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云端
网络学习共同体内隐性知识共享障碍及对策分析*
□ 方云端
当今社会知识已然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最重要的因素。在向知识型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通过网络学习共同体实施隐性知识管理是促进社会性知识建构的重要途径。本文以学习共同体的构成和隐性知识的价值为基础,通过对网络学习共同体内隐性知识共享障碍展开深入分析,提出了有利于隐性知识共享的相关对策,以期能更好地促进网络学习共同体内隐性知识的建构。
隐性知识;共享;障碍;网络学习共同体;知识管理
在向知识型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基于网络的学习共同体成为网络学习型组织实施知识管理,促进社会性知识建构的重要途径。通过助学者、学习者以及学习者彼此之间的互动,学习共同体可以为学习者提供学术性支持、认知性支持和人际性支持。在知识管理中如何发掘学习共同体内的隐性知识,并实现其显性化和共享,已成为知识型社会的重要研究内容。本文就网络学习共同体内隐性知识共享障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基于网络的学习共同体又称为网络学习社区,是一个虚拟的学习者组织,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专业知识和目标,通过网络技术提供的平台开展跨时空的会话与协作,分享知识和经验,共同致力于问题的解决和共同体的成长。网络学习共同体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其成员依据领域、主题、思想或任务而确定,通过在学习过程中的沟通和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联系。目前学习共同体内交流与共享的内容多是显性知识,隐性知识由于其自身的特性而较少被触及,然而隐性知识的传递和共享却对知识的创新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隐性知识的概念最初是由英国学者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从哲学领域提出。他于1958年出版的《个人知识》是西方学术界最先对隐性知识进行较为系统探讨和分析的著作。波兰尼认为:“隐性知识是与显性知识相对,存在于个人头脑中的、在某个特定环境下的、难以正规化、难以沟通和描述的知识,是知识创新的关键部分。”[1]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进一步对隐性知识进行了阐释,认为:“隐性知识是高度个人化的知识,有其自身的特殊含义,因此很难规范化也不易传递给他人”。他还认为隐性知识不仅隐含在个人经验中,同时也涉及个人信念、世界观、价值体系等因素。[2]正如“我们知道的东西要多于我们所能诉说的东西”[3]。隐性知识包含存放在每个人头脑中的工作诀窍、经验、体会及价值体系等知识,同时也隐含着更多的创新思想,是促进学习共同体成功实施任务或项目的重要动力。
网络学习共同体通过网络技术提供的平台开展跨时空的会话与协作,分享知识和经验,实现了跨区域的合作。但学习共同体内部的会话和协作,主要体现对显性知识的利用和共享,较少触及组织成员的隐性知识。因此,发现并共享个人头脑中的这些经验和体会是网络学习共同体知识管理的难点。而事实上显性知识只是所有知识中的冰山一角,知识管理的成功取决于如何使隐性知识显性化,并在决策中再使用隐性知识。显性知识可以被描述、推广、大面积的传播和共享,丰富成员的见识。学习共同体内的成员根据多年的经验和体会所积累形成的隐性知识则可以对显性知识进行甄别、挑选、过滤和分析,可以对结果做出预见和判断,是提高显性知识使用价值的关键。换言之,人的隐性知识在挖掘显性知识的价值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另外,如果一种技能或知识的显性化程度很低,主要以隐性知识的方式存在而传播的渠道又很有限,那么这种技能或知识的生命力就很脆弱。但如果属于个人专有的隐性知识被转化为显性知识,成为组织知识的一部分,那它就会被许多人共享,就会被不断再使用。组织成员可以借此吸收更多的专业知识和优秀成果,将已经显性化的隐性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使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得到提高。这是一个组织知识和个人知识相得益彰的过程。
隐性知识显性化的障碍与隐性知识本身的特征有关,也与隐性知识显性化的难度有关。
与显性知识相比较,隐性知识来源于个体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和理解,是知识所有者通过长期对外部环境的判断与感知形成的一种存在于所有者大脑中的知识。隐性知识也是高度个体化的,具有非结构化和个体专有属性。在学习共同体内,它属于组织中个人所拥有的特殊知识,依赖于个人的不同体验、直觉和洞察力。同时,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认知加工过程,隐性知识内嵌于实践活动之中,是主观的、情境化的,难以通过语言、文字或符号进行编码和逻辑说明。因此,隐性知识转移只能通过个体的交流与共事等互动过程来实现。但是对于知识源来说,这种互动的持续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知识源很难主动对隐性知识进行归纳、转化和传播。
隐性知识的个性化特点使得隐性知识具有垄断性。拥有隐性知识的主体可能不会主动传播,特别是当他的知识来之不易而又能带来某种收益的时候,或者一旦知识接受方掌握了这些独特知识,他的地位与收益将受到威胁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对应的保障体系,知识源将不会愿意转移隐性知识。
学习共同体内隐性知识的交流和共享还受到共同体内文化氛围的制约,因为建立学习共同体是满足学习者自我价值实现和归属需要的重要途径。人类一般都有一种趋同心态和实现个人价值、人格尊严等精神层次的需求。在共同的学习活动中,学习者感到自己和其他成员同属于一个团体,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和偏好。学习者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从其他成员身上所得到的尊重感,有利于增强学习者对共同体活动的参与程度。如果学习共同体内部没有一个良好的、互动的、相互尊重的、和谐的交流氛围,成员则很难参加与其他成员的会话和知识共享。学习者在网络环境下学习,由于不能和其他学习者以及助学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缺少情感的互动和现实的存在感,容易产生孤独感和隔离感,这会削弱学习者的学习动机,影响学习的效果。在远程教育中,最终会导致较低的学习成绩和中途辍学。
通常共同体内成员对于知识的建构是通过围绕共同的话题或项目开展谈话、讨论等活动而形成的。这就需要每个成员都具有相当的知识水平,以便更好地向他人传播隐性知识以及接受他人传播的隐性知识。因此,共同体内每个成员都要进行自我学习、自我反思,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学习者通过自我学习可以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丰富自身文化背景知识,避免因为知识梯度过大造成的隐性知识共享障碍。
针对上述提出的网络学习共同体内隐性知识共享存在的障碍,当前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去解决相应的问题。
根据隐性知识的本体特征我们知道,隐性知识是个性化的、非结构化的,是个人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得到的可以不断价值化和增殖的资本,它对于知识创新、文化传承都有很重要的作用。隐性知识主体由于其所拥有知识的特殊性和垄断性,容易造成主体和客体利益二元结构矛盾的局面。这种人力资本要想得到高效转化,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内部激励机制。学习共同体可以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采取平衡高效的组合激励措施来调动成员的积极性,鼓励隐性知识的流动、转化、共享和创新等。
具体来说,学习共同体应该根据成员个人隐性知识的贡献来建立相应的报酬机制,这种报酬机制需要组织通过明确的规定来对知识的贡献进行量化,把个人在知识共享中的表现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之一。共同体内不仅需要建立合理的报酬和精神表彰机制,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来予以保障。共同体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共同目标将成员以强大的精神动力团聚在一起,激发成员为团体的持续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经验;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构建物质利益驱动的报酬机制,建立“按知识贡献分配”的激励制度,以此体现团队对其成员所作贡献的公平回报。成员乐于发掘自身潜能,能够有效地促进个人隐性知识不断地转化为共同体内部的共享知识,在获得相应的物质收益的同时,成员个人也将获得团队的认同感和实现自我价值。同时成员个人在激励机制下,会进一步自我超越,学习其他成员的知识,又将其转化为自身的隐性知识,这对于成员个人的发展也是大有益处的。
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是建立具有凝聚力的学习共同体的基础。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中提出了构建“学习型组织”的三个重要条件:共同愿望、团队学习、深度会谈。网络学习共同体是由基于相同兴趣爱好的成员组织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团体,具有自身的个性文化价值体系,群体的共同文化价值是群体成员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互为归属的基础,是一个群体形成和发展并取得成功的保证。在网络学习共同体中,应该以共同体的组织精神为核心,用组织文化对成员进行价值导向和角色规范。健康的文化价值观念是学习共同体的黏合剂,它对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强烈的感召和凝聚作用。成员在相互信任、尊重、轻松的氛围中,通过不断深入的交流、协作,共同完成组织的任务。学习共同体内和谐、开放的文化氛围,可使团队拥有快速的反应能力和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产生1+1>2的强大力量。
和谐、开放的文化氛围对于网络学习共同体而言十分重要,成员之间友好的相互依赖、相互帮助和相互欣赏,会降低网络学习成员在虚拟空间的孤独感和低认同感,提高成员的学习动力,这对于远程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有助于降低远程教育中途辍学比率。共同体的学习活动过程,应以承认成员个体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为前提条件,学习者以共同体的文化规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做出评价,对自己行为中不符合共同体文化规范的部分做出调整以适应群体的要求,从而使共同体的文化价值观念内化为个人的文化价值观念。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学习共同体可以制定相应的组织规则对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认同共同体文化规范的行为进行奖赏,而对排斥、违反共同体的行为进行处罚。在基于网络的学习共同体中,学习者除了要遵守实体共同体所要遵守的规则,还要遵守网络的规则和礼仪,在虚拟学习社区中坚持诚信的原则。
另外,选取学术有专攻、职业有操守的核心人物作为学习共同体的精神领袖,发展知识共享的核心人物,对改变组织成员对知识共享的态度和行为,形成有凝聚力的知识共享氛围具有积极的作用。
隐性知识是一种模糊和情景化的知识,获取它的完整意义需要知识共享双方积极地相互交流、不断地试验与反馈。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和模仿是共享隐性知识十分有效的方法。对于网络学习共同体而言,协作通讯技术将隐性知识和作为主体的人紧密联系起来,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实现了多元化的交流共享。共同体内的学习者可以利用一系列同步、异步交流工具(QQ、MSN、BBS、E-MAIL等)与其他人进行随时随地地交流、讨论,突破面对面讨论的时空局限性。可以说,信息技术是实现隐性知识共享的催化剂,它最大限度地缩小了共享双方的时间、空间差距,使跨时空的隐性知识共享成为可能,降低了知识共享的成本和难度,能够加快知识共享的速度并提高知识共享的效率。
隐性知识是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经验、数据、技巧等意会知识。按隐性知识能够被意识和表达的程度,可以将它划分为三个层次:“能够意识到且能够通过言语表达的知识”,“能够意识到但不能通过言语表达的知识”和“无意识的知识”。[4]根据隐性知识显性化的难度,可以运用直接编码和间接编码两种方式对成员的隐性知识进行共享。在网络学习环境中,直接编码是指个体可以利用文字、图片等,深思熟虑地发表见解,将易于显性化的隐性知识外部明示为编码化知识与其他成员进行互动、协作,使问题的求解思路、方法和需求清晰化;将许多零散的观点聚集成一个较大的观点,在冲突与修正中强化个人的理解。成员之间通过交流讨论获得其他人的经验知识,并将其内化到自身的知识体系中以完善自我的认知。对于那些难于编码或无法编码的隐性知识,需要通过间接编码的方式建立一种类似于地图的知识对应表,指向组织内部可得的隐性知识。即利用一系列认知工具,如概念图、电子白板、文件共享、资源检索、信息聚合等工具,对从资源库或同伴那里获得的信息进行显性化思维引导或呈现,以供组织内成员的访问和咨询。
现代心理学认为,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学习者头脑中原有知识结构的广度和知识间的差异与联系可以促进对新知识的理解。自我学习和自我反思有助于克服成员之间因知识结构、传播技能、认知特点等知识能力方面的差异所造成的隐性知识共享障碍。从自身条件出发,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是组织成员共享隐性知识的首要条件。学习是共享隐性知识的源泉,因为知识不会在个体头脑中凭空产生。无论是将显性知识内化为自身的隐性知识还是接受别人的隐性知识,都需要通过学习才可以完成。其次,学习是克服因认知水平差异而造成的共享障碍的途径之一。新知识顺利、高效的传播,需要传受双方具备一定程度的相似的知识结构,否则会因知识的梯度过大而使新知识难以传播。此外,隐性知识共享过程中通过不同渠道所表现出来的知识必须靠个体去把握,不同个体的隐性知识水平在语义的把握方面决定了把握的深度、广度和高度。因此,学习共同体内的成员需要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不断弥补自己在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才可能提高隐性知识共享的效率。
自我反思能力决定着个体对隐性知识的驾驭能力。[5]对自身隐性知识反思的过程实质上是经验性学习的过程,也是对实践经验的理性分析与思考,探析自身隐性知识的规律,使之逐步提升为清晰、明确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理或知识的过程。
[1]肖广岭.隐性知识、隐性认识和科学研究[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8):18-21.
[2]郭培俊.发掘隐性知识在职业教育中的功能[J].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3):26-30.
[3]赵士英,洪晓楠.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辩证关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17(10):10.
[4]刘雪飞,骆徽.隐性知识视野中知识与学习的革命[J].开放教育研究,2004,(5):29.
[5]马秀峰,周洋.促进教师隐性知识共享的策略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08,(7).
责任编辑 石子
G434
A
1009—458x(2011)03—0042—04
海南省2009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编号:Hjsk2009-52)“基于隐性知识管理与共享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阶段性成果。
2010-11-15
方云端,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57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