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连续遭遇极端天气。南方部分省区春季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旱情,东北、华北林区夏季出现异常高温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全国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和广大防火工作者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齐心协力,积极防范,奋力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发生,避免了大的灾害损失。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我办根据《省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规定,对各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经研究,对综合排名前10名的单位通报表彰如下:
第1名:江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2名: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3名: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4名: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5名:广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6名: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7名:河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8名:山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9名: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10名: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对上述受到通报表彰的单位,建议所在省(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奖励。希望其他省(区、市)森林防火部门向受表彰单位学习,不断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共谋发展;受表彰的单位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铸辉煌。
2011年7月12日,中俄两国政府林业部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中俄第二次边境森林防火联防会议,双方介绍了边境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商讨建立了森林防火合作机制。
双方代表一致认为,加强两国边境地区森林防火协调,积极开展边境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有利于改善中俄边境地区的森林防火状况,有利于加强中俄边境地区的林业工作,有利于维护两国生态安全,有利于发展中俄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商讨,双方在森林防火会晤机制、中俄边境地区联防联络机制、边境地区计划预防用火通报机制、部门交流合作机制、中俄两国联防协定修订内容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形成并签署了会议纪要。中俄第二次边境森林防火联防会议取得重要成果。
中国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在会上介绍了中俄两国林业部门林业合作与交流情况,回顾了1995年两国政府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定以来,双方合作进展。俄罗斯联邦林务局副局长契卡尔约克及阿穆尔州政府首席副主席卡普坎西科夫、哈巴罗夫斯克边境区林务局局长博尔特鲁什夫、外贝加尔边疆区政府副主席维什尼亚科夫等16位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并对中方的盛情款待表示诚挚感谢。双方代表团现场观摩了黑龙江省阿城市森林消防专业队的森林防火演练,实地参观考察了当地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金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汲取教训、推广经验,不断提高我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水平,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于2011年7月20-21日在四川省凉山州组织召开了一次专题座谈会。
座谈会以“专职指挥谈安全”为主题,明确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衡量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为森林火灾处置的最高衡量标准。与会同志以大量的真实案例说明了对于扑火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定位,阐述了处理好确保人员安全和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辩证关系。就如何提高扑火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扑火技能、扑火实战中紧急避险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与会同志特别提出,要正确看待并妥善处置扑火伤亡事件,弘扬英雄事迹,正面引导舆论宣传,既要把火灾战例评析好,又要使扑火伤亡者得到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云南、四川、广东6省(区)的副厅级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黑龙江大兴安岭林管局、龙江森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中国林科院、东北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东省林科院等院校专家学者以及四川省林业厅、凉山州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此次座谈会。
(金博)
为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于2011年6月28-7月2日在国家林业局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一期全国省级防火办主任素质培训班。各省(区、市)防火办主任和广东省、四川省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山东省林业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领导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聘请了国内知名的专家和学者,从公共管理、应急处置、转变政府职能、公关危机中的媒体应对、信息化技术等方面进行讲授,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家总揽全局工作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同志专程到培训班代表贾治邦总指挥看望学员,勉励大家认真学习、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一致认为,这次培训跳出了纯粹的防火业务,立足于一个行政管理者的角度,主题鲜明、切合实际,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收效明显、意义深远。通过培训,帮助大家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增长了知识、增进了交流。同时,也进一步理解了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对推动森林防火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
(金博)
2011年9月1-2日,由中国林学会、中国消防协会森林防火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森林扑火安全研讨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森林防火(消防)专业委员会委员、特邀专家、论文作者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中国林学会、中国消防协会、甘肃省林业厅、武警甘肃省森林总队以及部分省(区、市)林业厅、西南航空护林总站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焦德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扑火安全研讨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要在提高指挥能力上下工夫;二是要在增强扑火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上下工夫;三是要在研究科学有效的避险方法上下工夫;四是要在研发扑火防护装备器材上下工夫。
会议邀请中国林科院森林消防研究室主任舒立福研究员、武警警种指挥学院阚振国教授分别作了“国内外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技术现状与发展”、“森林部队灭火安全研究”两个学术报告,受到与会人员广泛好评。
这次研讨会收到论文127篇,其中12篇论文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是衡量森林火灾处置的最高标准。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扑火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力保扑火行动全程安全、全员安全。扑火安全要着力构筑精神、技术、制度、物质四道防线,即:抓扑火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全员化,着力增强安全意识,构筑扑火安全的精神防线;抓扑火安全训练,推行模拟、仿真火场训练,规范训练教材、训练内容、训练标准,提高扑火人员的安全技战术能力,培养过硬的心理素质,构筑扑火安全的技术防线;抓扑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扑火安全规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重点实行扑火安全员制度,落实全程、全员、全时管理,构筑扑火安全的制度防线;抓扑火防护装备器材的研发和普及推广,推动防护装备器材系列化、标准化。国家应把扑火人员着用防护装备器材作为强制性要求,构筑扑火安全的物质防线。
(林人)
截止到2010年,吉林省胜利实现了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为全面总结全省过去30年森林防火工作经验,表彰30年来为全省森林防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做出部署,2011年6月3日,吉林省召开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表彰奖励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十二五”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吉林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儒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武警部队副政治委员吴云峰,武警森林指挥部政委亢进忠及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领导出席会议。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等省领导出席会议。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单位等4 200余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同志主持。
会上,宣读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通报表扬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决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贺电和武警森林指挥部贺词。《通报表扬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决定》中说:“多年来,吉林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始终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各级政府负全责”的原则,精心实施“全力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战略,克服气候条件复杂、森林火险增高等不利因素,取得了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成绩,走出了一条富有成效的森林防火道路,为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对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给予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吉林省副省长王守臣宣读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王儒林省长代表吉林省委、省政府向关心支持吉林省森林防火事业的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表示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奋战在森林防火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和驻吉部队全体官兵表示亲切问候。王儒林指出30年的不懈努力和生动实践,创造的连续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历史奇迹,充分证明了森林火灾的可防可控性,为吉林省乃至全国森林防火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经验。必须建立政府负全责机制,实行“七长”(省长、市州长,县市、区长,乡镇长、村长、林业局局长、林场场长)负责制;必须实行全民动员,坚持预防为主,筑牢思想教育、火源监管、快速扑救三道防线;必须坚持依法治火,严格管理生产用火,认真检查火灾隐患;必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搞好科学防控;必须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方为主、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王儒林省长对实施“十二五”规划后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要求和任务。主要任务是强化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使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平均程度达到每次5 hm2以下。
孙扎根副局长代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到会祝贺,为吉林省颁发奖金。他指出吉林省取得的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辉煌成就,树立了相同纬度、相似火险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成功典范。吉林省森林防火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只要领导重视、社会支持,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森林火灾损失就可以大大减少,森林防火工作就可以大有作为。
(张辉)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4个考核组,于7月6-22日对16个州市执行2011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于23-24日在丽江市召开了2011年全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会暨春防工作总结会。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万勇同志全程参会并作重要讲话。
万勇专职副指挥长对2011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在总结讲话中指出:2011年春防期间森林火灾各项防控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未发生有影响的入境火,林火控制指标全面达到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贯彻执行《责任状》带动林火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强化责任落实,组织领导、林火管理、监督检查、行政问责力度加大。二是全面增加经费保障,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速度加快。三是全面推行依案处置,应急响应及扑救保障、信息报告、扑救指挥及行动、灾后处置快速走向规范。
同时,万勇专职副指挥也指出了《责任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一是各级防火办机构不顺、人员不足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经费增速慢、增幅小,不少困难还是难以解决,特别是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组建慢;三是实施7大宣传工程和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时,漏洞和矛盾仍然不少;四是扑火安全保障难、行政问责办法出台慢。
万勇专职副指挥长强调,下一步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5个重点热点问题。一是全面推进《责任状》贯彻落实到位。针对机构不顺缺少编制的问题,州(市)、县两级要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国家、省级法规文件为依据,结合本地森林防火的任务,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防火办的机构编制问题,向编办上报要求理顺防火办机构、增加专职人员的请示,形成层层反映、层层力争的格局;二是针对《责任状》9条规定中不达标的事项,以这次省政府检查考核为契机,向主要和分管领导汇报清楚,并尽快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和建议,专题请示政府寻求解决,请示请抄送省指挥部。省指挥部将在2011年11月前对各州市开展一次“回头看”,各州市整改情况,同样作为2011年各州市执行《责任状》情况的评判依据。二是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发生。必须进一步强化和坚定“安全第一”的扑火理念;必须进一步强化和坚信扑火安全是一定可以做到的;必须进一步强化和扩大安全培训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扑火综合能力建设和安全管理;必须持续开展扑火安全年活动。三是全面抓好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准确把握国家《规划》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同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把森林防火基本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年度安排计划和建设资金;抓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抓好队伍素质教育。四是切实提高林区可燃物科学管理水平。各地要按照《云南省计划烧除规程》,在适宜区域、时间,认真抓好计划烧除工作,解决重点林区防大火的问题;要积极做好林缘农田边、林缘设施及仓库、村庄边可燃物的割除或烧除工作;实施城市面山、涉林风景区森林健康工程。五是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应对媒体工作。
(李光)
修订后的《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情报告程序管理规定》从报告原则、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格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报告原则: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翔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并明确规定了区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进行首报、续报、总报的报告要求。
三、报告内容:1.起火地点:地名(区县、乡镇、村、小地名)和经纬度。2.起止时间: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接报时间、灭火时间。3.起火原因:何种原因引发,肇事者情况。4.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及降水情况等。5.火情态势: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如果火区内或附近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6.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电台、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数和指挥员姓名、职务。7.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种结构、过火林木比例、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8.交界火要了解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9.扑救过程中有哪些困难,需要解决哪些问题,需要扑火力量支援等。10.启动预案的情况。
四、报告格式:以文字形式上报时,简单火情沿用《××区县××森林火情报告表》格式,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以单独正式行文,主要内容包括:1.标题醒目,涵盖主要内容。2.注明日期、报送时间,使用24小时制时间。3.一份报告叙述1起火情,不可一份报告涉及多起火情。4.报告正文一般使用仿宋3号字。5.火场面积使用m2或hm2为计量单位。6.火情报告注明编发人,审核人签章或单位盖章等。
(王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