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徐铭泽 张世阳
反倾销会计中相关问题的研究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徐铭泽 张世阳
中国在入世5年保护期过去后,已成为遭受反倾销案件最多的国家。而企业胜诉率只徘徊在30%左右,败诉的原因不一而足。反倾销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而且是会计问题。法律条文是以会计信息为内容从而对诉讼起决定性作用,而调查机关与有关当事人会在反倾销调查发起后迅速卷入到一场关于成本与价格的会计争论中。本文主要对反倾销会计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
反倾销 会计 对策
在企业运营方面,会计在反倾销中可起到预防作用。从材料采购到生产和销售,对会计信息更加详细、系统的管理,可在较短时间内为会计陈述、会计举证、会计抗辩提供详实的多层次多角度的资料,提高胜诉的几率。在反倾销诉讼过程中,企业能否争取到“市场经济国家”待遇是十分重要的。而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准则与会计行为,因此企业应建立一套账目清晰的、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基础会计账簿。
(一)企业内部控制弱化
我国很多出口企业日常管理混乱,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财务控制机制和财务控制体系,造成了资金闲置或不足;资金回收困难等不良影响,并最终导致了应诉的失败。而内部审计机构的缺乏是企业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对立性、权威性,这使都导致企业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成为了阻碍胜诉的主要原因。内部控制弱化的企业进行不符合会计制度的会计操作,必然会用多笔会计处理来进行粉饰,但是官员审查采取随机抽取,如果被发现有操纵成本的行为,即会被冠以“视为不合作”的标签,企业的资料将会被全面怀疑,这必然会影响企业可能争取到的有利机会[1]。
(二)成本核算问题
我国企业现有成本管理理论老化,手段落后是应诉失利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可从三个方面分析其原因[2]:首先是成本范围不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的采用的范围比我国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范围要宽,它不仅仅局限在生产领域而把成本的计算扩充到了设计、生产、营销、维护等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其次是成本计量方法不规范,我国企业在成本计量方面普遍存在的不足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漏洞较多;最后是会计成本资料不齐全,我国出口企业人员平时不重视各种数据资料收集和证据资料的保留,这些都造成了我国企业产品成本与国际反倾销法所认可的产品成本不一致。
(三)会计档案保管不健全
应诉资料不仅包括企业自己的财务资料,还包括国内市场行业出口商的基本资料以及进口国竞争对手的基本资料,包括对方的生产成本资料、市场份额等财务与非财务资料。这其中会计资料是很重要的应诉材料。我国许多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之所以败诉,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法提供适当的会计资料[3]。许多企业没有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没有会计档案管理的机构,甚至都没有派专人来管理会计档案,严重影响到会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因而在企业遇到反倾销诉讼时,势必会影响到企业举证的工作。
(四)注册会计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反倾销应诉会计举证工作中工作量大、工作时间短,因此要求有很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此方面比较薄弱。比如不通晓国际反倾销法律,缺乏国际贸易知识,而外语水平又无法适应此类业务的要求,导致不能够将自身所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与具体的应诉反倾销业务相结合,工作效果比较差[4]。
与此同时,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有很多事项涉及会计和法律的专业问题,需要从会计与法律的角度来陈述、抗辩,并提供会计证据进行举证,支持其陈述和抗辩的主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法律知识,积极配合律师来争取胜诉。这就需要会计人员通晓会计、法律、英语、国际贸易等相关知识,而这种会计人员在我国现在相当缺乏。
(五)会计制度不符合国际标准
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会计要素的计量标准还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的痕迹。迄今为止,尽管财政部于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体现了中国会计的国际化,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仍存在着与市场经济发展、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不相适应的方面。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在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可以暂时不执行具体准则的做法严重阻碍着反倾销的胜利。在会计准则的运用功能上,企业财务报告应该只是让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但我国还赋予了会计准则一些规范企业行为的功能;在会计目标的定位上,我国会计准则更多地强调了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在成本费用的构成、确认和计量方法上也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5]。
(一)建立合理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严格遵照我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核算体系,这是保证会计信息准确规范,从而在反倾销调查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前提条件。此外企业还应努力建立及完善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前者是企业自我约束的手段,用来保障信息真实完整和财产完整无损,保障经营的效率效果,保障自身合法合规性;后者是外部约束的手段,能增强企业财务资料的可信性,有利于反倾销调查当局对材料的采纳。
(二)改进成本核算系统
在成本核算问题上,我国企业应严格遵守新会计准则并选择科学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进一步在会计核算中明确成本分配中的成本动因[7]。如能采用变动成本法进行成本追溯与还原、计算结构成本将相对容易,也更利于满足国外反倾销调查需要。但鉴于我国企业目前生产的实际情况,如果不加辨别的全部采用变动成本法,则必将引起很大的混乱。变通的做法是借鉴变动成本法,进一步在会计核算中明确成本分配的成本动因,进行更为精确的成本计算,并有利于成本追溯与还原。
(三)加强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在反倾销诉讼案件中,会计档案是很重要的应诉证据。企业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要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企业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完善会计中介机构的反倾销功能
在我国,反倾销会计刚刚起步。西方国家已有的注册会计师会计服务机制,在反倾销诉讼中所拥有的法律与会计优势、人才优势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尤其是反倾销会计师.能提供权威的诉讼支持。如果在我国也有注册会计师参与反倾销应诉,协助应诉企业进行会计举证、陈述、抗辩,提高财务数据的可信性,那么我国企业应对国外销的应诉率、胜诉率就会大幅度提高。
(五)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其内容基本体现了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其核心准则所规定会计政策、会计确认、计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主要是要加快推广和执行。在反倾销调查中,最重要的是出口商品的正常价值的确定问题。正常价值的确定依据的就是被调查产品的真实的生产成本,成本和费用的核算资料是反倾销应诉中重要的举证材料,直接关系到反倾销应诉的胜败。要逐步实现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反倾销法有关会计成本核算方面的衔接与协调,提高企业成本资料的通用性。
反倾销会计研究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课题。中国加入WTO后,各国对中国产品的关税壁垒降低,这将引发一轮比以往品种更多、范围更大的国外反倾销起诉。因此,中国企业要很好地运用“反倾销会计”这个武器保护自己。
会计在反倾销领域内的举证作用是对会计职能的延伸,也拓展了具体的会计目标,同时也使得各国之间的会计准则发生了新的摩擦,进而在国际贸易领域对于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产生了强烈要求。从先进的情况看,我国只有有了人才优势,完善了社会及企业职能建设,才能真正支撑起反倾销会计这个极具开发价值的会计新领域,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1]张亚连.论反倾销应诉中的企业成本管理[J]:会计之友,2009(6):30-33
[2]刘淑荣.出口业务反倾销中的会计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9(3):332
[3]叶明,刘迎祥.应对反倾销中的会计问题及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6):51-53
[4]刘芳.应诉反倾销中的会计问题与对策研究[M]: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6):70-71
[5]沈晓杰.小议我国反倾销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64):30
[6]王浩军.财税视角下的国外对华反倾销问题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09(64):31-36
[7]吴艾莉、周友梅.企业应诉反倾销会计支撑体系结构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9(10):12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