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 蔡恩芝
蔡恩芝,现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22年来,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练就了深厚而全面的业务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为院里的中坚力量。2007年底,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集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批捕、公诉、维权和犯罪预防等职能于一身的专门未检机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蔡恩芝又承担起此重任。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全新而又探索性很强的工作,究竟怎样开展,没有现成的模式可遵循。蔡恩芝带领她的团队克服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重重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探索,以未成年人办案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为突破口,先后探索建立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非羁押风险评估制度、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制度、诉前帮教制度、分案审理制度和圆桌审判等多项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制度,强化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的司法保护,有力推动了津南区院未检工作的创新发展。她进学校、入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制维权基地10余处,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触角前移至家庭,促成家校合力,努力构建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预防新格局。几年来,她的足迹几乎遍及津南区所有的中小学学校及职专,有数万名师生和家长收听或观看过她的报告。每次讲座,她都根据各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涉及在校学生及辍学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撰写教案,以学生的视角,析理辨法,以案说法,采取提问、启发等方式,引导学生思考。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讲解,令学生们耳目一新,互动强烈,深受师生和家长的欢迎。津南电视台对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多次宣传报道,并拍摄了“未检”工作的专题片。
为了进一步加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蔡恩芝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在学校开展了“少年模拟法庭”法制教育活动。学生们通过法庭上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等角色的扮演,自我体验、自我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了解了司法程序,学法、知法、守法。活动结束后,同学们都亲切的称蔡恩芝同志为蔡阿姨、蔡妈妈。团市委、区政法委领导对此项活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未检科”2008、2009年度两次荣获区级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0年度更是被评为市级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她们所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岗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项目被评为2010年度津南区共青团工作工程化管理优秀项目二等奖;2010年因工作业绩突出,院里特别嘉奖“未检”科。
蔡恩芝同志特别重视未检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未检工作的始终,加强刑事和解和失足少年的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未检科成立以来,对所办理的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已有3件案件达成刑事和解,收到锦旗2面。高中生杨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将人打伤。蔡恩芝同志多次与法院协商,促成采取圆桌形式简化审理此案。庭审中,“惩教结合,寓审于教”,蔡恩芝同志从情、理、法三方面对杨某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使杨某悔恨不已。法庭据此判处杨某缓刑。蔡恩芝同志多次与学校沟通协商,让杨某重回校园,其成绩名列前茅。杨某的家长将写有“宽严相继融情于法,唤醒迷途校正航标”的匾额送到未检科以表感激之情。2010年1月13日天津电视台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从事未检工作三年多来,蔡恩芝同志先后获得天津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天津市普法先进个人和津南区优秀公务员、津南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津南区12355青少年健康成长指导中心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