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墨两家的和谐社会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2011-08-15 00:46廖秀峰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尚贤墨家法家

廖秀峰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法墨两家的和谐社会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廖秀峰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中国思想文化大繁荣的时期,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尤其要注重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法墨两家是当时社会的两个重要思想学派,它们之间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二者都对我们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本文将从法墨两家的和谐社会的思想出发,寻求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有效方法。

法家;墨家;和谐社会

一、法家和谐社会思想

法家作为春秋战国时期一个重要思想学派,它的思想中包含了社会和谐的思想,旨在追求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生活的和谐,他们强调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儒家所提倡的德治不仅不能形成社会和谐的局面,而且会引起社会混乱。

1.法家的三个重要学派

法家当时曾形成三个学派:慎到重“势”,即权势,包括地位和权力,君主要主掌军政大权;申不害重“术”,即权术,是君王驾驭臣民、掌握政权的手段和策略;商鞅重“法”,即法律、法令,要求臣民必须遵守。在战国末期,韩非子对这些学派思想进行整合提炼,创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体系。法家强调“法治”,主张以封建规章体系为标准,教导人民遵守法律,从而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最后实现社会的和谐。

2.法家的和谐社会思想

首先,要求利用人的趋利避害性,促进社会和谐。法家认为,人性本恶,人的趋利避害性是人类的生物本能,是不可避免的。“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于四方无择也”。(《管子·形势解》)这段文章深刻地描述了人的趋利避害和自私自利的本性,因为人的这种本性,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得出结论:“人生有恶,故民可治也。”(《商君书·错法》)

其次,法家强调“法”的重要性,强调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提出的,他指出:“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法家以“法治”为核心,更提出要健全法制。商鞅认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对国家的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家强烈反对儒家以仁义道德感召来治理国家的模式,认为:“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仁义没有强制性,只有小部分的人会遵守,对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则要通过法律这种强制性的手段进行治理。法律是否能够彻底地执行,关系到社会能否稳定和团结。

最后,法家思想中包含“以民为本”的思想。法家强调对百姓的安抚,避免对百姓进行过多的剥削。管子认为要使人民遵守法律,必定要先让人民感受到“有利可图”,才能达到“令顺民心”的目的。《韩非子·南面》云:“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借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由于时代的限制,法家“以民为本”的思想难以避免地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在当时,还是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

二、墨家和谐社会思想

墨家学派在战国初期有着重大的影响,与儒家并称显学。面对春秋战国时期复杂的政治局面,墨家也提出了自己的和谐社会的思想。墨家主张 “兼爱”、“非攻”、“尚贤”等,虽然与儒家思想存在很大的差异,却也体现了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

一是“兼爱”。墨子猛烈地抨击了当时的社会,认为当时社会:“国之与国交相攻,家之与家交相篡,人之与人交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墨子·兼爱上》)因此,墨子指出,要在一个和谐的社会,其社会成员也必然要是和谐友爱的。“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中》)“兼爱”是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延续,是治国安邦的良方。

二是要“非攻”。即反对侵略战争。在当时,列国混战,民不聊生,作为一个追求和平的理论家,墨子认为,战争对胜者和败者都是没有利益可图的,通过“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达到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境地,将其作为制约战争的有效途径。

三是“尚贤”。“尚贤”,就是不分贵贱地任用贤能之士,这是墨子的基本主张之一。“尚贤”乃“为政之本”(《墨子·尚贤中》),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秩序混乱,各个国家都在寻找着治国安邦的途径,墨子主张“尚贤”,不分贵贱地推荐、选拔、使用德才兼备的人,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建设,满足统治阶级富国强兵的目的,更有利于阶层之间的合理流动,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的团结。

四是“节用”。当时社会,统治者生活极尽奢华,消耗了大量的民力财力,针对这种情况,墨子指出,“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其次,墨子还提倡“节用”“非乐”“节葬”等,强调不管是贵族阶级还是平民百姓,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合理利用,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法墨两家的和谐社会思想的现代启示

法墨两家在当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都提出了自己的思想,但是由于他们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法家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而墨家代表的是小生产者的利益。这也造成了二者在针对如何建设大一统的国家时提出了不同的方法。比较法墨两家的和谐思想体系,不难看出二者间存在着很多的不同之处。法家主要坚持以法治的思想来构建和谐社会,强调“以法治国”、“法不阿贵”、“任法去私”、“信赏必罚”,并将法、术、势相结合,希冀建立起一个有序的、稳定的、和谐的社会。这是一种刚性的方式;而墨家主要坚持“兼相爱交相利”的兼爱原则,强调人类的“博爱”精神,并且把人类自爱自保的本性作为人类的社会伦理原则的基点,而不是从人类的血缘与家族伦理来推论人类社会的理想模式,反映了人类和平理想与价值的基本信念和追求,对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有重要的作用,是一种柔性的手段。两个学派的相同点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法家和墨家的和谐社会思想中都包含着和谐精神,和谐理念。无论是法家还是墨家,都非常重视和谐社会的构建。法家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社会的和谐。商鞅说:“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意思是如果不是用轻罪重刑的方式治理国家,那么国家就会失去和谐。墨家还主张“兼爱”,提倡不分任何阶级的“天下兼相爱”,规劝人们安分守己,互相尊重。二者这种大力提倡和谐精神的观点,对我们现代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次,两者都主张通过协调利益关系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家提倡把将“义”放置于“利”之上,主张人们正确追求“利”。墨家以“交相利”为前提,提出“兼相爱”,墨家肯定道义的重要性,并且将兼爱、仁义与实际利益结合起来,强调先利他人,后利自己,将利己与利人统一起来。和谐社会,要求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即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和协调发展,只有实现了利益关系的和谐,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避免阶级间的矛盾,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维护。

最后,两者都要求保持政治思想上的一致性,强调统治阶级对社会的管理。社会的和谐,不仅表现在经济生活中的和谐,也应当在政治思想上相一致。政治局面的和谐稳定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政治思想关系的和谐一致性,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不论哪一个朝代,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在思想上对人民进行控制,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法家主张建立一个法制型的社会,强调依法治理国家,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法”则成为人民行为的最高准则;而墨家强调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墨家思想中“尚同”“尚正”的秩序观便是思想上高度同一性的体现。我们应当有选择地汲取这种重视政治思想领域的一致性、和谐性的观点,以便于工作中认识和加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与核心价值体系。

法墨两家所倡导的和谐社会的思想具有许多有价值的观点,例如法家强调“法不阿贵”、“任法去私”、“信赏必罚”等对我们现代社会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是我们需要看清其维护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的本质,由于这种局限性,法墨两家思想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所以我们要考虑到它们的思想在构建我们当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的适应性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现代公民社会基础之上的,是以现代民主法治为根本原则、以现代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而法墨两家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是建立在维护君主专制和封建等级制基础上的。我们在借鉴学习其精华的同时,要注意去其糟粕引以为戒,积极借鉴和利用其中进步的方面,努力做到古为今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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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A

1671-2862(2011)03-0060-02

2011-05-10

廖秀峰,女,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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