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议按照“发展数量、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引导、服务和扶持力度,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规范发展。
明确发展目标。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业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以2012年入社农户达40%为目标,到2012年实现专业合作社614个自然村全覆盖。农口各部门在2012年底前,在每个乡镇培植2个以上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督查汇报会等各种形式,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分析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优化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奖励办法,明确考核奖励的导向作用,重点考核合作社带动农户数量、经营水平高低、规范管理程度,加大对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的奖励力度。市委农工办应定期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月通报、季考核,抓差督后,加快合作社发展步伐。
健全监管机制。农经部门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盈余分配、“三会”运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行。强化对合作社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指导合作社规范发展。
健全服务机制。一是技术指导,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合作组织负责人和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合作组织的发展能力。二是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信息资源网络的作用,为广大合作经济组织及时提供政策、科技、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三是业务服务,农经部门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健全投入机制。金融部门切实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把支持合作社发展作为支持“三农”的重要方面,提高合作社的授信额度,降低抵押、质押相关要求。继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开展村镇银行试点,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及时的小额贷款支持。积极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农业投资担保公司,破解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贷款难、融资难问题。
强化典型引导。认真总结成功办社的典型,培育一批规范创建合作社的样板,大力宣传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和加入合作社增收致富的典型,吸引广大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
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示范合作社的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的方向发展。
广泛宣传教育。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和村务公开栏等载体,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