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磊
(周口师范学院图书馆,河南周口466000)
图书馆精神是近年来图书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论题。然而由于“精神”一词,在哲学上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价值取向,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所以,不同的人从不同的主观认识出发,可能对图书馆精神的内涵有不完全相同的理解和表述。本文拟就大学图书馆精神的内涵问题谈一些自己的认识。
“图书馆精神”的提出,是中国近现代图书馆学早年的事。范并思在《图书馆精神学习札记》中指出,我国图书馆学的前辈刘国钧先生1923年在《新教育》上撰文《美国公共图书馆之精神》,首先使用“图书馆精神”这一概念[1]。此后一直到1988年,才由程焕文先生在《黑龙江图书馆》上发表《论图书馆精神》一文,再提图书馆精神。进入21世纪后,图书馆精神渐成热点。2004年中国图书馆创建100周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将“百年图书馆精神”列入中国图书馆学会当年学术年会的分主题。在对中国图书馆事业百年回顾总结和世界图书馆史研究评价基础上,一些学者重新讨论公共图书馆精神这一概念,图书馆精神因而迅速成为中国图书馆学界的研究热潮。此后,围绕图书馆精神,一些学者发表了许多有分量的论文,如范并思《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年第2期)、《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新世纪图书馆》2004年第6期),程焕文《图书馆精神——体系结构与基本内容》(《图书馆》2005年第2期)、《实在图书馆精神与图书馆精神的实在》(《大学图书馆学报》2006年第4期)等。
图书馆精神在近年来成为图书馆学研究热点的原因是图书馆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图书馆技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电子计算机,尤其是数字化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更是为现代图书馆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但是,技术革新毕竟是物质层面和工具层面的革新。使用图书馆的是人,图书馆服务的对象是读者,图书馆的建设不可能是单纯技术性的,它还关系到诸如法律、道德、信息传播和利用方式以及对社会的长远影响等非技术性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从人文价值的角度予以审视解决。所以,图书馆发展应该是从技术主导转向人本主导,图书馆学研究也应该探寻图书馆的人文理念。这就是图书馆精神提出的现实背景。
综述学者们对图书馆精神概念的表述,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表现于图书馆学研究中的学理观念;二是贯穿于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工作中的行业精神。较早关注图书馆精神的程焕文是从图书馆从业人员的行业精神层面阐述其内涵的, 1992年,他将图书馆精神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四爱”,即“爱国、爱馆、爱书、爱人”[2]。其后,他又将“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精神”概括为“智慧与服务”[3]。在另一篇文章中,程焕文将图书馆事业精神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人人享有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第二,人人享有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第三,免费服务是平等利用和自由利用图书馆的基本保障。”[4]这里虽然说的是图书馆事业精神,但事实上他揭示的是作为图书馆学研究中学理观念上的图书馆精神。范并思的研究则将图书馆精神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从一种行业自律精神上升到对图书馆的一种价值追问。他强调现代社会中的公共图书馆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教育、科技普及、生活娱乐的机构或设施,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着一种维护社会公正的制度。因此,公共图书馆精神应该赋予一种让社会知识得到公平利用,保障社会弱者平等获得竞争资源的社会正义内涵[5]。在范并思研究的基础上,刘恋将公共图书馆精神所体现的时代精神概括为“公共精神、平等精神、开放精神”[6]。
图书馆精神作为一种理念,我们似乎很难为之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正如大学精神、革命精神等,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所以,不同时代、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图书馆人也许具有不同的“图书馆精神”,不同的表述使得不同的图书馆有不同的特色和价值。但是这些不同的“图书馆精神”总是有着许多共性,这种共性体现为价值取向上的统一性: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是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人文理想的一种认同。这种价值取向和人文理想主要表现为:对知识和文明的守护和传承、对人的终极关怀、对图书馆职业的高度敬意。
图书馆系统是由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科学研究图书馆以及其他行业类型图书馆构成的。其中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科研图书馆是构成图书馆系统的三大支柱。大学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的区别就其社会分工而言,公共图书馆是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图书馆,不拒绝任何身份的读者,社会性、开放性是其主要特征;而大学图书馆则主要是为大学教学科研服务,不同于公共图书馆以藏书的权威性、丰富性及读者的广泛性为主要价值标准,大学图书馆以知识教育的效能和对教学活动的参与程度为主要标准,以协同教学需要和师生需要为主体目标。《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1条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它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大学具有自身的职能,那么相应地,大学图书馆精神也应该具有不同于公共图书馆精神的个性表述。
大学要有大学精神。人们对大学精神的认识,有的从大学理念、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方面理解,有的从大学的社会责任方面理解,有的从大学人对时代精神的体现方面来理解,不同的认识有不同的表述。但是总体而言,大学精神指的是大学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色的、稳定的并为大学人所认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它体现着一所大学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理念,彰显着大学的办学特色和独立品格。作为大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教师、实验仪器设备并列的三大办学支柱之一的大学图书馆,其精神内涵则是大学精神的守护和延伸。中山大学原校长黄达人先生曾这样阐述: “图书馆是大学的地标,它是大学的象征,它是大学精神的重要守护者。”[7]大学图书馆作为一种行业图书馆,其精神价值应该体现在对大学职能的实现上。大学的职能主要是人才培育、学术研究、传承文化。以此而论,那么大学图书馆精神内涵则主要体现为服务育人、崇尚学术、传承文化。
1.服务育人是大学图书馆精神的核心。大学精神的核心是以育人为第一要旨,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大学图书馆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教师和学生学习和研究的重要基地。2000年,国际图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学校图书馆宣言:学校图书馆在教学中为全民服务》[8],开宗明义将学校图书馆的职能确定为“提供信息与思想,传授给学生终身学习技能,并开发他们的想象力,从而使他们成为有责任感的公民”。200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15条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因此,育人职能是大学图书馆的核心职能,服务育人也应该是大学图书馆精神的核心。
树立以服务育人为核心的大学图书馆精神,要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将关心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增长才智和身心全面发展作为图书馆工作的立足点,围绕教育教学,服务教育教学。要建立图书馆馆员与教师之间的深度互信与合作,使馆员成为教学团队的一员,切实发挥大学图书馆的教育职能。第一,为学生提供专业性的、基础性的知识教育。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中心环节就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教育,其教育方式主要是教师课堂讲授。但在面临知识经济严峻挑战的形势下,课堂教育已不能满足全方位教育的目的,必须依靠图书馆以自学的方式来完善和补充学生的专业知识。第二,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资源和指导。大学的教学活动是一个整体,利用图书馆进行自主学习是大学生自我发展和完善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学教育整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三,为学生提供文化素质教育。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整体素质的基础。大学图书馆一方面提供一般的知识性阅读,包括经典性人文和科学著作,为学生提供广泛的知识储备和认知视野,有效地促进读者的心灵成长,显示出学校的学风和文化底蕴及学习氛围;另一方面,图书馆为学生提供了休闲性阅读需要,它能够为学生提供轻松的心灵空间,输入了愉情性、时尚性及新闻性的信息。第四,要注重发挥图书馆在大学文化建设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图书馆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提供的馆舍建筑、人文景观、审美格调、文化韵味等都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个置身其中的人。
2.崇尚学术是大学图书馆精神的根基。蔡元培先生说:“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9]8;“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络众家之学府也”[9]450。大学处于整个学校教育体系的最上层,一直以来都是传承、批判和探索高深学问的殿堂,学术性是大学的基本属性,是区别于其他性质学校的重要标志,没有学术大学就失去了生命。大学图书馆是一个学术性的服务机构,作为文化、教育、信息中心,以其庞大的知识信息系统、现代化的设施、优良舒适的研究环境和学术氛围,为师生提供全面、系统的教学与科研所需的信息资料。因此,崇尚学术自然就成为大学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根基。
树立“崇尚学术”的大学图书馆精神,要不断提高“学术”二字在图书馆工作中的含量,确立图书馆作为学校的学术支撑机构或者直接视其为学术组织的理念,有效发挥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和知识加工中心的作用。大学图书馆不仅要提供基础服务,还要从学术氛围、学术风气、学术品质诸方面入手,开展学术交流,营造学术环境,以自己的学术眼光和判断力,逐步深入到深层次服务中去,推动学术服务向纵深发展。学术永远是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中,高等教育对学术发展的跟踪和反映极其重要,它直接显示大学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从本质意义上说,大学的水平高低不在教授、博士的比例多少,而在于知识创新和吸收知识创新的程度。前沿性学术知识需要不断地传导到教学系统中,才不会落后于时代。所以大学教师对前沿性学术知识是否有需求,图书馆又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这种文献需求,显示了大学图书馆的学术地位。每所大学均有其不同的专业方向和学科特色,大学图书馆也应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其学科特色,使其专业特色鲜明突出,从而使图书馆馆藏结构、服务功能有其明显的学术特点,成为大学学术建设中的支撑力量。
3.传承文化是大学图书馆精神的使命。现代大学的本质是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高深学问的高等学府。传承文化是现代大学的基本功能,创新文化是现代大学的崇高使命。图书馆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既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又是传承人类文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社会信息的基地。图书馆自诞生之日起就天经地义地担负起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神圣使命。从文章到图书以至所有文献信息资源,都是图书馆收集、整理、分编、入藏、传播、服务于公众的对象。可以说,人类文化遗产——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正是经过图书馆等设施的不懈努力而得以保存,薪尽火传,亘古不灭。1975年国际图联在法国里昂举行的关于图书馆职能的学术研讨会上提出的图书馆四项社会职能中,第一项职能就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中国图书馆学会2008年发布的《图书馆服务宣言》开篇明义:“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它通过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实现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10]英国思想家波普尔对此有一个意味深长的比喻:假如我们所有的机器和工具,连同我们所有的主观知识都被毁灭了,只要“图书馆和我们从中学习的能力依然存在,那么,在遭受重大损失之后,我们的世界会再次运转”。然而,如果“所有的图书馆都被毁坏了,我们的文明在几千年内不会重新出现”[11]。大学图书馆是传承文化和创新文化的重要场域。大学图书馆绝不是一个单纯的“藏书楼”,它是国家科学、文化、教育的一部分,是文化传统薪火相传的殿堂。秉承着大学的使命和图书馆的职能,大学图书馆也必须将传承文化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担负“传承文化”的使命,大学图书馆首先应树立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感。“一切信息资源都是有用的”,这是图书馆人必须具有的观念,因为一切图书信息都可能是人类文化的遗产。图书馆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所在,遗产的好坏不该由图书馆来判断,图书馆只负责保存,不作价值判断,不能因一时一人的价值评判来销毁图书信息资料,从而造成文化传统的断裂。其次,大学图书馆馆员要有爱书懂书的精神。爱书首先要懂书,要具备图书收藏、保护的相关知识;不仅要收藏和保护图书文献,还要研究文献,对各学科的图书文献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爱书还体现在为读者找合适的书,为书找合适的读者。大学图书馆不是“藏书楼”,“藏”是为了“用”,要从“以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充分发挥藏书的效益。大学图书馆馆员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要注意培养学生懂书爱馆,应具有组织馆藏、服务读者需求、为学生作导读的能力。大学图书馆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不断收藏、凝聚、整合、研究和创造文化成果,传承、传播与创造知识和文化精神。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学习和研究基地的作用,使大学图书馆真正成为传承文化和创新文化的重要场所,让师生通过图书馆在教学过程、科学研究、生活娱乐等活动中,共同批判、继承前人的文化,又共同探索、创造新的文化。
精神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能动的,可以用来指导人们的行动。大学图书馆精神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对大学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起着导向和规范作用、凝聚作用和激励作用、熏陶和感染作用。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现实表明:物质环境、技术条件和管理制度并不是一切,它们的运作必须有另一种健全的文化精神与之配合。图书馆精神对图书馆生存与发展的作用犹如人的精神对人的存在的意义一样,没有了精神,便失去了生气,失去了发展的动力,所以,大学图书馆事业发展中,图书馆精神的塑造是必不可少且尚需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
[1]范并思.图书馆精神学习札记[J].图书与情报,2006(6): 1-3.
[2]程焕文.图书馆人与图书馆精神[J].中国图书馆学报, 1992(2):35-42.
[3]程焕文.文华精神[J].图书馆建设,2001(6):35-42.
[4]程焕文,周旭毓.图书馆精神:体系结构与基本内容[J].图书馆,2005(3):3-9.
[5]范并思.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J].新世纪图书馆,2004 (6):1-5.
[6]刘恋.公共图书馆精神与时代精神[J].图书馆,2006(3): 33-36.
[7]黄达人.图书馆是大学精神的守护者[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5(1):2.
[8]国际图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校图书馆宣言[J].孙淑宁,译.图书馆论坛,2001(4):108-110.
[9]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3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10]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服务宣言[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6):5.
[11]波普尔.客观知识[M].舒炜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