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军
(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对我国民主建设的启示
陈 军
(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交往过程;民主建设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是在公民社会的逻辑起点上,通过对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批判与发展提出的。它通过强调民主的核心是交往的制度化和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指出民主的形成过程是商议和交往,是非纯粹的程序民主。通过对该理论在我国运用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对比分析,该理论对我国的民主环境、制度建设、公民参与和人民主权的实现等方面有重要启迪意义。
哈贝马斯于20世纪90年代在公民社会理论交往理性的基础上提出商议民主理论,以解决晚期资本主义出现的合法性危机,这一理论也成为继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后影响最为广泛的民主理论,也深刻的影响到我国的民主建设。
1 公民社会的逻辑起点
哈贝马斯不仅将公共领域概念引入公民社会的讨论,还从交往行为和生活世界这个规范的角度规约公民社会[1],从而强调理想生活世界的构建。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论述了公共领域特别是社会文化生活领域中,社会成员如何以公民的身份介入民主政治生活和民主公共论坛的讨论,并强调了交往中理性的重要作用,以此为基础构建了商议民主理论。
(1)对民主的诊断——重振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通过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发展历史的描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公共领域自身存在悖论,加上公共性在外在压力下的异化,最终将导致公共领域的瓦解,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危机。而如何解决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危机,哈贝马斯认为,只能从合理化的生活世界资源中去寻找,即通过在公共领域的生活世界重建来解决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危机。因此,抵御政治和经济体系的工具理性,恢复生活世界的交往理性,就成为修复或重构理想公民社会结构的必要前提和解决国家合法性危机的关键[2]。哈贝马斯认为,这种重建的公民社会将是民主的真正前提和基础,而重振公共领域也成为商议民主理论的当然逻辑起点。
(2)商议民主理论的基础——交往行动理论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的基础还存在于他提出的交往行动理论中。在交往活动中,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自由表达观点,进行没有强制的相互协商,这种协商也是建立在社会成员交往理性基础之上,即协商以真实性和正确性为前提。哈贝马斯指出:“每一次意见一致都是以主体内部对争议运用要求的一种认可为基础的;因此应具有交往行动者要能够相互进行批判这样的前提”[3]。这种交往活动的交往理性体现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互主体性,而不同于以往单向度的主客体关系的工具理性,换句话说,交往理性是形式性的、程序性的,通过强调程序和规则的合理,建立一种有效的对话模式。
通过这种交往活动,社会成员在讨论和商议过程中达成共识,这种共识也成为民主合法性的基础,民主或者说是人民主权即体现在这种共识当中。所以,交往活动理论成为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的理论基础。
2 对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批判与发展
一直以来,西方存在两种民主理论: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哈贝马斯在批判和发展这两种民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商议民主理论。其中,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认为,公民的主体地位是由其主体权利决定的,而法律秩序则是建立在这种主体权利基础之上,即“法律秩序的意义在于明确具体情况下一定主体所具有的实际权利”[4],在此基础上,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将政治过程理解为市场交换,认为政治过程本身是政治权力之争,而公共舆论则是争夺公共权力的工具。与此相反,共和主义民主理论认为,公民的地位是由其自己的政治实践创造的,主体权利应归功于客观的法律秩序,而政治过程不是市场交换而是公共交往,目的则是达成共识。
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书中哈贝马斯明确提出了自由主义、共和主义民主之外的第三种民主政治观—商议型民主概念[5]。哈贝马斯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民主结合起来,提出应通过理性的商谈和正确的决策程序来实现民主,通过这种模式,公民可以通过自由平等的协商和集体实践来参与政治,民主则成为普遍权力约束下的人民自我统治。由此可以看出,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理论是在批判和发展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1 民主的形成过程是商谈和交往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的核心要素即商谈和交往,即通过公民之间平等的交流和协商,从而达成公民之间的政治共识。而这种合理的协商,不仅来自于议会这种政治性组织,更多的来自于公共领域的非正式交往形式,并且这种公共领域的非正式交往形式应是普遍的,哈贝马斯认为“一切旨在满足每个参与者的利益的规范,它的普遍遵守所产生的效果和附带后果,必定能够为所有相关者接受”[6]。在这种商议民主模式下,民主程序在协商、自我理解的话语以及公共舆论之间建立起联系,实践理性也从普遍意义的人权中抽象出来,还原成话语原则,民主从而获得其规范性内涵。
2 民主的核心是交往的制度化
哈贝马斯认为应当把政治意见的形成过程放到核心地位,但又不能把法治国家的宪法看做是次要的东西,即应把国家的基本原则等看作是民主程序中交往的制度保证。他指出“一切参与者就他们能够作为一种实践话语者而言,只有这些规范是有效的:它们得到或能够得到所有相关者的赞同”[7]。所以,通过交往的制度化保证,一切与社会规范建立有关的公民都可以参与到对规范的商谈和讨论,最终在规范的、理性讨论中达成共识,形成公共舆论。
3 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
所谓主体间性,即交往过程不单是立足于主体,而是立足于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主体间的平等对话与协商,来达到主体间的交往共识。哈贝马斯认为,强调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可以保证商议双方是平等且没有压力的,因而这种商议也就更接近民主的本质,同时也为民主提供理性基础。互主体性也体现了民主的公正,因为在商议中,任何公民都可以自由发表言论,都可以接受或反对某种主张,都可以在商议中寻求共识,这也体现了商议民主的基本精神。
4 非纯粹的程序主义
商议民主理论,是哈贝马斯在资本主义环境下,分析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合法性危机的现实基础上提出的,本身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熟,民主制度相对健全,并且作为商议民主理论基础的公民社会建设也相对成熟,如何将商议民主理论运用到我国的民主建设,必然要分析其在我国运用的环境适用性。
1 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
市场经济促使社会解体,相对独立的社会自主领域从而出现,国家和公民社会也因此分离,公民也可以自由的追逐经济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追逐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个人独立基础上的各种民间社会组织必然出现,从而为商议民主的存在提供经济基础和经济环境。我国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独立的社会自主领域的出现提供可能,虽然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较之西方还存在较大差距,但市场经济体制已开始初步彰显活力,独立的社会自主领域也开始出现,为商议民主的存在提供了可能。
2 民主政治完善程度存在差异
民主政治为商议民主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可以通过有序政治参与渠道表达利益诉求,政治透明度增高,政治认同感增强,从而为商议民主提供政治保证。在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由于长期重视和实施选举民主和多数决原则,民主政治发展相对成熟,商议民主也成为选举民主的有效补充,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步较晚,选举民主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民主制度建设程度也并完全成熟,但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曾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8]”。此外,在基层民主等领域我国也在不断采取措施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可以说,虽然我国民主政治完善程度和西方存在差异,但我国存在民主政治存在和发展的政治环境。
3 政治文化繁荣程度存在差异
商议民主的存在有赖于公民的交往理性,而公民的交往理性取决于政治文化的成熟,只有存在较为自由、开放、公平的政治文化,人们才可以在政治交往和商议中自由表达政治观点,并理性交往。此外,哈贝马斯提出的商议民主的基础侧重于社会文化交往领域,民主的发展则有赖于政治文化的成熟,所以,政治文化的繁荣程度对商议民主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政治文化还有待繁荣,但同时政治文化的发展也为商议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需要商议民主的发展来促进政治文化的进一步繁荣。
4 公民社会建设程度存在差异
公民社会,尤其是公共领域是商议民主存在的重要前提,生活世界也是商议民主存在的理想环境,所以商议民主的存在要求公民社会的存在。此外,公民社会作为公共领域的载体,在哈贝马斯看来侧重于社会组织,尤其是各种自愿性社会团体,所以公民社会的主体公民社会组织的存在是商议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外公民社会建设相对比较完善,公民可以通过各种社会组织在公共领域内自由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而我国公民社会建设起步较晚,公民组织建设也不够健全,但我国一直在加强公民社会建设,所以商议民主在我国运用仍旧存在可能。
3.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养猪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理论自提出以来,受到广泛的争议,除怀疑其能否在我国运用以外,还存在对商议民主理论本身的质疑,无论争议有多大,不可否认,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对我国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1 以民主环境为基础
商议民主理论之所以能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提出,其首要前提是西方存在民主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环境,尤其是长期的公民意识培育,为公民自由参与商议、自主表达诉求提供了重要文化环境,而以社会组织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的建设,则为商议民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所以民主的实现必须以良好的民主环境的存在为基础。我国在长期的民主建设过程中,始终注重改善民主环境,只有存在良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民主才可能顺利实现,因此在我国的民主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民主政治、建设公民社会等,为民主的顺利实现打造基础。
2 以法律制度为保障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中民主的核心是交往的制度化,通过交往的制度化保证,实现公民规范的、理性的讨论和商议,可见商议民主是以制度为保证的民主,并不是纯粹的自由漫谈,因此民主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以法律制度为保障。而目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仍旧存在越级上访、暗箱操作等非制度参与形式,有序政治参与也存在有效性不足的现象,必须通过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规范乃至取缔非制度参与形式来实现公民的民主。因此,完善法律制度,以法律制度来保证我国公民民主的实现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3 以公民参与为主体
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注重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即交往过程立足于交往主体之间的关系,强调通过主体间的平等对话和协商来达成公民之间的共识,因此商议民主理论中应更加强调以公民参与为主体,即通过公民的政治参与实现民主。此外,哈贝马斯商议民主理论注重交往理性,强调公民自由、自主的参与商议和交往。在我国民主建设过程中,受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公民自主参与主动性较低,公民在参与民主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规范,如何培育公民意识,塑造新型公民成为我国民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4 注重民主实施过程
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理论将商议和交往看作是一定论证程序下进行的,因此更加注重以交往和商议为核心的民主实施过程。哈贝马斯既不是把主权集中于具体的人民之中,也不是把权力集中在宪法结构或者宪法权力部门,而是把它抽象为一种民主的程序[9]。由此可以看出,哈贝马斯将程序看做民主的载体,民主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实现,这启示我们要注重民主实施过程。我国在民主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完善民主制度以外,还要重视民主实施过程,比如注重基层民主的实现过程,通过拓宽民主实现的途径、简化民主实现的程序等提高民主实现的质量。另外,在新形势下我国还应重视网络参与的民主实施过程,通过对网络民主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服务,保证新形势下我国公民民主的实现。
5 以人民主权的实现为结果
哈贝马斯在强调程序民主的同时,也注重民主结果的正义性,即同时注重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所以,在我国的民主建设过程中,应始终强调以人民主权的实现为结果,只有人民主权得以实现,民主建设过程才是有效的。所以,我国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保证人民主权的实现,比如扩大中层收入者比重,扶持鼓励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等。此外,在具体的民主程序过程中,不仅要保证程序民主,即每个公民都有平等参与商议的机会,同时也要保证程序民主的结果是正义的,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只有人民主权得以实现,才可以保证政权的合法性。
总之,哈贝马斯在公民社会交往理论基础上提出的商议民主理论,是西方继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后影响最为广泛的民主理论,他提出民主的形成过程是商谈和交往,弥补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选举民主的不足,虽然商议民主理论的提出背景和我国存在较大差异,但对我国的民主建设仍有重要借鉴意义,只有正确借鉴商议民主理论的相关成果,并成功运用到我国的民主建设过程中,才能真正促进我国的民主建设,实现我国公民的人民主权。
[1][2] 陈红桂.从公共领域到商议民主——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5.
[3] 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M].重庆:重庆出版社, 1994:164.
[4] 哈贝马斯.包容他者[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81.
[5]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上海:三联书店,2004:358.
[6][7] 宋希仁.当代外国伦理思想[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584.
[8]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9] 傅嘉佳.浅谈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兼论该理论对中国民主建设的启示[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4):155.
Keywords:Habermas;deliberative democracy;communication process;democracy
Abstract:Habermas’s theory of democratic deliberations began in civil society.The development of it due to criticize and develop the liberal democracy and democratic republicanism.It emphasizes the core of democracy is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contacts and the intersubjectivity of communication process.It noted that the formation process of democratic is deliberation and communication.By comparing our economic,political,cultur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 with western countries,the theory have an important affect on our democratic environment,system construction,citizen participation and the realization of people’s sovereignty.
The Revelation of H abermas’s Theory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o the Democracy ofChina
CHEN Jun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Gansu 730000,China)
D621
A
1673-2804(2011)04-0033-0003
201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