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译本的“杂合”评析

2011-08-15 00:49张焰明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简·爱杂合归化

张焰明

(韩山师范学院外语系,广东潮州 521041)

《简·爱》译本的“杂合”评析

张焰明

(韩山师范学院外语系,广东潮州 521041)

《简·爱》两个译本,一个采用异化策略,一个采用归化策略,细读发现都是杂合译文。杂合是译文的普遍现象。杂合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简·爱》;异化;归化;杂合

一、引言

《简·爱》(Jane Eyre)是19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的代表作,书中对人生社会的独特见解,引人入胜的情节,流光溢彩的语言,广为读者喜爱,因而一版再版。自李霁野1935年把该书译介到中国以来,续译者不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众多知名出版社竞相复译,译本达20多个,可见其在读者中的影响。然而,这本书诗意浓郁,激情四溢,语言高雅脱俗,因而读来舒畅译来难。在众多的《简·爱》译本中,引人注目的要算李霁野、祝庆英、吴均燮和黄源深的译本。对这几个译本评论的文章为数众多,有从宏观着眼或从文化视野评价的,如“谈译者翻译立场的确立问题——兼评祝庆英译《简·爱》”[1]、“译路先行·文学引介·思想启蒙——李译《简·爱》之多维评析”[2]、“女性主义与翻译研究——以《简·爱》的中文译文为例”[3]等。从语言学和文艺学角度评析的就更多了,这里不一一枚举。对《简·爱》译本的这些评论,无论是宏观的透视,还是微观的分析,都对以后的复译或重译具有参考价值,因为“翻译批评是连接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必不可少的环节”[4]。随着译界对翻译本质认识的加深,对该书译本的评论将愈加全面和深刻。本文意在借助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的“杂合”说,分析《简·爱》黄源深译本和祝庆英译本中的“杂合”现象。

二、“杂合”与翻译

“杂合”(hybrid)是生物学术语,指的是“不同种、属的两种动物或植物的后代”[5]3。是既具有母体双方的特点,又具独立特性的新生体。“杂合”一词后来又渗透到人文社会学科,进入语言学、文学和文化领域,指的是既具有发生交流的两方的特点但又与双方都不相同的混合体。现代主义文论研究者巴赫金(Bakhtin)认为:“杂合化(hybridization)是单个语句界限之内、语句范围之内两种社会语言的混合,两种被时代、社会差异或其它因素分开的不同的语言意识之间的混合。”[6]这句话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话语的表面意义和内含的言外之义的“杂合”,一是两个不同民族语言的“杂合”。在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中,文化研究学者霍米·巴巴(Homi K.Bhabha)对“杂合”的界定是:“指不同种族、种群、意识形态、文化和语言互相混合的过程。”[7]强调在全球趋于一体化中,弱势文化与强势文化“杂合”的重要性。

同翻译学的其它理论来源一样,如宏观的文化学和微观的语言学和文艺学,敏锐的翻译研究者们把“杂合”引入到翻译研究中来。霍米·巴巴反对翻译研究中异化和归化的对立,他认为在这两极之间存在一个“第三空间”,两种语言和文化的交流和理解只有在这“第三空间”才能得以完成,其结果只能是两者的混合物,即“杂合”。韦努蒂(Venuty)在他的《翻译之耻》(The Scandals of Translation)中谈到译文的杂合时说:“在殖民和后殖民情境中,由翻译释放出来的杂合的确可以超越霸权主义的价值观,使这些价值观受各种地方变体的影响。”[8]他还注意到了杂合译文对译入语文化的影响,提及中国林纾等人的杂合译文引起了“未曾预料到的变化”。我国学者韩子满撰写了《文学翻译杂合研究》一书,对“杂合”与翻译作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从语言、文学和文化诸方面阐明翻译杂合的普遍性,对指导翻译杂合研究具有导航的价值。

以上学者翻译杂合的研究对翻译理论的探索,尤其是对归化和异化策略的探讨颇有价值,我们可以通过翻译实践加以证明。正是出于这一理念,本文将对采取不同翻译策略的两个《简·爱》译本的前三章进行分析,观察其中的“杂合”现象。本文所用原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的Jane Eyre[9],所选译例来自两个名译本:译林出版社的黄源深译本[10]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祝庆英译本[11]。

三、“杂合”在两个译本中的表现

(一)黄源深译本

译界普遍认为黄源深的译文很地道,采用的是归化策略。有学者评论说:“读黄源深先生的中译本《简·爱》,我们读的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全书读来毫无滞涩之感,不像译本,而仿佛读优秀的中文小说。”[12]翻开其译本,的确可见用词造句神采飞扬,流畅可读,但若对照原文细读,其异化之处也不少,也就是说译本仍然是杂合的。

1.语言杂合

(1)词汇

1)I feared nothing but interruption,and that came too soon.[9]9

我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10]5

2)(…and sought in its marvelous pictures the charm)I had,till now,never failed to find—all was eerie and dreary.[9]21

……我只找到怪异和凄凉。[10]20

3) …they have not much idea of industrious,working,respectable poverty.[9]24

……至于勤劳刻苦、令人钦敬的贫困,孩子们不甚了了。[10]24

从思维的角度来讲,英美人重客观,主客二分;中国人重主观,天人合一。反映在语言中,英语常用无灵主语,汉语总用有灵主语,例1)用“打扰”作主语就仿效了英文这一思维习惯。英美人爱抽象思维,他们认为抽象思维是一种高级思维;而中国人受脱胎于象形文字方块字的影响,习惯于具象思维,例2)中用抽象词“怪异和凄凉”作宾语不符合汉语习惯。例3)用修饰人的词“勤劳刻苦、令人钦敬”修饰“贫困”,在汉语中有些怪异,更具异质性。

(2)句子

4)Mrs.Reed was blind and deaf on the subject:she never saw him strike or heard him abuse me,though he did both now and then in her very presence;more frequently,however,behind her back.[9]10

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10]6

5)“You are afraid of ghosts?”“Of Mr.Reed’s ghost I am…”[9]23

“你怕鬼吗?”“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10]23

6)…but how could she really like an interloper,not of her race,and unconnected with her,after her husband’s death,by any tie?[9]16

……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且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外姓人呢?[10]14

7)…that after my mother and father had been married a year,the latter caught the typhus fever while visiting among the poor of a large manufacturing town where his curacy was situated,and where that disease was then prevalent;that my mother took the infection from him,and both died within a month of each other.[9]26

……我父母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副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该地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双双故去,前后相距不到一个月。[10]25

文学作品中内容和形式不可分离,改变原文句式就会改变原作的思路,就会造成原意的曲变,但仿照原文的句式必然会凸显出与目的语不同的特色,形成杂合。句4)中“尽管”让步状语从句后置原本是汉语中没有的,因为汉语中因果、条件、让步等复合句总是从句在前,主句在后。句5)原句中的回答句是为了强调,用了倒装句,原文承接很自然,而译文模仿原句型,则有些别扭,如按照汉语逻辑顺序来译,则是“我怕的是里德先生的鬼魂……”。句6)在“外姓人”前的修饰语达24个字之多,把英语的葡萄藤句式照搬过来;而汉语是竹节句,一个意义一个分句,少用连结词,意思分明。连淑能认为:“汉语句子最佳长度为7至12字。”[13]句7)原句的语篇结构:“父母—父亲—母亲”,译文照搬原结构,呈现松散状。如果按照汉语习惯,应该背景在前,主句在后,这样“父亲—母亲”衔接更紧密。这一点可参见以下祝译。

(3)外语成分

《简·爱》原著中除主要的叙述语言外,还有法语、德语、拉丁语和意大利语,这些外语成分或以词汇出现,或以句子出现,多达50处左右,其作用或增加作品的真实感,或说明讲话人的背景身份,或刻画人物性格。黄译所采用的方法是保留原有外语成分,在脚注中说明是何种语言,是什么意思,这些都凸现了不同于本土作品的异质性。

(4)发话词和标点

8) I doubted not——never doubted ——that if Mr.Reed had been alive he would have treated me kindly.[9]16

我不怀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10]14

9)“Wicked and cruel boy!” I said.“You are like a murderer…”[9]11

“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10]7

句8)照原文双用破折号在汉语中不多见。句9)的发话词“我说”界于引语之间,而汉语习惯把发话词置于句首。这些都体现了译文的异质性。

2.文化杂合

(1)概念、意象和典故

10)“Hold her arms,Miss Abbot:she’ s like a mad cat.”[9]12

“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10]9

11)“God will punish her.”[9]13

“上帝会惩处她。”[10]10

12)The servants would have been less prone to make me the scapegoat of the nursery.[9]16

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做保育室的替罪羊。[10]13

13)I grew by degrees cold as a stone.[9]16

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10]13

14)Yet I thought I ought to have been happy,for none of the Reeds were there——they were all gone out in the carriage with their mamma.[9]20

不过,我想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10]19

15)…a large manufacturing town where his curacy was situated…[9]26

……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10]25

16)Abbot,I think,gave me credit for being a sort of infantine Guy Fawkes.[9]25

我想艾博特准相信我是幼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10]25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因此,翻译与其说是语言的交流不如说是文化的交流。尤其是那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概念、意象和典故,在译文中异质性最为明显,读者感到陌生和新颖,同时也可以看出译者的文化取向和翻译策略。句10)中的“发了疯的猫”和句13)中的“冷得像块石头”都保留了原文的文化比喻。句11)中的“上帝”,句12)中的“替罪羊”和句15)中的“牧师”都保留了原文的宗教意象。句14)中的“里德一家人”和“妈妈”分开,直译过来未加注,保留了原文的西方家族关系这一概念。句16)中的“盖伊·福克斯”保留了原文形式,并对这一典故作了脚注。

(2)人名地名

黄译本人名地名的翻译上明显带有异质性,在地道的译文中夹杂着异语的声音。如伊丽莎(Eliza)、约翰(John)、乔治亚娜(Georgiana)、劳埃德(Lloyd)、盖茨海德府(Gateshead)等。这些人名和地名的英译基本上保留了英语原词的发音特点,体现了英语命名的文化特色,同汉语的人名和地名迥异,都明显来自异邦。

3.文学杂合

黄译本译诗的韵律呈现出“杂合”的特征。

My feet they are sore,and my limbs they are weary,/Long is the way,and the mountains are wild;/Soon will the twilight close moonless and,/Over the path of the poor orphan child.[9]22

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乏力,/前路慢慢啊大山荒芜。/没有月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途。[10]20

这是佣人Bessie在做针线活时唱的一首民谣的第一节,近似诗歌,每行五至六个音步,用的是交韵abab。汉语诗歌一般每行顿数相等,第一三四行押韵。以上译文的节奏都是汉语式的,每行中的“啊”使人想到一唱一叹的屈原“兮兮”句,然而诗的韵脚显然是模仿原诗的abab,带有“杂合”的性质。

(二)祝庆英译本

祝译本是公认的直译,也就是重异化,有些地方甚至有硬译的痕迹。但通读全译本,仍能发现有明显归化的地方,保留了原文语言、文学和文化的特色。

1.语言杂合

(1)四字结构

17)“Jane,I don’t like cavilers or questioners…”[9]1

“简,我可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寻根问底的人……”[11]1

18)This reproach of my dependence had become a vague singsong in my ear;very painful and crushing,but only half intelligible.[9]6

这样指责我靠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已经形成了意义含糊的陈词滥调了,叫人非常痛苦,非常难受,但又只是使人似懂非懂。[11]7

19)Georgiana,who had a spoiled temper,a very acrid spite,a captious and insolent carriage,was universally indulged.[9]8

乔奇安娜脾气给惯坏了,凶狠毒辣,吹毛求疵,蛮横无理,大家却纵容她。[11]9

四字结构是汉语的一大特色,浓缩隽永,琅琅成声,有些比较稳定的四字结构平仄有韵,不少译者为追求地道的译文搜索枯肠,宁可多用四字结构,不愿用平俗的语言。从以上所引的译文中可以看出,原文文采平实或繁丰的地方,译文都用了四字结构,甚至连用,突现了汉语这一特色,归化特征显而易见。

(2)中国人说话心理

20)I feared nothing but interruption,and that came too soon.[9]3

我什么也不怕,就怕别人来打扰,偏偏就有人过早地来打扰了我。[11]3

21)“What!What!” he cried.“Did she say that to me?(Did you hear her,Eliza and Georgiana?)”[9]11

“什么!什么!”他嚷道。“你敢这样同我说话?”[11]5

22)The good apothecary appeared a little puzzled.[9]16

善良的药剂师似乎有点儿摸不着头脑。[11]16

23)…but how could she really like an interloper,not of her race,and unconnected with her,after her husband’s death,by any tie?[9]16

……可是,我毕竟不是她自己家的人,自从她丈夫去世以后,和她沾不上什么亲属关系,只不过是碍手碍脚的外来人罢了,她又会怎么真正地喜欢我呢?[11]10

24)…that after my mother and father had been married a year,the latter caught the typhus fever while visiting among the poor of a large manufacturing town where his curacy was situated,and where that disease was then prevalent;that my mother took the infection from him,and both died within a month of each other.[9]26

……我父亲在一个大工业城市里当牧师。我母亲跟父亲结婚一年后,那座城市里正好斑疹伤寒流行,我父亲在访问穷人的时候染上斑疹伤寒;我母亲也从他那儿传染上这个病,两个人都去世了,前后相差不到一个月。[11]20

所谓“中国人说话心理”,是指对具有原语特色的语言文化成分,按照汉语语言文化的习惯来改动,从而适合汉语读者的阅读心理。句20)把英语中的无灵主语“interruption(打扰)”转化成汉语有灵主语“别人”。句21)译文把说话者对他者说的话变成了对对方说的话,倒合乎汉语习惯。句22)中的“摸不着头脑”是佛经词语融入汉语的,更是地道汉语。句23)和句24)拆散原文重心在前,次要在后的结构,转化成先背景后主题的汉语语言结构。

2.文化杂合

25) …the servants would have been less prone to make me the scapegoat of the nursery.[9]16

……佣人们也就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叫我在婴儿室里代人受过。[11]10

26) …whether in church vault or in the unknown world of the departed…[9]10

……不管是在教堂的墓地里,还是在死人居住的什么不可知的冥府……[11]10

27)…the word book acted as a transient stimulus[9]14

……书这个字像一帖暂时的兴奋剂一样奏了效,[11]14

句25)为照顾汉语读者的阅读习惯,把基督教中的“scapegoat(替罪羊)”干脆译成“代人受过”。句26)用佛教中的“冥府”替换一般语言“the unknown world of the departed”。句27)用汉语的意象“兴奋剂”归化原语。

3.文学杂合

如果仅从语言风格而言,原著语言流畅优美,不乏诗的韵律。祝译语言简朴直白,没有贴近原文,倒是归化。例如:

I dared commit no fault;I strove to fulfil every duty;and I was termed naughty and tiresome,sullen and sneaking,from morning to noon,and from noon to night.[9]9

我不敢做错事,我竭力把该做的事做好;而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整天都有人骂我淘气、讨厌、阴险、鬼头鬼脑。[11]9

四、结语

通过对以上采取不同策略的译本的分析,可以看出归化和异化是辩证的统一,统一在杂合里。其实,译文中的杂合不但是必然的,而且是必须的。

译文中的杂合是不可避免的。文学作品所要表达的不仅是要说什么,而且更重要的是怎么说的。所以作者创作时,都会精心选词造句,采用各种修辞手段,利用各种文学手法,采用互文性等手段传达文化的蕴涵,尤其是现代文学作品,作者往往采用陌生化手段以延长读者审视作品的时间。这一切良苦用心都在于“怎么说”,作者希望译者对此不可忽视。这一点从懂多种语言作家的言行中得到证明。昆德拉极力反对通顺的译文,而“追求译文的忠实”。他曾亲自检查自己作品的英语和法语译本,对译者所作的改动感到非常恼火,甚至要求读者不要把《玩笑》的英译本看作是自己的作品。这意味着作者希望自己作品中的异域情调“强加”到译入语中。译者也会受到双重语言文化的制约。无须赘言,译文除了受到原作内容制约外,还会受原语的影响,只要把有些作家的创作和译作对比一下,甚至把译者的序言和译本作一对比就可以看出前者语言地道,后者混杂,如鲁迅的情况就是如此。纽马克(Peter Newmark)曾说过,在翻译中译者所受到的九种干扰中,有两种是针对原语的:“不恰当地把原语的句法结构叠加在译入语上”和“不恰当地复制原语的词序或短语顺序”。[14]另一方面,译者要照顾到译文读者,让读者读得懂,不然等于不译,也就是说目的语语言的习惯必须得到一定程度的保留。这就必然带来原语和译语的混杂。最后,读者的期待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王东风的话颇有见地:“任何一个欲读翻译文学的读者,都有着不同于读本土文学的审美期待。”[15]:3-8其实,读者之所以选读外国小说就是想猎奇,领赏异域风情,寻找另一类感受,他们心里已做好了“冒险”的准备,译者大可不必低估他们的能力。如果译者“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把崎岖险径铺成康庄大道,就违背了读者的愿望,只会使他们大失所望。面对“祝译印量86万册,吴译15万册,黄译1.5万册”,有的学者感到不公说:“我们的翻译评论是多么薄弱,译界又多么需要客观公证的评价。”[16]仅从语言的文学性而言,说得在理,但也从侧面可以看出,读者对文化异质性和原汁原味的诉求。如果译者在翻译中用目的语语言、文化和文学取代原文中的语言、文化和文学,他就在不经意间蒙骗了读者,反而吃力不讨好。

译文中的杂合是有价值的。第一,“杂合”能澄清翻译理论和实践中的误点。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说:“翻译只有两种方法,不是译者不打扰作者,尽可能让读者靠近作者,就是译者不打扰读者,尽可能让作者靠近读者。”[17]他认为归化和异化截然不同,因而译者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都必须坚持到底,不可将二者混淆。关于这一点,译论界持有异议,如郭建中认为:“如果考虑到作者的意图、文本的类型、翻译的目的和读者的要求四个可变因素,异化与归化都有其存在和应用的价值。”[18]而且,这一点在实践中也难以得到证明,如人们公认的黄源深归化的译文和祝庆英异化的译文,都不可能是一种方法坚持到底,而是杂合,或者说黄译文是以归化为主的杂合,祝译文是以异化为主的杂合。又如,韦努蒂倡导异化,提倡阻抗式翻译(resistant translation)进行文化干预,采用违背译语文学规范、增加译文异质性的策略,使英美读者感觉到他者文化的存在,以反对英美文化霸权主义。但如果一味强调异化,违背读者的阅读习惯,则难为读者所接受。按照他的观点,将强势文化的作品译入弱势文化时,理应采用归化策略,以免造成强势文化的入侵,使文化交流更加不平等。但如同倡导多元系统的伊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一样,韦努蒂只看到文化的强弱对比,却忽略了国民心理。例如,晚清时代,面对西方强势文化,人们却固守自己文化优越的心理,因而对外来文化“归化”处理。但在当今改革开放的中国,人们能比较实事求是地看待文化交流双方的优劣,译界内外都对异化翻译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而且有的学者甚至还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归化的译本将完成其历史使命并取而代之的是异化译本。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许钧和袁筱一的调查表明,“当代读者偏爱等值的译文,即尽量保留原文语言文化特色的译文。而再创造的译文,即比较中国化的译文则不太受欢迎”[19]。再如,中国传统翻译理论,如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说和钱钟书的化境说,都是强调地道的译文,要求译文像原作者用中文写作一样,可以说归化到了极至。其实,无论译者怎样归化,读者仍能辨别出是译文而非本土产品,之所以有伪译出现,就是因为伪译模拟了译文杂合的特点。“只要异域文化进入本土文化,无论译者采用归化还是异化的翻译策略,其译文语言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程度的杂合,归化和异化的差别只是杂合程度的不同而已。”[15]:3-8第二,译文中的杂合是对目的语在语言、文化和文学方面的优化。在语言方面,各国语言本身都不是完备的,都需要吸收外来词汇和句法,例如佛经翻译时期,汉语从梵语和西域语中吸收了大量词汇。鲁迅先生在上世纪30年代就卓有远见地说过:“这样的译本,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中国的文或话,法子实在太不精密了……要医这病,我以为只好陆续吃一点苦,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据为己有。”[20]因此他提出了“宁信而不顺”的观点。事实证明,白话文能发展到逐渐成熟的今天,外语成分的引入功不可没。英语可以说是世界上的霸王语,语言之发达可以说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因为它吸收和融合了众多的外语成分,如拉丁语、法语等,还从汉语中吸收了一千多个词汇。可以说各国语言都是混杂的,没有完全纯洁的语言存在。在文化方面,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交往不可缺少,中国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凡是闭关锁国的年代,中国就落后;凡是对外开放的年代,国家就繁荣。原因很简单,一国文化只有在与他文化相比较中才能鉴别出优劣,才能取长补短,从而丰富自己的文化,避免夜郎自大,井中观天。季羡林先生有言,中国文化长河长盛不衰就是有印度和西方的来水,这一警言发人深思。更何况,翻译的根本任务就是实现文化的交流,互通有无,获取自己文化中缺少的异质性的东西,否则,没有必要进行翻译。在文学方面,各国、各民族的思维方式不完全相同,文化传统有异,因而文学体裁和叙事手法各有自己的特点。如西方文学中侦探小说、话剧等,第一人称叙事、倒序和意识流等手法等引进到中国,丰富了中国文学的表现形式和表达手法。“很多学者指出,汉译外国文学实际上已成为中国文学变革的主要推动力,大大超过了传统文学的影响,是中国文学近代化的主要动力。”[5]147第三,在殖民和后殖民情境中,翻译被认为是帝国统治的工具,是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不平等的对话。但要解脱弱势文化的边缘处境,并不是要在“东方主义”之后制造一个“西方主义”。与民族主义比较起来,杂合是弱势文化摆脱文化压迫的一条理想之路,抵抗强势文化只会封闭自己,失去发展的良机。理智的做法是坚持翻译的伦理观,在东西文化的交流中,互相熔融,促进各民族文化共同发展,不搞“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而译者有责任充当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否则,排斥异质性的翻译失去本身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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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Hybridity Concerning Two Versions ofJane Eyre

ZHANG Yan-ming
(Foreign Languages Department,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Chaozhou,Guangdong 521041)

A careful reading of two translated versions of Jane Eyre,one rendered with the foreignizing method and the other with the domesticating method,demonstrates that they are both“hybrid”in truth.Hybridity universally shows itself in translated texts.Thus,hybrid translations are natural and,if all things considered,necessary.

Jane Eyre;foreignizing method;domesticating method;hybrid

H315.9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007-6883(2011)04-0079-06

2010-12-03

张焰明(1963-),男,安徽安庆人,韩山师范学院外语系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韩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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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简·爱》中的女权主义论对现代女性的影响
归化翻译与江西诗法——以《鲁拜集》的三个七言绝句译本为例
从翻译到文化杂合——“译创”理论的虚涵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