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湖北水灾成因简论

2011-11-22 08:12
关键词:水利局水灾湖北

余 涛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20世纪30年代湖北水灾成因简论

余 涛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20世纪30年代湖北发生的水灾给农村经济造成严重破坏。水灾的发生既有自然原因又有社会原因,如特殊的地貌、生态环境的恶化、政府对水利事业的漠视等都是造成水灾爆发的诱因。

水灾;损失;政府;原因

20世纪30年代湖北发生了两次水灾,即1931年、1935年的两次特大洪水,对湖北农村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耕畜死亡,农具散失,死伤严重,农户异常穷困,被迫变卖一切生产工具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致使农业再生产能力大大下降。罕见的自然灾害对于脆弱的农村经济所造成的影响则更为触目惊心,庐舍荡然,农民生命伤害之惨,财产损失之巨,实足骇人听闻。

一、生态环境恶化

水灾爆发既有自然原因,亦有社会原因。从地理条件看,湖北正好位于我国地形第二阶梯与第三阶梯的过渡地带,地势总体上是西高东低。江汉平原是春秋战国以来由古云梦大泽经过长江多次泛滥和汉水三角洲的伸长、不断淤积合并而成的。其特点是:地势低洼,湖泊密布,河网交织,堤垸纵横,从而为水灾的频繁发生提供了有利的地貌条件。

人口压力也是造成湖北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人口压力是人口再生产对物质资料再生产所形成的压力,即物质资料再生产满足不了人口再生产的需求。近代湖北一直没有摆脱人口压力的威胁。据有关学者研究,一般情况下,中国近代人均至少需要3.5亩土地才能维持基本的温饱[1]。湖北的人均耕地面积至嘉庆后期(1819年)就降为2亩多。咸丰元年(1851年)又降到1.82亩。咸丰以后,人均耕地面积继续下降。在整个民国时期湖北人均耕地面积始终没有超出3亩。为了增加粮食产量,在山区丘陵地带,人们通过毁林开荒来增加耕地面积。他们耕作工具简陋,经营粗放,山地被大规模开垦,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地表失去保护,一遇大雨,泥沙俱下。大量泥沙在江河中游沉积,江身日高,极易形成沙洲。沙洲的增加挤占江流河道,使江水泄流不畅。平原地区的围湖造田、滥筑私垸,使得湖泊面积逐渐缩小,降低了湖泊调蓄洪水的能力。平原地区在人口的压力下,垸田的发展已进入恶性膨胀阶段。堤垸在清政府三令五申的禁令下仍然继续盲目扩张。随着私垸的大量出现,不仅平原湖区垦辟殆尽,且向着河湖水面的深度和广度扩张,不少围垸皆为直接围湖截河而成。1909年湖北咨议局的提案曾指出:“鄂省幅员为本国之中省,江汉两大河流直贯中区,大小山系延于各府,河湖在在皆是,而无高大平原。人民日多,耕地日少,往往于蓄水之区域建筑堤防,从事种植,夏秋水涨,即有冲决泛滥之患。”[2](P34)湖北的湖泊面积在清末是逐渐减少的,许多湖泊在围垦进程中消失了。

如石首县原有胡泽65个,清末只剩下12个。汉川县的泽湖、龙东湖、段庄湖、汪泗湖、台湖均在清末消失。江陵县的大军湖、永丰湖、台湖、打不动湖等也在这一时期消失。民国时期,争占河滩、湖地和盲目围垸之势仍然得不到控制。围湖造田、滥筑私垸是一种人与水争地的表现,人与水争地必将导致水陆关系恶化,最终受到水的惩罚。鄂省“水患逐年发生,皆民与水争地”。

二、政府漠视水利

北洋政府漠视水利。1914年1月,中央设全国水利局,各省设水利分局。其经常费与工事费筹措办法初步定为,总局经费在中央行政费项下筹拨,分局经费责由各省分别负责。但中央水利行政系统变动频繁,难有一贯政策。1917年6至7月,农商总长兼全国水利局总裁一职变动频繁。6月7日总长兼总裁谷钟秀呈请辞职。6月29日,大总统正式令准免去古钟秀本兼各职,特派李盛铎为农商总长并兼全国水利局总裁。7月17日,大总统又令免去李盛铎农商总长等职,特任张国淦为农商总长并兼全国水利局总裁。同月30日,兼全国水利局总裁张国淦辞职,大总统任命李国珍继任全国水利局总裁。至于这些官员的素质,正如日本农学博士横井时敏所说:“政府于国家要职专以位置私人,对于全国水利,漠不关怀,即谓全国水利局总裁、副总裁者,乃久委诸一毫无工程学识,以一官自荣之庸才。”[3]

湖北于1914年3月成立水利分局。因当时经费无着,局内虽分设第一、第二、第三科,但只能办理一些水利行政事务。由表1可知,水利经费占各省岁出总预算的比例很小,比例最高的湖北也不过占3.29%,可以看出政府对当时水利建设的漠视。

表1 民国五年苏、皖、赣、鄂、湘五省水利经费与各省岁出总预算比较表(单位:元)

此外,自1926年湖北的水利经费由田赋、关税、特税三项附加而来,每年收入多至四五百万,最少亦在200万元以上,但水利经费不能专款专用。据堤工经费保管委员会报告,自1928年至1931年,统计收入将近2 000万元,而实际拨归水利局以作水利用途者,总共只有1 100余万元。其余数百万元,不是无帐可查,便是任意拨作他用。“据该委员会报告,有帐可查者,拨借湖北工矿局6 000元,拨借雷大同200元,拨借武昌电灯局15 000元,拨借湖北义赈会18.3万元,拨借建设厅50万元,拨借石膏局20万元,拨借纱布四局15万元,拨借财政厅剿匪经费50万元,拨借财政厅15万元,拨借财政厅编遣额75万元,拨借财政厅两次8 000元。”[4]湖北水利局成立4年来,虽领有经费千余万元,而真正用于筑堤防险者不到500万元。因湖北核发堤工经费手续,应先由地方官或防汛处报告何处有险,需款多少,经水利局派员调查,水利局长批准,然后请堤工经费保管委员会核发。其间调查员、水利局长、保管委员的报告批准核发,须各得提成折扣利益。而最初呈报预算者,明知有提成折扣这一弊端,所以事先浮报若干,故账面上1万元的堤工经费,而实际用于修筑工事者不及一半,于是工料不得不减,工事不得不坏。

至于民堤,在1926年以前,所有各处堤防或由人民自行筹款修筑,或临时请求政府补助,每次因限于财力,无法兴工。1912年至1921年,(监利)堤防年年溃决。1916年,冯家渊堤已连续5年溃决,致使人心恐惧,当地人们无心抢险,水来便跑。1926年后湖北有固定的堤工经费,但遭到军阀们的大肆掠夺。如1927年12月,当时堤工经费有100多万元,存于汉口中央银行,驻汉军阀贺国光以发军饷为名,令其部队于夜间包围中央银行,把所有现金和有价值的纸币洗劫一空,其中堤工经费100余万元全被抢走。1928年1月,桂系军阀西征军占领武汉后,成立财政委员会,掌握湖北省一切财权,所有湖北堤工经费也归其收取,挪作军政开支,致使当时堤防工程无款进行。军阀有时为军事目的而破坏水利设施。1921年湘鄂战争爆发,吴佩孚下令挖开金口等处堤岸水淹湘军,一时江水横溢,堤内房屋冲毁无余,淹死男女老幼5 000余人。1924年全省大水,因堤岸长年缺乏养护,致使长江、汉水堤防多处漫溢,沿江河各县损失严重。政府和军阀忙于巩固自身政权,对待水灾以应付、敷衍为主,以不引起社会大乱为幸事。对于水利和水灾的预防并不重视,难怪时人发出如此感叹:“彼苍苍者,制造灾祸之天然机械也,军阀官僚,制造灾祸之巧匠也。”[3]

1931年武汉大水,当丹水池决口以后,因为有平汉路基作为屏障,此时水还没有汹涌南下淹遍汉口全市。当局此时本应该竭尽全力,尽力防护此路,而且此防护工作并不十分困难。然而建设厅把任务推给汉口市政府,市政府又推给铁路局,而且当时听人说,单洞门出险的前夜,何市长尚在黄陂路38号打牌;担任防护单洞门一段的府技正汪华陆也躲在家中睡觉。另据樊口堤工局董事及该地绅商报告,樊口堤工局长汪某,平时月领2 400元的经费,无所事事,今年水涨,又复一筹莫展。及樊口堤将决尚未决之时,当地绅董民众,都拼尽全力前来抢救。而该局汪某,竟于此时不见踪迹,及水退后,又出现于鄂城县教育局,仍然月领数百元之薪金。枝江县一再报告堤防经费不足,要求上级拨款,而在1933年3月以前,省下拨给枝江的堤防补助费为2 000元,当时领款人因手续不健全,叫回县补办手续后再领,后来一直拖到1934年7月仍未领取。这无疑影响了民堤的修防。《荆沙报》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此次荆沙及临近各县突遭近百年来未有之大水灾,究系天意所然,抑系人力未尽。吾人统观经过,觉水势之猛烈,超过以往,然人力未尽,酿此巨灾,则事实俱在,无容讳言。负责者毫无戒心,平日既不留心加修堤垸,临险又不竭力抢救,是此水灾之来,谓非由未尽人力而何?!”[5](P399)湖北此次水灾,“虽曰天祸不可抵抗,然而地方及水利当局人力未尽之处实多”。可见水利官员的玩忽职守也是大水造成惨重损失的诱因之一。

[1]彭南生.近代农民离村与城市社会问题[J].史学月刊,1999,(6).

[2]吴剑杰.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

[3]池子华,刘玉梅.民国时期河北灾荒防治及成效述论[J].中国农史,2003,(4).

[4]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档案馆编.湖北省一九三一年水灾档案选编[Z],1999.

[5]萧志华.湖北社会大观[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The Flood Reason of Hubei Province in the 1930s

YU Tao
(Institute of Chinese Modern History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Wuhan430079,China)

Flood in Hubei province cause serious damage to the rural economy in the 1930s.The occurrence of floods was caused both by natural and social causes,which include special relief,the deteriora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nd the government's disregard for water conservancy undertakings.

Flood;Loss;Government;Reason

K928

A

1008—4444(2011)04—0022—02

2011-06-07

余涛(1978—),男,湖北谷城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2009级博士研究生,讲师。

(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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