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婧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加快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必要性研究
李婧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西方国家对法务会计的研究与应用已较为普遍,而在我国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法务会计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因此,我国目前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法务会计。
发展;法务会计;必要性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与洛贝特·林德奎斯特这样定义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我国著名的会计学者李若山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法务会计作为一门会计与法律的边缘学科,在西方已发展了几十年,已得到普遍运用,西方很多政府机构、司法机关、私人侦探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均拥有相应的法务会计人员,而在我国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世界上英美法系的国家大部分都制定了与法务会计相关的制度。当前尤其以美国和加拿大最为突出,其所涉及的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已经成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务。当前法务会计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诉讼提供咨询和专家证词、帮助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提供破产会计服务、企业价值评估、个人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人身伤害和意外伤亡诉讼、解决职业过失纠纷、保险理赔诉讼、商业仲裁、解决合伙企业合伙人和公司内部股东间纠纷、为财务舞弊的民事和刑事的诉讼提供服务,以及白领犯罪调查等多个方面。同时,这些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包括培养教育、资格认证及相关法规等在内的法务会计职业制度,该行业已经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我国在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还比较滞后,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没有理论体系,就无法建立规范的法务会计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等。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上的欠缺势必影响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法务会计实际运用范围较窄。在实务工作中,主要局限于经济犯罪领域有关案件的审查。一些重大的经济案件由检察院立案后,聘请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联合审查,搜集犯罪嫌疑人经济犯罪的有关事实,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这只是法务会计发展的雏形。基本理论是其实际运用的前提和基础,理论的不完善使法务会计相关制度的不完备,使得调查形式及调查过程缺乏足够和应有的独立性,进而影响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度。
法务会计人才缺乏。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现有的会计师、律师绝大部分只掌握了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较强,对另一学科不曾涉及或仅有一知半解,而会计准则和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差异性,并且随着经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这种差异性也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他们常常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而在高校教育中开展法务会计教育的院校不多,培养的专业人才少。加之由于我国的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而尚未建立法务会计执业资格认证体系,致使现有法务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1.经济司法实践的需要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越来越多,舞弊方式也日趋隐蔽和复杂,经济领域的犯罪都涉及大量的会计事项。在具体的案件中,为了查清案情明确责任,司法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会计问题时,需要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会计人员对有关的会计事项、交易行为、具体金额等进行专业的审核、甄别、鉴定以及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而会计人员也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无法判断会计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发展可以解决复杂的会计语言与法律之间的沟通关系,为妥善处理与会计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便利,但目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司法实践发展的需求,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加快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2.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
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大量存在,危害我国经济稳定、有序的发展。从企业内部管理来讲,会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利于企业进行自我分析,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有效利用企业的经济资源,从而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从宏观角度来讲,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了解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真实情况,会误导对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判断,影响国家进行宏观调控。
3.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要
纵观会计发展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而理论和实务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对法务会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目前由于法务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不成熟、实务开展范围窄、教育培训少,各方面都较为落后,制约了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因此必须加大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力度,完善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条件,推进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进程。
目前我国法制建设正逐步走向成熟,市场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也在快速发展,对法务会计的需求将逐年增加,鉴于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实践运用和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现状以及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我国目前应积极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加快发展法务会计,使法务会计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和法制的完善。
[1]李若山.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0,(11).
[2]陈慧慧.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J].中国工会财会,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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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046(2011)04-00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