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庆 大连工业大学,辽宁 大连 116034
“三纲”思想与汉语字词
杨艳庆 大连工业大学,辽宁 大连 116034
儒家的“三纲”思想在很多汉字中得到鲜明地反映,由“三纲”思想引申出“尊卑有序”观念。这种观念在形声字的“形旁”、“声旁”和并列短语的词序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我们希望从这些探讨中了解一些汉字与汉文化的关系。
三纲思想;尊卑有序;形声字
作为儒家文化的组成部分,“三纲”思想在规范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确立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促进人们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道德教育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董仲舒把先秦儒家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五伦观念和韩非子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韩非子·忠孝》)的思想,发展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学说,来论证封建伦理道德。
首先,“君为臣纲”——臣子要服从君王,即使国君赐死也要千恩万谢。这种思想在“君”、“臣”二字的字形和意义上均有所体现。
其次,“父为子纲”──子女要赡养、照顾、尊敬父母,无条件地服从父母。“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可以从“父”、“子”二字的意义中得到解释。
“父”,《说文解字》说:“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权。”“父”是用手举着“权”教育子女的,其威严、权势可想而知。“父”因其为尊为贵,所以引申为对人的尊称、美称。当其音“f ù”时表示男性长辈的统称,如:伯父、祖父等。当音“fǔ”时可以表示对老人的尊称。《方言》卷六:“叜、艾,长老也……南楚谓之父。”还可以表示对男子的美称。《广韵·麌韵》:“父,尼父、尚父,皆男子之美称。”
“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像物滋生之形,亦像人首与手足之形也。”子女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是子女生命的源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正所谓“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因此,子女赡养、照顾、顺从父母是天经地义之事。
再次,“夫为妻纲”──妻子要对丈夫百依百顺,毕恭毕敬。这种观念在“夫”、“妻”二字中皆有所反映。
“夫”作“”形,像一个男子头上戴着发簪,正面昂首挺立。“夫”,《说文解字》解释说:“丈夫也。从大一。”段玉裁注说:“从一大则为天。从大一则为夫。于此见夫与天同也。”可见,“夫”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由此引申为对男子的美称。
“夫为妻纲”在一些从“女”或与“女”有关的字中也有直接或间接的体现。例如:
妇:《说文解字》说:“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段玉裁注:“妇主服侍人者也……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政制之意,有三从之道。”这种训释说明妇女应该服侍、服从丈夫,同时要“主内”,操持好家务。
母:《说文解字》说:“牧也。从女,像怀子形,一曰像乳子形。”这种训释反映出作母亲的应该像家畜一样养育孩子,这就是母亲的任务。
妓:《说文解字》解释说:“妇人小物也。”
董仲舒认为“君臣、父子、夫妻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养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三纲”中的“君”、“父”、“夫”为阳为尊,而“臣”、“子”、“妻”为阴为卑。“三纲”明显地反映出儒家“尊卑有序”的思想。
尊卑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这种观念在汉字中也有鲜明的体现。古人认为居右者为尊,居左者为卑。汉字大部分是形声字。一个形声字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内部又有“声旁”和“形旁”之分,而对于大多数汉字而言声旁在右而形旁在左。根据“右尊左卑”的观念,右侧声旁为尊,左侧形旁为卑,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汉字又有所谓的“右文说”。因为形旁为卑为下,所以隶书和楷书里他们多数要发生变形的。例如:师生、父母兄弟、兄弟姐妹等。这种词序反映了尊长卑幼,尊上卑下的传统观念。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成为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支柱的儒学对华夏民族精神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作为中华文化载体的汉字更是历久弥新,至今仍为我们服务。从这方块字中我们可以窥见儒家文化的丝丝脉络,感受到孔孟思想的点点脉搏。我们并不是“夜郎自大”,不否认民族文化中有糟粕。我们要做的就是剔除糟粕,使其精华发扬光大,让我们的汉字光耀千古,让华夏文化熠熠生辉。
右为尊左为卑,声旁常居右而尊,形旁常居左而卑。由此演化成声旁为尊,形旁为卑,而不考虑他们的位置。一个偏旁,当它是形旁时虽然在右侧也变形,而作声旁时在同样的位置上则不变形。如“邑”字,它在右侧作形旁时都变形为“阝”,如“都”,“鄢”;但在右侧作声旁时则不变形,如“悒”、“挹”等字。
尊卑有序的观念在一些并列结构的词序中也有明显的体现。
首先是天尊地卑。凡含有天地二字的并列结构的词或短语均以“天”字为前置成分,而无以“地”为首的道理。例如:天地、天长地久、改天换地、顶天立地等词语。
其次是男尊女卑。凡含有关男女的字的并列结构,总是以表示男性的词前置,表示女性的字只能跟随其后。例如:男女、夫妇、夫妻、父母、男男女女等。
再次是长尊幼卑。凡含有关长幼字样的并列结构总是以表示尊长的字前置,表示幼小的字后置。例如:父子、母女、翁婿、兄弟、姐妹、师徒、
[1]王力.古代汉语.中华书局.1981、3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1981、6
[3]庞朴.儒家辩证法研究.中华书局.1984、6
[4]周止礼.经与中国文化.苑出版社.1990、12
[5]王忠恕.汉字纵横谈.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2
[6]姜国柱.儒家人生论.国防大学出版社.1997、12
[7]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9
10.3969/j.issn.1001-8972.2011.06.076
杨艳庆,语言文字学专业,文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