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超
(河北经贸大学 法学院,河北 保定 050061)
企业捐赠:激情还是责任
楚超
(河北经贸大学 法学院,河北 保定 050061)
中国目前慈善事业发展极为不稳定,2008年是中国慈善捐赠的井喷之年,之后又恢复了往常的状态。但是在玉树地震后,捐赠的热潮又一次出现。这种现象的发生既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也不排除激情捐赠的可能。而盖茨和巴菲特访华后国内对于慈善事业的反应,更是让我们认识到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从慈善事业长远的发展来看,我们应该改善目前慈善捐赠的社会环境,让捐赠者树立正确的捐赠观念,尽可能地增加企业捐赠后的宣传效应,提高企业的收益率,并且从法律方面要做出相应的完善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慈善;激情捐赠;社会责任
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发展到中国的时候,正值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所以在那时我们更多关注的是企业的经济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可以创造利润,就是给社会带来利益。因此,我们并没有对企业的慈善公益责任做过多的要求。可以说,当时我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是很低的。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企业无论从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然而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产品质量低劣、有毒有害添加剂滥用、非法用工及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这使我们认识到企业发展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承担法律责任。随着这些问题的出现,学界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都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但是对于企业的慈善公益责任,虽然大部分企业对其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就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对慈善公益捐助还存在很多问题。
2010年3月20日,中央电视台承办由中宣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红十字会等四家单位联合主办的大型赈灾晚会,共募集捐款21.75亿元,其中企业捐赠占到了40%左右。这是继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社会捐赠出现的又一次热潮。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中国的慈善事业曾在2008年处于井喷状态,但是到了2009年社会捐赠基本上又降回到了原来的水平,这充分表明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与“股神”沃伦·巴菲特访华后国内的反应,可以明显看出两位慈善家并未能像在美国一样得到多位富豪的响应,中国的富豪并没有几个愿意捐出至少一半的财产用来做慈善事业。国内富豪对此举的态度的巨大反差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这其中既有一直热衷于慈善,决定在去世后捐赠其所有财产的企业家,也不乏对慈善事业不闻不问的企业家。
1931年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贝利和哈佛大学教授多德曾经就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展开了一场论争。贝利教授认为企业的责任就是利润最大化,除了盈利企业无需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而多德教授则认为,企业管理者不但要为股东创造利润而且应该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比如员工、消费者和广大公众等承担社会责任。但最终两者的观点都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开始推崇对方的观点是正确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经过多年的论争之后也得到了发展,并且颠覆了“股东至上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基础。
美国企业社会责任专家,佐治亚大学管理学教授阿奇B卡罗尔(Archie B.Carroll)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四个层次,并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慈善责任作为最高级别的一层,位于金字塔的顶端,其主要内容是希望企业能够为社区的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做出积极的贡献,这其中包括财力方面的也包括人力方面的。然而卡罗尔教授也明确指出,虽然把企业社会责任以金字塔的形式划分为四个层次,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这四种责任之间是存在着先后次序的,作为企业应该同时履行这四个方面的责任。国内的某些学者并未完全采纳国外学者的理论,而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基本企业社会责任,中级企业社会责任和高级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其同样将慈善、公益责任划分在了高级社会责任中。由此可见,企业是社会的重要成员,向社会捐赠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表现,但是这种捐赠应该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如果脱离了这一基础,无论是捐赠行为本身还是捐赠的善款都将失去其原有的意义,而且这样的捐赠会严重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
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部分企业也是处于资本积累阶段,所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发展到我国之后,虽然经过近20年的发展,也仅仅是注重于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等初级责任,这也是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不稳定的原因之一。但是,为何在国内出现自然灾害之后,有媒体和单位组织募捐活动之后会有大量的企业积极捐款呢?这种捐赠行为到底是因为激情而捐还是为了责任而捐呢?这其中既有企业自身的因素也存在社会原因。
(一)从理论上来讲,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就是盈利,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来看,企业不能只考虑股东的利益,而且应该兼顾到所有相关者的利益,广大公众作为消费群体自然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不但是企业对灾民的帮助,而且也是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履行了自身的社会责任。
(二)从目前的社会情况来看,企业的捐赠环境并不是十分理想,平时并没有单位和团体举办大规模的募捐活动。作为企业,自然会考虑捐赠的收益率,而公众对平时的募捐活动的关注是很少的,所以企业会考虑到这方面的原因,因而捐赠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而在灾后有央视举办这样全国甚至全球都很受关注度的募捐活动,这样的宣传机会也是十分难得的,对于企业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会有很大的帮助,有些企业每年的广告投入可能都比其捐赠的要多,所以考虑到这一点,也会调动企业捐赠的热情。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这种热情之中也存在着责任心的成分。
(三)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被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而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做出了很大努力,广大公众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关注也在逐步提高,所以很多企业每年都会在社会责任这方面有所投入,社会捐赠也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分捐赠应该说是企业对其最高层次社会责任的很好诠释,这也是我们应该大力支持和鼓励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认识到社会公益捐赠是其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企业的捐赠热情维持的时间如此短暂呢?企业的灾后捐赠行为是出于其对社会的责任心还是仅被这种捐赠潮流的激情所影响呢?
企业的捐赠行为会受到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虽然捐赠也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是它更多体现的是企业道德水平,在一定意义上来讲是一种自愿行为,阿奇B.卡罗尔最初也是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的最顶层的责任界定为自愿责任,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才最终界定为慈善责任。而且国内学者也将慈善公益责任划分在企业高级社会责任的范畴之中。所以企业的捐赠肯定会受到外界情绪的影响,其捐赠行为有部分激情因素在其中也是正常现象。但笔者认为,这种激情不应该成为影响我国慈善捐赠发展的枷锁,而应该是慈善捐赠锦上添花的推动力量。因而,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环境,慈善捐赠事业同样如此。中国应该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各个相关单位及行业协会更是应该积极做好宣传活动。让广大公众和企业认识到捐赠的性质和目的,而不应该只是随波逐流,认为当别人捐赠时我自己也就应该捐赠,这种激情捐赠会导致中国慈善事业的畸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国慈善捐赠事业的稳步前进。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国也缺乏美国那种做慈善的社会风气。“一个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是美国大慈善家、现代慈善业先驱卡耐基的一句名言,很多西方人受其影响将其视为一种财富观,也正因为如此才让美国人普遍热衷于慈善。
(二)公众和企业都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对捐赠应该有正确的态度。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贫富差距日益增大,这就导致了一部分人仇富心理的滋生,因此,某些企业和企业家为了避免树大招风、过分露富,从而影响了他们在平日里对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毕竟,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慈善事业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事业,而且大部分企业正处于资本的积累阶段,所以我们不应该只是盲目的追求企业捐赠而忽略了企业的发展,不能杀鸡取卵。但企业也不可以在平时对捐赠无动于衷,只有国家发生灾难、社会出现捐赠热潮之后才提供捐赠。企业的捐赠行为既应该考虑到社会利益,也应该考虑到企业、员工的利益,捐赠时的责任应该大于激情,而不应该让激情左右了行为,更不能因此而葬送了企业的前途。所以企业的健康捐赠应该是理性捐赠,而不是激情捐赠。
(三)大型的、关注度高的慈善募捐活动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宣传效应,这也是刺激企业捐赠激情的要素之一。虽然捐赠行为本身是不计回报的,但是这只是针对接受捐赠者而言,而从企业自身角度来看,在募捐活动中的捐赠肯定会带来一定的广告效益。据统计,大部分企业在履行慈善公益责任之后,其效益都会有所提高,原因是企业对责任的履行必定会换来公众对企业的支持。虽然目前国内每年也会定期举办一些慈善颁奖等活动,这也鼓励了一部分企业每年都有固定的捐赠行为,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捐赠投入远远没有企业用于广告的投入多。从企业收益率的角度来讲,企业的广告投入也许会带来更大的收益,因此企业才会在广告上有较多的投入。笔者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多举办大规模的、关注度高的慈善募捐活动,提高企业捐赠后的收益率,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企业选择理性的捐赠,而不是随波逐流的激情捐赠,也只有理性捐赠行为的不断增加才能保持国内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虽然相关的法律已经对慈善捐赠行为进行了调整,但是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不稳定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存在着很大的关系,中国慈善业制度上的欠缺给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应该有相关的立法来规范国内的捐赠行为和捐赠事业。首先,对捐赠产生直接影响的《慈善法》的缺失会导致国内大部分企业家对慈善捐赠行为的信心不足,这是中国慈善事业平日总是处于低迷状态的主要原因;其次,开征遗产税的相关立法也应该尽快出台。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其征收遗产税存在着很大的关系,美国遗产税的税率为55%,并且规定从2011年起遗产税的起征数额为100万美元,这就意味着美国富豪即使不将自己的财产捐赠出来,最后也会由政府征收其大部分财产。因此,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这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而且任何部门的缺失都会影响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局完善。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慈善捐助的相关立法,以保障中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捐赠是企业的慈善行为,无论捐赠的多少,无论是出于激情还是出于责任,都是应该加以鼓励和赞扬的,笔者也被这些企业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但是,从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来看,单纯的激情捐赠行为并不一定会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长远的帮助,尽管这的确能够解决一时的困难,但慈善是一项需要长时间来发展的事业,需要的捐赠也是长期的、慢慢积累的。我们都不希望看到中国的捐赠如同灾难一样突如其来,然后又悄无声息,而是希望广大公众和企业能够认识到慈善事业的长期性和重要性,能够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1]阿奇B.卡罗尔 (Archie B.Carroll),安K.巴克霍尔茨 (Ann K. Buchholtz).黄煜平,李春玲,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陈迅,韩亚琴.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及其应用[J].中国工业经济, 2005.
[3]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