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警察执法中的急躁心理原因探析及防范
李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急躁心理是影响警察执法工作的一个不良因素。导致警察出现急躁心理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自身心理因素中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压力感;职业因素中警察的社会角色,维护权威性的需要,以及警力不足的实情;社会环境因素中来自社会阴暗面的不良刺激和大众媒体的负面报道。为了防范民警在执法中出现急躁心理,要从提高警察心理素质、改善工作环境、打造社会支持网络三个方面入手。
警察执法;急躁;心理原因
执法是警察日常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不仅代表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还事关社会和公民利益。2011年是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的第二年,全国公安机关当前十分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心理是影响执法结果的好坏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部分警察在执法中急躁的心理和行为表现,无疑不利于我们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已成为妨害公安机关有效开展工作的不良因素之一。
急躁是人类的基本情绪之一,指碰到不称心的事情就马上激动不安,想马上达到目的,不做好准备就开始行动。[1]警察在执法中的急躁情绪,指的是警察主体在执法中受相关客体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急躁不安、急不可耐、急于求成,甚至缺乏理智的心态和表现。[2]当遇到复杂或琐碎的事件,执法过程难以顺利进行时,一些警察急于求成,就会容易产生急躁的情绪体验。急躁本质上是警察用以适应紧张工作的一种表面的、浅层次的非健康情绪在警察主体身上的体现,[3]虽然是一种适应的表现,但它具有危害执法工作的负效应,而且对警察本人的生理和心理也会构成伤害。首先,急躁的执法心理不利于执法任务的完成,影响执法结果的公信力。此外,急躁的外显表现还会使警察在民众心中的执法形象大打折扣,甚至会增加执法中警民对抗,乃至袭警事件的发生。这与我们构筑和谐警民关系的理念相悖,最终不利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现。因此,作为危害警察执法工作的一个不良因素,探析并防范执法中急躁的心理原因很有必要。
警察在执法中产生急躁情绪既有主观性,也有其客观性和现实性。从主观上看,急躁心理的产生与个体的心理素质、思想意识和心理承受的压力有关。从客观上看,我们现今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面对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执法工作又是一种伴随着矛盾和冲突的工作,警察的心理和生理都会在工作中受到巨大的冲击,所以产生急躁的情绪也是不可避免的。
1.个体心理素质差异
心理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教育和活动形成的对个体活动产生影响的较稳定的心理品质。[4](p364)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要想探究一个人的意识和行为表现原因,首先要从他自身的心理素质入手。譬如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自控能力差,都是个体心理素质的问题。人的心理素质是受先天和后天因素影响而具有的,它的本质特征通过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两方面表现出来。
情绪是心理活动的基本过程,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及相应的行为反应,[4](p441)它对人的价值观、动机和外显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情绪的发展受遗传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影响。某些警察的急躁情绪是受先天因素决定的,比如遗传和性别。而有些人的急躁情绪是受后天的影响形成的,比如社会文化环境的熏陶和受教育的程度,以及后来在生活中获得的经验。
急躁还与一个人的个性心理有关,个性心理主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急躁可以看作是个体的一种气质表现。气质是表现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与指向性等方面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4](p441)最先的气质学说起源于古希腊医生希波克里特的体液说,他认为人体内四种液体(粘液、黄胆汁、黑胆汁和血液)配合的比例不同,就构成了四种不同类型的人,即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和抑郁质,其中,胆汁质的人具有易兴奋、易激怒的特征,是最容易表现出急躁的气质类型。警察的气质类型会在无意识间影响警察的执法表现,但气质只是与急躁行为可能相关的成分,并不是说气质就能决定一个人的行为,一个胆汁质类型的人也不见得就会时时急躁,只是倾向性较强。
此外,急躁的表现也可能是性格的原因。性格是人对现实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5](p362)性格主要是在后天的个人的特有生活经历中形成的,具有可塑性。一名警察若是经常有急躁的表现,有可能是他在后天的培养中形成了自我中心、急功近利并富有攻击性的性格,比如受到来自家庭的抚育方式、学校的教育和社会文化、早期童年经验、自然物理因素等方面的影响。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一名警察的心理素质不够优秀的话,必然会对执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要杜绝警察执法中急躁情绪和行为,一定要重视警察的心理素质问题,强化执法队伍的心理素质。
2.心理压力过大
当刺激事件打破了有机体的平衡和负荷能力,或者超过了个体的应对能力所及,就会体现为压力[6]。警察属于一个高压力职业,职业的特殊要求决定了警察每天都会接触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社会刺激。在工作方面,因职业性质经常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受到具有危险性的刺激;业务繁忙,休息不规律,身体疲惫不堪;提拔、升职的机会有限,同事竞争激烈。家庭方面,因工作时间不规律不能尽到孝敬父母和照顾妻子儿女的义务,家庭关系紧张。人际关系紧张,与同事或上司发生冲突。工作环境中社会舆论不支持,不被群众理解。所有这些不良的刺激,都会给警察带来心理压力感甚至心理疾病。长期的心理压力会对警察的心理造成巨大的伤害。[6]首先,它会给警察带来负面的情绪反应,如抑郁、焦虑、急躁、敌对性,而且情绪的体验非常敏感。若这些心理压力没能够及时排解,心理的活动就会倾向于转化为对外的行为,[5](p481)在执法过程中表现为急躁的行为方式。同时,长期从事这种高压力的工作,警察的身心会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长期的应激会使警察工作效率降低,责任心下降,这就更容易导致在执法中的自控能力下降,做出急躁的表现。此外,除了长期的心理压力,一时的不良刺激引起的负面情绪,如在执法工作之外发生的令人不快的刺激事件,由此产生的不良情绪有可能迁移到执法活动中的当事人身上,也会发生执法急躁的现象。因此,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一个涉及警察生活、工作方方面面的重要问题,需要重点关注有效解决。
1.警察社会角色造成的思维定势
人们选择从事警察,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也是一种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指“一个人在给定情景或小组发挥作用时,人们期待他做出的一套由社会界定的行为模式”。[7]社会角色带给“扮演者”的影响是不可小觑的,角色和规则的力量会带来令人吃惊的后果。有一个经典的社会心理学实验——斯坦福监狱实验,实验中自愿者作为被试,随机的被安排为狱警和囚犯。所有被试原本均是温文尔雅的大学生,但是实验开始后,出乎意料的结果出现了。担任狱警角色的学生残酷的折磨囚犯,二囚犯在反抗失败后只能忍气吞声,受尽凌辱。虽然监狱的情境是模拟的,但社会角色发挥的力量使原本温和的大学生变成了咄咄逼人的看守,创造了真实的监狱。个体一旦选择了警察这一行当,首先要做的就是学习警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举止,按照社会对角色的期望,打磨自己的个性力求将自我与职业角色达到完美的同一性,塑造成公众心目中典型的警察形象。警察职业的首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这样的职业要求使警察在执法中遇到扰乱社会秩序或违反了国家安全规定的行为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作为执法人员,职业要求警察在处理问题时必须按及时有效的原则将问题解决,在这过程中,执法的对象经常是一些充满敌意、富有挑衅性的违法分子,警察为了有力地打击这些不法分子,采取一些激烈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是有效的,是富有正义色彩的,是符合社会要求的。但是经过长期从事警察这一职业后,这种过激的态度和行为方式逐渐内化,无意识地形成警察角色的行为和思考习惯。[8]成为警察角色习惯了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同时也会被社会公认为警察的一种社会角色特征。尽管原本这一特征是有利于警察开展执法活动的,但这仅限于目标对象是危险的违法犯罪分子之时。当警察的执法行动是面对普通百姓时,长期内化的过急过激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出于习惯仍旧会无意识地表露出来,表现出急躁的态度和行为方式。
2.警察职业的权威性
人既然选择当了警察,他的行为就必须符合社会期望。不可否认,人民警察这一称号在世界各地都是受人尊重和敬畏的,是一个光荣的职业。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群众面前享有权威这是控制社会治安的必然要求。在执法中,如果警察的权威性不被当事人所认可,警察的执法行为就很难产生效力,执法过程也就难以顺利进行。所以警察维护自己的权威性对能否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事人不认可警察的权威地位时,警察的心理活动就会发生变化,因为自己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执法过程受到干扰,执法结果难以预测,紧张感和不安全感亦会随之增加,急于打破不利局面的心情会更加急迫,急躁的情绪自然会涌上心头。此时若是没能良好有效加以意识控制,难免会做出激动的举动。
3.警力不足造成的紧迫感
我国现阶段的公安工作存在一个问题——国家无法满足基层公安机关对增加警力编制的需求,基层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基层的工作任务量大,且任务繁琐,基层警力不足的现状就直接导致了我们基层民警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长期琐碎的挫折往往比重大生活事件能带来更多的压力感,正如长期奋斗在一线的警察,他们的任务虽相对简单,但数量过多,面对繁多的工作,难免心里急躁。基层民警多要求以社区工作为基础,但由于警力不足,每个警察都要负担多项工作。忙碌的民警虽有心搞好社区交流,但每日埋身于大量的社区工作中,根本无暇与群众进行感情沟通,反而给来派出所求助的群众留下了执法急躁的印象。
1.执法中接触的社会环境
警察每日的工作,大多数时间都处在自己的职业环境中。由于执法工作的特殊性,警察的职业环境也不同于一般的职业。工作要求使得执法民警必须长期与社会的阴暗面打交道,遇到充满敌意、富有挑衅性的流氓、无赖也是家常便饭。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即使一名非常朴实的警察,其心理活动难免会受到这些不良社会刺激的影响,心理的阴暗面和不健康因素容易被诱发。[9]经常耳熏目染的接触到一些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难保会在未觉察的情况下对警察的执法行为造成影响,心智受到扰乱,以致执法急躁。即使一名警察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坚定的行为立场,无数次与社会阴暗面打交道的经历,也会使他容易产生压抑、敏感、脆弱的心理,对人对事也就易变得冷漠、急躁、易冲动。
2.媒体舆论的负面渲染
大众媒体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很快,它们不断地把各种舆论带到群众面前。大众媒体的舆论对警察的执法工作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它掌握的信息可以迅速地传达给群众,并对群众的心理产生影响。尽管大多数的新闻媒体都能客观公正反映警察的执法工作,向人民展示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形象,但也不乏部分媒体爆料丑化警察的负面新闻。对于一些有不端执法行为的警察进行报道是应该的,是媒体在发挥它的监督功能。但是个别媒体存在对警察的偏见现象,这些媒体舆论在报道负面事件时倾向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并不断挖掘警界“丑事”。[6]尽管这些不负责任的舆论的散播不会给警察带来直接的伤害,但却在无形中诋毁了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正义形象,破坏了人民警察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这些信息使得群众认为警察都是蛮横无理的,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于是对执法民警产生敌对心理,不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同时,警察也因这种负面新闻的传播,深感自己不被社会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工作中缺乏群众支持的安全感,执法的自信降低,紧张感增加。缺少群众支持的民警,在面对不配合执法的“刁民”时,极易产生急躁的心理,这都是心理反应高度紧张的结果。所以擅于利用媒体舆论,合理的引导意见,建立优质的社会支持网络,提高警察的职业声望,为警察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融洽警民关系,对警察的执法工作是极为有利的,也是公安民警对人民负责的一种表现。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警察心理素质的一种重要方式。要想改善工作状态,首先要提高自身调适不良心理的能力。通过对执法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向警察普及心理知识,提高警察运用心理规律进行心理自我调适的能力。[8]积极心理学是是上世纪90年代兴起的新的研究领域,它主要关注人的积极的情绪体验。利用积极心理学的原理,可以帮助警察树立乐观、积极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改变以往可能存在的消极不良的认知方式。另外,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心理自我调适训练,让警察掌握心理调适的技术方法。这样当警察在执法中感觉压力过大,产生急躁的情绪体验时,就可以进行心理自助,缓解不舒适的心理体验。
2.心理疏导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心理辅导机构。由于我国警察目前存在工作量大且警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业余时间并不充分,部分地区难以集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面对实际情形,我们更有必要为一线民警开设心理服务,加强心理关爱。相对于心理培训,心理咨询更倾向于针对个体的特殊心理需求,它的服务时间灵活,通过开设电话热线、信件留言和当面咨询的方式,可以随时为民警提供心理援助。对具有不同心理困惑的个体,心理机构可以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辅导,及时疏解警察的心理压力,改善心理亚健康状态。
基层民警的心理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和本职工作环境的真实反映。[10]因此要改善警察在执法中可能出现的急躁心理,一定要为警察的执法工作提供积极的工作环境。
1.增加警力
针对我国目前基层派出所警务繁杂、警力不足的情况,增加基层警力编制,合理安排警务工作是改善基层民警工作条件的当务之急。面对基层日趋繁杂的工作,公安机关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下派更多警察到基层的执法前线,从而减轻一线民警肩上的负担。同时在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察的休假制度,保证执法民警的充足休息,避免过度劳累,缓解工作带来的紧张情绪,使警察可以以最佳的心理状态投入执法工作。
2.提高警察待遇
适当提高警察的待遇,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既是“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警察健康心理状态的有效方法。提高警察的待遇既包括经济待遇,也包括情感待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警察的经济待遇一定要尽量从优,因为执法工作是一项不同于一般公务员工作的特殊职务。执法工作往往复杂,且不时伴随着矛盾和冲突,对警察的身心资源消耗很大。所以对执法警察的待遇要高于从事一般工作的人员,使警察的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否则很容易挫伤警察的工作积极性。警察的经济待遇要能保证足够解决警察生活中会遇到的衣食住行等经济问题,不要让一些简单的经济烦恼对我们的执法人员造成影响,干扰执法心理。除经济待遇外还需要关注情感待遇。情感待遇没有硬性的指标,它要求公安机关各部门的领导或专业人员多多关注警察的情感生活。生活中的一些重大挫折譬如离婚、亲人去世、重大事故等都会对人的心理造成巨大创伤,影响警察的执法情绪。通过推进暖警工程,关注警察生活,给执法民警以贴心的关怀,可以大大地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尽快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总之,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维护好广大民警的根本利益,既是推进“三项建设”的重要保障,[10]也是优化警察执法心理的一剂良药。
打造社会支持网络,为民警的执法工作营造和谐的环境。公安机关各部门首先要从各个方面给予工作在执法前线的民警以强大的精神支持,做好执法后盾,增强他们工作的信心。其次,公安机关还要积极地与社会媒体进行沟通,擅于与媒体合作配合搞好执法工作。维护执法民警的形象和合法权益,对故意伤害、打击报复、无理诬陷警察的报道宣传要予以曝光,从严处理,不允许有刻意损害警察形象的恶意言论误导群众,以免挫伤执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客观公正地对民警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报道,使执法工作在民众面前做到透明化,扬正气,促和谐。通过树典型,宣传优秀民警,调动警察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现。
总之,导致警察在执法中急躁的心理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来自于自身心理、职业和社会环境三大因素。通过分析发现,这一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只要通过提高警察心理素质,改善工作条件,打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警察的执法工作质量一定会得到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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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ks:law enforcement;impatience psychology;cause
The Cause and Prevention of the Impatience Psychology of Police in Law Enforcement
LI Sen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100038)
Impatience psychology is an adverse factor influencing law enforcement work.Many reasons may cause the police's impatience,but the main causes are psychological factors including psychological quality and psychological stress;occupational factors including the role of police in the society,the need of maintain authority and the shortage of police;and social environmental factors including the undesirable stimulation from society and the negative reports from mass media.In order to prevent policemen appeared impatience in law enforcement,three aspects should be considered including enhancing the psychological quality of police, improving the work environment and building social support network.
D631.19
A
2095-1140(2011)05-0123-04
2011-04-30
李森(1988-),男,山东潍坊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警察心理学研究。
王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