严重影响农业自身生产率的提升。但与此同时,宏观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和健康的发展目标,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依然保持巨大的劳动力需求,从而加深了农民工供不应求的矛盾。
在城乡两种不同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安排下,城乡居民享受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保障,即农民以土地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以就业为核心的社会保障。这样,当农民工在城镇就业时,我国劳动关系就呈现出一种“城市人”对“农村人”、“体制内”对“体制外”的双重等级关系,这是制度不完善的表现,严重抑制着农民工的劳动积极性。[3](55)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Frederick Herzberg)通过研究造成员工对工作不满的因素,于1959年提出双因素理论。他将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前者包括公司政策、行政管理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后者包括自身发展环境、工作认同感和交易成本等因素。[4](19)立足我国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制度歧视引发差异性国民待遇,导致双因素不协调统一,最终农民工以“用工荒”的形式表达对这种歧视待遇的不满(见图1)。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民工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集中表现为民工素质结构升级和民工就业区域结构多元等特征,而且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见表1),致使新生代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工资期望值普遍较高,然而,现行工资水平大都难以满足其需求,加之,物价因素和惠农政策等的作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成本加速攀升。
表1 “第一代民工”与“新生代民工”比较
1.粮食价格上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价格出现三次较大涨幅。第一次是1979~1982年,涨幅在40%以上;第二次是1994~1996年,涨幅高达100%以上,第三次始于2003年4季度,涨幅为2.3%,2004年前三季度涨幅一度达28.4%,2005年回落至1.4%,2006年又升至2.7%。粮价上升无疑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密切相关,随着大量原本无需“吃商品粮”的农民涌入城市,劳动生产率提升空间已狭小的农业供给的负担加重,我国开始加大粮食进口规模,粮价上涨成为必然结果。然而,教育部“金融危机对珠三角农民工的影响”课题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外来工平均月工资为1677.8元,比2008年增长了70元,但月平均开支却增加了83.92元,实际收入相对下降,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成本攀升。[5](107)
2.农民工转移的机会成本上升
自2002年起,我国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民平均减负为30%~45%。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决定在未来五年内逐渐取消农业税。同时,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加上中央给予农民良种补贴、购买农业机械补贴、种粮食补贴等,使农民至少增收3%,农业比较利益发生较大变化。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最快的一年。中央的“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已使农民受惠451亿元,预计2006年中央支农政策将使农民受惠达1800亿元。这提高了农民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凸现出民工工资低的现实。当前中央支农力度较强,但距我国政府向W TO承诺将对农民的补贴提高到占GDP8.5%的水平还较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潜力较大。[6](576~577)可见,若工业部门对民工工资不做相应调整,“民工荒”就不会是一种短暂现象。
从表面上看,“用工荒”的出现具有一定的突发性,而从深层探析就会发现,这是我国制度设计不完善、社会保障不健全、区域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结构不协调等诸多经济社会问题长期积淀的总爆发,因此,唯有仔细解读“用工荒”现象,进行相应的对策思考,才能趋近农民工市场均衡,加速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化进程。
改革开放大幅提升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劳动力无限供给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定时期的典型特征,但伴随着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扬,发达地区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失去比较优势。同时,“用工荒”正在倒逼这些低端产业向土地和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欠发达地区转移,这符合一般的国际经验,即所谓的雁阵模式。由于我国区域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等方面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短期内仍有可能保持工资相对低廉的优势,因此,以“用工荒”为契机,发达地区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外溢低端产业,既有利于提升区域竞争力,为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又能获得整个产业生命周期中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最终形成国内雁阵模式。
“用工荒”的出现及加深反映的不是社会经济不发达或财富匮乏,而是财富分配和权利赋予的不公平导致农民工难以取得平等的劳动者身份,因此,有学者指出:“用工荒”就是“权利荒”。历史证明,很多农民工已在城市生活多年,但依然是政府和城市居民眼中的农民,从而造成农民工职业转换和身份转变的分离。要扭转这一局面,首先就需要在制度层面确认农民工的平等劳动者身份。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已指出,农民队伍已发生变化,不能再立足阶级划分讨论农民工问题,而应该依据年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等分析农民工问题。近年来,在正式制度层面,已给予农民工问题很多关注,但问题还远没有根治,并出现许多新变化,主要是因为非正式制度对农民工的平等劳动者身份阻力依然很大。[5](106~108)笔者认为,政府应该采取“一揽子”配套措施,借助强制和诱导手段培育互敬、宽容的社会认同文化,改善农民工权利贫困的现状,消除歧视待遇,这符合国际习惯法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①继续清理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歧视性规定,营造公平的就业软环境;②健全农民工平等就业体系;③推进“去福利化”户籍制度改革,复归户籍原始的人口管理功能;④结合市场实际提升农民工素质,使其拥有平等的竞争前提。
“用工荒”表明当前劳动力供给增长不及劳动力需求增长快,劳动力供给的幻觉已破灭。为争取劳动力,确保其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国家、地方和企业必须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其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就是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政策导向性的加强,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同时,他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因此,在力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背景下,立足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化现状,应进一步对接劳动力供求。
一是加快接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化进程。通过坚持农民工子女流入地政府负责制、纠正歧视性教育行为、提高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就学比例和规范农民工子女学校发展等手段,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是一个再社会化过程,意味着一种社会文化向另一种社会文化的过渡,唯有及时相应的素质提升才能顺利适应城市环境。针对农民工的结构性短缺,应有机结合基本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使农民工在参与城市化进程之前就基本掌握市场需要的相关技能;健全劳动力供求信息沟通机制,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农民工开发就业战略,以创业促就业。同时,通过完善农民工维权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优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司法程序及舆论监督等措施,推进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减轻农民工身份转变过程中的痛苦。总之,坚持以引导农民工就业能力提升和相宜就业政策保障的双策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三是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由于社会保障覆盖尚不全面,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依然还是以承包土地和家庭保障功能为支撑,这必然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不充分性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非完全性。为了消除农村剩余劳动力流转有可能出现保障匮乏的真空状态,首先,继续提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扩大覆盖面;加速养老保险建设进程;建立有利于农民工跨地区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机制;合理界定用工单位的社保缴费比例,提升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其次,遵循属人原则设立个人帐户,创新社会保障异地接续制度。最后,借助网络平台,加强社会保障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关系。另一方面,从国际经验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社会政策的发展趋势,因此,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诉求。
[1]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改革》,2005年第4期。
[2][美]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等。
[4]李培林,李炜:《农民工在中国转型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经验案例》,《社会学研究》,2007(3)。
[5]史明瑛,宁建华:《农民工流动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牵扯》,《改革》,2009(7)。
F241
A
1002-2007(2011)04-0098-06
2010-08-20
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承接产业转移与甘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1.梁健,男,社会学硕士,兰州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2.王娟娟,女,经济学博士,兰州商学院经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兰州730101)
[责任编辑 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