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主体与幻象现实——《盗梦空间》的文化哲学阐释

2011-11-16 13:21安徽省委党校邵
电影评介 2011年17期
关键词:拉康幻象大写

安徽省委党校邵 明

尽管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执导的《盗梦空间》(Inception)在梦境、潜意识层面展开情节的创意似乎直接指涉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但是,影片其实并未瞩意于被弗洛伊德界定为梦境与潜意识之核心内容的个体遭受压抑的“性本能”。具体而言,影片并未编织俊男美女相识、相恋直到发生肉体关系的爱情故事,以策动观众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处于被压抑状态的性冲动,并使之获得想象性的释放与满足(例如,同为莱昂纳多主演的《泰坦尼克号》的情节方向)。事实上,《盗梦空间》的核心吸引力来自于下述堪称诡异的情节设计:以Cobb为首的盗梦团伙潜入Fischer的梦境,并将特定的观念性内容“植入”其潜意识之内。不过,恰恰是此种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情节透露了影片真正的理论家底:雅克•拉康关于“主体”建构的哲学话语。

一、被建构的“主体”

自笛卡尔在其“第一哲学沉思”中提出“我思故我在”的理性原则以来,近代启蒙哲学最自以为豪的理论成果就是从过去被动臣服于上帝意志的个体意识中唤醒了理性的、能动的“自我”,从而确证了人的“主体性”及其以“我”为基石衡量、驾驭世界的昂然自信。然而,就在“主体”似乎大获全胜之际,怀疑性的思想力量也悄然生长。叔本华、尼采、弗洛伊德看到了个体构成中作为理性“主体”对立面的非理性质素(意志、权力意志、性本能)的积极意义,从而侵蚀了“主体”的自足。此后,经过勒维纳斯“无面目的他者”、海德格尔无所不在的“常人”的阴险讥嘲而摇摇欲坠的“主体”,最终被当代哲学文化思潮判定为剥夺人性本真的压制性的概念建构物:它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质询”个体的结果(阿尔都塞)、宏大叙事的理论虚构对象(让-利奥塔)、特定“知识型”对于肉体的“规训”产品(福柯),等等。在喧哗的理论众声中,雅克•拉康的哲学思考堪称独树一帜。

在拉康看来,个体的主体化过程首先是发生在想象界的“镜像阶段”。此时,尚且无力控制自己漫漶、碎裂的身体感官的6-18个月的幼儿偶然在镜中看到自己的完整影像,便兴高采烈地将此外在的虚像想象性地认同为内在的“我”,从而得到了关于“我”的完整图景并以此自居。随后,围绕在个体周围的各色人等都成为个体用以建构“我”的参照对象——“他者”。“镜像阶段”在拉康理论中的主要作用在于以隐喻的方式描述主体化的一般机制,即个体总是将外在的异己对象误认为是本己的“我”,并导致“我”的本真性内容的失落,因此,主体化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异己对象褫夺“我”的可悲过程。

幼儿的主观感受自然很难用故事化的方式进行表达,但是,《盗梦空间》还是设置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复现“镜像”理论的叙事场景,只是未曾采用幼儿的视角。在Cobb为新队员Ariadne展示造梦原理的梦境中,天资过人的Ariadne迅即展示非凡身手造出种种奇异梦境,最值得提起的就是Ariadne用四面镜子围出封闭的空间,让Cobb在错愕之中凝视自己投射在四面镜中的影像。这一场景传达出一个强烈的暗示:正在为抹去自己被强加的犯罪记录以回到合法之“我”的“真实”身份中而四处奔忙的Cobb,难道不应当驻足自问,那个自己过去曾经长久居住于中的合法之“我”,就真的是本真之“我”吗?在古希腊神话中,美少年Narcissus爱上了自己在水中的影子,这个故事岂非传达了对于“镜像非我”之意蕴的正面体察吗?随后,Ariadne伸出手掌触碎了镜面,立刻从外面冲来汹涌的人群。因为这是在Cobb的梦中,按照影片的设定,这些人其实都是Cobb的潜意识投射形成的影像。更进一步说,这就是拉康语境中个体用于建构“我”的完整性所依赖的“他者”面容,与“镜像”一样,是夺走了“我”的本真内容的参照对象。

在拉康的理论中,主体化最为关键的步骤发生在象征界的符号认同阶段。只是,不同于“镜像阶段”的个体将“镜像”与“他者面容”误认为本真之“我”,此时已进入社会文化体系的个体,将能指符号表达的用以象征现实(因而也是抹去了现实)的抽象概念误认为本真之“我”,也可以说,所谓的“主体”就是已经抹去了现实世界具体内容的象征性概念对于“我”的暴力指认、对于“我”的本真存在的强制性剥夺。如果说“镜像”与“他者面容”是个体在主体化过程中遭遇的感性的“小写他者”,那么,传达了社会规则性要求的能指符号就是个体遭遇的“大写他者”。原来,“我”的所谓的“主体性”,其实来自于“小写他者”、“大写他者”的持续性建构,这可真是不折不扣的“伪主体”!

对于个体经过符号认同阶段形成“主体性”的表达,是《盗梦空间》的核心情节。在影片中,Fischer继承了父亲遗留给他的巨无霸式的能源公司,作为竞争者的Saito已在竞争中处于全面不利的境地,“我们就要支撑不下去了”。为了一劳永逸地扭转困境,Saito雇用Cobb的梦之队,欲将“解散父亲遗留给自己的能源公司”的观念植入Fischer意识之中。在个体意识中植入观念,本身就显示了所谓的“主体性”其实就是外在话语对于个体之“我”的暴力性建构。Cobb的植入思路恰恰是对于启蒙哲学“主体性”迷思的嘲讽性利用。这帮暴徒通过“联梦机”进入Fischer的梦境(无意识),而梦的内容却来自于Cobb团队的精心设计。在梦中,Fischer经历千般周折,终于听到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句遗言、看到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份遗书,“遗言”、“遗书”自然都是Cobb们的伪造。梦中之父告诉Fischer:“我很失望你会成为与我一样的人……”,梦中之书则干脆地要求Fischer解散能源公司,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顿时,走自己的路、形成自己的个性、创造独特的自我这些自启蒙运动以来一直用于支撑“主体性”的巨型话语轰响于Fischer的耳际,此刻犹在梦境中的Fischer便在聆听神谕的醍醐灌顶中被建构起自身的“主体性”,他由衷地说:“这也是我自己的愿望!”好一个“自己的愿望”!这真是他“自己的愿望”吗?毋宁说,他“自己的愿望”已被剥夺而不知遗落何处,此种情节恰切诠释了拉康的判断:“无意识是大写他者的话语”。[1]

影片英文名Inception的直译为“奠基”,恰恰言说了外在性价值对于“主体性”生成的根本意义。

二、现实脱罪与哲学原罪

在受雇于Saito执行“植入”观念的任务之前,Cobb团队的业务是进入任务对象的梦境盗取其潜意识之内的秘密。如果说在现实生活中的盗窃是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发生在梦中的盗窃并能导致现实性后果的行为同样违法,所以,Cobb的业务小组毫无疑问是个犯罪团伙。影片对于“盗梦”行为违法性质的判断倒是毫不含糊的,所以,影片的海报宣传语强调:“你的梦境就是犯罪现场”。叙述罪行固然足以引发观众的好奇和兴趣,但是,作为影响普泛的大众文化产品必不能正面肯定违反现实之法的罪行,所以,身为观众“移情”对象的正面主人公若行为有罪,则必然在叙事中获得可以谅解的理由,并依然要为之付出恰当的代价,从而得以在现实层面脱罪。

例如,在好莱坞经典罪行片《肖申克的救赎》中,主人公蒙受为现实法律体系运作所无法洗清的杀妻冤名而被判入狱,因此,获得正义的方式只能依靠“越狱”这一无法为现实法律认可的罪行。但是,罪行毕竟是罪行,肖申克必须完成对于罪行的救赎。一方面,他在服刑期间收集了监狱长贪污渎职的证据并向司法部门做出举报从而维护了社会正义。另一方面,他以袖珍的小锤足足花了二十年的时间才挖通了越狱之路,那么,已经服完的二十年刑期,其实可以看作是他为最后关头实现的“越狱”罪行提前支付的代价。如果说肖申克本来蒙受的就是冤名,那么,二十年的刑期岂非太长?事实上,肖申克虽然未曾杀妻,可是,正是因为他对于妻子长期的极端冷漠与粗暴方才导致妻子的出轨和被杀,因此,二十年的刑期除了要救赎“越狱”之罪,也包含着对于精神虐妻之罪的偿还,量刑可谓恰当。

对于Cobb的盗窃罪行,《盗梦空间》同样给出了可以谅解的理由并向其索取赎罪的代价。与肖申克一样,Cobb背负的杀妻罪名也是冤屈的,而且,在现实的法律体系运作中无法洗清。于是,被无理剥夺合法身份而不得不亡命天涯、浪迹于非法领域的Cobb,就只得以盗窃的方式谋生。他付出的代价是无法回到孩子的身边、时刻忍受着思念亡妻的无尽痛楚,而且牢狱之灾的可能性始终在咫尺之外散发着威胁的气息。进而,他还必须像肖申克一样为实现社会正义做一番努力方才能够达到现实层面的脱罪要求。所以,他受雇于Saito将“解散父亲遗留给自己的能源公司”的观念植入Fischer的意识之中。这一行动之所以是正义的,因为Fischer公司已经垄断了全球近一半的能源供应,如果任由其进一步吞并包括Saito公司在内的所剩无几的竞争者,Fischer公司最终会全面垄断能源市场,彻底扼杀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之法理基石的自由竞争原则,并威胁我们每一个消费者享受由完全市场竞争所提供的低价、高效服务的正当权益。

但是,在他人的意识之中植入观念,从而改变甚至控制他人思维的做法恰当吗?是否也具有罪行的性质?如上文所言,在当代文化哲学的判断中,所谓的“主体性”其实是“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宏大叙事”、“知识型”、“大写他者话语”等外在性价值对于个体意识的“质询”、“虚构”、“规训”、“剥夺”的结果,换句话说,个体意识的“主体性”其实正是通过“植入”的方式方才生成,试想,现实中的报纸、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学校、教堂,等等,不正是日复一日地从事着与梦境中的Cobb团队完全相同的对于个体的观念“植入”工作吗?这种“植入”更加强大、全面、无所不在。因而,如果宣称Cobb团队的“植入”行为有罪,实际上就是判定了现代社会在哲学上的原罪。

在拉康的眼中,现代社会的运作确凿负有哲学原罪。因为,表达象征性概念的“大写他者”的话语,在剥夺个体存在本真的同时,也营造了将此种剥夺永恒化、合法化的意识形态性的幻象现实,从而使人无法找到回到本真状态的路径。由此,拉康就发展出一种基于人性异化批判之上的社会批判理论,只是,此种异化既非劳动异化(卡尔•马克思),也非工具理性的异化(马克斯•韦伯),它是象征性话语、能指符号所造成的异化。

我们再次回到《盗梦空间》便可以发现,当Fischer从梦中醒来并准备通过执行在梦中被植入的观念而成为独特的“自我”、生成“我”的“主体性”的时侯,他不是对此种观念的被植入性、外来性懵懂无知吗?也就是说,他不是对于本真之“我”已被剥夺的可悲状态懵懂无知吗?事实上,Fischer的遭遇是“我们”的共同境遇,“我们”把剥夺了“我们”存在之真的能指概念误认为是“我们”的“主体性”,然而,这只是“大写他者话语”强制性给予“我们”的一副面具,“我们”却将这副面具当作“我们”在世的真正面容。由此(也是更重要的),“我们”每时每刻处身于中、并一向将之认作“现实”的世界,其实只不过是“我们”带着面具参加的假面舞会罢了,换句话说,所谓的“现实世界”,只不过是能指符号通过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分配功能性的“主体性”所营造的意识形态性的幻象现实:“我们”分别自居着官员、学者、企业家等功能性的“主体性”所结构起来的“现实”,其实只是能指符号将真实存在象征化处理之后形成的幻象。这就意味着,并非虚幻的意识形态遮蔽了本真的现实,而是所谓的“现实”本身就是意识形态幻象。于是,在幻象现实中,我们彻底无法察觉自身的异化状态,并且根本无从产生探究真相的意愿,从而将异化状态恒常化、永久化。因为传达了这一激进的哲学观念,所以,影片具备了批判现代性社会存在的深刻性。

三、剩余快感

既然通过能指符号显现的“大写他者”的话语,已经用象征化的方式将“我们”幽闭在“主体”的幻觉中,进而,执行着“大写他者”话语要求的幻觉性“主体”,在交互关系中营造的意识形态幻象现实,更如密封的镜面一样阻断了我们所有通往本真的道路,那么,我们岂非只能可悲地安于异化的命运了吗?事情似乎尚有可以转圜的些许余地,拉康在其理论发展的晚期阶段,便以“剩余快感”概念为支撑,给出了突破意识形态幻象现实的理论思路。此种概念的内在逻辑也启发了《盗梦空间》的批判灵感。

拉康认为,能指符号对于真实存在的象征化处理,永远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成功,必然会有某些“剩余物”是象征性网络结构所无法收服、容纳的真实性硬核,它们的坚固存在足以凸显“主体性”无法察觉的破绽,并使其宝相庄严的派头顿时呈现出盲目自恋与自欺的可笑姿态,与此同时,意识形态幻象现实如同镜面般的平整光滑,也因为其“主体性”基础已经遭到奚落和嘲弄而裂纹丛生。目睹自恋者因无法察觉自身破绽而依然感觉极度良好的状态,应当会导致幸灾乐祸的“快感”不竭地涌动吧?这就是来自意义“剩余物”的“快感”。

例如,美国凭借人权、民主、自由、反恐这些足以给予“美国公民”、“美军士兵”以特定“主体性”的“大写他者话语”发动伊拉克战争,随后营造了令全世界目不暇接的“现实图景”:精确制导炸弹呼啸着倾落巴格达,机械化步兵师长驱直入,战后,伊拉克举行西方式的大选,按照美国的政治模式改组国家,等等。然而,一些“剩余物”、顽强的真实性硬核依然突破了象征性话语网络的强暴而发出哂笑声,诸如美军士兵的虐囚事件、永远无法找到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等,立刻凸显上述“大写他者话语”以及应和着此种话语要求而展开的战争和选举之类的“现实图景”的意识形态幻象性。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些作为先导的幻象性的意识形态话语,就不会产生此后所谓的“现实图景”,这可真是我们曾经无比熟悉的“概念先行”啊!简直令人无法抑制忍俊不禁甚至幸灾乐祸的嘲笑。

《盗梦空间》亦将“剩余物”的概念逻辑引入叙事。影片在煞有介事地为Cobb们惊心动魄的盗梦故事编织合法性理由,并再现貌似完美的意识形态幻象现实的同时,也剥离出以下三个层面的真实的“剩余物”,并足以让人循其踪迹看出所谓“现实”的破绽之处,从而体察由“话语”建构的“现实”的幻象本质。

首先,Saito雇佣Cobb之时,便做出许诺,只要Cobb能够完成对于Fischer的观念植入任务,自己就会动用手中掌握的人脉资源,为Cobb消除被强加的犯罪记录,让其能够回到自己的合法身份中。当Cobb完成任务之时,Saito果然信守承诺,并且真的消除了Cobb的犯罪记录!这就意味着,“我们”一向无比信任并赖以保持自身合法身份的法律体系、“我们”一向处身于中并赖以维持自身“主体性”的现实,其实是可以被肆意操弄、涂改的,尽管Saito此番帮助Cobb有着“正义”的理由,可是,在“我们”不可见的情况下,“现实”就不会遭到出于非正义理由的改写吗?事实上,它不是往往遭到不同话语借口的随意安排吗?那么,这个“现实”是否依然具有足够的坚固性而值得“我们”信任呢?

其次,Saito给出的向Fischer的意识之中植入观念的理由,果然具有经得起推敲的正义性吗?与Fischer的父亲一样,Saito也是能源公司的拥有者,其财富与权势之强,如前所述,足以影响司法运作消除国际通缉犯Cobb的犯罪记录。除此之外,影片还以一个细节震撼性地强化了观众对于Saito作为超级财富和权势拥有者的印象。当Cobb团队为了确保植入行动的安全性而向其申请预算经费,以包下Fischer即将乘坐的航空班机、贿赂飞机乘务员掩护小组行动之时,Saito淡然一笑:“买下整个航空公司”。那么,Fischer的能源公司解体后,完全失去竞争者的Saito公司岂不是要成长为同样足以垄断全球能源供应的巨无霸吗?在反垄断的口号之下所采取的行动,岂不是更直接地造成了垄断局面吗?所谓的“正义性”实质上不就是话语的虚构吗?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Cobb通过完成植入任务消除了自己被强加的子虚乌有的杀妻犯罪记录,这似乎为其行为蒙上了矫正错误、实现正义的正面色彩,但是,值得追问的是,Cobb的犯罪记录从何而来?原来,Cobb的妻子Ellen误将夫妻二人共同进入的唯有通过自杀方能脱离的深层梦境limbo当作现实,再也不愿离开。Cobb为了摆脱此种梦魇的困厄,便将一个观念植入妻子的意识中:“你所看到的情景都是虚幻的,唯有自杀才能回到真实状态”。当二人在梦中卧轨自杀并“醒”回现实后,被植入观念的Ellen便固执地认为眼前的现实是虚幻的并再次通过自杀寻找真实,为了让自己深爱的丈夫Cobb能够自杀相随,她伪造了自己被Cobb所杀的全部证据,让Cobb无法独自存身于世。这就意味着,Cobb当前执行的植入(他者话语对于个体的“主体性”建构),是为了消除前一个错误植入的后果,那么,谁知道当前的植入会不会导致又需要以下一次植入来消除的新错误呢?这不正是对于人类深陷于建立在“伪主体”之上的意识形态幻象现实中而无力返真的永恒困境的指认吗?“前现代”(上帝)、“现代”(理性、主体性)、“后现代”(身体、快感)的概念不是迭次替代植入“人”的意识之中吗?人们选择对于后一种概念的认同,不正是为了矫正前一种概念的“错误”吗?这一不断更换能指话语以建构个体的“主体性”与意识形态幻象现实的错误过程真的终结了吗?

故事结束之际,Cobb终于重获合法身份回到自己的孩子身边、回到自己魂牵梦绕的真实的“现实”之中,然而,这个“现实”却因为已经遭受无法为意识形态性话语同化的“剩余物”的多重戏谑而暴露出真相性的破绽。所以,在影片的最后一幕中,Cobb用于区分现实与梦境的陀螺一直转动着,好像依然处在脱离现实世界重力作用的幻象之中。

值得格外指出的是,按照拉康的理论逻辑,被想象界的镜像、他者面容以及象征界的“大写他者”话语侵夺的“我”,固然必须在非本真的盲目中度过可悲的一生,可是,如果剥离了诸种“他者”赋予“我”的“主体性”,那么,所谓真实界的“我”的“存在本真”,其实只能剩下一个空无!也就是说,不可能存在脱离“他者”话语指认而仅仅来自于所谓“存在本真”的意义,有论者据此便将拉康的思想精义准确、简练地概括为“不可能的存在之真”。[2]因而,“我们”即便体悟了真相,可是,如果抛弃了能指符号赋予“我们”的“主体性”,那么,处于价值“空无”状态的“我们”的身上,就只能剩下动物性的本能欲望了。“我们”若想免于仅仅听凭本能欲望的要求而行动所导致的“人类社会”向“动物世界”的回归,就不得不接受“大写他者”话语为“我们”建构的“主体性”,像Cobb那样乖乖地回到“我们”明知其为幻象的“现实”之中,这可真是彻头彻尾的悲观哲学!正因为此种哲学对于创作思想的主导,所以,尽管《盗梦空间》不缺乏好莱坞影片惯用的关键性叙事元素,但是,其总体氛围充满了绝望的悲剧感,就此而言,本片的确堪称好莱坞影片中的异数。

注释

[1] 拉康:《拉康选集》,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17页。

[2]张一兵:《不可能的存在之真》,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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