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龙生
(上饶师范学院朱子学研究所,江西上饶 334001)
曾国藩的“理治”思想探论*
余龙生
(上饶师范学院朱子学研究所,江西上饶 334001)
曾国藩作为晚清名臣和理学中兴的代表人物,其理治思想是在继承和发扬程朱“理学治国”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德治、礼治和法治的合理因素,结合晚清经世致用思想而形成的,是对中国传统治国方略的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理学执政、理学治军、理学持家三个方面,体现出保守性、中庸性和集成性三个显著特点。为实现理学治国的梦想和挽救清王朝的覆亡,曾国藩进行了一生的实践和努力。但由于自身的阶级局限性,这种理想最终走向了破灭。曾国藩理治思想的合理内核也为后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曾国藩;理学治国思想;理论渊源;基本特点
曾国藩(1811-1872)既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同时又是一位服膺程朱理学的名儒,是积极推进理学复兴的代表人物,有“一代儒宗”之称。虽然在他的一生中,除家书、奏章、日记以外,几乎无学术著作传世,但其思想却富含在其政治、军事和家庭教育的实践活动中,成为一个集传统文化之大成者,并成为宋明以来理学理治社会思想的实践者。现就其理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与治国实践作一初步探讨,希望能对宋明理学理治社会思想和曾国藩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继承和发扬朱子理治论,并将礼治作为理治的核心内容。
朱熹理治思想是在承续前人思想合理内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光大,创立了以“理学治国”为核心内涵的理治思想体系,其内涵有三:第一,推崇德之教化,把道德放在政治最重要的地位。朱熹十分重视教化:“教化之行,挽中人而进于君子之域;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小人之深。”[1]卷108第二,发扬儒家正人论。朱熹曾引董仲舒语以强调正人的内容:“所谓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盖谓此也。”[2]卷11因而,为政之人就必须施德政。朱熹认为治国者要以仁德精神施政,其核心是施行理治,以仁德精神治国理民。在朱熹看来,天下之大务莫大于恤民,恤民就是要正朝廷、正百官,以求得正万民。第三,强调民为邦本论。认为养民一要“生”,适应生生自然,创造良好环境;二要“厚”,注重经济发展,实现民富;三要“扶”,援民以实现安本,民无不安之危;四要“节”,要求节约用度,薄税敛,征发徭役不违农时,避免百姓财物竭尽。这样,人民就一定有稳定的心理,社会就一定能安定和平,国家就一定能长治久安。
受朱子理治思想的影响,曾国藩从汉宋交融论出发,对礼治思想作了进一步的阐释,提出了礼治即理治主张。曾国藩自称“一宗宋儒,不废汉学”[3]3467,不但把礼看作修身、为学的基本规范,而且当作“修齐治平”的根本,认为古之君子“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乎礼。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4]358-359。 有鉴于此,他对礼在政治层面作了拓展和延伸,把抽象原则的礼具体化为实践意义上的礼,把“礼”看作统治权术中不可或缺的法宝,提出“修己治人之道,……以礼自治,以礼治人”[5]921的观点。“以礼自治”就是要用礼来加强统治者内部的团结,呼吁统治者“谨守准绳,互相规劝”,同心协力镇压农民起义,挽救“四方多难,纲纪紊乱”[6]1542的局面;“以礼治人” 就是要以礼来“辟异端”、正纲纪,使“人人纳于规范之中”,不犯上作乱,最终藉以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和道德观念。在理学家的世界里,“理”作为至高无尚、君临万物的本体,无所不包、无所不在。这一点曾国藩并不例外。但他又指出,“先王之道,所谓修己治人,经纬万汇者何归乎?亦曰礼而已矣”[4]250。 这里,他把修己治人的先王之道统归于“礼”,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礼”与“理”的关系,意味着“理”即“礼”,“理”“礼”相通、相融。曾国藩虽然强调“礼”的内涵多指“经济之学”、“治世之术”,明确表示:“古人无所云经济之学、治世之术,一衷于礼而已。”但他又认为礼几乎无所不包,《五礼通考》:“于古者经世之礼,无所不该。”[4]359说明曾国藩认为朱熹的理治与汉学的礼治是一致的,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样,他既维持和发展了宋明理学讲求义理、推崇理治的传统,又发掘和拓展了理学经世、讲求事功的一面。
(二)将理学与晚清经世致用思潮结合,形成理学经世思想。
曾国藩思想的基础是理学,理学的精神在于极端强调内心修养,以达到封建纲常秩序所要求的人格。但理学由于过分强调个人修养而倾向于空谈。曾国藩生活在经世致用思想复兴的时代,道光以后被人讥为空疏无用的理学,却因新的特点而有复起之势。以唐鉴、倭仁、曾国藩等为代表的理学家们均不同程度地注意把理学与经世致用相结合,从而形成了理学经世思潮。曾国藩先治理学,再治汉学,而后转向经世致用。他在致诸弟的家书中作了较为详尽的阐释:君子之立志为学,“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故其为尤也,以不如舜、不如周公为尤也,以德不修、学不讲为尤也。是故顽民梗化则尤之,蛮夷猾夏则尤之,小人在位、贤才否闭则尤之,匹夫匹妇不被己泽则尤之,所谓悲天命而悯人穷。 此君子之所尤也”[7]35。也就是说,没有经世致用、建功立业,也就不能实现内圣外王的理想,也就不是真正的贤才、圣者、完人。显然,这是有感于当时理学末流的空谈而发。同时,他又指出:“私意以为义理之学最大,义理明则躬行有要而经济有本。”[7]55“苟通义理之学,而经济该乎其中矣。程朱诸子遗书具在,曷尝舍末而言本、遗新民而专事明德?”[4]443曾国藩把孔子的“德行”、“政事”两科合而为一,既强调了理学的“事功”内涵及其合理性,又使政事(经世)不脱离义理的控制。
曾国藩的经世之学达到了双重效果。一方面,用经济改造理学,使理学不脱离现实、为现实服务,相对摆脱了过去的空疏无用,从理论上加强了理学的社会实践功能。另一方面,又以理学为宗,使现实社会的发展不脱离理学的范囿,在实践中提高了理学的社会地位。这样,从理学治国出发,融合传统的德治、礼治、法治等治国理念,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治思想,并在实践中运用,期望建立起一个能维护封建统治的理治社会。
(一)理学执政思想与实践
1.提倡“以忠诚为天下倡”的忠君观。曾国藩曾说:“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8]3他持这种观点的特定政治目的,就是要结合政治形势和阶级利益的需求,把忠和诚联系起来。所谓“诚”,就是要尽忠报国。在他看来,“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之才智,尽吾心而己”[4]392。曾国藩早期受到家庭封建思想的教化以及湖湘书院传统风气的熏陶,可以说“忠君报国”思想是十分强烈的,也是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不过,曾国藩所谓的“忠”,对象并非广大劳动人民,从根本上而言,是以忠于以封建君主为代表的地主统治阶级。
2.主张“爱民为第一义”的为政观。曾国藩推尊儒家学说,更深受程朱之学影响。曾国藩始终强调“教之爱民,爱民必先保护间阎,仁也”[8]235,即是在爱民的基础上要以保护普通百姓为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思想是曾国藩对民本政治思想的一种传承与发扬。在作为湘军的统领时,曾国藩经常说:“爱民乃行军第一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9]2660在实际中,他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来缓和地主与农民的矛盾,维护平民百姓的日常生计。咸丰元年四月,面对家乡的饥谨连年,曾国藩又表示愿效仿朱熹,在家乡推行“社仓之法”,这样“既可以及于远,又可以贞于久;施者不甚伤惠,取者又不伤廉”[10]210。曾国藩出身于耕读之家,懂得“民生以穑事为先,国计以丰年为瑞”。在《劝诫州县四条》一文中他强调“今日之州县,以重农为第一要务”、“重农事以厚生”,具体措施包括“薄敛以纤其力,减役以安其身”、“无牛之家,设法购买”以及“有水之田,设法疏消”[4]436-437等。 曾国藩在直隶总督任上,除了清理狱讼、治理河道,还大力整顿吏治,减轻民众负担,告诫各级官员要“视民事须如家事”,为民众“休养生息”创造了一些条件,并赈济灾荒。总的说来,曾国藩认为,不论是为官还是作战,都要珍惜民力:“统兵而不知爱民,即百战百胜,也是罪孽;居官而不知爱民,即有名有位,也是罪孽。”[11]6514-6515这句话是曾国藩为政观的具体体现。
3.强调“从政者当审慎赏罚”的司法观。曾国藩认为,要天下真正大治,也离不开一定的法制,而且要认真执行。既然有法必行,故不得任意赦免,因为“多赦不可以治民,溺爱不可以治家,宽纵不可以治军”[12]杂著卷1。与赦免相关的赎罚,也应当严禁。为此,他要求各地方官吏,“专札通饬各属,于词讼罚捐,概行停止”[12]批候补知县胡承颐禀。 他还说,用法“要以精微之意,行吾威厉之事,期于死者无怨,生者知警,而后寸心乃安”[12]书札卷2,也就是要从严而适当,恰到好处。在曾国藩看来,执法者还应“公明”,如果“心不公明,则虽有良法百条,行之全失本意。心诚公明,则法所未备者,临时可增新法,以期便民”[12]批牍卷3。 所以,曾国藩要求“从政者当审慎赏罚,勿任爱憎。近忠正,远候谈,勿使左右窃弄威福。毁誉之来,当研覆真伪。听讼折狱,必和颜任理,慎勿逆诈意。必轻加声色,务广咨询,勿自专用”[12]杂著卷3。
4.坚守“忠信笃敬”的外交观。曾国藩在晚清外交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在一些外交实践,尤其是历史事件的处理上,突出反映其“忠信笃敬”的外交思想。曾国藩说:“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9]2648同治元年,他对在上海剿办太平军的李鸿章交代与洋人交际的原则:“其要有四语:曰言忠信,曰行笃敬……忠者,无欺诈之心;信者,无欺诈之言;笃者,质厚;敬者,谦谨。此二语者,无论彼之或逆或顺,我当常常守此而勿失。 ”[9]2714这基本反映出曾国藩处理对外问题的基本态度。按照曾国藩的理解,最基本和主要的方面是要守定和约,讲 “恩信”或“威信”,即是要求以对外签订的条约为准则,凡是条约上有明文规定者,一概信守不移。他明确指出:“自古善驭外国,或称恩信,或称威信,总不出一‘信’字。”[13]5646凡是中外交涉的事件,“总以必诚必信为主”。只有“守定和议,绝无更改”,才能达到“中外相安,十年无事”的目的,所以他总结说:“中外交涉事件,总宜坚守条约。”[14]5433曾国藩提出的“坚守和约”,是对中外形势清醒对比得出的结论,本身就体现了对外国侵略者“推诚相与”,讲究“信义”、“笃敬”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同治九年六月,天津教案爆发,曾国藩“不敢以津民一朝之忿,贻国家累世之忧”,因此以判罪、流放、赔款以及赔礼道歉处理。对于这种结果,他多次感慨“内疚神明,外惭清议”[11]7268,并在奏折中总结中外交涉的经验教训说:以后仍应当“坚持一心,曲全邻好”。根据他自己的解释,所以“低首下心曲全邻好者”,确实是“以大局安危所系”[11]7303,实际上也反映了他内心世界与外部环境的矛盾纠结。
(二)理学治军思想与实践
1.在将领的选拔上,曾国藩惟“将德”首论。以“德”、“气”、“性” 为标准, 重视将领的地主阶级“忠义血性”:“带勇之人概求吾党血性男子,有忠义之气而兼娴韬钤之秘者。”[12]书札卷3我们分析湘军将领的成分可看到儒生参军较为普遍。儒生出任将帅统兵打仗在古代并不鲜见,湘军的不同在于全面系统地起用儒生,这是过去所没有的。理学与儒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理学是儒生的思想灵魂,儒生是理学的主体表现。曾国藩指出,军官要选取“吾党君子”中“质直晓军事”、“知道晓军事”、“血性晓军事”者,实际上就是要求具有深谙理学、勇于维护封建名教的军事人才。此外,曾国藩重视和利用理学传授中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也成为判分军职高下的一个重要标准。
2.在军队训练上,重视理学思想教育。咸丰三年,曾国藩在给湖南巡抚张亮基的信中,讲述了其募集与训练湘军的情况:“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教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但令其无扰百姓。”为取得最佳效果,他苦口婆心,开诚布公,“每次与诸弁兵讲说,至一时数刻之久,虽不敢云说法点顽石之头,亦诚欲以苦口滴杜鹃之血”,目的在于“盖欲感动一二,冀其不扰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贼匪之耻, 而稍变武弁漫无纪律之态”[7]208。曾国藩对湘军政治教育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纪律教育,一是理学伦理教育,都“腌诚如父母教子,有殷殷望其成立之意,庶人人易于感动”[8]246。曾国藩明确规定“禁嫖赌、戒游惰、慎言语、敬尊长”,作为营官者,应该“待兵勇如子弟,使人人学好,个个成名”[4]438。 为此,曾国藩把“四书”、《孝经》等下发到士兵手中,湘军兵营俨然成了儒家学校;又撰写了 《保守平安歌三首》、《水师得胜歌》、《陆军得胜歌》、《解散歌》和《爱民歌》等来灌输纪律教育。
3.在战略战术上,他利用名教同敌方争夺民心。他抓住太平天国反对孔孟正统的言行,抛出卫教宣言《讨粤匪檄》,号召用血战来保卫封建名教。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湘军赢得了群众的同情和支持,瓦解了太平天国的军心。他非常重视战前动员,对下属“上劝忠勤以报国,下戒骚扰以保民,别后则寄书告诫,颇有师弟督课之象”,每次出征,他都要告示部下“勤王忠君”,打出捍卫“纲常名教”的旗号,自然要高人一筹。
总之,他的这些做法,把伦理观念同尊卑等级观念相融合,把军法、军规与家法、家规相结合,无不渗透着理学思想和伦理教化,使弁勇易于甚至乐于服从。
(三)理学持家思想与实践
1.以孝悌为本。孝悌是传统家庭的重要支柱。在传统家庭道德中,孝是第一位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曾国藩理学持家的基础就是孝悌、亲亲观念。他反复强调为人子者要在“孝悌”二字上用功。他对子弟的期望首推孝:“吾所望于诸弟者,不在科名有无,第一则孝梯为瑞。”[10]87曾国藩之所以如此重视孝悌的作用,是受程朱理学及几千年孝文化的深刻影响,“孝悌”是其家庭思想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曾国藩说:“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 ”[15]1371曾国藩在“孝悌”上身体力行,无论是早年为宦京师,还是后来辗转兵间,都竭力以尽孝道,以承欢心。特别是为宦京师期间,他虽然经济拮据,负债累累,但于事亲一事没有丝毫疏忽。他不仅常写家信,问寒问暖,而且借银寄家,为祖父母及父母甘旨之佐。不仅如此,他还常常寄人参、阿胶、鹿茸给长辈们,并叮嘱好服用之法。
2.以睦邻为要。亲属邻里关系是家庭人际关系的延伸,曾国藩要求家人对亲邻要和善相待。“凡亲族邻里家,无不恭敬款接,有急必周济之,有讼必排解之,有喜必庆贺之,有疾必问,丧必吊。”[10]532还要求兄弟及其子女正确处理乡邻关系,与邻里和睦相处。“家族姻党无论他与我家有隙无隙,在弟辈只宜一概爱之敬之”[15]22,“富贵之家不可敬远亲而慢近邻也。我家初富沱,不可轻慢近邻,酒饭宜松,礼貌宜恭,……除不管闲事,不帮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处,亦无吝也。”[16]303要记取“有钱有酒款远亲,火烧盗抢喊近邻”的古训,富贵了千万不可轻慢近邻,对待邻里之亲要“酒饭宜松,礼貌宜恭”,在他的家书中还多有寄银钱、赈济亲邻的记述。
3.以勤俭为基。曾国藩认为,勤与俭是关系个人、家庭、社会兴衰成败的大问题,是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历览有国有家之兴,皆由克勤克俭所致,其衰也,则反是”[17]79,“家之兴衰,人之穷通,皆于勤惰使之。”[10]1272勤与逸是相对立的,曾国藩对好勤者与好逸者,爱憎分明:“勤则寿,逸则夭,勤则有才见用,逸则无能而见弃,勤则博济斯民,而神抵钦仰,逸则无补于人,而神鬼不散。是以君子欲为人神所凭依,莫大于习劳也。 ”[10]1428此外,曾国藩还十分注重对家庭成员“勤敬”二字的教育,并将“勤敬”二字作为衡量家世兴衰好坏的基本原则。“无论乱世治世,凡一家之中能勤能敬,未有不兴;不勤不敬,未有不败者。 ”[10]264还说:“一家能勤能敬,虽乱世亦有兴旺气象,一身能勤敬,虽愚人亦有贤知风味。”[10]267曾国藩在强调勤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俭,要求子女节省家庭开支,合理计划家中的用钱限额,“由俭入奢易于水,由奢返俭难于登天。……尔辈以后居家,须学陆梭山之法,每月用钱若干两,限一成数,别封择出”[16]1370。
(一)保守性
曾国藩理治思想承袭了程朱理学的许多“美德”,折射出浓郁的封建社会文化色彩。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曾国藩为挽救“礼崩乐坏、学绝道丧”的社会道德危机、重建封建伦理秩序,在出师前发布《讨粤匪檄》,声称:“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4]232这篇檄文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抱道君子”们“赫然愤怒,以卫吾道”,藉以重新树立起理治社会形态“合法性”基础的信念。作为理学复兴的主要人物之一,曾国藩以为义理之学最大,其实也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以程朱理学为代表的封建传统思想,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己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巨大惰性和虚伪性。曾国藩以维护清朝政权和固守儒学礼教为己任,试图以“理学经世”为旗帜恢复和规范封建统治秩序,构建一个理想的“以理治国”的理治社会。事实上,晚清理学已日趋退缩和保守,也很难发挥救危扶倾的历史功用,其理治思想和建立理治社会的努力,实际上仅仅是回光返照、落日余晖。
(二)中庸性
综观曾国藩的理治思想及其实践,他是以理学为本,杂以百家为用,对儒、法、道等各家治国学说融汇贯通,体现了中庸“权变”的本性。他在晚清史上之所以名声大噪,主要在于他善于吸收各家之长,融汇贯通,付诸实践,且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曾国藩主张摈弃门户之见,会通汉宋之学;另一方面,曾国藩认为理学与诸子学之间并无难以逾越的鸿沟,主张对诸子百家兼师并用,各取所长,以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治国本领。咸丰十一年正月他在日记中写道:“以禹、墨之‘勤俭’,兼老庄之‘静虚’,庶于修己、治人之术,两得之矣。”[18]574又说:“若游心能如老、庄之虚静,治身能如墨翟之勤俭,齐民能以管、商之严整,……偏者裁之,缺者补之,则诸子皆可师也,不可弃也。 ”[18]653这都反映了曾国藩善于运用各家学说以灵活处世的“权变”之术。在曾国藩身上,熔铸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诸多基因,而对于统治阶级有用的治国思想,他无一例外地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这与他尽心全力为封建统治阶级尽忠报效的政治志向和经世致用的治学作风是分不开的。因此在“治国平天下”的治理法则中,“刚柔互用”也自然成为其处理与清廷关系和对外事宜的国家政治活动的普遍原则。
(三)集成性
曾国藩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可贵之处在于能够以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现实主义态度,继承传统又超越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治、法治、礼治等各种治国方略,经过他的改造与发展,无不散见于他的著作、言论及行动之中,对时人和后世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曾国藩以理学为主体,吸收各家治国思想,继承、阐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颇具特色的政治伦理思想。他将自己奉行的立身处世准则概括为“勤、俭、刚、明、忠、恕、谦、浑”八德,其中后四字为“施诸人之事”,采取的是与人为善、责己恕人的“仁恕”态度,基本精神是“与人为善”。在治国理政以及处理对外关系中,曾国藩就是根据“恕”的原则,坚持以“信”为具体规范。曾国藩一生恪守并努力践行儒家“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不仅成就了事业,也给后世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在这一意义上,曾国藩可说是中国传统治国思想和方略的一大集成者。
我们在认识曾国藩理治思想某些合理性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其构建理治社会的目的就是要力图挽救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封建社会,谋求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治国方略,自然在他的理治思想中所要表达的“忠诚”是对封建帝王的忠诚,之所以主张“为政爱民”是要稳定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所提出的理学持家方案的本质是要在家庭中推行封建的伦理教化。他对“理学治国”方略的设想和对“内圣外王”、“内仁外爱”理治社会的构想,由于本身的阶级局限性,最终的结局也仅仅只是一种理想。虽然如此,他的理学治国思想是对我国传统治国方略的大总结,也为后人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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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9.9
A
1001-862X(2011)05-00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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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龙生(1969-),男,江西鄱阳人。教授,江西师范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经济思想史、宋明理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