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龙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论朱元璋的人才观及其实践
展龙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朱元璋在其统治实践中,不仅做到了知人善任,且善于总结用人经验,逐步形成了内涵丰赡、求实致用的人才观。在重人方面,认为举贤任才为立国之本;在用人方面,坚持量能授官,各取所长;在选人方面,讲求不拘资格,唯才是举;在容人方面,力求推心待士,从谏如流;在管人方面,主张严明驭吏,赏罚公正。朱元璋的人才观将封建时代统治者的人才观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后世留下了一笔宝贵财富。
朱元璋;人才观;重人;用人;选人
关于朱元璋的用人问题,以往研究主要侧重于政策层面的考察。以此为基础,笔者拟从思想层面对他的人才观及其实践加以探讨,以期揭示明洪武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与其积极、进步的人才观有着密切联系。
经历了元末大乱的朱元璋,深知创业难,守成更难。何以守成?他认为关键在于人,所谓“举贤任才,立国之本”[1](《第29卷》),“天下之治,天下之贤共理之”[2](《太祖本纪》)。朱元璋以史为鉴,吸取元代鄙薄人才之失,认为“昔古创业之君,必由群英而兴,又必以贤能而治”[3](《赐魏鉴等守服家用》)。所以,立国伊始,他即把笼络人才、用好人才视为朱明王朝安危治乱的关键。洪武八年(1375年)七月,朱元璋谓侍臣曰:“举大器者,不可以独运,居大业者,不能以独成,故择贤任能,列布庶位,安危协心,盛衰同德。”[1](《第100卷》)十三年(1380年)三月,又说:“朕闻昔列圣之驭宇,必贤能以辅之,所以贤能辅之者,在御大灾而捍大患,斯守升平之良臣也。”[3](《申国公邓镇诰文》)在他看来,文人儒士博闻赅洽,足智多谋,谙熟安邦治国之道。因此,君主欲治理新生国家,唯有设官分职,依赖广大官员,方能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相反,若无贤才辅弼,即使雄才大略之君也难成大业。他曾将人才喻为“木材”,认为:“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非一木所成,必聚材而后成;天下非一人独理,必选贤而后治,故为国得宝不如荐贤。”[1](《第128卷》)又说:“若官爵得人,则九关为通衢之事,进天下之事达矣。若爵以非人,则假九关为虎豹之纵横为由,则上下闭塞矣。”[3](《御史左右大夫诰》)强调人君治天下,须以进用贤人为要务,如能真知贤者,便可保证吏治清明、社会稳定,最终达到经邦济世、治国安民的目的。
当然,朱元璋也承认用人之难,难在知人,惟有知人才能做到是善任。洪武二年(1369年)三月,他在与儒臣秦裕伯论《易》时说道:“人主职在养民,但能养贤与之共治,则民皆得所养,然知人最难,若所养果贤而使之治民,则国无虚禄,民获实惠,苟所养非贤,反厉其民,何补于国哉,故人主养贤非难,知贤为难。”[4](《太祖高皇帝》)与之相应,在朱元璋看来,如果用人不审慎,便可败国亡身,元朝覆亡、群雄没灭的历史结局便是明鉴。他说:“昔元时,不重名爵,或以私爱辄授以官职,名虽易得,实无益于事,徒拥虚名而已。朕今命官,必因其才官之,所治必尽其事,所以然者天禄不可虚费也。又尝思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善视之漠然,心实怒之。”[1](《第39卷》)在此,朱元璋把为官择人视为致安之本,把“用得贤才”与“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成为他的一贯思想,构成其人才观的核心。在上述思想指导下,洪武年间朱元璋屡次下诏求贤①具体参见笔者《明洪武时期征荐制度考论》(《史学月刊》2009年第8期),文中指出:征荐是洪武时期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充分实践了其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用人思想。
量能授官,各取所长是朱元璋选用人才的重要标准和原则。在他看来,国之兴衰与贤才是否各得其用关系甚大,广纳贤才后,若用之不当,对国家是一种损失,对人才无异于扼杀,故朱元璋再三告诫臣下:“人才不绝于世,朕非患天下无贤,患知人之难耳,苟所举非所用,为害甚大。”[1](《第36卷》)并提出了量能授官,各取所长的用人思想,其标准就是:“察其言行,以观其德;考之经术,以观其业;试之书算,以观其能;策其经史时务,以观其政事”[1](《第22卷》),即从德、才、能、事四个方面选拔人才。这样,良臣与明君相配合,便“足以纲维天下”[1](《第26卷》)。
为了真正做到唯才是用,各尽其能,朱元璋主张用人不可求全责备,强人所难,所谓:“人之才有长短,任人之际,量能授官……毋求备于一人可也”[1](《第210卷》);“若唯见其人之小节,未睹其大端,而辄置之,乃有天下无贤之叹,虽有稷契之才,亦难见矣”[1](《第101卷》)。在他看来,作为国家所用之才,贵在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当国者则须用其所长,拚其所短,“国家用人,当各因其材,不可一律也”[1](《第34卷》)。人之才力有“大器”与“小能”之分,任人之道,贵在扬长避短,量才而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由此,在具体选拔人才时,朱元璋要求有司,对于“其长于一艺者,皆在选列”,认为“其廉让也,可以知其仁;其善谋也,可以知其智;其果断也,可以知其勇”[1](《第101卷》)。同时,对于那些有过错又知错能改者,朱元璋主张不嫌不弃,他说:“良工琢玉,不弃小朱砒,朝廷用人,必赦小过。故改过迁善,圣人与之,弃短录长,人君务焉。苛因一事之失而弃一人,则天下无全人矣。”[1](《第223卷》)又说:“人之成才至难,自非圣贤,鲜有无过者,若有过能改,则志乎善矣,可以录用。”[1](《第197卷》)出乎此,他经常命令有司:“凡士人因小过罢黜及迁谪远方者,知其才德果优,并听举用。”[1](《第223卷》)一些才敏学行之士因有微罪而被免官,朱元璋指示吏部说:“近内外官员有以微罪罢免者,其中多明经老成,练达政务,一旦废黜,不得展尽其才能,朕甚惜之。”[1](《第159卷》)遂令把这些人礼送京师,摆居要职。凡此,都成为朱元璋选才用人的重要标准和原则。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统治者用人注重阀阅资望,强调论资排辈,出身卑微的才学之士往往限于资历只能屈沉下僚,碌碌无为者却可以迁延岁月而位居枢要。出身寒微的朱元璋痛感此中之弊:“近代官人必举世族,则有志者不得上达多矣。”[1](《第96卷》)在位期间,他坚持任人不拘一格,强调“资格为常流设耳,若有贤才,岂拘常例。今后庶官之有材能而居下位,当不次用之。”[1](《第96卷》)基于这种认识,朱元璋主张选拔人才时,应该打破年龄、亲疏、民族和地域的界域。
首先,参用青老。早在称吴王时,朱元璋用人已注意老中青参而用之。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三月,他诏谕中书省:“郡县官年五十以上者,虽练达政事,而精力既衰,宜令有司选民间俊秀年二十五以上、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者辟赴中书,与年老者参用之。”[2](《选举志》)称帝后,朱元璋进一步重视对文章秀异,经国佐时之士的培育与选拔,举凡“果有才学出众者”[1](《第52卷》),则擢为各级官吏,甚至直接充任布、按大吏,“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2](《选举志》)。与此同时,对于久任老成之士,朱元璋一方面鼓励年老体衰者致仕,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命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1](《第130卷》);十七年(1384年)又诏吏部“凡文职官年七十者,听其致仕”[1](《第168卷》)。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又不以年龄为限,委以重任,如翰林官员,其年龄大率都在六十以上七十以下[2](《选举志》)。
其次,不避亲疏。在封建官僚体制中,官员的任免升降取决于皇帝及长官的意志,因而任人唯亲,裙带之风盛行,堵塞了大批贤能之士的仕途。朱元璋认为此法弊甚,应当矫正,“国家用人,唯才是与,使苟贤无间于疏远,使不肖何恤于亲昵”[1](《第48卷》),“不以禄私亲,不以官私爱,惟求贤才以治其民”[1](《第28卷》)。据此,他注意招揽才俊,甚至“得元朝官吏尽用之”[5]。如故元户部尚书张昶,有才辩,谙熟典制,归附后,朱元璋高兴地说:“元朝送一贤人与我”,并授中书省都事。另外,一些曾仕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等的士大夫,朱元璋也大加礼遇。
再次,擢用少数民族人才。元朝用人讲求民族差异,对此朱元璋不以为然,他说:“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辄以蒙古、色目人为之长,但欲私其族类,覊縻其民而矣,非公天下爱民图治之心也。”[1](《第28卷》)所以他一反元朝的民族歧视政策,重视对少数民族士人的任用。他在北伐檄文中申明:“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然同生天地间,有能识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民抚养无异。”[6](《北伐中原》)克元大都后,又下诏:“蒙古人,色目人,有才能者,许擢用。”[2](《太祖本纪》)至明初,更宣布:“蒙目、色目人氏,既居我土,毕吾赤子,果有才能,一体推用。”[7](《洪武纪》)由此,洪武年间,许多少数民族士大夫得到任用。
最后,南北人才兼用。明建国之初,官僚队伍中的南北乡土之见甚为鲜明,各级官员大体是以淮西、浙东士大夫为主的南方人,而北方士人多被排挤在政治之外。为解决这一矛盾,朱元璋一方面通过荐拔录用北方士人,以打破淮西集团的宗派体系,并“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2](《选举志三》);另一方面通过办学,积极发展北方的教育事业,提高北方人的文化水平。而洪武三十年(1397年)“南北榜”案件,则充分表现朱元璋解决南北人才问题的决心。是年会试,“中者皆南人,北士无预者”,朱元璋大怒,处置了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及状元宋琮等,还亲自命题重考,中六十一人,全是北人[2](《选举志二》)。这一事件虽是一场冤案[8](P275),但朱元璋却借此安抚了北方士人,扩大和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基础,反映了他不以地域为限的用人思想。
君主要使臣下无所顾忌,敢于直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就要有容人之量,任贤无疑,从谏如流。以往史学界普遍认为朱元璋用人猜忌,拒纳直言,但实际上,在其内心深处仍饱含着推心待士、从谏如流的容人思想。
首先,在推心待士方面,朱元璋在得天下之前,就认识到用人不疑,则人人尽力;用而疑之,则离心离德,认为:“君之于臣,好而信之,谗言虽至而不入;恶而疑之,毁谤不召而自来。”[1](《第189卷》)当时,有许多儒士武将投靠朱元璋,他都相待以诚,用之不疑,表现了一个政治家的风度。建国之初,有个叫王兴宗的人,老实不贪,朱元璋破例授为金华知县。但李善长等认为其出身卑贱,不可牧民,朱元璋不听:“兴宗从我久,勤廉能断,儒生法吏莫先也。”王氏果然不负所望,到县三年“以治行闻”[2](《王兴宗传》)。又如学正孙询攻讦税使孙必贵为“胡党”,攻讦故元参政黎铭“谤讪朝廷”,朱元璋皆“不问”,并下令凡告讦不实者抵罪。不信谗言,任人不疑,这是朱元璋之所以能得到士大夫悉心辅政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在进谏纳谏方面,朱元璋认为君主能否纳谏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他曾以成汤、唐宗从谏,殷纣拒谏为例,论述了“兴亡之道在从谏与咈谏”的道理[1](《第80卷》)。在他看来,“清明之朝,耳目外通,昏暗之世,聪明内蔽……国家治否,实关于此”[1](《第130卷》)。谏言是君主下通民情,知晓民声的重要途径,所以作为君主须广开言路,接纳直言。对此,朱元璋深有感触地说:“朕常患下情不能上达,得失无由以知,故广言路以求直言,其有言者,朕皆虚心以纳之,尚虑微贱之人,敢言而不得言,疏远之士欲言而恐不信,如此则所知有限,所闻不广。”所以他“令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实封直达朕前”[1](《第113卷》),充分显示了其作为一代明君的博大胸怀。
在专制社会,君主虽有无上权力,但即使明君也不能遍见万物,遍知万事。所以君主要巩固自己的统治,就应该用贤纳谏,用臣下的智慧来疏导、启发和补充自己的不足,只有这样,才能见妄知实,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统治地位。对此,朱元璋有深刻见解,认为进谏是臣下匡正君主的重要责任,从谏是君主必备的政治道德之一,所谓“若君有过举,而臣不言,是臣负君,臣能直言而君不纳,是君负臣”[1](《第30卷》)。朱元璋明白君主能力之不足要依靠百官来补充,臣下的进谏议政,并非为了一己之私的干政行为,而是为了天下之治的补正行为。[1](《第30卷》)基于此,在其统治期间,他确实做到了远离奸佞,不恶直言,从谏如流,这一点从其“屡敕廷臣直言无讳”[1](《第106卷》)及其与群臣议政的场面中可以略窥梗概。
朱元璋出身下层,深知奸吏之害,认为元朝对官吏的失驭,“以致社稷倾危而卒莫之救”[1](《第28卷》)。鉴于元亡,朱元璋认识到“此弊不格,欲成善治,终不可得”[1](《第69卷》)。所以他主张“严明以驭吏,宽裕以待民”[1](《第54卷》),视加强对官员的管理是治国之要务。朱元璋告诫群臣要修明道德,端正其身,“邪者戒之,正者效之”[1](《第72卷》)。在行政时,要勤政爱民,忠君无私,对百姓做到“求夫民情”[1](《第255卷》),“安养生息之”[1](《第29卷》);对君主则要“务欲助君,志在行道”[1](《第251卷》)。惟其如此,才能“张其纪纲,植其表仪,正其名位,善其辞令,基图以大,国家以安”[1](《第131卷》)。
朱元璋心目中的理想官员就是“忠君爱民之臣”[3](《钦天监令诰》),否则便是佞臣,应受到惩处。为管理官吏,朱元璋推行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诸如:制定颁布《大明律》、《大诰》等法律文献,对官吏的贪墨、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包括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按察司在内的检察系统,提高了行政效率,严防了贪污腐败;与监督机制相结合,加强官吏的考核制度,堵塞贪官污吏的仕进之途;实行民告官制度,利用民众力量,加强对官吏的广泛监督;颁布《铁榜文》等垂戒文献,警示天下百官。上述措施,经过洪武一朝的贯彻执行,使明初吏风大变,“一时守令畏法”,“吏治涣然丕变”[2](《循吏传》)。
同时,朱元璋亦视赏罚严明为管理官吏的重要手段。在他看来,只要做到赏罚公平,一视同仁,则臣下同心同德;相反,若厚此薄彼,以亲间疏,则臣下离心离德。他说:“赏罚者,国之大权。有功者虽所憎必赏,有罪者虽所爱必罚,赏以当功,上不为德,罚以当罪,下不敢怨。”[1](《第112卷》)出乎此,朱元璋对于违法干纪、倚势横暴者,一律严惩不贷,即使是皇亲国戚也毫不宽宥。早在建国之前,朱元璋即严明法纪,大将邵荣谋反,“乃饮荣酒,流涕而戮之”[2](《常遇春传》);大将胡大海之子犯酒禁,以“不可坏我号令”,亦亲手杀之[5](P74)。当时战事正殷,前途未卜,朱元璋能够做到执法严明,实属不易。这种作风在建国之后得以发扬,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驸马欧阳伦横行不法,私自贩茶,家奴周保擅作威福,朱元璋大怒,赐之死[1](《公主列传》)。
总之,朱元璋的人才观汲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并注入自己的思想认识,从而把封建时代统治者的人才观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方面,他的人才观一定程度上是对元代鄙夷、钳制和糟践用人政策的
批判和反拨。另一方面,如果说朱元璋能击败群雄,一统天下,建立大明政权,与士大夫的尽心赞辅休戚相关;那么,至明初其正确的人才观,则使他建立起一个相对协调、稳定的统治集团,并直接促成了明初君臣一心一德,共济天下的政治风气,对于明初“贤人各尽职”[1](《第29卷》)局面的形成以及明王朝的建立和巩固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诚如时人所言:“有明受天新命,开基金陵,百辟効职,百将効忠,实君臣千载一时之会,所以创大业,臣妾天下,皆国家善于用人也。”[9](《送淞江同知李侯朝京序》)当然,在君主专制空前强化的时代,朱元璋的人才观中也存在诸多缺陷,其猜忌、压制、打击乃至杀戮官僚士大夫的行为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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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Talent View and Practices of Zhu Yuanzhang
ZHAN Long
(Research Center of Ancient Chinese History,Henan University,Kaifeng475001,China)
In Zhu Yuanzhang’s governing practices,He did notonly know subordinateswell enough to assign theMjobs commensurate with their abilities,butalso good atsummarizing the experience of how to appoint people,and formed a substantial and practical view of talent gradually.In the aspectof valuing talents,Zhu Yuanzhang considered that choosing and appointing talentswas the foundation of the state.In the aspect of utilizing talents,he gave the talents different positions according to their different abilities.In the aspect of selecting talents,he chose the talents by their abilities,not their status.In the aspectof tolerating talents,he treated the talents sincerely and adopted their optionsmodestly.In the aspects of administrating talents,he administrated the talents strictly and the rewards and punishmentswere fair.The talent view of Zhu Yuanzhang raised the level of feudal rulers and left a valuable asset to the later.
Zhu Yuanzhang;View of talent;Valuing talents;Utilizing talents;Selecting talents
K03
A
1008—4444(2011)04—0047—04
2011-05-23
展龙(1976—),男,甘肃靖远人,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