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浙江产业发展路径选择

2011-10-23 11:56李东华
关键词:浙江能源经济

李东华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浙江杭州 310025)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浙江产业发展路径选择

李东华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浙江杭州 310025)

低碳经济是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实现碳排放量比较低的经济形态。在全球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成未来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将通过低碳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产业外延扩张和产业结构优化,带动经济总量的扩张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从根本上、全局上深刻影响社会经济的未来发展战略及路径。

低碳经济;低碳产业;碳排放;能源结构;浙江经济

DO I:10.3969/j.issn.1671-2714.2011.01.010

低碳经济是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实现碳排放量比较低的经济形态。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成未来全球发展的主流模式,将深刻影响产业的未来发展战略及路径。

一、低碳经济提出的背景

低碳经济出现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过去的发展模式具有典型的“高碳经济”的特点。化石燃料的开发利用过程伴随着资源耗竭以及极大的环境负外部性,产生了气候变化问题。而气候变暖的后果将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挑战。降低碳排放强度就成为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的客观需要。

尽管国际上努力寻求有效的调控政策和管理制度,但由于气候变化影响的广泛性、深远性和现实性,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利益交错,难以形成共识。为打破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僵局,着眼于国际气候制度建设,英国于 2003年提出了低碳经济概念。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中逐渐认识到,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切断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联系,建立一种低碳型经济发展模式。

二、发达国家向低碳经济转型及其经验

当前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大趋势逐渐被各国所重视,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率先进行低碳经济发展的探索,采取一系列战略策略和经济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为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1.开征碳税是减排最具市场效率的经济措施。开征碳税被发达国家认为是减少并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碳税是一种混合型税种,实际上是“能源使用税”,它的税率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低碳能源的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芬兰政府 1990年开始征收二氧化碳税,是世界上第一个根据矿物燃料中碳含量征收能源税的国家,能源税已占全部环保税收的 55%。其后,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挪威、瑞典等发达国家在不同的时期逐步引入并以各种形式征缴碳税。发达国家这些新型的财政手段包括如下的鲜明特点:一是采用价格杠杆,提高能源效率,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各种能源品种的税率不一样,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可豁免);二是引入碳税并没有总体上增加企业税赋;三是对于能耗大户,不搞一刀切,明确目标,适当减免,维护企业的竞争力;四是主要针对工商企业和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不针对居民家庭,不仅效果好,而且政府风险低。

2.碳排放权交易为发展低碳经济奠定了基础。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为碳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以欧盟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对碳排放行为进行总量控制,导致碳排放成为“稀缺商品”,可以进入“配额市场”进行交易。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出现爆炸式增长,市场参与者从最初的国家、公共机构向私人企业及金融机构扩展。目前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2005年成立时,碳交易总量仅为9 400万吨,2008年已猛增至 28亿吨,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近 60%。[1]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欧盟 27国①实行“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是一个欧盟内部的强制减排配额市场,不仅促进了欧盟碳金融产业的发展,而且提升了欧盟在新一轮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话语权。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CX)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也是碳排放权额期货交易模式的开创者。

碳交易之所以成长如此迅速,主要源于碳交易的以下功能:一是催生国际碳排放贸易。2005年国际碳交易额为 100亿美元,到 2008年已经达到1 263.5亿美元,比 2007年的 630亿美元上升了 100.6%。[2]预计 2030年碳排放交易可达6 0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而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交易品种。二是促进国际技术贸易。发达国家减排成本比发展中国家高 5倍~20倍,使前者愿意向后者转移资金、技术。清洁发展机制 (CDM)就是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资金的一个双赢机制。欧盟和日本在环保、节能技术与产业方面已拥有全球领先优势,这些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将带来巨额收益。欧盟服务行业每年仅靠出售碳配额就可获利 500亿欧元以上。三是促进国际资本流动。由于各国减排边际成本差异巨大,国际资本将流入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许多旨在帮助减排的碳基金应运而生。截至 2007年11月,全球共有“碳基金”58只,规模超过 70亿欧元。伦敦、纽约交易市场推出碳排放权证券化的衍生金融工具。欧洲气候交易所推出与核证减排量挂钩的期货和期权产品。

3.财政与税收政策成为低碳经济的激励手段。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或经济行为给予补贴,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也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措施。英国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采取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措施。如英国的电力供应者被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 (由 2005~2006年的 5.5%提高到 2015年 ~2016年的15.4%),同时相应地对电力供应者提供一定补贴。美国政府规定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费用的20%~30%可以用来抵税,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和个人还可享受10%~40%额度不等的减税额度。

4.国际合作活跃低碳经济。气候是全球最大的公共物品,单靠一个国家难以完成减碳任务。英国与 8个工业强国和欧盟伙伴一起研发遏制气候变化技术,实现碳减排的目标,同时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少碳排放量目标,从中获得最大的回报。德国加强与美国的合作,发起欧盟与美国间的“跨大西洋气候和技术行动”,侧重统一标准、制定共同的研究计划,并在 2007年 4月召开的欧盟与美国首脑会议上确定了该项行动的具体措施。澳大利亚为本地区发展较缓慢的国家提供可观的援助,帮助其适应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还通过 2亿澳元的“国际森林碳计划”参与国际缓解气候变化的努力,为降低发展中国家森林采伐和森林奴化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支持。

三、浙江向低碳经济模式转型面临的问题

目前,浙江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加速增长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依然是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这意味着浙江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地要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产生较高的碳排放强度。因此,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努力面临巨大压力和困难。

1.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碳排放压力。从浙江能源结构看,2009年煤炭、石油、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是 63.2%、21.7%和1.5%,其中煤炭所占比例近年来不降而反升,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占初始能源比例 15%左右,天然气利用比例远低于能源资源条件相近的省 (市),这给浙江节能减排带来较大压力。在全省电力结构中,燃煤火电的比重占到70%,还有约 100万千瓦以上的高能耗、高排放的小火电机组需要关停。②煤是世界上碳密度最高的燃料,单位能源释放的二氧化碳是天然气的近两倍。另外,虽然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的发展已如火如荼,但国际上普遍认为,到 2020年以后,可再生能源才能真正在全球能源结构中占据相对重要的地位。由此可以判断,浙江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可能在 2020年。因此,对于缺煤、少油、无气的“资源小省”浙江而言,从现在起到 2020年,最为有效的减排措施仍在于提高传统能源的利用效率。

碳生产率是国际上通行的衡量低碳经济的核心指标。从表1的碳生产率③的国际比较看,中国的碳生产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 OECD平均水平。这是我国总体能源技术水平较低、经济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重化工业比重高等因素的综合反映。而这些特征是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很难在短时间内摆脱的。而且根据 2009年 12月中国正式公布的碳强度减排目标,即到 2020年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05年下降 40%至 45%,折合成碳生产率目标,相当于比 2005年提高 67%到 82%。这在当前碳排放空间越来越成为一种紧缺资源的情况下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2.工业经济中高耗能行业④比重高,导致资源消耗强度大。在浙江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较大,而且工业生产的高能耗特点较为明显。2009年,浙江八大高耗能行业共耗能6 568万吨标煤,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的 72.7%,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42.2%。高耗能行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幅度有限,2009年为 36.5%,相对 2005年比重仅回落 0.7个百分点。[3]根据工信部公告的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浙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数量达 180家,居华东地区省市的首位,全国第三,特别是印染行业,浙江的淘汰任务占了全国的 2/3左右。[4]这说明,目前浙江省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高耗能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并且现有经济增长方式对高耗能行业产品的旺盛需求也仍将持续。因此,浙江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面临可能被这些高碳设施与技术“锁定”的风险,被锁定在高碳密集型投资当中。

表1 碳生产率国际比较 /美元 /kgCO2

3.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削弱在低碳产业中的国际分工地位。低碳经济本质上是一个技术创新问题。谁能够掌握更高效率、更清洁的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谁就能在这一轮竞争中取得核心竞争优势。目前,低碳领域的一些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由发达国家掌控,发达国家正力求通过发展低碳技术和碳交易市场形成垄断优势,这将成为浙江产业向低碳转型的最大挑战。从微观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必须以“低碳”为先导进行技术创新,否则在低碳产业的国际分工中将会失去竞争力。

4.国际碳关税将成为贸易投资新壁垒。国际社会开征碳关税或提高资源税强化了对我国的资源硬约束。2009年 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规定,从 2020年开始,美国将对达不到其标准要求的国家征收碳关税,即对美国进口的高能耗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据估算,如果每吨二氧化碳征收 45美元碳关税,美国每年可从中国进口货物中获得 550亿美元碳关税收入。欧盟从2011年开始,拟对未采取减排措施的欧盟外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碳关税,相当数量商品的成本将增加 10%左右。一旦美国和欧盟开征碳关税,日本等其他发达国家必定会跟着效仿。

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会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首先,按照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规定设立碳关税,将有 85%以上的进口产品被征税。欧盟、美国是浙江最大的出口市场,机电、化工、钢铁等高碳产品出口占据我省出口比重一半以上。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果以限制碳排放为名征收的碳关税全面实施,中国出口产品可能将面对平均 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下滑 21%。其次,浙江对外投资面临更多挑战。在目前的企业技术水平不高、环保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对欧美等国的投资将面临更高的环境和技术要求。再次,美国等发达国家按照自己的减排标准征收碳关税,意味着发达国家将实行更加严格的节能减排标准,发展中国家产品和服务出口势必越来越频繁地遭遇绿色壁垒。

四、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浙江产业发展思路

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新报告,2008年全球绿色能源 (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等)发电的投资首次超过传统能源,这意味着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进入重要分水岭,表明低碳经济开始对各国经济结构、投资和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是选择在低碳经济新的模式下加速发展,还是选择在目前模式下节能减排,将决定着我们未来发展中的地位是主动还是被动。浙江作为工业化进程在全国相对领先省份,势必要承担起率先推行低碳发展的责任,在低碳经济发展道路探索上做出自身应有的历史贡献。

(一)低碳经济模式下浙江产业发展思路

1.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结合浙江产业现状和能源资源与结构现状,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重点应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加大低碳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推动主要低碳能源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商业化发展。突出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作用,在继续保持适度比例的外来电的同时,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在浙江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使浙江从一个传统化石能源资源紧缺的能源消耗大省变成一个新能源的示范区。二是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大力促进传统化石能源的低碳化利用。集约、清洁、高效地利用煤炭,减少原煤直接燃烧,应用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应用二氧化碳捕获、利用和封存技术,减少污染和排放,实现煤炭及煤基产品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利用。

2.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向低能耗方向转变。用能是二氧化碳最主要的排放源。因此,需要着力突破节约集约利用技术,以“节源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切实提高浙江的节能减排绩效,重点推进工业、建筑和交通三大领域的节能降耗。

3.加快低碳技术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前我省产业链的价值分布向资源型企业倾斜。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将改变这一分布,即向掌握低碳经济核心技术的环节和链条倾斜,改善“高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产业链条与产业结构。缩短能源、汽车、钢铁、交通、化工、建材等高碳产业所延伸出来的产业链条,把这些产业的上、下游产业“低碳化”(或降低其创造的单位 GDP的碳强度);调整高碳产业结构,逐步降低高碳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向前端延伸,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向后端延伸,形成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最终使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逐步趋向低碳经济的标准。

4.积极探索低碳服务业发展模式。2010年 5月 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这些也为浙江着力发展服务业带来了机遇。浙江需要大力发展碳排放量低、耗能低、附加值高的金融、信息、物流、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使其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创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保障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避免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二)低碳发展模式下浙江产业发展路径选择

1.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和完善低碳经济发展政策体系。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低碳经济的产业创新实际上就是由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所主导的产业创新,其发展主要得益于各国政策对低碳发展的规范。浙江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加强和完善现有节能减排政策的整合,制定包括产业结构、能源强度、清洁能源比例、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在内的一系列低碳发展目标和政策体系,以此有序引导浙江区域经济向低碳化发展。

一要政策导向明晰。研究和明确“十二五”时期浙江产业低碳化发展的目标、途径和重点。在高碳发展模式仍处于强势的背景下,低碳产业基础和技术水平较低的条件下,没有政府的规划布局和推进,其发展更加艰难。同时,可利用气候外交谈判,要求平等参加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创新,共享低碳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并积极参加低碳经济规则的制定,以争取低碳发展的主动权。

二要制定鼓励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如减税、补助、贴息、利率等多种财政和税收政策。加大财政对低碳型项目的倾斜和实施,同时引导、激励和整合社会资源向低碳项目投资和建设,避免分散化、低层次及无序竞争。

三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进行具有全局性意义和长远价值的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的研发,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激励创新收益的税收政策,为新能源技术大规模商业化推广及其他关联商品的联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

2.建立碳排放和碳汇管理体系,加快推行碳汇资源资本化改革。一是研究制定区域碳排放基准,建立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和监测体系,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碳汇资源评估体系,对监测的信息进行公开和标准化。

二是加强固碳增汇技术研发,建立评估和交易机构。重点从茶园、竹林地、农田、森林等生态系统进行碳循环的科学研究,获取生态系统碳汇数据,摸清碳汇资源,提出生态系统固碳、减排的方案,提出增加碳汇的具体举措。建立碳汇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政策研究,建立碳汇评估机构,引导碳汇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区域性的森林碳汇交易平台,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将森林固碳效益价值补偿。碳汇是森林的一种生态效益,属于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长期以来难以实现价值补偿。通过碳交易,可以将森林固碳效益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价值补偿,使森林吸收 CO2、减少地球温室气体的生态功能有形化、货币化、市场化,促使林业碳汇的交易真正进入到经济社会中。

3.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借鉴欧盟制定交易体系的基本理念和实施经验,转变思路,加强市场机制在配置环境资源、促进节能减排中的作用,并构建适应国情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改变目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体系以命令、控制为主的现状,向市场机制与命令、控制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政策体系过渡。

建立碳交易市场,当前可以按地区和行业来逐步开展,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碳排放交易,即根据国家对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对企业或地方分配减排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实际上,低碳经济的本质是技术与制度创新,除了重大技术创新之外,以新能源为代表的低碳商业模式的创新同样重要。其中碳市场可能促进中国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公平化的社会改革和透明化的行政改革。而这些改革是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4.利用外国投资促进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发展。在转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我们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资金,二是开发和推广相关技术。在这两个领域,我们可以吸引有助于降低传统行业碳密集度、开发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等领域有效控制碳排放的新技术的低碳外国直接投资,并将低碳外国投资的潜在作用纳入到浙江的现行投资政策框架和促进战略中,以获得新技术,特别是高效利用能源和其他投入的新技术,并获得随之而来的关键行业出口机会。

5.提倡低碳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发展低碳型消费是建立低碳发展模式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节能减排、气候变化、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等相关知识,推广低碳实用技术,倡导良好的出行习惯、节约的消费习惯和节能的用能习惯,引导市民逐步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二要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加大对消费者采购绿色产品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消费者购买高能效产品、新能源汽车等提供补贴,创新绿色财税金融激励政策,建立绿色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三要充分调动民间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低碳发展的行动。

注释:

①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2005年开始实施时,覆盖 25个国家,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于 2007年加入该体系。

② 推动“资源小省”向“能源强省”战略转型——“十二五”时期浙江能源安全保障问题研究,浙江省政府研究室、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研究课题(2010)。

③ “碳生产率”是麦肯锡于 2008年 10月发布的一份题为“碳生产率挑战:遏制全球变化、保持经济增长”的报告,报告指出,任何成功的气候变化减缓技术必须支持两个目标——既能稳定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又能保持经济的增长,而将这两个目标结合起来的正是“碳生产率”,即“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的 GDP产出水平”,与“单位 GDP的碳排放强度”呈倒数关系。

④ 在浙江省工业大类行业中,一般将纺织业、造纸业、化学原料业、化学纤维业、石油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等八大行业作为高耗能行业。

[1] 机遇与风险[J].中经评论,2009(9):52-55.

[2] 葛兆强.低碳经济的本质与碳金融的未来发展[J].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要参,2010(13):16-24.

[3] 浙江高耗能行业“十一五”前四年节能降耗情况[EB/OL].(2010-07-09).http://www.zj.stats.gov.cn/art/2010/7/9/art_281_41027.html.

[4] 工信部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180家浙企被列入[EB/OL].(2010-08-10).http://biz.zjol.com.cn/05biz/system/2010/08/10/016833588.shtml.

Abstract:The low-carbon economy isa higher-level economic development,which can achieve the economic form with lower carbon emissions.In the contextof the global development,low carbon economy will become the futuremainstream of the global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model.Transformation to a low carbon economy can through expansion the industrial and optimization the structure boughtw ith low-carbon economy.We shall p romote economic expansion and the total adjustment of economic structure and revise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strategies fundamentally.

Key words:low-carbon economy;low-carbon industry;carbon emissions;energy structure;Zhejiang economy

Zhejiang Industr ial Development Path Under Low-carbon Econom ic Development M ode

L IDonghua

(Institute of Economy,Zhejia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Hangzhou,Zhejiang,310025,China)

F127

A

1671-2714(2011)01-0052-06

2010-12-03

李东华 (1964-),女,吉林延吉人,研究员。

(责任编辑 陈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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