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吴钢
浅析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及对策
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吴钢
中国现行金融体制中,银行对中小型企业融资表现出来的态度是狭隘的、局限的。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弥补这种不足的中介机构,为众多中小型企业提供了融资途径,对促进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历程短,行业积淀少,尚有不健全的地方。本文就融资担保公司遇到的普遍性财务问题,进行粗浅地探讨。
担保公司的实质,就是信用的商业化。所以,担保公司从商业属性上,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目前,政府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赋予了融资担保公司一定程度上政府职能的属性。这两种属性间的错位,直接地体现就是担保公司必须风险高、收费低。
举个单纯化的例子:
某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企业担保贷款500万元,该企业实物抵押物只覆盖该笔贷款的70%,即350万元。那么,按照目前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该担保公司从这笔业务取得的收入是15万元,但担负的潜在风险则为150万元(还不包括处置资产的费用)。两者风险收益比为10倍之巨。纵观同为民间资本运作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这种收费比率,对于他们是不可能想象地。但反过来看,如果担保公司以风险高为缘由,抛开政策制约,大副提高收费,那么,这种行为的财务实质就是从本已弱小的被担保公司挤占利润空间,变形恶化其经营状况。这种源自下游的单向传递的财务连带风险,一样会给担保公司造成潜在的、巨大的风险。
如何使融资担保公司从这种两难的境况中解脱出来,首当其冲的还是政府的调控措施和对该行业的政策导向。
首先,政府应该放松对融资担保公司收费上的限制。在政策指导的前提下,给予担保公司更多的自主定价的空间。让担保公司自己制定针对不同行业差异化收费体系,通过价格体系自动调节利润,使融资担保公司运作更贴近市场化。
其次,政府应该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多元化。通过扩展业务范围,加强融资担保公司自身的财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对融资担保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政策上还有很多限制。例如,融资担保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就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20%。其实,这只是个管理问题。强制融资担保公司在代偿、追偿和破产清偿方面有足够保障,并对投资的资金来源和体量进行严格监管,就可以把民间借贷透明管理;并解决融资担保公司资金比率过高的问题。
作为采用担保形式获益最大的是银行。银行在此种业务中,完全不担负任何风险,但却实现了利益最大化。这种本末倒置的分配机制完全背离了市场规律,对下游行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被层层转嫁,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负担的同时,间接加剧了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所以,目前双方合作中,需要积极沟通解决的问题就是以培育市场出发,从银行固有的收益里,分离出应该属于融资担保公司的利润份额,起到减轻中小企业融资负担,加强与融资担保公司的战略联盟,拓宽今后金融市场的目的。总之,合理的利润分割,是保证社会各个经济体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
其实就如打战,财务核算是图纸上的战略,资金管理就是对战略的管理和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而言,政府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在财务核算上,就有了“两金”的计提,并可以在税前扣除。“两金”的实质,就是为今后财务损失做准备,预先提取的抗风险后备款,也可视为政府的补贴款。所以,它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但这种扣除,必须在现金实物中体现。对此类资金,建议采用“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即使不专门设立账户存储,也必须序时的在内部管理的财务报表上如实反应,不得挪做他用。但有的担保公司,只是做了账务处理,实质的资金管理措施就空缺了。“两金”账、款基本不对应,资金统筹没有系统性。一旦担保的项目出现追偿、代偿等问题,很容易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再加上自有资金投资过大,或者有抽逃资本金的情况发生,可能带来的财务后果不堪设想。对此,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
对保后项目,财务要根据保前评估的原价值进行会计处理,将反担保物也纳入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按照评估物的价值配比资金的发放批次,金额等。这种做的好处在于,可以随时查询担保款项和抵押物之间的差异,了解风险状况,为保后部门提供监管依据。
保后管理,尤其抵押物是生产资料的,最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种是:对抵押物价值不闻不问,期间抵押物大幅度贬值,造成抵押空隙增大,人为造成财务风险;另一种是:为了保险起见,被担保公司回款已经完结的抵押物,保后人员不及时解冻,使贷款人增产、扩产的计划难以实施。下游企业资金的积压,对担保公司本身就是一种危险。
抛开技术层面。融资担保公司在金融链构造中,其彰显地就是服务。过于强调自身安全,制约了下游企业的发展,是舍本求末的。强调对口服务,强调共同发展,才是融资担保公司真正的壮大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