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扑火安全问题的几点粗浅思考

2011-10-25 02:51孙亚强
森林防火 2011年3期
关键词:伤亡事故火场专业化

孙亚强

(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吉林 长春 130031)

近年来,实现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已经愈来愈受到世界和我国全社会的关注。在我国现行扑火装备水平和扑火手段的条件下,能否实现扑火安全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个重大课题,做好这方面的专题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吉林省的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粗浅思考。

1 当前扑火安全事故的主要关联因素

在谈及扑火安全的问题时,我们目前关注更多的是扑火战术组织、禁用非专业人员扑火等因素;在剖析伤亡事故时,也往往会集中在扑火指挥失当、火场环境复杂、气候突变等现场问题上。实际上,这些并不全面,至少是问题的表层症状和浅层原因。从深层次和全面剖析的角度看,导致扑火人员伤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错综复杂的。我认为,至少应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关联因素。

1.1 系统性基础因素

系统性基础因素主要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体系和人力资源配置等物化性、系统性集成和建设水平,是否达到了有机协同和满足森林火灾防控需求。基础设施差、体系不完整,对火情、火灾反应慢,打大火的比例高,扑火安全隐患和危险就大;扑火人力资源稀少、专业技能低,发生扑火伤亡的可能性也会增大。反之,系统和体系完整,专业化程度高,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打大火的比例就会小,安全系数在通常情况下就大些。

1.2 林分条件和地形地貌因素

从多年的实践看,少茅草和多阔叶的简单地形地势区域发生扑火安全事故的比例较小,多茅草和多针叶林的复杂地形区域,尽管火场面积不大,发生伤亡事故的比例也会相对高些。这可以从我国南、北方多年的扑火实践中总结和对比出来。在相同或相近似的林分、地形、气候条件下,林分质量越好,特别是林分郁闭度越大,扑火安全的系数也会相对高些。

1.3 扑火手段因素

我国现阶段的扑火手段在近些年来的发展中已过渡到半机具化状态,但仍未脱离人与火正面、近距离接触的“直接扑打”状态。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目前只能依靠“战法”和指挥员、战斗员的个人素质来决定安全问题。在此状态下,减少伤亡是期望目标,避免伤亡就成为了“不可能”,这是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俄罗斯、印尼等国家最大的不同,也是当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1.4 专业化水平因素

在以往的伤亡事故中,非专业化的群众性扑火队伍出现事故比例会高些,而专业化的具有丰富扑火经验的专业化扑火队伍则会低些。这是在同等危险条件下,个人技能所造成的。即使同是专业队伍,还有平时训练水平差异和“教练员”水平差异、扑火队员实战经验积累差异、个人技能养成差异等多种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

1.5 装备化水平因素

装备化水平直接决定扑火手段的丰富和提高,直接涉及扑火效能,也直接决定扑火安全问题,是造成我国当前扑火安全最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只有具备相对高度的装备化,才能有地空协同和风水结合等多种扑火手段的实现和实践应用,才能有使人远离火线、远离火头的可能,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以人为本”和最大程度的扑火安全。同时,有装备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专业化”。但这个问题,由于投资巨大,至今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6 不可预测因素

不可预测因素主要表现在天气突变、火场地形地势等因素,还有指挥员、战斗员个人经验和判断能力等不可控制因素,甚至与指挥员个人性格、紧急或紧迫程度、利益攸关程度等心理因素有直接关联。这个因素只有依靠装备和训练才能解决,仅靠事先强调和要求、嘱咐是无法保证安全的。

我们研究扑火安全问题,应从治标、治本两手抓的角度,对上述因素通盘考虑。在充分考虑扑火组织指挥、扑火技战术等最直接的现场因素外,还要从策略和基础方面考虑和逐步解决这些相关联的安全因素。

2 对减少扑火安全事故具体策略的建议

解决扑火安全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一定要避免“就事论事”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思维习惯和做法。要树立起统筹兼顾的意识,要有系统性措施的实施,更要有勇于解决专业化、装备化难题的决心和具体建设思路。

2.1 要坚决实施好“打早、打小、打了”和投入重兵打初期火灾的基本策略

这两条听起来好理解,但背后涉及十分复杂的工作安排和建设方向,也涉及肯于投入的决心。在建设上,直接涉及各项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涉及防控体系的完整程度和完备水平;在管理上,涉及具体管理目标、具体措施摆放,如果只强调而没有实实在在的措施来保障,那只能停留在口头上,一级传达给一级,最后安全事故仍会常发。

2.2 要把如何实现扑火队伍专业化作为重要课题,并尽快形成全国性政策

提高扑火队伍的专业化队伍比例和提高扑火队员个人的专业化技能,是目前我们最有可能做到的手段,但只是在现实条件下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期望性手段,会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在成效上也只能略有好转,而不能根本扭转。同时,队伍建设也存在许多难题,特别是人员供养上的资金能力和政策瓶颈并没有在全国取得突破,需要国家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来推动。

2.3 要把扑火手段升级和装备化建设列为解决扑火安全问题的重大措施来推进和实施

在这方面,当前首先需要的是思想统一和建立共识,要走城市消防建设之路。只有实现依靠装备改善和丰富扑火手段、提高扑火效率,使人尽可能远离火线、火头,才能实现相对的安全,才是真正落实了“以人为本”原则。在装备化建设上,一要有共识基础上的决心;二要有专门组织起来的技术攻关和研发力量,尽快形成具有森林防火特点的系列化专用扑火装备技术支撑;三是在投入上要大力度倾斜,越早实现越好。当前,最需要、最现实的是地面以水灭火的设施、运载系列装备,实现每支队伍的水灭火、风灭火手段兼有化。对特殊地形要研发特殊装备和特殊手段,必要时可采取特殊灭火政策。

3 对扑火现场安全问题的几点认识

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行动,特别是大规模扑火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泛的系统行为。毫无疑问,各级指挥员都能把“安全第一”作为指挥行为的出发点,但是,如何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过程中,将“安全第一”贯穿扑救过程的始终则是一个难点。现场指挥在处理众多扑火事务过程中,要做到安全组织、指挥有序需要抓住几个关键环节。

3.1 扑火现场指挥要相对统一

一般火场都有几个或多个建制扑火队伍参战,就个性扑火指挥而言,每支队伍都是一个独立作战体系,队伍指挥员毫无疑问的指挥本队伍的具体行动,承担扑火及安全的责任。一个队伍是一个活动单元,多个队伍就是多个活动体系。所以,现场总指挥要建立自下而上的行动一致的指挥系统,使火场各支队伍按任务、按职责行动,把队伍指挥同火场指挥有机结合,实现指挥权的相对统一,全局指挥同局部指挥的有机结合,严防令出多门。

3.2 扑火现场要制定指挥行动方案

扑火现场指挥承担扑火全过程的领导组织责任,面对众多队伍及繁杂的应急事务,理顺思路是主,现场调动是辅,思路具体到指挥操作上就是行动方案。这个方案的形成体现多个方面,但核心作用为:调动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行动,坚决杜绝盲目蛮干,杜绝伤亡事故。

3.3 扑火行动要有指挥人员带队

扑火指挥人员主要包括火场指挥、火线指挥两个层面。一旦扑火决策形成,火线指挥人员的作用显得尤为关键,既要组织所属人员完成灭火任务,又要对所属人员的行为负责。火场指挥的位置相对固定,火线指挥的位置相对活跃,但火线指挥的重心要放在带领扑火队行动,及时掌握火场火情,果断指挥,趋利避险,应该说是安全扑火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3.4 扑火人员要配置有效防护

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能否较好实现指挥意图,快速扑灭火灾,扑火队伍的灭火意志、吃苦精神绝不可缺少,它是每个人行动的支撑,是战胜火灾的力量源泉。但作为指挥及扑火人员必须懂得保护好自己才能扑灭火灾的辩证关系,即“火场生存取决火场生活”,只有快速建立火场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机制,才能使扑火人员实现连续作战、有效作战、安全作战。“有效灭火取决有效防火”,灭火人员的防护装备的完善、灭火机具的配置不仅决定着灭火的质量与速度,还决定着灭火队员的人身安危。所以,装备配置标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能高不低、能多不少、能好不差。

3.5 推广规范的训练机制

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训练,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缺一不可。必要的训练形式和同实战贴近的训练效果一方面靠行政命令手段推进,另一方面靠良好的机制巩固落实。由于训练属于枯燥劳累、费时费力的一项基础性活动,依行政命令落实,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收效不大。建立推广规范化训练机制,是对行政命令的完善及补充,是持之以恒开展训练的助力器。现实工作中,制约地方专业队伍开展规范化训练的困难较多,但主要的突破口是:努力缩小队员自身条件差别,使其最大限度地达到同训同练、训练一致的标准;努力提高队员留队的时限,使队伍保持最大限度的稳定,使训练具有连续性及熟练性;努力改善队员的生活保障,使其待遇达到或超过同地其他行业水平,创建拴心留人的环境;努力选配一个懂训练、会训练、年富力强的带队人,达到训练有人带头抓、队伍有人带头管、环境有人带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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