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管窥
——基于方志史料的解读

2011-11-18 01:23张慧芝王尚义
关键词:人为太原时期

张慧芝,王尚义

(太原师范学院 历史地理研究所, 山西 太原 030012)

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管窥
——基于方志史料的解读

张慧芝,王尚义

(太原师范学院 历史地理研究所, 山西 太原 030012)

城市作为历史时期各级行政治所、地域经济中心所在,是地方志记述的重要对象,其中不乏“城市灾害”史料。具体到太原市,方志所记城市灾害主要特征如下:一是公元前以“人为灾害”为主,主要表现为战争;二是 8世纪开始出现“自然—人为复合灾害”,并在 16世纪进入多发期;三是 17—19世纪,具有近代色彩的人口灾害开始出现。上述灾害的发生与太原城市的发展、生态变迁等具有因果关联性,探究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的特征,对今天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灾害;太原市;方志史料

方志作为“地方之史志”,内容囊括自然、社会方方面面,城市作为历史时期各级行政治所、地域经济中心所在,自是方志的重要记述对象。披览太原现存诸方志,关涉城市记载颇多,其中不乏历史时期“城市灾害”史料。目前城市灾害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十大因素之一[1],并呈现出日趋频仍、危害渐剧之态势,鉴其成因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本文特以太原市为例,对古志所存城市灾害史料进行了梳理、分析,以使其有助于现实治理。

一、方志中太原城市灾害史料梳理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现存太原地区的古志多撰成于明清时期,计有十部,分别是万历、顺治、乾隆三代《太原府志》,康熙、道光二代《阳曲县志》,嘉靖、天启、雍正、道光、光绪五代《太原县志》或《续志》;另加成化、嘉靖、万历、康熙、雍正、光绪六种《山西通志》。上述 16种方志“灾异”、“祥异”、“杂余”、“遗事”、“大事记”等卷中,内容关涉太原“城市灾害”者大致梳理如下:

周贞定王六年(前 463),晋河绝于河扈。

周贞定王十四年(公元前 455),智伯水灌晋阳城。

秦王政元年(前 246),秦拔晋阳城。

秦始皇元年(前 221),晋阳叛,将军蒙骜击定之。

汉高祖七年(前 200),汉军击韩信于晋阳,下晋阳。

汉建光元年(121)十一月,鲜卑寇太原。

汉代灵帝建宁中(168—172),有狼群数十入南城,啮人。

北魏普泰二年(532),高欢大掠晋阳。

北齐河清二年(563),太原城昼下雨雪。

北齐河清三年(564),晋阳讹言有鬼兵,百姓竞击铜铁以捍之。

北齐河清四年(565)三月,有物陨于城内“殿庭”。

北齐武平七年(576),城内招远楼下,有赤蛇与黑蛇斗数日,赤蛇死。

隋大业十三年(617),杨世洛聚万余人寇掠城邑。

唐长安元年(701),晋祠水赤如血。

唐景云二年(711),地震,坏庐舍,压死百余人。

唐至德二年(757),史思明等将兵十万攻太原,围城月余。

唐广明元年(880),大风,拔木千株。

梁贞明二年 (916),王檀兵至晋阳城下“昼夜急攻,城几陷者数四”。

宋开宝二年 (969)三月,太原城下大风,一夕而止。同月,李继勋败北汉军与晋阳城下,又北引汾水灌城。城中有积薪漂出塞之。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诏毁太原城。

宋景佑四年(1037),并州地震,坏庐舍,覆压吏民。

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二月辛亥,地震,弥月不止,坏城壁屋宇,人畜多死。

元至正二年(1342),地震。

明洪武四年(1371),古城将建晋府,椽础既具,一夕大风尽坏。

明弘治十四年(1501)七月,汾河水涨,太原崇圣寺碑入汾河中。

明嘉靖八年 (1529),太原大饿,饿殍载道,城内饥民行盗。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古城现影。

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地震,大坏房屋。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晋祠山移,既而市楼火。

明万历四年(1576)夏,晋祠山移数步。

明万历十七年(1589),地震昼夜数十次,屋瓦皆倾。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九月,瘟辄生喉庳,死者无数。

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奉圣寿司山移数步。

明崇祯十七年(公元 1644),李自成兵攻太原城。

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兵炮攻太原城。

清顺治五年(1648)冬,姜瓖营晋祠,夜半引兵攻晋祠。

清康熙十九年(1680),旱灾特甚,饥民流集省会者,数以万计。

清乾隆十三年(1748)十一月初六日戌时,文庙西芜火。

乾隆十九年(1754)夏四月,鼓楼簷角毁于火。八月大风拔木。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七月,大雨,汾水涨风峪暴水,坏城四十余丈。

清道光六年(1826)二月十五日,大风天赤,连日昼晦。

按照目前学界研究,我国城市灾害成因大致有三类[2]186:第一类是纯自然灾害,如火山、地震、暴雨、山崩等;第二类是自然—人为复合型灾害,如洪涝、干旱、酸雨、烟雾等,这类灾害不仅具有自然属性,且具有社会属性和可减免性;第三类是纯人为性灾害,指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由于人为失误引发的灾害,如人口失控、滥伐森林、过度开垦、盲目引种等。历史时期“城市灾害”亦可大致分为这三类,只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城市灾害的具体成因、表现、危害程度、范围等于今不同。具体到太原市,历史时期城市灾害主要分类如图 1:

图 1 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分类

二、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分布特征分析

城市灾害从成因角度可以分为自然、自然—人为复合、人为三种类型,依据以上统计、分类,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发生、演变过程如图 2:

图 2 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分布简图

从图 2可以看出,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分布在时间序列上具有以下特征:

1.以公元前后(西汉末年)为界,公元前灾害主要以人为灾害为主,且主要以战争破坏为主;自然灾害主要表现为气候灾害,如极度干旱。

中国古代城市的修筑、规模皆受到等级、礼制的严格制约,近代以前没有一座城市不是为政治目的而建。所以,古代城市作为中央及地方机构治所所在,作为政治链条上的中心环节,往往既是区域政治中心,也是区域经济中心、交通中心,因之也就多成为历代战争掠夺、攻取的对象。先秦时期,城市多选择靠山、临川的盆地而建,正如《管子·度地》所言:“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内为落渠之泄,因大川而注焉。”这样的地形即可以保证粮食供给、水道运输,又可以借助山、川构筑军事防御体系;同时,也就决定了早期城市自然灾害多围绕河流产生,因人类技术水平较低、对自然干预较少,期间河流灾害多因气候原因爆发,如冷干期河流径流量减少,防御、航运功能减弱,暖湿期洪峰会危及城市安全。

2.自然—人为复合灾害约在公元 8世纪 (唐代)开始出现,并在公元 1500年(明末)之后进入多发期,主要表现为瘟疫、洪水等灾害形式。

我国古代城市多为政治中心,加之“重农抑商”政策的推行,城市职能以政治、军事为主,因之“古代城市管理侧重治安、社会的管理,因而瘟疫和城市居民动乱要比西方少得多。西方中世纪的城市瘟疫死亡人数惊人,多达十之六七,春秋战国时代,此类记载几乎没有,也许和城市管理严格有关系”[3]320。唐宋以降随“里坊”制度逐步解体,特别是明清时期一些城市内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城市的经济功能日渐凸显。工商业发展,城市人口聚集,瘟疫等城市灾害也就不可避免地开始出现,但程度较之欧洲要轻缓很多。此外,唐代以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加,人类对汾河流域自然生态的扰动渐趋明显,以洪水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河流灾害也必然增多。

3.历史时期有三个相对集中的频发区,分别是公元前 5世纪—公元 3世纪(战国、秦汉时期),以战争灾害为主;公元6世纪—11世纪 (南北朝、隋唐五代及宋代),三种成因兼有,仍以战争等人为灾害居多,极端事件是宋初古晋阳城毁于战火;17世纪—19世纪 (明末及清),三种灾害均明显增多,其中人为灾害出现以“饥民涌入”为特征的人口灾害。

因“饥民涌入”而引发的城市灾害,在封建社会秩序能够正常运作的时代一般不会出现,所以这一城市灾害多出现在饥馑之年,中央政权赈济无力、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混乱时期。太原城内见诸方志记载的两次饥民灾害,一次是明嘉靖八年 (1529),另一次是清康熙十九年 (1680),皆在明末清初这一时间段内,嘉靖八年 (1529)全国许多州县受灾,且外有鞑靼入侵。康熙十九年(1680)也是一个多灾之年,除了自然灾害还有东南沿海、南方三藩战事。连年天灾人祸使大部分农村经济凋敝,自救能力削弱,内焦外困又使政府难以及时给予有力的救助,饥民不得不涌入城市乞食,从而造成城市秩序的混乱,甚者引发民变。

三、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成因特征

按照以上三个时间段分期,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成因大致经历了以人为灾害为主,到人为灾害、自然灾害并重,再至以自然—人为复合灾害为主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也和历史时期太原政治、军事地位的演变,城市经济的发展,太原盆地及汾河上游开发进程,呈现出明显相关性。

1.公元前 5世纪至公元 3世纪 (战国、秦汉时期),太原城市(古晋阳城)以战争等人为灾害为主,究其因,与这一时期太原城市所处的政治、军事位置密切相关。

从宏观地理位置分析,太原盆地历史时期一直是连接塞外游牧民族和中原王朝的交通枢纽所在;无论建都西安还是北京,太原城都是京师外围重要的国防防线。从微观地理分析,东有太行之险,西有黄河之固,攻守有余、供给充裕,故称“中原北门”、“河东之根本”。地理位置决定了太原城自古兵家必争,无论是改朝换代、内部叛乱还是农民起义,历代发生在黄河中下游的战争,太原多难逃劫难。道光《太原县志》序记:“赵襄子走晋阳卒脱于难”,智伯执掌了晋国政权之后也迅速北上争夺晋阳城,城坚久攻不下,便引汾水灌城,晋阳城虽受到重创,终因城池坚固而不能破,赵国据此成就霸业。

此外,这一时期尽管人类对于自然环境扰动不甚厉害,但也有城市自然灾害发生,如周贞定王六年 (前 463),“晋河绝于河扈”,晋水断流对于晋阳城无疑是一场严重灾难。晋水不仅是晋阳城的天然护城河,更是其重要的生活、生产水源,如唐代就曾引晋水入城。按照司马迁所划分的农牧分界线,太原处于分界线上,其北部地区为畜牧区,可见直到秦汉时期,太原盆地及整个汾河上中游地区畜牧业比例较高,植被大致保持天然状态,人类活动对于生态环境干预程度较低。另据现代研究,太阳、月亮、行星等天体运动与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和洪涝灾害等有一定的相关性,所以这一时期自然灾害的发生应主要是自然因素所致。

2.公元 6世纪—11世纪 (南北朝、隋唐五代及宋代),人为灾害依然居多,与此同时,自然灾害、自然—人为灾害亦明显增加,究其因,与期间太原地区及其水源地汾河上游地区农业、林木业开发关系密切。

这一时期,中原王朝随着势力的发展不断北拓,同时北方游牧民族经济力量也在增强,当气候趋于寒干时,双方在农牧分界线附近的冲突就不可避免,地缘位置决定了太原城在寒冷期有着特殊的政治、军事意义。在南北朝寒冷期、唐末五代寒冷期,古晋阳城备受战火蹂躏,且在宋初灰飞烟灭,成为历史陈迹。宋初先后四次攻伐晋阳城,为免除后患,宋太祖下令水淹火烧夷平了晋阳古城。因北部战事所需,很快又在汾河东岸阳曲县唐明镇建今太原城。

太原城位于汾河中游地区,鉴于灾害的流域性特征,城市自然灾害和中、上游林草覆被直接相关,而上游植被情况又由其产业结构决定。据《旧唐书·地理志》等记载,武德四年(621)在汾河上游设置了静乐、汾阳、六度、宜芳、合会、丰润六县,这是历史时期本区域县级建制最多的时期,可见唐代汾河上游农业开发程度。北宋大中祥符元年 (1009)为修筑玉清宫殿,始在岚县、离石、汾阳一带采伐柏木,李攸《宋朝事实》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增宫名曰玉清……其所用木石则有秦陇岐同之松,岚州汾阴之柏……”。柳宗元《晋问》称“晋之北山有异材,梓匠工师为宫室求木者,天下皆归”,唐宋时期吕梁山逐步演变成了采伐木材的一个重点地区。林草覆被减少,水土流失必然加剧,如唐长安元年 (701)出现了“晋祠水赤如血”的情形。历史时期,太原城市自然灾害主要以地震、洪水、寒冷天气、暴雨等为主,尤以地震破坏严重。地震灾害对于城市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建筑破坏;此外,地震之后多有瘟疫、火灾等连带灾害。如《玉堂芝谈荟·地日夜九震》记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山西地震引起火灾:“太原地大震,凡四十余日。又震裂坏民居舍,火从裂地中出,烧杀数万人。”

3.公元 17世纪—19世纪 (明末及清代),灾害成因较之前代出现明显转变,表现为以战争为主的人为灾害减少,饥民涌入引致人口灾害出现,与此同时,自然灾害、复合灾害频率明显增强,具有近代色彩的人口灾害也开始出现。

清代随着北方民族关系稳定,太原军事地位削弱,李自成对太原城的攻取是明末及清代最为重大的战事。据道光《阳曲县志》记载,李自成军队入城后,城内官军百姓或被杀、或自尽,尸体填平了护城河,加之清初残酷镇压,太原城市经济在明末清初出现了明显衰退。明末清初太原城市饥民涌入,如上文分析,其表面原因为自然灾荒,根源则在于当时农村经济基础遭到削弱、破坏,自救能力降低,以及国力不济,赈灾不利,甚者因政策失误 (如清初圈地运动),致使饥民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

明末以降,太原城市自然灾害、复合灾害明显增加。明清小冰期是中国两千年来最寒冷的时期,也是自然灾害十分严重而频繁的时期,究其因和太阳等天体运动有一定的相关性;同时,这一时期也是中国人口大幅度增加、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时期,在自然环境演变、人类干预加剧的叠加作用下,地震、洪水、旱灾、滑坡、蝗虫、瘟疫、大风沙等自然灾害、复合灾害发生频率、影响范围都进一步加剧。具体到太原城,因其位于汾河中游,故发生原因不仅和太原盆地周边自然环境、人类活动有关,且和汾河上游人类活动关系密切。清初为清剿各地抗清义师,下令禁止民间蓄养马匹、私藏兵器,“八月……丁未,禁民间养马及收藏军器”(《清史稿》)。汾河上游娄烦等地素产良马,在这一禁令下原本主要依靠养马业生存的山区居民只得弃牧为农,据雍正八年《重修静乐县志》、雍正《重修岚县志》等记载,汾河上游坡地农业迅速开发。当地居民多采用焚田等粗放式耕作,加速了对林草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剧。因“举火焚山林”,元代汾河在雨季已开始“暴涨时砂石俱下”,迄清变成了“水一石泥数斗”的多泥沙河流(《合河纪闻》),每逢雨季暴雨挟裹泥沙奔涌而下,太原城市安全面临巨大威胁。

关于瘟疫发生,既和明清时期太原城市经济发展有关,也和小冰期寒冷气候有关,据今人研究都城所在地为疫灾多发区,太原虽没有做过统一王朝的都城,但是作为山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相对密集,也是疫情多发地区,因历史时期疾疫防空能力较低,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死亡人数往往十分惊人。如方志所记明万历三十八年 (1610)九月的瘟疫“死者无数”。明清时期城内沙尘天气的产生,既和当地多风灾有关,更和周遭木材业、农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太原城位于黄土高原东部边缘,且处于太原盆地北部风口上,随着当地林草植被的减少,在大风天气下势必多“昼晦”。

明清以来汾水干流与太原盆地两侧峪水交相为害,进一步加剧了城市隐患。以危害较大的风峪为例,方志记载,明洪武、嘉靖年间,清乾隆元年 (1736)、十七年 (1752)、二十二年(1768)、四十年 (1775)风峪都曾发生过较大水灾,[4]其中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初三日夜,大雨如注,风峪水暴发,浪高数丈,怒吼如雷。西郊尹公祠戏楼逐波倾圮,居民庐舍为之一空,坏西城四十余丈”。暴雨只是洪灾的诱因,其根源却是明清以来当地人口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据道光《太原县志·田赋》所记,明、清两代太原县人口呈加速增长,明代洪武至天启近三百年“所增不过三之一”,清代顺治至道光初年即“视明季几三倍之”。为满足所增人口对粮食的需求,势必要增大山地、坡地开垦力度;此外,道光《太原县志·山川》记风峪“出石炭石灰”,工矿业开发日渐兴盛进一步加剧了风峪植被覆盖率的降低,雨季暴雨成灾的频率、危害程度因之加剧。

康熙十九年(1680),因为旱灾饥民流集省会,这是见诸方志的第一次人口灾害,它具有一定的近代色彩,也是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前文有述,这里不再赘言。

四、城市灾害预防的历史镜鉴

通过对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特征、成因的分析,可以发现城市灾害的主要成因,大致经历了人为灾害——自然灾害——自然—人为复合灾害这样一个演变过程。这一特征与太原城市的发展历史、太原地区居民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均呈现紧密一致性。对其加以认真探究,必将对今天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启示。

1.对预防城市人为灾害的启示。早期城市灾害以人为灾害为主,因这一时期处于封建社会初期,城市人口数量较少、生产力低下、经济功能微弱,人类对于城市环境的干预程度较低,二者基本处于一种协调状态,只要城市选址适宜,就会大大减轻自然灾害的威胁。同时,因城市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军事功能,往往成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攻取、掠夺的对象,这就使得以战争为主要形式的人为灾害成为主要的城市灾害。近代以来,战争对于城市的破坏虽然在形式上较之古代发生了变化,但依然是战争破坏的主要目标之一。此外,人口灾害、社会治安灾害、流行性疾疫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灾害等城市人为灾害,危害巨大。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人为灾害事件近年出现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借古鉴今,从长时段角度,多方面、多视角地关注城市人为灾害产生的原因,以期建立起科学、可行的预控机制。

2.对预防城市自然灾害的启示。公元 6世纪—11世纪(南北朝至宋),太原城市处于历史时期第二个灾害高峰期,并呈现出人为灾害、自然灾害并重的特征,其中人为灾害依然以战争为主,自然灾害主要以洪水、大风、地震为主要形式。除地震灾害属于地质灾害,洪水、大风等自然灾害的产生,自然因素虽起到决定性作用,但人类的叠加影响也不断显现、加剧。以唐代为例,太原城市灾害除暴雨之外,洪水灾害多来自上游农业开发水土流失加剧。

目前城市正在遭遇气象、地震、洪水、海洋、地质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城市自然灾害产生的直接动力来自自然界,但是这些破坏性自然力的爆发同样可以受到人类不合理活动的影响,或提前释放或增强释放强度。鉴于一些自然灾害的诱发动力还具有区域性、全球性特征,所以用历史性、系统性、全局性眼光来应对城市自然灾害就显得十分迫切。通过对历史时期太原城市自然灾害演变过程的研究,本文认为预防城市自然灾害还应该从历史视角探索规律,譬如干旱灾害交替发生的频率就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掌握这些规律对今天的减灾、防灾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3.对预防城市复合灾害的启示。公元 17世纪—19世纪(明末及清代),太原城市灾害成因出现明显转变,具有近代意义上的人口灾害开始出现,同时人为—自然复合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增强。期间明清小冰期作为中国两千年来最寒冷的时期,是自然灾害严重且频繁发生的主要外力,同时,近代生产技术的变革,譬如适宜山地种植的马铃薯、玉米的传入,及居民生态伦理观念的变化等,皆不可忽视。随着太原城市近代化姗姗起步,生产技术、思想观念等也逐步开始近代化进程,这一切就使得城市灾害的诱因、表征都开始发生质变。

工业革命以来,城市灾害危害程度不断加深,并逐步以“灾害链”形式出现:原生灾害引发次生灾害,同时有多种灾害伴同发生。究其因,则是自我意识不断膨胀、生产技术飞跃发展的必然结果。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相互叠加,复合灾害对城市的破坏十分巨大,譬如,过度采矿与城市地震灾害,过度开采地下水与城市水灾害,过量排放温室气体与城市气象灾害等。今天,在世界范围已进入后工业时期,城市灾害不仅复合性日益凸显,还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通过对历史时期太原城市灾害发生原因的剖析,可以发现生态伦理观念等社会文化价值取向,对于预控城市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1] 王启仿,杨波.影响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十大要素[J].城市开发,2002(3).

[2] 郭培章.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 张鸿雁.春秋战国城市经济发展史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

[4] 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第 41卷《故事·峪水为灾》[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 张进峰】

2011-01-10

张慧芝 (1969-),女,河北井陉人,太原师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所副教授,博士。

王尚义 (1955-),男,山西交口人,太原师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博士。

山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汾河流域科学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度项目:《历史时期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与城市布局》

1672-2035(2011)03-0036-04

K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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