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若水的孝道思想

2011-08-15 00:54白站国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天理刻本出版者

白站国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湛若水,字元明,初名露,后改名雨,广东增城人,因其长期定居增城甘泉都,学者尊称其为“甘泉先生”。陈白沙先生非常器重湛若水,将其视为自己学术的传人。湛若水不负重托,继承和发展了江门心学,使其成为与阳明心学相提并论的一大学术流派。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写到:“先生(湛若水)与阳明分主教事,阳明宗旨致良知,先生宗旨随处体认天理。学者遂以王、湛之学各立门户。”[1]

湛学博大精深,学界相关的研究很多,但大都集中在湛若水学术的哲学层面,而对其伦理思想的研究相对薄弱,尤其是湛若水的孝道思想更少涉及。本文主要从湛若水孝道思想的形而上学构建,孝道思想中忠的地位,孝道思想的伦理道德规范原则和孝道思想的具体实践四方面对其进行论述。

一、孝道思想的形而上学基础

“心”是江门学派哲学的核心范畴,其奠基人陈白沙先生说到:“君子一心,万里完具,事物虽多,莫非在我。”[2]这里“心”是本体之心,统摄整个宇宙,“此理干涉至大,无内外,无始终,无一处不行,无一息不运,此则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3]作为陈白沙先生衣钵传人的湛若水继承了老师的思想,他提出:“心也者,包乎天地万物之外,而贯乎天地万物之中者也。中外非二也,天地无内外,心亦无内外,极言之耳矣。故谓内为本心,而外天地万事以为心者,小之为心也甚矣。”[4]“心”是本体之心,是宇宙之本体,至大无边,至小无内,涵盖了世界万物。本体之心具有超越性,超出时空的限制,还具有创生性,化生万物。

湛若水提出天理和心之本体统摄仁德,是孝道产生的依据。湛若水认为天理与心为一,天理无内外之殊,心无内外之别,“天理也者,非他也,吾心中正之本体也”。[5]他进一步把道德伦理置于天理,归之于人之中正之心,“天理只是心之生理。如彼谷种,仁则其生之性,仁即是天理也”。[6]天理,究其根本,乃生长孕育世界万物之意。生生不息之天理,就是宋明理学家一贯提倡的仁德。具体而言,就是人伦道德。“人心之理,生生不息,此便是仁,故仁即人之本心也。”[7]心之理就是生生之义,其在湛若水的伦理思想体系中占有很高的位置,他的门人问儒学的关键所在,湛若水答道:“求仁。”何为仁?他答道:“心之生理也。故我欲仁,斯仁至矣。”[8]唐生曾经问老师:“‘吾儒亦有真种乎?’曰:‘有。’曰:‘可得闻与?’曰:‘其生生之意乎!’”[8]“仁也者,吾心之生意也。孝弟也者,又生意之最初者也。察识培养,推其爱以达於其所不爱,推其敬以达于其所不敬,而仁洽天下矣。”[9]生生之意为孝道的存在提供了合理依据,那就是仁。

湛若水在综合论证了孝道存在的合理依据之后,又分别从人性论和天道的角度对孝道展开论证。门人问仁,湛若水答曰:“心之生理也。故我欲仁,斯仁至矣。”[9]湛若水认为生生之仁居于每个人心中,子孙行孝,敬爱父母祖父母是人心之仁的具体发用。“人皆有此心,此心未尝不圣,精神无体质、无际畔、无所不在、无所不通。易曰‘范围天地’,果足以范围之也。中庸曰‘发育万物’,果皆心之所发育也。百姓日用此心之妙而不自知,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长,无不知敬其兄,爱亲曰孝,敬兄曰弟,以此心事君曰忠。”[10]这样,湛若水从人性的本体论角度论证了仁是孝道的根基。

孝道居于人之心,是本体之心的德性得以推展的起点,也是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德人格的关键,所以湛若水非常重视孝,而且仁孝并举。湛若水说道:“一阴一阳之谓道,外阴阳则道不可言矣,阴阳息则无以见道矣。继之善者其孝乎!成之性者其仁乎!是故惟孝子、仁人为能事天矣。”[11]又说:“尧舜之道,孝无余蕴,孝弟之精,通於神灵,光於八埏。事父孝故事天明矣,事母孝故事地成矣。天地明成,鬼神征矣。”[12]孝道能承阴阳之道,能与天合。孝道被提升到了天理的高度,而天理在湛若水的思想体系当中是一个超然存在的心之本体。孝道出于天道(天理),天道为其本源,从而使其孝道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和不可抗拒性的特点。因此,人之孝道及行为就不仅仅是自律,还是他律。这样就从天道角度建立了孝道的根基。

湛若水孝道思想的形而上学是建立在天道和人性的基础之上的。其精妙的心学思想,把天理俱入人之本心,合二为一。“或问道。曰:‘入必孝,出必弟。’他日有问道。曰:‘入不必孝,出不必弟。’或疑焉。曰:‘入必孝,出必弟,自我行道乎!入不必孝,出不必弟,其道在我乎!我行道者,其几也以动,人之道也。道在我者,其动也以几,天之道也。’”[11]前者就人性而言,孝是良知之初始,人谨慎需要把持,将其扩充,方能入道。后者就天道而言,孝所体现的“道”是天理,心之本体,圆满自足,本无增减。门人问:“圣贤之学,存天理,去人欲,求尽吾之性而已,无内外、无精粗,是故必有事焉,勿忘勿助。以之事父,则凡所以为孝者,无有欠缺,吾天理存于事父,吾性尽于事父也;以之事君,则凡所以为忠者,无有欠缺,吾天理存于事君,吾性尽于事君也;以之事兄交友,则凡所以为弟、为信者,无有欠缺,吾天理存于事兄交友,吾性尽于事兄交友也。”湛若水对其非常赞同,并说道:“天理即性也,不可分为二。故明道先生曰:‘性即理也。’此千古圣贤未发之指,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未发时,天理浑然,廓然太公;及其发也,随感而应,遇君父兄友而忠孝弟信始见,所谓物来顺应者。随寂随感、随静随动,只是一理,理无二故也。”[13]心即性命本体之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臣忠等伦理无不全。心之本体即中,致发用而中正之道全。这样,以心学为基础,天道与人性就有机结合,使孝道的形而上学缜密而完备。

二、孝道思想的道德规范

湛若水对孝道规范的构建很重视,把它作为求学问的重要内容。门人问求学的目的,湛若水答曰:“人之一身,其天地之身与!其父母之身与!故不学则不能省天地,不仁耳矣。不能全归父母之所生,不孝耳矣。不仁不可以为人,不孝不可以为子。”[8]从形而上的本体看,孝道是心之本体的呈现;从形而下的角度看,仁心形而上之本体转化为形而下具体的道德律令时,义在裁断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湛若水的思想里,义更偏重于道德人伦。义者,“其有义所当行不可移夺曰义”[10],是合宜、应当、适合之意,是人心对处理的事事物物所持的分寸、原则,更深层次的是人的价值判断,是人作为人应恪守的最高道义。《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资为大。”《说文解字》段玉裁注解为“礼之本训为礼容各得其宜”,也就是正确合宜的道理,是事物的本然状态。从天理的角度看,心之仁和事之义是不可分割浑然一体的,都是心体之发用。“在心为仁,天理之全体也;在事为义,天理之大用也。人或顷刻心无所裁制,则天理灭而义亡,义亡便是自舍其路而弗由。”[7]“义非甚高难行,即人之路也。以心制事,由体达用,身之所在,义亦在焉。所以为人伦之纲维,庶物之裁制,出入必於斯,往来必於斯,行乎万事万变之间,人虽欲顷刻违之而不可得,此便是义也。故义即人之正路也。”[7]

这里不难看出,湛若水的孝道伦理道德规范原则是“以心制事”为根基的,心是判断伦理道德的价值标准。心之本体体物,行其所当行无不宜,保证了“义”的合宜原则不变。这样,孝道的道德伦理规范的构建就需以此为基础。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点,孝道的具体规范可以是不一样的,但以心之体认的合宜原则是不变的。这样,孝道的道德规范构建就是出自于一种理性的自觉,同时具有情感上的认同。因而,湛若水的孝道思想超越了宋代理学家,使两者比较自然、融洽、有机统一。

以上是对湛若水孝道思想的道德规范原则的分析,下面以忠孝为例分析其孝道规范的特点。忠为孝的延伸和扩展,湛若水也非常重视,经常忠孝并提。其门人杨子虞亮问道,湛若水答曰:“道乎在忠,道乎在孝。”[14]何为忠孝?答曰:“中心则忠,因心则孝。是故忠孝之致,本诸心也。本诸心也者 ,心学也 ,道之原也。”[14]“中心为忠 ,心中故实是谓之信。心之不实,全是不中不信之心为之。”[15]中即忠,《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朱熹对“天下之大本”注解为“天命之命,天下之性,皆由出,道之体也”。中就是天理,是心之本,所以门人陈生新安洪垣在《樵语序言》中说到:“中即天理别名”。门人有问忠,答曰:“中心。”问恕,曰:“如心。中心,其天下之大本乎!如心,其天下之达道乎!中心则体物而不遗,如心扩而充之,天地位,万物育,故忠恕则成位乎其中矣。”[16]人居“中”,则心之本现,扩充之,则天地合德,万物生化,这就是忠的境界。

忠是对孝道的补充与深化,“故因心之忠,致其忠孝,而圣学之要尽之矣。故致忠以事君,事君以事天,所以尊尊也;致孝以事亲,事亲以事地也,以亲亲也。尊尊亲亲,而后臣子之道、生人之理可尽。以此格于天地,通於神人,圣学之至也”[14]。尽忠尽孝是实现臣子之道和生人之理的前提,是完善道德人格和社会责任的必备条件。“忠之义博矣,贯乎始终者也。尽心者,其始也。尽心则中,中心为忠,及其至也,知性知天。存养以事天,成乎其忠也。”[16]从尽心开始,以心之中正为中,思考问题,待人接物,不偏不倚,乃为中道,即为忠。湛若水的忠跟宋代理学家对忠的看法相比较,道德强制性减弱,实践当中个人的能动性较高。

在谈到忠孝之关系时,湛若水认为两者是通体而异用,提倡移孝作忠,“忠与孝异用而同体,交相致而相成者也。夫忠由孝生者也,是故孝可移忠矣。孝由忠成者也,是故不忠非孝矣”。《泉翁大全》卷之十八《文集·湖亭叙别诗序》积极倡导忠孝兼备,“忠君者,事天之纯也;孝亲者,事地之备也;天地纯备,神明斯彰”[17]。但他并不是一味地不计成本的尽忠。杨子虞亮之母病,辞官归养以尽孝。湛若水不但没批评他,相反,非常钦佩,认为他做到了忠孝两全。“是故杨子昔也之仕,效忠以全孝之道也;今也之归,全孝以为忠之本也。”[14]在湛若水看来,孝是忠的前提和基础,两者出现冲突首先应考虑孝。这里可看出,湛若水的忠孝思想灵活而别具人情味。

三、孝道思想的具体实践

湛若水的孝道与其“随处体认天理”的心学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湛若水说:“吾之所谓随处云者,随心、随意、随家、随国、随天下,盖随其所寂所感耳。”[18]他主张对天理的体认不仅在心性上而且还要在实践当中去提升和完善。孝道作为天理的重要内容,重视具体实践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湛若水提出主敬是体认孝道的起点。何为敬,“能思则心主一,故曰‘敬’”[18]。敬是人对天理的体认贯穿于动静、内外,从始至终。“故善学者,必令动静一於敬,敬立而动静混矣。此合内外之道也,性之德也。”[18]“故始终一心,始终一敬,终日终身,一心一敬,所以收拾乎此而已焉,尽之矣。”[19]主敬的功夫具有动静合一、主观和客观统一的特点,达到一定的修养程度,就能使心之本体的善端德行得以扩充,从而,提升和完善自己的伦理道德修养。“忠孝克勤,迈迹垂宪,都从敬中出来。自身者,言忠孝克勤垂宪,其肇迹自我而始,以见前之不然也。自中者,天然自有之中,更不用丝毫人力,即是天理。所谓天之视听,天之聪明,与作聪明以侧言改度正相反,一以天,一以人,天人判矣。”[20]守中,以理而行,不用牵强之力,不去做“聪明以侧言”,就是湛若水提倡的“勿忘、勿助长”的修养方法。“敢问所谓勿忘勿助而有事,以致高明广大者,何居?”湛若水回答:“心之中正之本体也,即所谓天理也。”[21]

遵循天理的规律,顺其自然,但这不是消极被动的。“以书蔽志者,穷年不能明其理;以鉴掩面者,终日不能见其形。故主敬然后我立,我立然后不蔽于物,物物穷格而天下之理得”[11],不盲从圣贤之书,积极消除智识障碍,不囿于己见,以“心”之知为知,体认天理为旨归。这样,在实践当中湛若水的敬就具有很强的主体能动性。

湛若水认为扩充是孝道完善的关键。湛若水的老师陈献章在《风木图记》中说:“夫孝子之事其亲,视于无形,听于无声,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奚存殁间哉 ?”意思是说对父母的侍奉只有发自内心才能做到无微不至。此心发自心之本体,不然而然,不需外求。湛若水深明此意,他说:“有心切勿去钩玄,钩得玄来在外边,何似罢休依本分,孝慈忠信乃天然。此天然处不亦妙,费尽思量却不到,有时父召急趋前,不觉不知造渊奥。”[10]

仅仅如此还不够,还需扩充其心,达致天下。“孟子‘良知良能’一章,正以指出孩童这一点孝弟初心、真心,欲人就此扩充以达之天下,而圣学之极功、圣人之能事毕矣,宇宙内复有何事!”[13]孝自己亲人及家族,乃为小孝;达于国家,推致四海,方为大孝。“夫尧、舜之道,孝弟而已;孝弟之道,在一念之诚,扩而充之而已矣。是故能扩而充之者,大孝也;不能扩充之者,小孝也。小孝者,孝之疏节也。何谓大孝?始于立身,中于事亲,终于事君。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是之谓大孝。夫天下相勉于大孝,而王化毕矣。”[22]

湛若水指出天下正是孝道的最终目标。“正也者,诚也”[11],就是真实不虚妄的意思。人心如此,便可以得中,“中则全其本体矣,道心之谓也;不中则非本体矣,人心之谓也”。[11]以心之体,体物不遗,而正之于事事物物,从而实现天下正。“夫正於外,妇正於内,士正於学,农正於耕,工正於艺,商正於货。六者正矣,夫然后家事正。家事正矣,然而必正其道。父正尔慈,子正尔孝,兄正尔友,弟正尔恭,夫正尔义,妇正尔顺。六者正矣,夫然后家道正。家道正矣,然而必正其本。父正尔心,则罔不克慈;子正尔心,则罔不克孝;兄正尔心,则罔不克友;弟正尔心,则罔不克恭;夫正尔心,则罔不克义;妇正尔心;则罔不克顺;是故一心正而六道行矣,六道行而六事修矣。君子曰:‘夫苟正其心,虽以措诸天下其可也’。是故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天下正矣。”[19]

于事事物物中求其正,来实现慈、孝、友、恭、义和顺的孝道家庭伦理,对维系家族和社会的和睦、稳定和昌盛具有重要作用。难能可贵的是他把士、农、工商各个行业平等看待,显示出他对“随处体认天理”的认识非常广泛,且孝道思想更具理性和平等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湛若水的孝道思想中“随处体认天理”的基本思想贯穿始终。心学为根基,天道和人性相结合的孝道思想的形而上学构建,缜密而别具人情味之忠,孝道规范原则中体现的“以心制事”之理念,孝道实践当中的个体主动性的高扬,都是湛若水孝道思想的独特之处。因此,我们可以说湛若水的孝道思想自成体系,并有着很高的学术价值。

[1] 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 陈献章.白沙子:卷一[M].影印本.上海涵芬楼,1936.

[3] 陈献章.白沙子:卷三[M].影印本.上海涵芬楼,1936.

[4]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三十二[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5] 湛若水.甘泉先生续编大全:卷之二十九[M].刻本.[出版者不详].1555(嘉靖三十四年).

[6] 湛若水.甘泉先生续编大全:卷之二十五[M].刻本.[出版者不详].1555(嘉靖三十四年).

[7]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十二[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8]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六[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9] 湛若水.甘泉先生续编大全:卷之三十[M].刻本.[出版者不详].1555(嘉靖三十四年).

[10]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七十九[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1]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二[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2] 湛若水.甘泉先生续编大全:卷之二十三[M].刻本.[出版者不详].1555(嘉靖三十四年).

[13]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七十四[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4]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二十一[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5]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六十九[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6]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一[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7]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十八[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8]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八[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19]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三十二[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20]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七十八[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21] 湛若水.甘泉先生续编大全:卷之四[M].刻本.[出版者不详].1555(嘉靖三十四年).

[22] 湛若水.泉翁大全集:卷之三[M].刻本.[出版者不详].1540(嘉靖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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