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影响——以《红楼梦》节选部分“黛玉吐真情”的两个译本为例

2011-08-15 00:45毛新耕
关键词:霍克译本红楼梦

毛新耕,杨 婕

(湖南理工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湖南岳阳,414006)

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影响
——以《红楼梦》节选部分“黛玉吐真情”的两个译本为例

毛新耕,杨 婕

(湖南理工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湖南岳阳,414006)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传达出来,以沟通思想情感、传播文化知识、促进社会文明,特别是推动译语文化兴旺为目的。任何一部译作都是时代的产物,因而翻译的策略受到翻译目的的影响。从翻译目的论出发,对比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的《红楼梦》,探讨翻译目的对他们翻译策略的影响,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比较译本优劣不能单纯以译本是直译还是意译来进行,而要结合译者的翻译目的,分析译者在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时,要着眼于译者在进行文化传递过程中具有什么样的特色及他们各自对文化交流所做的创造性贡献。

翻译目的;翻译策略;影响

国内外翻译定义繁多,综括起来,翻译是把一种语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传达出来,以沟通思想情感、传播文化知识、促进社会文明,特别是推动译语文化兴旺为目的。《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其内容宏富、博大精深,语言生动形象、细腻流畅,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特色,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然而,这些文化特征是如何向海外传播,译者在翻译时怀揣着怎样的翻译目的,不同的翻译目的对译本的风格、语言有着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在中外数不胜数的《红楼梦》研究中还没有得到满意的回答,从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影响视角来研究《红楼梦》的翻译评论至今还没有。由此以《红楼梦》中的一节“黛玉吐真情”为原文,选取《红楼梦》的两个最有影响的译本——中国著名翻译家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译本和英国著名汉学家大卫·霍克斯的译本从标题、人物语言个性、成语熟语的翻译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文学作品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影响。

一、翻译目的论

好译文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大部分人都认为译文应该准确清楚地表达原文的意思。诚然,许多语言学家都认为译文应该从文体以及其他语言学特征上与原文相同,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翻译理论和实践上出现的“功能对等”热潮,功能对等的提出者是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学家Nida。他认为应该让译文和原文在语言的功能上对等,而不是在语言的形式上对应,即看读者是否能获得和原文一样的心理反应。[1]对等不能只局限在文字本身,他把判断对等与否的大权交给了读者的心理反应。在Nida看来,翻译就是要在目的语中以最自然的方式对等源语的信息,这种对等首先是意义上的,其次是风格上的。最好的译文读起来应该不像译文,要让原文和译文对等就必须使译文自然,使译文在译文读者心中的反应和原文在原文读者心中的反应相似。1971年,德国学者Katharina Reiss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首先提出要“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批评的新模式,即从原文和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评价译文。她的理论建立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1978年,Reiss的学生H.J.Vermeer在《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首次提出目的论,这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他把人类的行为定义为“发生在一定语境中的有意图、有目的的行为,它既是语境的组成部分,又能够改变语境”,Vermeer以行为理论(actiontheory)为基础发展并创立了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Christiane Nord进一步完善了目的论。Nord给翻译下的定义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源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而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2]Nord以译文的目的为准则,为译文的改译和增删提供了标准。根据目的论,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即一切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Nord将翻译的目的分为三种: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交际目的(如传递信息)以及使用特定的翻译策略或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使用直译以体现源语的语言结构)。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呢?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但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他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3]目的性原则要求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文和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要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即应以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预期功能为首要原则。[4]在这一框架理论内,翻译就意味着要“在目标背景中为目标语境内的目标目的和目标接受者制作一种文本”。[5]从这一理论我们可以看出,译语文本处于主导地位,源语文本处于从属地位。笔者认为: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转换行为,任何翻译行为都有一定的目标或目的,甚至产生一种结果、一种新的语境或事件。目的论强调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的目的所决定。翻译目的论的最高准则是: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基本原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也就是该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行为,任何一项翻译活动都得由它的目的决定。

翻译的目的论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修正了传统的翻译标准,扩展了可译性范围,增加了翻译策略。它要求翻译活动必须依据翻译目的,以文本目的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使得翻译更贴近实际。翻译目的论对文学翻译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红楼梦》两译本的翻译目的

《红楼梦》的翻译同样受到不同的翻译目的的影响。1964年,杨宪益和戴乃迭夫妇受外文出版社的委托翻译《红楼梦》。由于当时国内尚未实行改革开放,中国的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内懂英语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显然,他们译本的读者群受到外文出版社服务的读者对象的制约,而当时外文出版社的产品很难进入真正的英语文学市场,其读者群自然以“华人”居多,也就是说,杨氏夫妇翻译的《红楼梦》主要面向的是汉语文化中的读者,而且对于杨氏夫妇来说,《红楼梦》这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其影响胜过其他三部文学名著,为了更好地再现中国文化,传递源语信息,他们倾向采用较为保守的直译法,尽量避免对原文做出改动。杨氏夫妇的翻译之路十分坎坷:他们接到外文出版社的任务,将《红楼梦》翻译成英文,这无疑是一项艰难的工程。1968年,《红楼梦》前一百回的翻译已基本完成。只要再有一年的时间,这部古典巨著就能全部翻译成功,但此时戴乃迭的外国身份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夫妇俩被抓进监狱,在半步桥一关就是四年,两人的身心都受到严重的摧残,直到1972年才被释放。出狱之后,夫妇俩恢复对《红楼梦》的翻译工作。1978年,本该早就完成的《红楼梦》英译本终于出版。通过杨宪益夫妇的翻译,曹雪芹笔下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终于被西方人真正读懂。

相比之下,霍克斯要幸运得多。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是由英国企鹅出版社出版,这是一家颇有影响力的英语文学出版社,从该出版社的地位就可以看出其读者是英语世界的文学爱好者,而且在翻译这部作品时他也明确表示,其读者对象不是研究者,而是一个一个文学爱好者。一旦读者对象确定,他也就确立了翻译的基调。霍克斯在第一卷卷首译者导言的结尾有这么几句话:“我恪守的一条原则上要把一切都译出来,甚至包括双关语在内。因为原书虽然……是一部‘未完成的小说’,但却是由一位伟大作家用血泪写成,并反复修改的。因此我认为凡是书里有的,都有它的作用,所以总得要设法表达出来。我不能自认为处处都处理得很成功,可是如果我能够使读者得到我是读这本中国小说获得的乐趣的百分之一,也就不虚此生了”。[6]因此,他经常不惜尽情发挥,多次出现增译或删改现象。

三、《红楼梦》两译本的翻译策略

译文的语言既不可能是纯粹的异化语言,也不可能是纯粹的归化语言,而只能是原语和译语的“杂合”语言。在这种“杂合”语言中,异化的成分该占多少,归化的成分该占多少,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度量标准”,但是译者必须根据翻译的目的合理地把握这个“度”。翻译研究只有走出传统理论的局限,才能对历史的和现代的种种翻译现象做出更加准确的分析与评价,才能建立起与翻译实践紧密联系并能指导翻译实践的翻译理论。如何处理好译者、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之间的多变关系,我们可以借用翻译目的论来进行处理。由于翻译目的不同,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和霍克斯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自然有所不同。翻译策略一般分为直译和意译。所谓直译,就是在译文语言条件许可时,在译文中既保持原文的内容,又保持原文的形式——特别是指保持原文的比喻、形象和民族、地方色彩等,但直译不是死译或硬译;而意译则是指从意义出发,只要求将原文大意表达出来,不注意细节,译文自然流畅即可。意译不注意原作形式,包括句法结构、用词、比喻及其修辞手段。对比《红楼梦》杨氏夫妇与霍克斯的两个译本,不难发现杨氏译本主要偏向于直译,而霍克斯则偏向意译。以下将以《红楼梦》节选部分“黛玉吐真情”的原文与译文为材料,从标题、人物语言及成语熟语的翻译三个方面探讨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影响。

(一)标题、人名的翻译

标题是一个文学作品的精华所在,往往能反应整篇文章的内容及主旨。对于《红楼梦》这一标题,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和霍克斯选择了不同的方式。

杨氏译为:A Dream of Red Mansions

霍克斯则译为:The Story of the Stone

又如,对于“情中情因情感妹妹,错里错以错劝哥哥”这一小标题的翻译。

杨氏译为:

Moved by Affection,Baoyu Moves His Cousin

A Wrong Report Makes Baochai Wrong Her Brother

而霍克斯则译为:

A wordless message meets with silent understanding;

And a groundless imputation leads to underserved rebukes

关于人名,在“黛玉吐真情”一节中出现的“金钏儿”的名字时,杨氏直译成“Jinchuan”,而霍克斯的译本则译为“Golden”。

杨氏夫妇一直致力于弘扬、传播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对于他们来说,翻译《红楼梦》的目的是想通过再现原著的文化艺术价值来弘扬中国文化,而且《红楼梦》中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也应该让海外读者了解。因此,为了原汁原味地再现中国文化特征,杨氏夫妇较多地采取了直译的翻译策略,表现源语的语言特征和文化特征,所以他们将《红楼梦》翻译为A Dream of Red Mansions。而霍克斯为了让读者更能理解,更倾向于规划意译的翻译策略,主要表现在:当遇到与英美文化相冲突的时候,往往忽略源语文化信息的重要性而考虑译语读者在文化、思维习惯上的可接受程度,因此他选择了没有文化冲突的《石头记》——TheStory oftheStone版本进行翻译。

(二)人物语言个性的翻译

语言是人物内心情感,思想性格外在物化的直接体现,闻言而知人。如何在译文中再现人物的语言个性,黄粉保认为应注意做到语言个性与人物的身份、角色相吻合,与人物的习惯、个性相吻合,与所处的环境、场合相吻合。[7]《红楼梦》的语言,无论是叙述性语言还是小说人物语言,无不渗透着情感情绪;不仅贯注着小说人物的主观情绪,也贯注着创作主体的主观情绪。译本的人物语言翻译体现着译者对人物情绪的揣度和希望传达给读者的意境。处于不同的翻译目的其语言翻译风格也自然不同。

例如:宝玉说的:“……你放心,别这样说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杨氏译为:“Don't you worry.Please don't talk this way.I would die happily for people like them,and I'm still alive.”

而霍克斯则译为:“Don'tworry,Ishan'tchange.Peoplelike that are worth dying for.I wouldn't change if he killed me.”

又如:宝玉看到黛玉后说道:“你又做什么跑来!”

杨氏译为:“You shouldn't have come.”

而霍克斯则译成:“Now what have you come for?”

从杨氏译本和霍译本来看,他们翻译的目的不同从而导致所采用的翻译策略不同。杨氏夫妇遵从“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强调“翻译时不能做过多的解释,译者应该尽量重视原文”,“我重视原文,比较强调‘信’”,出于尊重原文直译成了“Don'ttalkthis way”;而霍克斯所服务的读者对象是广大普通英语读者而非学术研究者,他想方设法使译本读起来方便、顺畅,并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娱乐性,从而“取悦译文读者”,便译成为“I shan't change”。

(三)成语、熟语的翻译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成语是语言发展的结晶,是语言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精华。中英两国各自的历史发展、地理环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寓言神话、文学艺术以及体育娱乐等都产生了大量的成语。两个民族各自的生活习惯、思维观念,无不反映在生动、形象、活泼的成语中,这些都给成语的翻译增加了障碍和难度。因此,在翻译时,应确切、深刻、完整地理解每一个成语的本义和引申义,不能只从字面上来望文生义。

例如:关于宝玉醒来看到黛玉两眼婆娑的情景那句:“宝玉犹恐是梦,忙又将身子欠起来,向脸上细细一认,只见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不是黛玉,却是那个?”

杨氏译为:“Suspecting at first that this was another dream,he propped himself up to look at her more closely.Her eyes were swollen,her face wasbathed in tears:it was Daiyu beyonddoubt.”

而霍克斯则译为:“Suspecting this,too,to be a dream,he raised his head to look.A pair of eyes swollen like peaches met his own,and a face that was glistening with tears.”

又如,“此时林黛玉虽不是嚎啕大哭,然越是这等无声之泣,气噎喉堵,更觉得利害。”

杨氏译为:“Daiyuwasnotcrying aloud.Sheswallowed her tears in silence till she felt as if she would choke.”

而霍克斯则译为:“Daiyu's sobbing had by this time ceased to beaudible;but somehow herstrangled,silentweeping was infinitely more pathetic than the most clamorous grief.”

杨氏译本被称作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曹雪芹原著所融合的这个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在杨氏译本得到了较为忠实的再现。在准确传达信息的同时,保存了原语文化特色,采用直译较为多,选择not crying aloud;而霍克斯则选择英文原语较易理解的“sobbing by this time ceased to be audible”。正如周钰良曾说的那样,霍译本以流畅取胜,杨氏译本则以准确见长,但这并不意味一个译本不准确,另一个译本欠典雅。其实,这两个译本各有千秋,各有所长。杨氏夫妇和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时均在着力全面再现文化艺术价值。这两个译本都很成功,它们是目前所有英译文版本中最为著名的两种译本。

从翻译的目的看,杨宪益夫妇与霍克斯的《红楼梦》译本都充分地再现了原著不朽的文化艺术价值,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的意向,因此他们在译文中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原文的内容,传达原文的文化意象。可就其现实的读者群而言,霍克斯的译本离理想与现实更接近。总的说来,任何一部译作都是时代的产物,没有读者的译作是不成其为作品的。同样,杨宪益夫妇与霍克斯的《红楼梦》译本都是时代的产物,顺应了时代的要求,译文的存在就意味着原文的重生,意味着译者的成功。同时也可以看出,进行译本比较不能单纯以译本是直译还是意译来进行优劣评价,而要结合译者的翻译目的,分析译者是在怎样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要着眼于译者在进行文化传递过程中具有什么样的特色及他们各自对文化交流所做的创造性贡献。

[1] Nida,E A.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Leiden:Brill,1964:23-25.

[2] Nord,Christiane.Text Analysis in Translation[M].Amsterdam-Atlanta:GA,1991:28.

[3] 仲伟合,钟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J].中国翻译,1999(3):49.

[4] 陈小慰.翻译功能理论的启示[J].中国翻译,2000(4):9-12.

[5] 范祥涛,刘全福.论翻译选择的目的性[J].中国翻译,2002(6):25-28.

[6] 周钰良.读霍克斯英译本《红楼梦》[G]//周钰良文集.北京: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1994:219.

[7] 黄粉保.论小说人物语言个性的翻译[J].中国翻译,2000(2):44-46.

H315.9

A

湖南理工学院教研教改课题“语篇翻译理论在翻译课教学改革中的应用研究”

毛新耕(1970-),男,双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美国青少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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