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星
(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四川 成都 610017)
1.1 农机监理法制化进程稳步推进。四川省先后出台的《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发布了《自走式农业机械号牌》《自走式农业机械行驶证证件》《自走式农业机械驾驶证证件》等标准,完善了农机安全技术监理地方标准体系。这些法规、相关标准、管理规定的制订与实施,共同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同时《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已列入四川省立法修订议事日程。
1.2 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一步规范。一是各地严格执行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强制性农机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注册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农机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省基本实现了农机监理办公现代化、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决策科学化。三是启用了“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和“全国农业机械事故报送分析系统”,实现了考试网络化管理,规范了报送行为。
1.3 农机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创新。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各级农机部门认真分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主动调整农机安全监理职能,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二是先后对59个扩权试点县(市)下放了农机牌证审批权限,成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农机监理业务的成功对接。三是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协助抓安全的新模式,协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运作不断规范,协会的参谋建议作用、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进一步丰富了安全农机管理模式。
1.4 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完善。全省各市(州)先后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强化了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地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基本形成了农机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目标责任常态化管理局面。
1.5 安全检查扎实有效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充分运用常态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机制,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
1.6 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安全活动,提高了农机手和农机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动了乡村农机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了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健全了多部门协作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各地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农时季节,广泛开展宣贯《条例》和送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进万家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农机安全意识。
1.8 赔付保障机制初步建立。积极引导拖拉机驾驶员参加“交强险”投保工作,适度调整了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标准,切实解决了机手投保难问题。
1.9 财政投入取得重大突破。五年来,各地用于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专项经费大幅度增加,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迅猛发展。
1.10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队伍趋于稳定,基本形成了县以上有机构、县以下有组织有人员的6级农机安全监理监管网络体系。二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参公管理步伐加快。经过积极争取,全省已有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成都市等16个市(州)农机监理所,双流县等95个县(市、区)农机监理站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三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各地完善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已经开始建立起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和考试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基本实现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常态化管理。
2.1 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2.2 目标任务。抓好农业关键生产环节、重点农机具和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生产,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改善农机安全监管手段,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到2015年,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农机事故,每年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之内。
2.3 保障措施。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二是要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素质建设,尽快协调出台农机监理人员着装、标志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抓好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保障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经费。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核发、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同时做好农机监理业务统计报告工作。要建立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积极争取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或委托检查执法机制。四是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把农机安全技术检测线、驾驶员考试专用场所及设备作为争取投资的重点。五是积极争取领导和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做到赏罚分明。
3.1 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认真实施《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四川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农委、省农业厅做好《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3.2 落实责任主体,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一是要落实农机安全控制指标。继续争取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给各级政府。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三是加强工作考核监督。实行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考核和激励等制度。
3.3 强化源头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要加强牌证管理,严把准入关。积极主动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的联系,修订完善拖拉机注册登记目录。加强考试和证件核发工作,积极争取将农机驾驶员的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范围或实行免费培训。严格把控牌证产品质量,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配发牌证产品的行为。二是要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要重点开展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以及设施农业装备等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三是认真实施《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做好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四是要按照新修订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登记情况》、《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的报表制度的要求,做好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统计工作。要探索创新农机事故采集、报告的方法措施和激励机制,努力加强统计信息的分析和事故隐患风险评估和预警等研究。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做好信息交换。
3.4 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结合实际,搞好“农机安全生产日”、“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创新宣教形式和手段,打造宣传教育的信息平台,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3.5 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平安农机”示范水平。配合四川省农业厅农机安全监管处研究制定“十二五”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力争每年新增5个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10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50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3.6 深化专项治理,提高联合执法水平。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做好对农业机械在农田、场院等场所生产作业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跨行政区域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保证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完好。要突出做好“春、夏、秋”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区域和重要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日常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检查活动,提高农机手自觉遵守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加大专项整治及路检路查力度,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做好农机事故防范工作。深入实施加装拖拉机农机安全专用反光贴等预防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在用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
3.7 加强体系建设,提高队伍知识化水平。要贯彻落实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加强对影响农机安全监理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各县级农机监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新途径,积极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联席制度。从2011年起要加强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监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四川省农机监总站将划分片区,举办检验员、考试员和事故处理员培训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放全国统一的相关证件。
3.8 加强装备建设,提高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配备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装备使用经验交流和现场演示会,提高监理装备使用效率。各地要结合实际,把业务用房、农机安全技术检测线、安全监督检查车辆、事故勘察车辆、设备,车载式驾驶员考试系统和专用场所及设备作为争取政府投资的重点。要依托“金农工程”,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安全、适用的信息平台,实现监理业务网上办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