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深,王德龙
(淮北师范大学 a.文学院;b.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刘文典《庄子·养生主补正》疑义辨析
高 深a,王德龙b
(淮北师范大学 a.文学院;b.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刘文典先生的《庄子补正》一书,对《庄子》(33篇)正文的衍、脱、讹、倒等疑误都给予补正。有些意见中肯,可以据以订正原文;有些可备一说,极有参考价值,然不慎之处,亦在所难免。兹仅举《养生主补正》中不慎之二例,一是“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二是“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加以辨析,以供商榷。
《庄子补正》;疑义;辨析
《养生主》是《庄子》内篇中篇幅最短、语言最为平实易懂的一篇散文,如取材于日常生活的“庖丁解牛”和“老聃死,秦佚吊之”等寓言故事,就不像其他取材于神话和虚构的寓言那样难懂。尽管如此,对《养生主》篇的理解仍然莫衷一是,纷纭混乱。刘文典先生的《庄子补正》收列《庄子》内、外、杂篇全部原文和郭象注、成玄英疏及陆德明《经典释文》之《庄子音义》,校以历代之《庄子》重要版本,并广泛征引著名学者王念孙、王引之、奚侗、俞樾、郭庆藩、章太炎、刘师培、马叙伦等人的校勘成果,而将其补正之文分系于各篇相关内容之下,受到了陈寅恪先生的高度评价:“先生之作,可谓天下之至慎矣。”[1]然细读之后,笔者发现,不慎之处,仍亦难免。兹仅举《养生主补正》中不慎之二例加以辨析,以供商榷。
此句下,《庄子补正》有下列按语:
“无非”下脱“死”字,“全”为“生”字之误。《吕氏春秋·精通篇》“宋之庖丁好解牛,所见无非死牛者,三年而不见生牛”,《论衡·定鬼篇》“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并以“生牛”、“死牛”对言,是其塙证。下文“如土委地”句上,刘得一本、文如海本并有“牛不知其死也”六字,可证《庄子》此文亦本以“生牛”、“死牛”对言。支遁《咏怀诗》“未始见全牛”,孙兴公《游天台山赋》“投刃皆虚,目牛无全”,是此文之脱误,当在汉、晋之间。
此句出“庖丁解牛”寓言中,原文如下:
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
《补正》根据《吕氏春秋》和《论衡》的引文断定“无非”下脱“死”字,“全”为“生”字之误。今辨析之:
首先,《补正》所据以补正的引文,并不能证明《庄子》此处脱误。《吕氏春秋·精通篇》“宋之庖丁好解牛”段,原文如下:
养由基射虎,中石,矢乃饮羽,诚乎虎也。伯乐学相马,所见无非马者,诚乎马也。宋之庖丁好解牛,所见无非死牛者,三年而不见生牛,用刀十九年,刃若新磨研,顺其理,诚乎牛也。[2]
这段话是说明“精诚”的作用,有“精诚之至,金石为开”的比喻义。养由基“诚乎虎”,所以“矢乃饮羽”;伯乐“诚乎马”,所以成就了善相马之名;庖丁“诚乎牛”,所以“用刀十九年,刃若新磨研”。“虎”、“马”、“牛”分别是他们的动作对象。具体分析,又稍有差别:养由基所射的虎,必然是生虎;伯乐所相之马,也必然是生马;只有庖丁所解之牛是死牛。所以有“宋之庖丁好解牛,所见无非死牛者”的话。“三年而不见生牛”,是指“三年之内”不见生牛,所见全是死牛。这里“死”与“生”看似对照,实则一致。“三年”,表示时间之长,强调的是庖丁对解牛的投入,“三年”所见全是“死牛”,这是强调庖丁解牛之精诚。《吕氏春秋·精通篇》引用这段时,改《庄子》“三年之后”为“三年”,着眼点在于“三年之间”的庖丁。这与《庄子·养生主》“三年之后”用意显然不同。《吕氏春秋·精通篇》引用这段时添一“死”字,改“三年之后”为“三年”、改“全牛”为“生牛”,说明《吕氏春秋·精通篇》是对《庄子》“庖丁解牛”典故的化用,不能作为校勘的主要依据。《论衡·定鬼篇》“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也不是指“三年之后”,其着眼点与《吕氏春秋》相同。
从庖丁描述的“解牛”过程来看,作为厨师,庖丁的工作是“解牛”,即把已死之全牛分解开来,目的是剔出骨头,剁成肉块,而不是屠户的宰杀,自然不会有“牛不知其死也”的情况存在。很明显,刘本、文本“如土委地”前“牛不知其死也”六字为衍文,不能作为校勘的依据。
其次,“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此句并不存在文理不通之处。“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是指庖丁解牛之初,全身心地投入到解牛的工作之中,头脑里时刻在思考解牛之事,“牛”的形象无时不在眼前。“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意思是说,三年之后,他就对“牛”的各个部分有了清楚地认识和了解,不再以“牛”的整体为对象,即使面对未解之牛,他也能洞察其内脏和关节。由此可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庖丁解牛技艺有所长进。“方今之时”,庖丁解牛技艺更有了质的飞跃,已达到了“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卻,导大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等出神入化的境界,不用眼看,就能“游刃有余”。这是庖丁自述解牛三个阶段的情形。如果按《补正》所说,在“无非”下补上“死”字,改“全”为“生”,那么,此句就变为:“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死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生牛也。”开始解牛之时,所见全为死牛,三年之后,所见还是死牛,反而讲不通了。
另外,古书引用不是十分严谨,引用方式没有定格,往往为了行文便利,古人或不标明引文出处,或改动原文,或凭记忆引书,或引书省略删节却不标明,或仅引书意文意。这样的引文自然不能作为校勘的唯一证据。另外,古书还存在创造性引用的现象,即通常所说的“化用”。如《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中“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就是化用汉乐府民歌《古歌》中的成句:“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改“趋”为“已”,更可见离愁之深切。古书引用和化用之间实难分别。因此校勘时理应十分谨慎。校勘之难,不在于罗列异同,而是因此做出中肯的判断。这就要求在他校的基础上理校,否则容易犯改不当改、补不当补的错误。
庖丁解牛技艺之高超,首先出于精神之专注,即“精诚”,开始时,“所见无非牛者”,并非实写,而是写牛的形象时刻浮现于脑海。不仅写出其专注、精诚,更与“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形成对比,以衬托庖丁解牛技艺之渐进。除刘文典《庄子补正》外,补上“死”字、改“全”为“生”,还常见于当今的普及读物及重要的版本中,如清郭庆藩《庄子集释》、孙通海译注《庄子》在“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一句“无非”下,都补“全”字,因此不得不辩。
碧虚子校引文如海本“其”作“至”。奚侗曰:“其”当从文本作“至”,下文“遁天倍情”,即以为非至人也。典案:奚说是也。此句出于“老聃死,秦失吊之”一则寓言之中。原文如下: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庄子·养生主》)
刘文典认为“其”当从文本作“至”,晋郭象《庄子注》亦持此观点。在“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句下,郭象注说:“嫌其先物施惠,不在理上往,故致此甚爱也。”[3]郭象把“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的原因归于老聃。对此,唐成玄英疏曾先后予以批驳:
蕲,求也。彼,众人也。夫圣人虚怀,物感斯应,哀怜兆庶,愍念苍生,不待勤求,为其演说。故其死也众来聚会,号哭悲恸,如于母子。斯乃凡情执滞,妄见死生,感于圣恩,致此哀悼。以此而测,故知非老君门人也。
帝者,天也。为生死所系者为县,则无死无生者县解也。夫死生不能系、忧乐不能入者,而远古圣人谓是天然之解脱也。且老君大圣,冥一死生,岂复逃遁天刑,驰鹜忧乐?子玄此注,失之远矣。若然者,何谓安时处顺、帝之县解乎?文势前后,自相锋楯。是知遁天之刑,属在哀恸之徒,非关老君也。[4]
成玄英首先做出了“如哭其子”、“如哭其母”的人们“非老君门人”的判断,继而对郭注进行了批驳。成玄英认为“遁天倍情,忘其所受”者属“哀恸之徒”,而非老子。
《补正》据以补正的根据是:“下文‘遁天倍情’,即以为非至人也”,这与郭注同出一辙。照此理解,“是遁天倍情”的“是”必然指老聃。然根据情理判断,老聃已死,何来“遁天倍情”之行为?其次,从“遁天倍情”的语境看,“是”字自然指代“如哭其子”的“老者”和“如哭其母”的“少者”,虽然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即“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但都是“遁天倍情”。而与之相对的秦失却能够明白“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的道理,所以能“三号而出”,与众不同。
“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是秦失回答弟子责问、说明何以“三号而出”原因的话。若改“其”为“至”,那就是说,秦失因为老聃是至人而哭,后来认为老聃“遁天倍情”,才改变态度。若是这样,那后面“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几句话就毫无着落了。实际上,“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才是此则寓言故事所要阐明的道理,并非对老聃是否至人做出评价。“老聃死”只是一个供作者展示人们对待“死”的不同态度的情景,讲的是“安时处顺、哀乐不能入”的道理,与老聃是否至人没有关系。
这则寓言可与“庄子妻死”寓言对读: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之。”(《庄子·至乐》)
对比如下:
情 景: 老聃死 庄子妻死
主人公: 秦失 庄子
与死者的关系: 朋友 夫妻
表 现: 三号而出 鼓盆而歌
众 人: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
噭噭然随而哭之。
责 问:非夫子之友邪?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回 答: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
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之。
在这两则寓言中,面对亲友的死亡,庄子和秦失的态度都遭到他人的责难,对其原因的回答也是相似的,他们都经历了思想观念的转变。庄子说:“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之。”庄子对于妻子的死,开始时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只是慢慢接受了她死的事实,悟出了生和死与春秋冬夏运行一样自然的道理,才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同样,秦失面对朋友老聃的死,也经历了一番思想的波动:“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只不过他超脱悲痛的道理与庄子略有不同罢了。开始时秦失还把老聃当作活人看待,为他的不幸而悲伤,之后,才认识到老聃已经化为异物,不再是活着的老聃了,该来的时候,老聃应运而生,该去时,老聃顺从而死。作为老聃的亲友,也应当“安时而处顺”,哀乐不入于心。因此,秦失才能出离悲痛,这是他“安时处顺”的表现。
与“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类似,表达对生死不同感受的句子,《庄子》中还有一处:
丘也尝使于楚矣,适见豚子食于其死母,少焉,眴若,皆弃之而走。不见己焉尔,不见类焉尔。所爱其母者,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德充符》)
“豚子食于其死母”之时,不知道它死了,还认为它母亲活着;过了一会儿,才大吃一惊,“弃之而走”。“不见己焉尔,不见类焉尔”,也是化为异物的意思。
《庄子》中多次出现“物化”一词。其中,《天道》篇中有一例具体指生死的变化:
故曰: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故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
生时是“人”,死后为“物”,这就是庄子“物化”的含义。因此原文“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根本没有理解上的障碍,《补正》在没有论证的情况下就得出“‘其’当从文本作‘至’”的校勘结论是欠妥的。
“老聃死,秦失吊之”一节,历来认识分歧,莫名其妙。“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句中,“其”字,很多版本误为“至”,即使不改为“至”,也解释纷纭。如王先谦《庄子集解》对此句的解释是:“谓真人不死”。[5]王先谦的解释极易给人造成如下的误解:即,他之所以哭了几声就出来了,是认识到老子不是常人,是真人,而真人不死,所以不哭。这样“人”就成为与“真人”相对的“常人”,而没有意识到它的最直接的、与“死人”相对的“活人”之义。而王先谦解释“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时又说:“言夫子已死,吾又何哀”[5],依然是将“生”、“死”相对,那么“谓真人不死”的解释就显得混乱。
与把“其人”解为“至人”相反,还有人竟把“其人”译为“俗人”,如将“老聃死,秦失吊之”一段秦失的回答译为:
秦失答道:“是的。开始我以为他是个俗人,而现在不这样认为了。刚才我进去吊唁,看见有老年人哭他,如同哭自己的孩子;有少年人哭他,如同哭自己的父母。众人来此一起吊唁老聃,必定有老聃不期望他们称赞而称赞的话,必定有老聃不期望他们哭泣而哭泣的人。这是逃避天意,违背实情,忘记了人之生死寿夭皆禀受于自然,古时候称之为逃避自然的规范。正当该他来时,老聃应运而生;正当该他去时,老聃顺势而死。安心时运,顺变不惊,哀乐的情绪就不会侵入胸中,古时候把这种解脱称为天帝解人于倒悬。”[6]
此段翻译大致不错,除将“刑”解释为“规范”不当外,就只有“其人”译为“俗人”是明显的错误了。这种理解隔断了与下文“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的联系。无论理解为“至人”还是“俗人”,都是对原文的误解,没有理解庄子借死亡寓言所传达的顺应自然的处世态度。
《庄子》是先秦道家学派的集大成著作,它继承《老子》,并创造性地加以阐释和发挥,其义理之奇妙、文字之雄奇都深深地吸引着历朝历代的人们去阅读、阐释和研究,然而时至今天,对《庄子》的误解仍然随处可见,撰写此文不在吹毛求疵,乃在提醒世人,对《庄子》的理解还存在很大的距离,以便将对《庄子》的理解推向深入。
*本文系安徽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心基地自选项目“安徽学者庄学著述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1]刘文典.庄子补正[M].赵峰,诸伟奇,校点.安徽大学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2]张双棣,张万彬,殷国光,陈涛.吕氏春秋译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李一氓,主编.道藏·南华真经注疏[M].天津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文物出版社,1992.
[5]王先谦.庄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7.
[6]孙通海.庄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7.
I207.2
A
2095-0683(2011)01-0139-04
2010-11-06
高深(1970-),女,山东日照人,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王德龙(1974-),男,山东日照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硕士生。
责任编校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