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收入分配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研究*

2011-08-15 00:44任晓莉
中州学刊 2011年2期
关键词:差距职能公平

任晓莉

基于收入分配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研究*

任晓莉

“十一五”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显著增长,但同时各方面居民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如果这种局面不加以控制和缩小,将对我国下一步的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制约。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上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职责。因此,正确定位地方政府分配职能,探讨地方政府如何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财富“蛋糕”上发挥分配职能的作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成为当前及至今后一段时期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收入分配;收益公平分配;地方政府;分配职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不和谐、不稳定的问题,其引发的深层次原因都是一种利益的失衡,这种利益失衡的交汇点突出表现在收入分配领域。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不合理、收入差距大、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等矛盾和问题是影响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因素。社会进步和改革的深入要求财富的合理分配已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实现收益公平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职责。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如何发挥其调节分配的功能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这关系到地方政府如何在国家大的改革方针及政策安排下,坚持和创新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尽快破茧化蝶,让更多的百姓分享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果,进而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推进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收入分配问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从我国政府层级设置来讲,由于政府层级很多,经济分权体制独特,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行为存在着很大差异。有学者的研究认为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基本上是一个不长期偏向某个(些)社会群体的中性政府,中性政府的特点之一是,处于其中性选择,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以不受社会利益集团的限制,把资源分配给那些最具生产力的群体,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从中央政府来说,正是由于这一特征,某个局部地区由于生产能力的低下,可能会受到来自中央政府政策上的歧视,进而导致落后地区政策上的损失和收益的低下。因而对落后地区来说,其收益分配问题较之先进地区要严重得多,解决问题的难度和复杂度也很高。所以我们对问题的分析主要是针对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省市级)。

从通常的意义上来讲,一个地区人们收入的增加往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而增加的,表征社会财富和社会富裕程度的指标就体现在人均收入上。近十多年来,在我国客观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各地方经济社会都不同程度地得到飞速发展,人均收入已达到3000美元,但同时出现的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大、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严重等特征导致地区之间、居民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导致落后的地区发展的压力也日益增大。

作为地方政府,最为关注的往往是如何追赶先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问题,其目光也往往着眼于整体经济实力的上升。从大方向来说,这当然是正确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只有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中国政府提出的一项十分重大的战略决策,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而缩小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公平分配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既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又是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关键环节,需要认真抓好。收入差距的加大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呢?这是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一)收入分配关系是一切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物质利益分配关系

我们国家目前正在进入新时期的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现期”和“利益关系复杂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大量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形成各类复杂的利益关系。而利益关系是经济关系的最基本的关系,人类社会的一切行为皆源于对利益的追求,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一切时代的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根本动机和最终目的。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②恩格斯也曾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③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存在的最突出的矛盾和利益关系中有不少是牵涉到社会建设与群众个人利益的问题。由于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实际上也就是物质利益的分配,因此,收入分配关系是利益关系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关系,是当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利益的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是由该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决定的,收入水平和收入差距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收入公平分配是一个社会公平程度的经济基础和实质性内容,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是否合理,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和劳动积极性的发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平的收入分配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而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利益分配关系。

(二)收入公平分配是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经济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是社会经济关系和谐的核心,而社会关系的和谐又是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与效率的提升是相伴随的。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是难以避免的、是合理的。所谓合理的差距是指为了经济成长和效率的提高必须付出的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必然无限扩大,也就是说,收入差距的扩大并不总是合理的,不是我们必须要付出这个代价才能维持同样的经济效率和收入增长。目前的收入差距扩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行体制的弊病造成的,特别是财政、税收及政府管理体制的诸多弊端,导致了收入分配扭曲。如果任由收入差距过于悬殊,收益分配关系扭曲态势继续下去,就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不可忽视的因素,甚至会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而公平的收入分配,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有助于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三)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紧密相关

经济学家王小鲁的一项研究表明④,地区间的差距1985年为2.9倍(稍高于1981年的2.8倍),到2008年持续扩大到9.2倍。经济学家张维迎(2008年)的一项研究发现⑤,虽然中国基尼系数的扩大是伴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来的,但是,人均GDP水平和人均GDP增长率越高的地区,平均的收入差距反而是越小。特别是浙江、福建、广东这些省份;而那些收入增长率比较低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比较大。这两项研究表明,虽然大家对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有着基本的共识:即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和宏观调控体系的不健全等等,但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与收入差距的扩大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经济发展的起点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收入分配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收入差距相对稍小;经济发展水平滞后,收入差距相对就扩大。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不仅经济发展水平低、居民收入水平低,其内部还存在着与先进地区相比更大的收入差距,产生一种“扩大中的缺口”现象。这说明,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而导致的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问题,最终也会影响或者阻碍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的定位及行使分配职能的原则

(一)促进收入公平分配是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的主要体现

关于政府分配职能的提出,早在1959年,现代财政学(公共经济学)之父理查德·阿贝尔·马斯格雷夫(Richard Abel Musgrave)作为政府积极干预主义的倡导者,就坚定地认为政府是社会正义的工具和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执行者,认为许多商品和服务最好由政府提供。他对政府的职能作了最权威的分类:即配置职能、分配职能和稳定职能,认为政府的主要作用有三个方面:1.提供公共物品、提供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失灵”的矫正手段;2.调节收入分配以在社会成员中求得达成公平的社会产出分配;3.在适当稳定的价格水平下运用凯恩斯政策求得较高水平的就业率,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地方政府的特性,结合经典论述,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可以归结为对地方经济的宏观调控、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及区域性经济协调发展等。具体来说,包括以下8大方面的职能:地区性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市场规制职能,组织与实现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职能,调节地方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地方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职能,协调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而其中分配职能则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这是因为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具有公共品的特性。

收入分配的公平是公共品的一种特殊类型,或者说,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因为“分配公平”具有强烈正外部效应的活动,在这个领域里竞争市场是无能的,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无能的,不可能依靠私人来解决分配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一则不可能所有的富人、企业都有进行慈善捐助的动机和行为;二则即使能通过个人捐助,也仍然无法保证满足社会对“分配公平”的需求,因为这里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免费搭乘”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从我国的国情来看,由于层级政府众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也不可能完全指望贯彻中央政府政策来解决本地区千差万别的收入不公问题,更何况出于中性政府特性出发,中央政府由于占有资源调配权,其政策上的“嫌贫爱富”对地区差距的持续扩大还有一定的“推波助澜”效应。当然,近年来,为了解决地区收入差距持续扩大问题,中央适时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战略”以及“中部崛起战略”等,数次大幅度增加转移性收入,旨在缩小越来越大的地区差距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落后地区在赢得中央政策的时机上,已经是“过了这个村”了,已经错失了一定的发展机会。

此外,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度的漏洞而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如由于税收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多交税的现象,由于税收征管滞后造成的偷逃税问题,等等,也有待于地方政府发挥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进行具体的调节和管理。

正是由于上述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因此,地方政府在促进收入公平分配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实现分配公平的主体,具有比中央政府更具体的分配职能。如果简化现代地方政府的功能,可概括为两大问题:一是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二是公正分配经济发展成果。两者中,只要有一个问题解决不好,就将影响这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地方政府实现分配职能的原则设定

地方政府的分配职能是指实现收入在区域范围内的公平分配。现实中,对于中央政府应该行使分配职能来促进社会公平这一点已经有着最广泛的共识,但对于地方政府如何在中央既有的政策框架下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却鲜有讨论。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地方政府似乎只有管理经济、发展经济的职能,而对分配职能的实现,由于国家大政方针的限制,不可能有较大的创新,只能在常规政策框架内作调整,大有作为的空间和余地不足。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这种误解和偏见也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职能定位的明显错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全责政府”到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地方政府职能也正在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思想观念的束缚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明显滞后,在分配职能的设定与履行过程中存在着“没有定位”或者“定位不准”等现象,一方面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也弱化了地方政府分配职能作用的发挥。

合理行使地方政府分配职能,是全面正确履行地方政府职能的前提和需要,是解决收益分配问题的需要,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的实施程度要受三个方面的制约:一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任何一项分配政策都要以可供进行再分配的收入总额为限,也就是说要看饼有多大。二是受政治现实的制约。再大的饼,如何分配还要根据公共的选择而定。三是受保持应有效率的制约。也就是说,任何再分配政策都不要以使饼变小为限,要顾及再分配工具对效率的影响。所谓的收益公平,要以物质产品已达到一定丰富程度为其前提。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合理行使地方政府分配职能应该坚持以下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分配职能目标指向上的“人本性原则”。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这是一个“负责政府”的具体体现。二是政府分配职能价值取向上的“公共性原则”。现代政府的本质特征是公共性,政府权力从本身上讲是一种公共权力,政府权力的主体即是人民群众。三是政府分配职能履行上的“公平性原则”。收入公平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更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政府分配职能的实现就是要在确保效率提高的同时,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三、完善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的政策建议

一般来说,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上,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要切实实现其分配职能,实际上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尽快发展经济,赶上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步伐,缩小本地区居民与发达地区居民收入上的整体差距。二是如何解决本区域内比较严重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前一个问题,在根本上涉及如何提升本地区经济实力、提高地方综合能力的问题;后一个问题,是收入的再分配问题,涉及地方政府如何创新政策、遏制不断扩大的居民收入分配失衡态势,通过政策的设计以达到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目的。结合这两大问题,地方政府分配职能的实现集中反映在两大方面:一是提高地方可供运用的各种资源,即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二是提高运用这些资源的利用率,也即实现收入公平分配,公平、公正、高效配置经济资源。

(一)提高地方政府可供利用的资源

我国至今仍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历史的原因,一方面,各种生产要素在各地方的分配是极不均衡的,资本要素、外商投入要素等明显向沿海发达地区倾斜,这是市场失效的集中表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对某些地方实施优惠或歧视政策,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社会公平目标,也是造成各地区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不平等市场竞争和不公平的资源分配的原因。但是,需要清醒认识的是,经济地理优势和国家宏观政策只是区域差距的外因,对差距的形成只起到加速作用,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则来自于内部条件的变化,如地方政府领导人对发展模式的偏好和选择、所有制模式的影响以及区域文化观念方面的差异等。地方政府要致力于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发展差距,不仅要克服市场失效,还需要努力克服中央政府政策过度倾斜的影响,更需要引导本地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思想观念上的束缚。由此,地方政府在致力于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问题主要有两项任务:

1.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运用市场经济的实力

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是增加地方运用资源能力的根本所在,也是解决收入公平分配问题的根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地方经济的发展要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加快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上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特别要注意克服发展观念上的误区:

一是注意克服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经济增长和市场的迷信造成了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往往把“发展是硬道理”误认为“经济增长是硬道理”,进而又推演为“为了追求经济尽快增长,其他一切都要让步,都可以被牺牲”,其结果必然是重投资轻消费或高投资低消费的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发展观。这样政府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长情况下,必然是居民收入增长的放缓甚至下降。为此,要摒弃仅以GDP的增长速度作为评价分配体制的优劣,而代之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实现程度;要扬弃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而代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需要作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

二是引导人们从根本上转变不利于发展市场经济的观念,要摒弃思想保守、目光短浅,发展经济的目标不长远,小富既安思想严重,等待国家或其他区域“输血”和支持的“等、靠、要”思想,消除人们“空间视野的狭窄性,时间眼光的短浅性,思维方式的定势性”,继续解放思想,继续坚持和不断开拓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造财富的分配方式,激励人们努力工作,勤劳致富;通过有秩序、合理的竞争,激励人们的劳动和投入热情,并依法保障各种合理收入,努力保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良好势头。

2.努力争取更多中央政策支持,克服政策倾斜的影响

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行使分配调节职能的过程中,除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政策支持外,要更多地注意争取中央的转移支付,可以结合地区发展的需要,提请中央政府为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继续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如建议中央政府更多地考虑不同地区影响支出水平的特殊因素,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的自然资源实力、人力资源实力、经济活动实力、宏观调控能力、对外经济影响能力、交通状况、邮电通讯状况、教育和科技实力、卫生保健状况、人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各省区的综合实力,以此调整各地标准支出水平和转移支付补助系数等。此外,要善于运用现有政策,创新理念,增强创新的意识。只要国家法律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就可以大胆地试,要用创新的精神破解难题。要全面放开手脚,放低门槛,放活体制,放活要素,提升本区域的市场能力。

(二)公平、公正、高效配置经济资源,实现收入公平分配

地方政府在致力于做大、做好财富蛋糕,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实力的同时,作为促进本地区收入分配公平的主体,应更多地注重社会公平,缩小或扭转本地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而调节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关键是要解决好社会困难群体的过低收入和贫困状况,这就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再分配的功能作用。

政府发挥再分配的功能作用,依靠的不是市场机制,而是政治机制和社会机制,因而需要建立公平取向的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安排。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促进和最终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在此前提下,地方政府发挥好收入公平分配职能的功能,具体制度安排应满足以下条件:政府的再分配政策应以促进公平为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完善程序、加强监管,保证各项具体制度的执行。

这里不讨论地方政府通过税收制度调节收入分配是因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相比,通过税收制度调节收益分配存在着低效性甚至无效性。因为,地方政府希望的是通过税收调节制度来促进公平,减少贫穷,进而提高效率,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但区域内与区域外不同税收制度和分配政策的差异可能会导致该地区高收入者迁出本地区、外地低收入者大量涌入以及资本外逃等严重问题,从而导致资源的非正常流动,最终难以保证公平和提高效率。这与地方政府决策者的初衷是相违背的。所以,在税收等“劫富”制度方面,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内具有强制力的权力机关,主要应注意提供均等的就业和创造财富的机会和条件;地方政府更可大有可为的领域是,作为区域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通过实施具有地方性的公共福利政策,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支农优惠政策“济贫”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以提高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益的公平分配。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地方政府要把促进就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调整就业结构,使就业适应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合理确定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目标,一是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骨干、各种专业户和种植养殖能手安心从事第一产业,通过专业培训等途径为第一产业输送和补充高素质劳动力。二是积极调整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研发、制造加工和销售环节的人力资源配置结构,积极选择技术档次高、市场潜力大、就业机会多的外资项目加以引进,大力发展劳动资本技术混合密集型企业。三是充分挖掘交通运输、商贸、会展、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就业潜力,积极发展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托儿养老、休闲娱乐和家政服务业,提供更多工作岗位。

2.建立和健全符合地方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安全制度之一,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重要制度,是确保公平分配的重要屏障。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调节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关键是要解决好社会困难群体的过低收入和贫困状况,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通过对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缓解宏观层次的分配不公。社会保险的现代化、社会化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各地可以自行试验摸索经验,根据本地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成熟程度,努力推进现代化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

一是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现实中,由于就业形势紧张,最低工资标准往往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从而带来劳资关系的紧张。为此,地方政府应发挥分配职能,着力于进行制度化的安排。首先要逐步提高劳工最低工资保障线和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从制度上解决劳资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其次要完善工会制度,加大工会工作的力度,从制度上解决劳资对话和劳工的利益表达机制;再次是鼓励和提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劳资和谐。另外,政府部门应及时受理不落实最低工资制投诉事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对常规性因素所引起的收入降低进行保障。目前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伤残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经过多年努力,各地方的社会保险制度已建立起基本的框架,进入营运阶段,但是由于社会保险既要解决参与者的有关项目保险问题又要解决缺乏政府资金注入的问题,在现阶段社会保险的实力有待提高。为此,地方政府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提高制度的公平性、适应性和可持续性;其次要运用现代知识和工具改进技术手段,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能力。

3.建立和健全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公共教育支出制度

实现教育公平,直接关系到收入差距的缩小和社会公平的实现。政府加大对低收入者的教育投资,既可以提高个人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还可以进一步提高生产的效率,使社会福利增大,并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一是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教育投资体制。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经费总量不足、财政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费负担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改革农村教育费用的分担机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教育拨款政策和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保证农村教育的投入。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要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实施勤工助学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实行学费减、免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三是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地方政府要在逐步加大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助学力度,安排经费发展职业教育的同时,也要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办学,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此外,还要建立和形成遍布城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相互沟通,促进学习途径、学习模式和学习方法的多样化,大力开发劳动者的学习能力,提高民众文化素质和创富能力,进而实现提高民众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促进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注释

①贺大兴、姚洋:《社会平等、中性政府与中国经济增长》,《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2页。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7页。④张维迎:《市场化改革与收入分配》新华月报,2008年第8期。⑤王小鲁:《资源收益分配扭曲加剧贫富分化》,《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5期(总第385期)。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美]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等著.财政理论与实践[J].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贺铿.收入分配行为与社会公平原则[J].中国发展观察,2006,(2).

责任编辑:浩淼

F015

A

1003—0751(2011)02—0039—06

2011—01—10

2010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地方政府社会分配职能的实现与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B293)。

任晓莉,女,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州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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