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孝终身慕父母——曾子孝道观的核心内涵

2011-08-15 00:47翟云英
淄博师专论丛 2011年3期
关键词:曾子孝子

翟云英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山东淄博255130)

古人云:“百善孝为首,百行孝为先”。孝是子女对父母生养之恩自然产生的一种还报之心,是知恩图报的“反哺”天性。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宗法社会里,孝文化显得尤为深沉、博大,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1](P173)许慎认为,孝是善于事奉父母的一种行为。“孝”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老”在上,“子”在下,会合其字即意味着:做子女的,顺承父母,那就是孝。“子承老也”,表示子女承奉父老,可理解为父母年老体衰行动不便,需子女背着代步。由此观之,孝的基本含义和核心是善于侍奉父母,是子女在处理与父母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底线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晚辈对长辈感恩之情的一种自然流露。可见,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的涵义基本吻合。

孝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中国远古的氏族和部落社会中,孝是指对本族中老人的尊重、敬爱、瞻仰和祭祀。抚养老人是氏族全体成员的事情,子女对父母并无特殊的责任和义务。那时的孝只是一种宗族伦理。春秋战国时期,宗族体制瓦解,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成员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负有奉养父母的责任。孝的对象开始有本族中的老人变成自己的父母,赡养父母成为家庭血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孝开始由宗族伦理转向家庭伦理。

在中华孝文化的薪传流变中,曾子是一个承先启后的重要人物,上承孔子之道,下启思孟学派。他积极传播儒学孝道之功,并在躬行孝道和自我修养上大有建树。以孝为本构成了曾子思想的根本内容,曾子的孝道观影响中国达两千多年之久。孔子围绕善事父母这一核心内涵,肯定了孝是人伦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为孝纳入儒家传统文化找到了合理的人性根基。

曾参,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宗圣”。曾子是一位彻悟忠信仁义,坚守诚信,具有高尚社会责任感,以天下为己任的君子,被孔子誉为“孝弟德信”的四德之人:“孝,德之始也;弟,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参也中夫四德者矣哉!”[2](P110)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曾子有过这样的记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经,故授之。作《孝经》。”[3](P930)从清代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收录的“曾子十篇”中我们会很容易地发现,曾子更是一位躬守孝道、言行一致的大孝子。曾子给世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是其深邃的仁义思想、可贵的内省意识以及伟大的献身精神,还有其普普通通的血缘亲情和感动人心的至孝信行。孝在“十篇”中占据着非常突出的地位,仅从《立孝》、《本孝》、《大孝》、《事父母》等篇名中即可窥见一斑。所以先秦文献中常常有关于曾子孝论、孝行的记载。

曾子对孔子孝论的推崇可谓不遗余力、无以复加,并且构建了完善的孝道理论,为儒家孝道思想的广泛传播打下了深厚的基础。曾子在孔子孝道观的基础上,将原来孔子仁说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孝道,经过自身体悟,进行了全面发挥。把主要家庭伦理中子女对父母的敬养发展成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和教化的源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4](P83)孝还是调整人伦社会关系的大经大法:“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5](P84)臣民能够用孝以立身扬名,国君也可以用孝来治理国家,孝自然被推为贯通天地之间的最伟大的常道。不难看出,在曾子那里,孝的内涵被无限拔高、被极力扩大,已不再单单是仁的一部分,还涉及到庄、忠、敬、信、勇等多个范畴:“居住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6](P82)曾子认为:不庄、不敬、不忠、不信、不勇就是不孝。因为它们均会给人带来羞辱,从而连累辱及父母,当然就算不得孝。居处、事君、做官、交友、征战等方方面面,无不是对孝的践行。因而,孝是贯注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只有通过日常生活的践行来实现。就这样,孝被曾子如此泛化、推广后,人们的言行举动就莫不与孝有关了。不仅如此,曾子甚至还把孝道上升为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指出孝充盈于社会的每个角落,几乎可以囊括个人活动、社会关系以及政治行为等方面的所有规范,将孝的重要性提高到了人类行为规范的最高层次。孝可以横被四海,可以穿行万世,是衡量一切的准绳,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伟大真理:“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7](P84)如此,孝就有了突破时空局限的普世价值,成为永恒的命题,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完全统摄了一切社会准则。概而统之,曾子的孝道观主要包括孝论和孝行两个方面。

一、曾子对孝行的理论概括

曾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并按照自己对孝的理解,结合所处的时代背景,对孝亲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曾子孝论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养亲

养亲是儒家孝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曾子继承了孔子奉养双亲的孝道观,主张行孝的最基本要求是对父母的物质赡养,即供给父母生活所需,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就是传统所说的“养体”。从人生存的条件来说,“养体”是最基本的;从孝的层次而言,“养体”只能说是最起码的。《礼记·祭义》载:“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8](P819)最高等级的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尊敬父母,终身无违,一种是促使父母受到别人的尊敬。次一等的孝是不给双亲带来耻辱,不要因自己不合乎礼的言行而连累父母受到侮辱。不辱,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保其身,不辱父母之遗体;一是慎其行,不辱父母的人格。最低层次的孝是供养父母双亲。这种只是赡养父母的孝,只能够列为孝行等级中的最下等,称为小孝。而且,这种小孝不过是体力之孝:“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9](P818)“大孝不匮”就是显身四海,光宗耀祖。“中孝用劳”指勤劳王事,为国家建功立业。所谓“小孝用力”,指一般老百姓行孝道,即要恭谨诚实地劳动,勤俭节约,服侍父母。在曾子看来,物质上能够赡养父母虽然也是孝,但这只是一种用体力就可以达到的小孝,是不难做到的。曾子还谦虚地说,自己仅仅做到能养,不敢说能孝。那么,何为不辱父母呢?曾子认为子女要怀着敬父母的态度来爱护和保全自己的身体,不让父母赋予自己的身体受到损害并让父母的身体通过自己及后代不断地延续下去:“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10](P819)平时要注意安全,不令父母为自己担忧。只有自尊自爱自重,保全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是不辱父母。天地之间的一切生命,人是最宝贵的,珍惜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价值观。保全好父母给予的身体,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给予的生命就是孝。曾子强调做儿女的必须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尊重自己的生命,不然则对不起父母,伤害了父母。因此,子女保全身体就是行孝。这样,就把保全身体升华到了与孝道相联系的理论高度。

曾子不仅供养父母的身体,也看重养父母之志,还要养父母之心,让父母没有忧虑,欢欢喜喜过日子。曾子廉洁自好,不争名,不求利,他终身无怨无悔地守护在父母身边,以尽孝道:“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11](P82)孝子应首先体会父母之意志,察承其心中所思所想去做,不要让父母说出来再去做。曾子认为孝子应“无私忧,无私乐”,以“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12](P86)一切以父母的喜怒哀乐为转移。即使做到这些还远远不够,还要做到“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又能事父之朋友,又能率朋友以助敬也。”[13](P80)就是说,父死三年以内,不敢改变父亲的做法,又能侍奉父亲的朋友,又能遵循朋友的做法来助成自己对父母的孝敬。曾子的观点显然是对孔子“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14](P8)的承意守志思想的继承光大。

(二)顺亲、敬亲

孝亲不只表现在吃穿用度上,不令父母生气,爱亲敬亲才是孝之真谛。赡养和尊敬父母是孝的基本内涵,只赡养不尊敬不行;只表面尊敬而实际不赡养更不能。给父母买东西,供给父母吃穿用度那不全是孝,因为动物都能做到反哺。在曾子看来,竭尽全力侍奉父母只是“养”而已,一般人都能做到。孝的本质是爱和敬,是在漫长岁月中不改本色的孝敬爱戴父母。儿女要最大可能地满足父母情感和精神上的需求,只有在感情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和爱戴,建立在衷心敬重血缘情感之上的敬亲才是“君子之孝”,方称得上是“大孝”。而且,孝敬父母的内容是很具体的:孝子赡养父母,要让他们心情愉快,不可以违背他们的意愿,愉悦他们的耳目,让他们住得安适,拿他们最爱吃的东西赡养他们。所以曾子说“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15](P81)认为孝亲应从敬出发,而敬亲应从和颜悦色做起。“民之本教曰孝,其行之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久,为难。久,可能也,卒,为难。[16](P83)供养父母可能做到,做到恭敬父母就不那么容易了。恭敬可能做到,做到让父母安逸就难;安逸可能做到,长久安逸就难做了;长久安逸可能做到,做到终身孝敬父母就很难了。通常而言,只要能够赡养父母,就可以说是行孝了。但这只是低层次的行孝,要达到更高层次的行孝,还必须做到“敬”、“安”、“久”、“卒”。“敬”是讲孝子对父母出自内心真诚的感情;“安”则要求孝子在敬的基础上,其孝行能够得乎父母之情;“久”、“卒”则是说行孝在时间上的差别,孝子尽孝是终身的事情。这个终身,不是指父母的终身,而是指孝子本人的终身。这里所谓的“敬”、“安”、“久”、“卒”,主要是精神方面的孝,只有一生不懈地以发自内心的敬爱之情来孝敬父母,才是最难得,当然亦是最难能可贵的。敬亲是养亲的伦理尺度,是一种基于血缘之爱、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真正深爱父母的孝子,脸上总是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悦色、和气而诚恳。

曾子孝亲的最大特点是敬亲,而敬亲的关键是面色恭顺忠诚:“致敬而不忠,则不入也。是故礼以将其力,敬以入其忠;饮食移味,居处温愉,著心于此,济其志也。”[17](P81)曾子以为,侍奉父母,竭尽自己的力量而没有礼仪,就是没有教养的小人。做到了恭敬却不忠诚,那只是做表面文章,没有进入内心深处。儿女应该随着父母的意欲而改变饮食滋味,使父母居住的地方充满温暖和愉快,并把这些事时刻搁在心上,才算完成了愿望。真正的孝,要使父母因得到敬爱而心情愉快,即使在非常状况下也不例外。请看《曾子耘瓜》这个顺亲敬亲的范例: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援大杖击之,曾子仆地,有顷乃苏,蹶然而起,进曰:‘曩者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屏鼓琴而歌,欲令曾皙听其歌声,知其平也。”[18](P66)

曾参跟着父亲在瓜地里除草,一不小心锄断了瓜根。父亲曾皙很生气,举起大棒就打过来。曾参仆到在地,不省人事,许久才苏醒过来。为使父亲平息怒气,他全然不顾自己的杖伤,竟忍着巨痛,先问父亲因怒打自己伤坏身体没有,继而佯装无事一般,故意到琴架前抚琴放歌,想让曾皙听到琴声知道自己的身体仍然健康,以免让父亲因下手过重而担心、自责。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曾参做得实在有些过分,但他真心顺从父母的孝心实属难得。面对父亲近乎残酷的责罚,仍能保有一颗恭敬体恤父亲的赤诚之心,这是何等动人的孝行啊!

(三)谏亲

也许是接受了老师孔子“小棰则待,大棰则逃”的孝亲原则,曾子尽管主张孝子对父母要尽心竭力,时时事事都应做到孝敬双亲,但他也坚持认为,养亲、敬亲提倡孝道,并非是无原则、无条件的,主张子女要顺从父母,但不是绝对的盲目的服从。在父母不义的时候,不仅不能顺从,反而应该谏诤父母,使其改正不义,而合于义。他并不感觉父母的言行永远都是正确无误的,关键是,如果父母不对或有过错,孝子应如何正确处置?为此,曾子提出了“谏而不逆”、“微谏不倦”的谏亲原则:“父母爱之,嘉而弗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母有过,谏而不逆。”[19](P84)一味地盲从父母的过错并非孝道,只有谏亲,才能帮助父母改过从善,免受不仁不义之恶名。同时曾子认为,谏亲要讲究方法,应和言悦色、婉言规劝,态度要庄严恭敬,不可顶撞粗鲁。使父母感到舒适安逸,这是劝谏的最佳效果。如果父母听从了劝谏,要更加勤勉诚挚的侍奉他们。君子之孝应“尽力而有礼,庄敬而安之;微谏不倦,听从而不怠,欢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谓孝矣”[20](P81)如果父母固执己见,劝谏成功的几率可能不会很高,孝子应不厌其烦,不以为劳,决不能失去耐心,更不应滋生怨恨之心,仍旧孝敬双亲。时间能够改变一切,父母总有高兴的时候,抓住时机,委婉地再谏,而且要用实际行动感化父母,促其醒悟。亦如“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所谓“下气、怡色、柔声以谏”就是“微谏”。[21](P171)

单居离向曾子请教,侍奉父母有规范吗?曾子曰:“有。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辨。争辨者,作乱之所由兴也。由己为无咎则宁,由己为贤人则乱。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22](P98)。曾子的弟子单句离问曾子说:侍奉父母有规范吗?曾子说:有规范,这就是热爱与恭敬。父母行为如果合乎正道,就跟随他们;如果不合乎正道,就劝谏他们。劝谏的意思不被父母采用,父母的行为造成的错误,就好象是自己造成的一样。听从父母而不劝谏就是不孝。劝谏父母无效,而不再随从也不算是孝。孝子劝谏,是为了向父母讲清道理,而不敢强力争辩。强力争辩,是产生逆乱的渠道!让父母听从自己的谏言是为了没有过失,就平安无事;让父母听从自己的谏言,是为了表明自己胜过别人,那就是叛乱了。孝子没有个人的快乐,皆以父母的忧愁为忧愁,以父母的快乐为快乐。孝子因为能够随着父母的忧和乐而善于改变,所以父母就感到安乐。很明显,曾子主张要顺着父母,不要顶撞父母,即使父母的想法或做法不对,不能着急,应在父母心情好的时候慢慢地去感化他们,使他们能体悟到自己的错误。曾子的“父母有过,谏而不逆”,正是对孔子“事父母,几谏”的继承和发扬,这是儒家孝论中最积极、最民主,也是最闪光的部分。

(四)及时行孝

世上有些事可以等待,唯有尽孝不能等待。世上好多事也可以补救,唯有行孝无以补救。赡养父母,应有一种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当及时奉行孝道以免悔恨终身:“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23](P22)对高龄的父母健在应该高兴,同时也要有所忧惧,因为高龄父母随时可能会生病,会离世。所以曾子曰:“故人之生也,百岁之中,有疾病焉,有老幼焉,故君子思其不复者而先施焉。亲戚既殁,虽欲孝,谁为孝?年既耆艾,虽欲弟,谁为弟?故孝有不及,弟有不时,其此之谓与!”[24](P97)人生在世,百年当中,有小病大病,也有老年幼年。父母过世以后,即使想去尽心孝顺,但谁又能够成为你要孝顺的人呢?自己一旦到了年老,即使想侍奉兄长,但谁又能够成为你要尊敬侍奉的人呢?人们有时候想尽心孝顺父母却来不及,恭敬侍奉兄长却不得其时。简言之,行孝当及时。在《韩诗外传》中,曾子深有感触地说:“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也。”远去不再回来的,是亲人;现在拥有而不能增加的,是时间。孝子将要奉养双亲但亲人却已经不在了,想要栽种树木,时节却不适合。与其杀一头牛来祭奠父母的坟墓,还不如趁父母在世时用鸡肉、猪肉去赡养他们。曾子规劝天下儿女要趁父母健在,尽上自己孝亲的责任。不要等父母去世后才想到要孝顺他们,不要因为想孝顺的时候父母却已不在而留下终生无以弥补的遗憾。接着曾子结合自己曾经的做官经历大发其慨:“吾尝仕齐为吏,禄不过钟釜,尚犹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题三围,转毂百乘,犹北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故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25](P245)曾子叙述在齐国做小官的时候,俸禄很少,却很高兴,并不是觉得钱多,而是因为父母都健在,自己还有机会能孝敬父母。当父母去世后,他去南方做官,九仞高堂,百辆大车,尽管得到高官厚禄,却不时地向着北方哭泣,哭的是父母都不在了!伤的是再也没有孝敬父母的机会了。所以家里若贫穷或双亲年老,就不要选择做官了,因为做官是要远离父母去外地的。曾参至孝,求禄养亲,禄虽少而欢乐,因双亲尚在;后仕亲殁,禄虽多而悲伤。曾子对父母的热爱胜过厚禄,失去双亲的悲痛远大于厚禄获得的喜悦,所以才出现乐与悲的巨大差异。

二、曾子孝亲的日常践行

孝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自然感情。对于父母的生育培养,作为子女后代,自然要生出一种还报之心、孝顺之情,这大概就是人类学家通常所说的知恩图报的“反哺”天性。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何况人乎?孔子虽然大力倡导孝道,但他自己因父母早亡,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孝亲的实践机会。曾参则不然,他不仅口头上极力宣扬孝道,更重要的是能够身体力行,并且把孝敬双亲做到无人可及的程度,是公认的践行孝道的楷模。因而在《战国策》、《新语》、《盐铁论》、《韩诗外传》、《孔子家语》、《说苑》、《大戴礼记》、《论衡》、《孟子》等典籍里,都有大量曾子孝亲的记载。

二十四孝中有个曾子“啮指心痛”的故事:曾参侍奉母亲非常孝顺。有一次,曾参到山里去打柴,家里有客人来访。曾参的母亲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着儿子回来,情急之中咬起了自己的手指。在山中打柴的曾参忽然感觉到一阵心痛,背起柴禾便急急忙忙往家赶。回到家里,跪在母亲面前,询问家里有什么事情。母亲回答说,家里来了一位有急事找你的客人,我没有办法,只好咬手指头,让远在山中的你有所感悟。

母亲一啮指,曾子能心痛,这种奇异的交流和特异功能。这种透视、共情,听起来匪夷所思,母子之间这种比电话、手机还要便捷高效的通讯方式,简直让我们现代人难以置信。然而通过现象看本质,曾子至孝,与母亲同气,彼有所动,此有所感,从而能够达到精神上的通感,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心灵感应。一般来讲,感情很深的人之间会存在心灵感应,因为爱这个人,通常就不会排斥他,心扉永远对他敞开着,也只有至亲至爱的人之间,才有可能达到这个心灵感应。曾子的这个孝亲故事,也许是对“心灵感应”、“母子连心”的最好注脚。

曾子的孝行,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唐代皮日休也说:“曾参之孝感天地,动鬼神,自汉至隋不过乎。”对父母的衣食起居,曾子照顾得可谓是无微不至,服侍父母的孝敬之心达到了极点。《新语·慎微》中载:曾子孝事父母,晚上安定床铺,早晨探望慰问,住宿调节冷暖,饭食调和浓淡,尽心尽力在照料父母衣食住宿上操劳。在曾子看来,为父母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是须臾不可忘怀的养亲之道。曾参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和体会父母的饮食口味与行为习惯,一日三餐,总能准备出父母最爱吃的菜肴,并一定备好酒肉。甚至吃剩的饭菜如何处理,也毕恭毕敬地向父亲请示: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26](P162)

当曾皙问曾参饭食还有无剩余时,他必定会说:“有”,一来好让父亲能够放心地吃。二来父亲要做善事,要把吃剩的饭食送给穷人,曾子随时可以满足父母的心愿,以讨父母的欢心。到了曾元奉养曾参的时候,则是完全不同的情景了。所以孟子评价说:曾元对待父亲,只能叫做奉养口体,有吃有喝就行了,而不太在意态度。可在曾参那里,却是奉养意志,在吃好喝好的同时,还要满足双亲的精神和意愿。不用说,像曾子那样事奉双亲的,才是真正的孝道孝行,才是合格的孝子。《孟子·尽心下》又记:

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公孙丑曰:“然则曾子何为食脍炙而不食羊枣?”曰:“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讳名不讳姓,姓所谓同也,名所独也。”[27](P312)

羊枣是生长于山区的一种百姓喜食的普通小柿子,初生色黄,成熟色黑,曾皙生前好食此物。因曾皙喜欢吃羊枣,父亲去世之后,曾参每食羊枣必思亲,因此不忍心再吃羊枣。孟子的学生公孙丑深感疑惑地问:“烤肉和羊枣哪一个味更美?”孟子说:“当然是烤肉!”公孙丑说:“既然如此,曾子为什么吃好吃的烤肉却不吃羊枣?”孟子说:“烤肉是大家都喜欢吃的,羊枣是曾皙独爱吃的。这正如名要避讳而姓不必避讳,姓是大家都用的,而名是某人独用的。”按常理讲,因为父亲喜欢吃羊枣,曾子多吃一颗,父亲就会少吃一颗,所以羊枣给父亲吃。因为父亲喜欢吃羊枣,曾参只好吃烤肉,请父亲吃羊枣。可见,曾子一生一世的行为,几乎是围绕着父母的意志而转移的。

曾子之孝不仅施用于亲生父母,即使对其凶悍的后母亦能竭尽全力孝敬。曾参少年丧母,继母对他刻薄寡恩,时常虐待。曾子对上了年纪的继母却以德报怨,十分孝顺,更使他孝名远播。有一天,曾参采来继母最喜欢吃的一种野菜藜禾,妻子做藜禾时因急病欠了一点火候,继母又趁机挑拨滋事,曾参一气之下竟把妻子休掉了,遂终身未娶。

曾母咬指,也许有些艺术夸张,曾子休妻,更是不近人情。但曾子专心致力于孝道,不仅宣扬孝道佳言,而且更为可贵的是,他用自己一生不懈的孝道懿行告诉为人儿女者,应如何顺承亲意,如何将孝道落实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无论怎样都要尽心竭力把孝道进行到底的宝贵品格,两千多年来却实实在在地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总体价值走向,成为中华民族薪传不息的传统美德,并内化为一种民族精神,深深地扎根于中华大地,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孝义之士。

[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4][5][6][7][11][12][13][15][16][17][19][20][22][23][24]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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