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制机制 强化基层基础努力做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11-08-15 00:54四川省农业厅巡视员母世杰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1年2期
关键词:沼气农机农业

四川省农业厅巡视员 母世杰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新春伊始,四川省农业厅召开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一系列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农机化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交流近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确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思路和重点。下面,我就做好2011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1 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明确职责,增强信心

近年来,全省各地农业农机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这一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大力开展安全检查、宣传教育,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认真落实以“一岗双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了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大力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了安全监管与相关工作同步推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机构装备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安全监管能力。特别是在2010年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全省农业(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不散、工作不乱,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省农业安全生产态势基本稳定,农机安全生产死亡、重伤人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内,行业其他方面也未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为保障四川农业和农村经济安全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 认真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任重道远

2.1 抓好农业安全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农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生产关系社会稳定、事业发展和家庭和谐。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农业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服务“三农”的大事来抓。

2.2 抓好农业安全生产是四川新时期、新阶段农业工作的客观需要。从农机方面来看,由于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特别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和对地震重灾区倾斜政策的实施等,四川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3 155.14万千瓦,较“十五”末增加42%。然而农业生产者素质普遍较低,四川田块面积普遍较小、机具转移频繁、机耕道路状况差等,导致农机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特别是农机安全监理手段弱、“三率”水平普遍偏低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从农村能源特别是沼气建设方面来看,“十一五”期间,四川农村沼气数量已达525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2 541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400多万立方米,还有大量的其他农村能源设施。这些设施设备大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液体、固体,使用过程和工程建设工程中易于发生安全事故。在农业产业化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机耕便民道建设等各类农业发展项目方面,需要考虑的安全生产因素不少。此外,各级农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身安全也需要高度重视。

2.3 抓好农业安全生产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近期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现实要求。这几年国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应急救援制度、领导班子全员负责制、“一票否决制”等制度。中纪委还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党员处分条例的解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来,从中央到地方召开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蒋巨峰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铁的意志和手腕,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1月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发展生产保供给,优化结构增效益,提升能力促转变,防患风险保安全,创新机制添活力”的思路,扎实推进四川现代农业建设,其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是保障农业安全发展应有之义。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省厅提出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高层面来谋划,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部署,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落实,不断加强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投入,努力使四川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与作为全国农业大省的地位相适应。

3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努力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3.1 着力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狠抓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四川省农机局并入省农业厅后,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处,根据工作需要,厅党组发文赋予了该处农机安全监管和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的职责。尽管各级农业(农机)部门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职责不统一,但是一定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总体原则,以责任制落实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川府发电[2010]59号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规定,建立完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督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工作职责。积极推行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约谈和述职制度。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责任处室具体落实。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沟通和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专门研究解决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激发企业自我约束的内在动力,树立“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对农业安全生产关键行业、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与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企业、农机合作组织等)及驾驶操作人员全面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措施。将农机合作组织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行试点,把安全预防、管理要求、跟踪检查、宣传教育等纳入到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扶持、考评条件中。要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农业生产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完善本地区“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确保各项政策、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农业工程装备项目等,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必须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的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坚持权为民所用,对照示范活动方案,大胆探索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安全监管执法职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化、规范化。要进一步配合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3.2 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法规制度,强化安全源头管理。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加强农机牌证监理等安全源头监管。结合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切实做好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通过严格检验标准、强化程序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和追究失职责任等方面工作,严把安全“准入关”。各地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等便民措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提升监管水平,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发展。要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探索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加快老旧机具报废。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做好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组织由经过培训且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承担建池任务,杜绝无证施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要做好安全

形势的分析评估,定期发布信息。要按照《四川省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得当。要继续强化内控机制,落实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早报告、早处置。

3.3 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的要求,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和行业实际,强化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村能源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务院确定的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7号)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落到实处。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能源设施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按照《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沼气等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各个季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特点,加强对各类农村能源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农村能源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厅属机关、农场系统及各地农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用车、用电等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围绕农业安全生产法规、农机、沼气等安全生产常识、事故案例等,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向沼气用户发放沼气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等资料,在项目村制作永久性的、图文并茂的沼气安全须知,积极宣传沼气安全用气、安全出料用肥、施救措施等,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要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卷帘机等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继续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将创建工作纳入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安全用电、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5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及监管队伍装备等基层基础建设,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要抓住市县机构改革契机,切实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推进农机监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进程,要协调争取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等相关规定,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监管队伍装备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农业安全监管基础性保障性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努力改善监管手段,为切实履行好安全检验、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管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物质装备条件。积极推动实施免费安全监理。要积极协调完善农机交强险制度,推进实施农机安全政策性保险。积极开展沼气生产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沼气池综合保险试点,切实解决沼气生产工和农户因沼气池意外事故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问题。要协调落实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建设质量,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要按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管理运行机制,健全以县级服务站为支撑、乡镇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服务网点为基础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要积极争取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引导,强化“科技兴安”,加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农业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考试人员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提高业务技能,要突出抓好农机监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树立监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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