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洪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6)
关于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的思考
刘 洪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6)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高校管理的两种权力。通过分析两种权力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解决问题。高校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只有相互制约和协调,才能有效地服务高校的发展。关键词:高校;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协调发展
近年来,关于高校中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引发了许多热议,高校权力行政化导致的种种弊端越来越引起许多学者的诟病。正确认识与合理界定高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性质和边界,并进行科学的制度安排,使高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能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有序运作、协调发展,为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支撑和资源配置,进而推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是当前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做一初步探讨,通过分析两种权力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一般而言,大学内部事务可以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与此相对应,大学内部存在着两大并行的权力系统。一种是以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的行政权力系统,另一种是以教授、专家、学者为核心,以学术组织为主体的学术权力系统。[1]学术权力一般指专家学者依据其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对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力量。与行政权力相比,学术权力具有松散性、自主性和民主性的特征。学术权力的运用应以学术自由为前提和基础,要遵循学术管理的特点与规律,要有程序的约束和规制,使它沿着规范性和程序性的轨道运行,以避免学术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绝对性、无序性和随意性。[2]
大学的运转机制、管理体制对外要适合于市场经济的外部环境,对内要符合学术繁荣的发展规律,还要遵循人才的成长规律,在管理体制上,大学应该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之间的桥梁,其权力结构应该具有特殊要求。可以说,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支撑高校正常运行的两种主要力量。高校作为国家创新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载体,作为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基地,正是依赖于学术的支撑。但同时,高校本身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组织体系,学术自身并不能形成适应学校发展的组织系统,特别是由于中国外在的官本位行政权力体系的政治和社会框架,高校脱离社会大环境而独立运作的环境并不存在。所以无论是高校与外部党委政府之间,还是内部的组织体系,都决定了高校行政权力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
目前,在大部分高校中,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边界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尤其是科研经费的分配,教师的定岗、工资的确定、人员的聘用到底是学术事务还是行政事务,界限不清晰。学术性和科层性交叉、学术事务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交织是高校组织独有的特性和管理结构。学术事务管理虽然不同于行政事务管理,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内容,但是两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服务于高校的管理体制的。而在实际的操作管理中,是没有纯粹的学术事务和纯粹的行政事务管理的。学术事务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是相辅相成,相互连接的。因此,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尤为重要。在我国,大部分高校是一种以党政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和运行模式。因此,长期以来,高校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权力取代,高校的行政化倾向使高校的学术权力难以正常发挥。这样不仅使高校的学术文化发展受到了遏制,更加阻碍了高校学术权力的正常发挥。然而,高校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并不是对立的,两个管理系统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使高校的管理体制高效的运行。
目前,在大部分高校中权力过于集中,形成了倒金字塔的结构,学术权力常常受到行政权力的制约,这样不利于倡导学术自由的氛围,教授和研究人员常常被行政权力所约束。同时,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相辅相成才能使高校的学术和行政问题得到建设性的解决,才能最大的利用教育资源,为高校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促进高校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高校中党委会做出的决策既要符合高校的发展要求,也要与时俱进,领悟时代精神,因此,高校重大事情的决策不能只限于行政权力的专断,更重要的是学术权力加入到决策的行列中,这样教授和学者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得决策的决定和实施更加具有创造性和学术性,更加有利于高校管理机制的完善。由于教授在某一学科或者某一领域具有更深刻的见地和专业知识,因此,在高校重大学术事务中,教授和专家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有利于高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高校内存在的最主要的权力结构形式就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者在冲突中协调、在稳定中变化。由于文化根基、外部环境与内部体制诸多方面合力的作用,我国高等学校存在着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作用微弱的弊端,我国高校行政权力已经大大挤压或吞食了学术权力,使学术权力成为行政权力的附庸甚至奴仆。学术权力的不断弱化,导致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失衡,这一问题成为制约高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体制性障碍。对高校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冲突研究,过去多是从内部的管理体制、权力运行模式的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3]纵览各个国家的高等教育体制,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矛盾,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高等教育的模式也是不同的,我们既要合理的借鉴国外的管理体制,又要建立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寻找出一条适合自己道路的高等教育的管理方法。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校在管理方式方法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我国的高校中,行政权力大多是从学术权力中分化而来,在分化的过程中行政权力不断的膨胀,政治化的加速使得高校的权力系统出现混乱,行政部门不断加大对高校管理的控制,遏制了学术权力的发展,这样,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出现了冲突和矛盾。而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分散主要表现在政府的权力要高于地方和高校,地方紧紧把权力握在手中,而在高校中,学院和学术委员会也没有实质的权力,教师也就没有主动权,因而,不断的抹杀了高校的学术创新和科研成果的发现,这是不利于高校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的。
在行政体制中,权力的过度集中就会造成垄断,当管理体制一旦出现纰漏,管理体制就没有回旋的余地,预防机制也就不能做出补偿反应,这种体系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呈现单一化的特征。而权力的多元化才能有助于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这样无论发生何种情况,管理体制的每个系统分支都可以做出及时的反应,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应变。高校办学体制的多元化可以促进高校目标的合理化和减少行政管理对学术的介入。同时,高校权力单一化的另一个表现是学术队伍的单一,目前,许多高校对学术人员的评定用的是行政考核,而不是学术能力的评定。这样,高等教育管理系统就很难更好的运行。
高等教育是一个独特的、复杂的组织结构,它最本质的功能是生产知识,而现在的许多高校管理体系已经失去自身的独特性,趋向社会化的管理模式,而这种社会性的管理则会失去它的创造性,降低高等教育的灵活性和弹性,降低高等教育管理的科学性。目前,我国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局面出现一种混乱的局面,不仅责任不明晰,而且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极其不协调,并不能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由此就会产生管理的无序化,不利于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
高校本身既是一个学术性组织,又是一个社会性组织,这种两重属性要求对大学的管理必须既重视学术权力的运用,也重视行政权力的运用。如果仅是运用行政权力去管理大学,学术的专业性会使得行政管理不得要领而出错;如果仅强调学术权力对高校的管理,又会因为社会性组织的系统性、复杂性使得学术权力难以发挥作用。对于行政权力对学术研究的不当渗透,当然应当“去行政化”,但对于某些需要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领域,还是不要轻易“去行政化”。总之,要确保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使用,这样才能促进高校健康发展。目前,许多高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界限比较模糊,行政权力过度干涉学术权力;学术本位的观念和意识淡薄,学者与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尊重,学术权力没有发挥主导作用。
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的权力格局,是适合我国高校现状及发展趋势的权力运行模式。[4]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有效平衡对高校制度建设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关系着权力在管理的各个阶层和高校内各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分配。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也并不是相互排斥和对立的关系,只要合理地界定好两种权力的边界,完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高校教育管理的健康发展得益于高校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有效协调,两者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发挥高校管理的最大效用,针对高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要强化学术民主制度建设,健全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相关制度,保障学术人员能充分参与大学管理和决策,切实享有对学术事务的主导权;特别要充分保障大学教师权益,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教代会的职责并确定学者代表的比例,使教代会的组成真正反映高校各种利益群体的要求,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落到实处,改善大学行政管理方式方法,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尽快实现大学行政管理从官本位向学术本位转变,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转变。针对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中学术权力过分依赖行政权力的现状,要通过有力的措施协调和平衡两种权力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首先,作为高校最高决策机构的党委会要重视学术人员在党委会的重要作用,适当吸收党员教授和学术人员参与党委会,让学术人员有机会参与到党委会的决策中,并且让他们参与到咨询、建议、监督等各项环节中,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合作分工关系。其次,高校管理要建立稳定的管理参与方式。比如定期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制度化形式。最后,要认真落实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让学术权力有充分独立的空间做出决策,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高校学术的创新。
为了保障高校学术改革的发展,保证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的权利,必须建立健全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制度,站在高校的整体大局和长远利益上,对学术的重大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高校应该设立学术委员会,选举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为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这些委员必须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或者是教授,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专业智慧,为高校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出谋划策。同时,也能很好地防止学术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凡是专业性很强的学术事务决策,应该由学术委员会或学科委员会提出建议方案和决策方案,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建立回避制度与引咎辞职制。在讨论、审议或评定委员及其亲属、学生的评优、评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术争端等重大事项时,该委员须回避。委员本人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应引咎辞职,不再具有行使学术委员会的职权。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要协调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就必须建立以校长为核心的行政权力系统和以教授为核心的学术权力系统,妥善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在重大的决策上应该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认真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这样才能提高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在高校教育管理方面,校长不仅要作为学者,还要扮演教育和管理的专家。因此,要发挥校长在学术和行政上的核心作用,才能有效推动高校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两者在权力来源、运行方式上存在着明显差别,高校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应相互制约与协调,共同为高校发展服务。[5]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高校的内部权力问题不可回避。避开价值取向,只对权力的本质进行概括,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有助于我们将高校内部权力问题研究得更加深入。[6]
高校教学和科研活动的主体是教师,学校教学水平和学术地位的决定者也是教师,这就决定了学校发展的好与坏在于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如何、在学校学术事务中发挥的作用。同时,在学术管理上教师有自主决策的权利,因为他们有丰富学术知识、潜力和其劳动的个体性,并且对学科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授课内容的安排有自主决定权,因此,教师在学科发展走向等事务上更有话语权。同时,应增设教师代表大会,把它作为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的立足点,通过民主与集中的结合,在较大学术自主权的前提下,促进高校学术的发展。
[1] 钟秉林.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如何协调[N].光明日报,2011204214(5).
[2] http://baike.baidu.com/view/1604861.htm
[3] 孙芳明.高校内在权力冲突分析及其协调机制的构建[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1):1312134.
[4] 蔡贤榜.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耦合之路径[J].现代教育科学,2006(2):37240.
[5] 袁永红等.对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概念及其关系的再认识[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2):1102113.
[6] 张卫东.高校学术权力、行政权力概念辨析[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9):53256.
Thinking about th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Academic Power and the Administration Power in Universities
LIU Hong
(Lianyungang TCM Branch,Jiangsu Union Technical Institute,Lianyungang 222006,China)
Academic power and administrative power is the power of two university management.By analyz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between the two powers,the paper proposes a solution to solve the problem. The academic power and the administration power of universities only mutually the check and supervision harmoniously adjusts,they can effectively serve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ies.
Universities;academic power;administration power;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G 526.3
A
167127880(2011)0620005204
2011-10-10
刘 洪(1970— ),男,山东淄博人,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学校党、政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