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应用及其对策探讨—— 以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为例

2011-08-15 00:49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陈阳
中国商论 2011年30期
关键词:保险公司信用供应链

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陈阳

我国中小企业底子比较薄,自有资金少,可抵押物少,资信度、透明度不高,普遍缺乏比较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风险较大,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银行将相同数额的一笔贷款借一个大型企业比借给数个中小型企业的交易次数少、交易成本低,风险更小,银行乐于选择前者。再者,资本市场准入门槛更高,中小企业难以企及。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长期限制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益的瓶颈。而供应链金融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 供应链金融及其创新应用

1.1 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在供应链中有的企业由于经营年限久、经营规模大、具有技术优势、资金充足等原因,对银行来说是具有较高信誉的企业,对于整条供应链来说具有核心地位。

基于此,供应链金融与传统融资模式的一个明显不同就是:不只对供应链中的每个企业进行独立的考察,而且充分考虑每个企业在供应链中与其他企业的关系,将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其上下游企业与银行紧密地联系起来,开展金融服务。该模式降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固有的融资门槛,改变了原有的独立地考察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的方式,而且更关注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所处的位置、重要性以及与核心企业的过往交易记录。区别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供应链金融充分利用了供应链生产过程中的动产或权利,例如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存货等,作为担保,借助与中小企业有业务往来的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将资金有效注入在供应链中比较弱势的中小企业,促进了整个供应链的互利、共赢,提高了资金的运行效率。

1.2 融入供应链金融的履约责任保证保险

2009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其中明确指出:“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在政策引导和中小企业的迫切融资需求下催生了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

该履约保证保险对应收款质押提出了明确要求,那就是,买方(付款人)需为知名跨国公司、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连锁超市、政府机关、核心医疗机构、优质上市公司等,也即“核心企业”。此外,银行也接受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担保模式。这体现了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思想。

有资格购买该险种的中小企业,拥有很多具有知识产权的“软资产”,但有形资产较少。而民间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融资规模受限制,这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增加企业的风险水平,让企业难以扩大有利润增长点的业务规模,即使有优质的新项目也难以实施。例如其中有一家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该企业的上游企业之一是惠普公司,下游也是诸如中国移动等实力强劲的企业。它的上下游企业是属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它在与下游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中,基本都是下游企业赊购。而在与上游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中,该企业一般需要预先支付,所以资金十分吃紧。但经过银行考察发现,该企业的应付账款是该企业很大的一笔资金来源并且非常优质,源于核心企业,认为该企业可以以应付账款做质押从而取得贷款。

2 供应链金融创新在我国应用的优势

2.1 供应链金融最明显的优势是为中小企业贷款降低了融资门槛

毋庸置疑,供应链金融最明显的优势就是为中小企业贷款降低了融资门槛。供应链金融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比起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评价,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交易风险。银行不再把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等级当做硬性门槛,而关注借款人的自偿性程度和单笔交易资金回笼的可能性。中小企业的交易对手是支付能力和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相当于中小企业得到大企业的一种信用担保,在无形中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非常适合中小企业的特点。

2.2 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银行节约了交易成本

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银行节约了交易成本。因为在传统融资业务中,银行需逐一考察申请贷款企业的行业前景、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多项过往交易记录等各项指标;而供应链金融着重考察该企业单笔贸易的真实性。确保了各单笔交易资金回笼的可能性,就可以比较好的控制贷款风险。这为银行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考察流程,节约了人力资源的投入。

2.3 保险公司比担保公司更可靠

上述保证保险不仅利用了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良好信誉,还充分发挥了保险公司的功能,大幅提高了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安全性。在我国,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较低,资金规模小,自身的资信度本就不高。而设立保险公司却有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的明确要求。大中型保险公司的资产一般都远远超过这个数目,并且有一套比较完善、系统的风险管理体制。因此我国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偿付能力、风险管控能力都远高于担保公司。比起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能为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保障。

2.4 中小企业积极主动还贷的动机强烈

在供应链金融中,很多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依托了核心企业的信用。违约不仅会抹黑中小企业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还会影响该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信誉。这会破坏中小企业在行业中已与核心企业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失去与核心企业继续进行业务往来的机会,必将给公司的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危害。相反,如果中小企业积极履约,和银行建立良好的借贷关系。中小企业获得融资后,可以更加充分的发挥自己精、专的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供更加优质的廉价产品,为大企业带来生产上的互惠,带来互惠双赢的良好局面。大企业就乐意继续为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提供这样的无形担保。所以中小企业积极主动还贷的动机强烈。

3 供应链金融创新在我国所面临的问题

3.1 缺乏一个完善的法制和信用体系

在我国,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目前尚没有完善、统一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有效的约束与规范。中小企业的内部信息不像上市公司那样公开、透明,银行、保险公司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为有的中小企业为了获得短期的“信贷配给”,披露虚假信息、不讲信用提供了可乘之机。但逐一查证中小企业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却需要花费相当高的成本,不利于节约资源。

3.2 仍有大部分中小企业暂时未能参与到供应链金融创新中来

上述保证保险暂时只适用于有一定销售业绩和成熟度的中小企业,还有很多中小企业不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利。尤其是对于新成立的中小企业,它们没有长期的历史信誉状况可供考证,在该供应链中的各种关系也比较简单。而核心企业原本就占用供应链大量的资金,可以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没有与它们合作的意愿,银行更不愿意授信给此类中小企业。可往往新成立的中小企业,比起成熟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更需要资金,但是核心企业与它们合作、银行给它们授信的可能性更小,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3.3 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包含多方关系容易引致权责纠纷

由于上述保证保险是多方参与,中小企业可能使用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进行质押,如果订立合同前没有明确划分各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各方承担责任的顺序和比例,没有明确追偿款项的分配顺序和比例,没有明确各项费用的分担原则和比例,这些权利在多方之间转移时就可能产生分配其所有权的纠纷。

4 对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建议

4.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随着供应链金融及其创新工具在我国的逐步应用、推广,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中小企业披露真实信息。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把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进行量化,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数据库。这样测评出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便于银行、保险公司等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中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各项数据进行调查和分析,从而从量化的角度准确了解中小企业的信用。

4.2 坚持进行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充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进来

上述产品将保险公司引入了供应链金融中。根据大数定律,保险公司所拥有的风险不同、风险相关程度低甚至负相关的中小企业投保人越多,单个违约中小企业对总风险波动的影响越小,中小企业违约的风险越分散。当参与进来的不同质的中小企业很多时,总风险就趋于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几乎被完全分散了。这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大量不同行业、不同发展程度的中小企业订立保险合同,促使更多类型的中小企业参与进来。保险公司应该因地制宜的对不同风险的中小企业收取适合的费率,制定适当的止损、防损和善后措施。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一套预警机制,例如在合同中约定定期查看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便于在中小企业的风险水平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4.3 通过订立、履行完善的合同、遵守各项基本原则,降低多方关系产生纠纷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可能会引致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在供应链金融中复杂的多方关系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在供应链金融关系建立之时就应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订立明确划分各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明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各方承担责任的顺序及比例,取得追偿的分配顺序及比例和各项费用的分摊原则及比例。在上述保证保险中,要遵循保险的几大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其中最首要的要求是各方要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向对方当事人真实披露可能会影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所有重要事实。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遵循各项基本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5 结语

归根结底,中小企业的实力才是决定它能否取得贷款的根本决定条件。如果中小企业过分依赖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的信用,忽视完善自己,一旦将来与核心企业的合作结束,中小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就会随之土崩瓦解。供应链金融及其创新支持的是中小企业积极进取式的发展。在中小企业专注自我完善的同时,才会有更好的基础去获得供应链金融及其创新产品为它们的发展提供的福利。

[1] 陶凌云,胡红星.风险控制下的供应链金融——以某商业银行为例[J].区域金融研究,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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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冯静生.供应链金融:优势与风险[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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