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必军
政治建警凝聚警心 关爱惠警激发士气
□ 李必军
基层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防线,是亲民爱民的第一窗口,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基层民警是公安精神的直接践行者,是公安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积极性的有效发挥,关系到警力效能的有效提升,关系到公安队伍建设,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合理有效配置警力资源、夯实基层警力、激发基层活力,提振基层士气,提高警务效能,对于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警在“同心同德战必胜,英勇忠诚敢为先”的主流精神和方向的指引下,砥砺进取,奋发前行,2010年,取得了严打整治主城第一(全市第二)、科技强警及信息化应用全市第一、宣传工作全市第一、建雷锋式警队活动全市第一、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一等奖“五项第一”的好成绩。2011年,分局班子夙兴夜寐,全局民警昼夜循环,为创下重庆市民安全感指数95.89%的历史新高作出了显著而突出的贡献。当前,九龙坡区分局整个队伍士气空前高涨,各项业务工作比拼竞逐,特别是300多名高学历新警加入警队后,出现了面貌新、风气正、干劲足的良好势头。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影响和制约着公安队伍整体积极性和警力效能的有效发挥,极少数民警“精神动力不够足、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节奏不够快、争先劲头不够好”。从组织宏观管理的层面分析,影响民警积极性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警力不足,工作强度加大,影响基层民警积极性的发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研究发现,在城市,西方国家警民比平均是1∶300,而中国只有1∶1250,重庆的警民比甚至不及全国的平均数。近年来,很多地方虽然不断精简机构,机关民警充实基层,但基层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工作量不减反增,加上警察的角色泛化,“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基层民警对于群众的报警,无论警情虚实、事情大小,都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否则投诉。这种“高强度、快节奏、超负荷”的工作量与目前基层警力的配置不相适应,很难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广大民警长期处于疲劳应付的状态。
(二)执法权益受侵,工作顾虑重重,影响基层民警积极性的发挥。重庆市局启动了“双起”机制,成立了警方“民警维权律师顾问团”,但随着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望越来越高,恶意投诉和无理上访的逐渐增多,袭警事件的屡屡发生,基层民警人身安全时常受到威胁,致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不到应有尊重。部分媒体“丑警”的宣传,公众“仇警”的心态,民警往往得到的不是尊重与理解,而是谴责和投诉,执法威信降低,职业自豪感减弱,心理挫败感增强,久而久之,个别民警“心有余悸,顾虑重重”,容易出现“做得越多,错的越多”的工作认识,也容易出现“怕失误、怕投诉、怕开警车、怕穿警服、怕接触群众”等“五怕”现象。
(三)管理体制制约,发展通道受限,影响基层民警积极性的发挥。人民警察是兼有行政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具有特殊性质的公务员,但目前公安管理体制还是采用一般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基层民警的成长发展,福利待遇的提高主要靠职务晋升。相比其他政府部门,公安民警发展通道狭窄,领导职位有限,竞争异常激烈,尤其是基层所队,人数更多、职级更低、职位更少。
(四)领导行为失范,管理理念落后,影响基层民警积极性的发挥。人际关系学派代表人物梅奥的霍桑试验证明,人不仅仅是“经济人”,更具有“社会人”的属性,即人不是单纯的追求物质利益,还要追求工作环境和自身情感等精神层面的东西,工作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士气的高低。个别基层所队领导管理理念相对落后,误认为领导和下属的关系就是简单的指挥与服从的关系,对待民警缺乏亲和力,以压服代替说服,人格魅力不够,得不到普通民警的尊重和信赖。
(五)激励机制乏力,绩效评估失当,影响基层民警积极性的发挥。激励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而动机则由需求引起。激励的过程就是需求满足的过程,人受到激励后,才会激发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近年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大力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在完善抚恤制度,改善办公条件,优化警务装备,提高福利待遇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基层民警的待遇有所改善。但是,目前基层民警的待遇与严峻复杂的治安形势、繁重艰巨的公安任务、民警作出的牺牲和奉献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曾研究,一个警察一年的工作量相当于同级政府部门公务员两年半的工作量,但工资福利待遇并不比他们高。在绩效考核方面,“定人定案定任务”的指标制不能完全客观反应一个基层民警的工作量、绩效水平和工作能力,指标的设定也不能统一衡量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治安状况、工作成效,绩效评价体系不能真正让基层基础工作的成效得以体现,影响了基层民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现有民警1708人,其中基层所队民警1646人,占96%,由此可见,基层干警积极性对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分局坚持“以政治建警引导人、以榜样示范感染人、以暖警工程凝聚人、以率先垂范鼓舞人、以促进成长造就人”,通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多策并举,努力调动基层民警的积极性,实现基层警力效能最优化。
(一)坚持以政治建警引导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动力。分局注重启发民警“我要干”的自我激励,又适度增加“要我干”的外在强制,使内因和外因相互促进。一是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作敢于横攀竖比,廉政叫响向我看齐”全警大讨论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给民警打好“预防针”,用足“防腐剂”,提高“免疫力”,让广大民警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三是注重政工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举办政工干部培训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科学性,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二)坚持以榜样示范感染人。一是分局注重深入群众,广泛调查研究,从基层挖掘、培育和树立领导满意、民警服气的先进典型。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四届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特别提名奖获得者、全国公安二级英模,原中梁山平台交巡警骆科盛,“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石坪桥派出所社区民警韦勇等。二是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报道基层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爱民为民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民警进企业、进社区互动交流,改善公共关系,改善执法环境,为民警开展工作减少阻力。通过榜样示范,全局上下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以暖警工程凝聚人。分局始终坚持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理念为指导,使管理和关心情理交融,同步实施“双心工程”,打造和谐警营,增强民警的自豪感和幸福感。一是在工作上关爱民警,让民警“舒心”。2010年,为改善办公环境,依托科技强警,提高警力效能,分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分局办公业务备勤用房建设和“三所”搬迁问题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目前,中央政法专项资金资助,总投资达1.5亿元,科技含量高的分局指挥中心已全面启动。二是在生活上关心民警,让民警“放心”。分局党委班子对民警生活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在工作和生活中找准契合点。对家庭有变故、社会关系有冲突、感情有挫折、生活有困难的民警主动进行慰问援助。每逢佳节倍思亲,无论是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佳节,班子成员都主动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通过各种形式表达对民警的关爱之情。通过实施“双心工程”,民警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激发。
(四)坚持以率先垂范鼓舞人。一是分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机关干警每年都会到交巡警和派出所“同岗同勤、体验一线”,基层民警倍受鼓舞,机关干警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二是基层所队领导身先士卒。在基层派出所,经常看到所领导和普通民警一起出警和处警的画面。通过领导言传和身教的有机结合,全局民警主动放弃休息,全力投身各项公安主业,2011年以来,全局民警累计加班达8万余天。三是关怀不弃后进典型。分局既注重培养先进典型引路,又紧抓后进典型鞭策,多次看望慰问了分局体考验收不合格参训人员,使后进者放下包袱,激发斗志。
(五)坚持以促进成长造就人。分局注重激发青年民警“想干”的热情,着力培养“能干”的本领,使动力和能力相互驱动。一是针对青年民警综合素质高,接受能力强,工作干劲足的特点,因势利导,给新警压担子,帮助新警尽快成长成熟,目前有的新警已成为当地派出所的业务骨干,成为了分局的生力军。二是积极扩宽渠道,为青年民警搭建学习的平台。目前,依托市公安局出国留学人才培养计划,分局已有3名民警参加在大连海事大学的封闭式集训。三是完善警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机制,让吃苦的民警能 “吃香”,实干的民警得“实惠”,埋头的民警能“出头”,为德才突出的民警设立“超车道”,为实绩突出的民警提供“快车道”,为踏实肯干的民警设置“加油站”。
提升民警积极性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只有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多路推进,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一)调动基层民警积极性,既要创新管理模式、又要充实基层警力。首先,积极构建新型主动警务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转变信息主导与警务概念、全时空控制观念、科技创新观念、集约用警观念和现代化管理观念,真正形成一整套集约高效和科技规范的新型警务运行机制,减少人工成本。其次,优化警力资源的配置,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建立“小机关、大基层”的新格局,切实做到警力下沉。合理安排警务文职人员、协勤的工作,改善基层警力的缺口,让民警从非业务性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再次,进一步明确基层公安机关的任务,减少非警务活动,为基层民警减负。
(二)调动基层民警积极性,既要坚持政治建警,又要实现文化育警。警营文化的独特作用在于加强内部凝聚力、增进内部团结、改善精神面貌、激发敬业精神。警营文化建设是否落地,关键在于领导。各基层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的地域风情和文化底蕴,提炼出民警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加以大力宣传,成为基层民警自觉行动的指南。同时,将警营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将警营文化元素融入到具体的规章制度中,从打口号、贴标识等物质层面上升到精神、行为层面,提高警察队伍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最终实现民警的自我激励。
(三)调动基层民警积极性,既要完善激励机制,又要拓宽发展通道。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在强调奉献的同时,注重有针对性的激励手段,处理好晋升激励、经济激励和荣誉激励的关系,以满足各层次民警的不同需要。特别是在晋升激励方面,拓宽发展通道。根据公务员法,除了设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外,在公安系统可以实行分类管理,设立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岗位,每个大类设立若干职级。可以借鉴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经验,在基层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类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资格要求和条件又设立不同的职级,鼓励基层民警立足岗位成为执法类的专门人才,使优秀基层民警既有充分发挥才能的机会,又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更能消除以往只能通过晋升领导岗位才能改善待遇的弊端。
(四)调动基层民警积极性,既要更新管理理念,又要提升领导艺术。管理学认为,管理的核心是管住人,管住人的关键是管好心。领导的权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职位权力,二是个人威信。职位的权力是职位本身赋予的,而个人的权威是通过领导的人格魅力所获得的,其号召力往往比职位权威更大。各级公安机关可以组织基层领导到知名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学习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学》、《领导学》等课程,在日常工作中运用领导艺术和管理技能,让民警拧成一股绳,卯足干劲往前冲。首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高个人魅力。基层领导和民警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同事,利益相关,荣辱与共。不仅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且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相对来说,基层领导的人事权、财权是有限的,通过简单的职位权力来发号施令很难提高基层民警的积极性,相反,更易让民警产生排斥心理。基层所队领导不能单纯的以事为中心,而要采用以人、事结合的管理方式,关心关爱民警,注重与下属感情的点滴培养,提高自身人格魅力。再次,用指导代替领导、用期许代替要求。尊重领导是基层民警的天职,当好“服务员”更是领导的本分。遇到警力不足的困难,领导要及时支援;面对棘手的问题,领导要出谋划策;遭遇责任和挫折,领导要勇于担当。只有不做“坐在办公室里的领导”,领导才能“一呼百应”,民警才会心悦诚服。
九龙坡公安民警将继续发扬“同心同德战必胜,英勇忠诚敢为先”的精神风貌,全方位调动民警积极性,实现警力效能最大化,坚决当好维护稳定的“生力军”、经济发展的“护旗手”、平安建设的“排头兵”,为重庆实现“比肩京津沪、全国争一流、接轨国际化”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政治处
责任编辑: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