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敬禹,孟 翚
(1,2.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辽宁 本溪 117008)
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年来,从革命到建设再到改革开放,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党的执政能力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例如,从全国来看,在反腐倡廉建设上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频发不断。制度是治理腐败的根本,然而,制度的执行力直接决定着廉政建设的成效。而影响制度执行力的因素除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之外,还有人的因素和文化的因素。“在某些文化中,人们往往有这样不同的价值观,即认为腐败不是违法的,相反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可能是社会习惯的一个组成部分。”[1]当社会文化认可腐败的时候,就会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腐败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腐败文化的形成。腐败文化是对待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所产生的一系列畸形的、扭曲的认知。一个事物的存在总有它的对立面,治理腐朽落后的文化必须树立另一种与之相对立的先进文化来挤压其生存的空间,而这种先进文化就是廉政文化。
廉政文化是公正从政的文化。2010年初,中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廉政文化以崇尚廉洁、鄙弃贪腐为价值取向,融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人们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毛泽东指出:“一定的文化 (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2]基于文化对政治的巨大影响,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先进文化对社会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相反,落后文化则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作用。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3]。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通常包括组织文化、个体文化和社会文化,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组织文化是指组织成员的共同价值观体系,就廉政文化来讲,组织文化指执政党的廉政文化和参政党的廉政文化;个体文化是指与整体相对应的个体的习惯、道德、行为模式等;社会文化则是指社会传统、习俗、风气、道德和行为模式等。
《意见》分别从廉洁组织文化、廉洁个体文化、廉洁社会文化三个方面提出要求,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的价值理念;要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要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增强全社会大力支持、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成绩主要集中在政党组织文化建设领域,对社会文化建设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投入。就组织文化建设而言,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探索。《意见》指出:一方面,反腐倡廉制度和措施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影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效能;另一方面,腐朽落后文化的存在,腐蚀人们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致使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价值观念扭曲,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面对上述问题,除共产党自身要努力建设廉政文化外,还应该调动一切资源,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环境。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给廉政文化建设探索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中,不同国家演化形成了不同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理想和共同目标。各民主党派辅佐共产党执好政,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执政党的执政效率,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性。
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打压腐败文化生存的空间,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腐败文化是一种消极文化,几千年来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不易剔除,因此,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消除腐败文化的影响。谈到反对消极文化,毛泽东曾说:“我们反对脑子里的敌人,常常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还要困难些……为了进行这个斗争,不能不有广泛的统一战线。”[4]邓小平认为:“这些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些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他们可以给我们的帮助只有越来越多。”[5]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兢兢业业工作而不致懈怠。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6]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指出:“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7]
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执政兴国的重要保障。统一战线是共产党执政的重要资源,它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确保共产党执政和兴国使命的完成。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等特征。
第一,我国各民主党派都成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在国民党腐败不堪的政治环境下成立的,因此,对廉政和廉政文化建设有着深刻的理解。第二,统一战线可以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等渠道,对如何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政文化制度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第三,统一战线具有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突出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台联、侨联等有关团体的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人文环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服务。
统一战线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积极参与廉洁组织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廉洁个体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廉洁社会文化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最广泛的联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所有炎黄子孙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把反腐倡廉问题上升到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高度,而廉政文化建设又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因此,统一战线的同盟者既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党的廉洁组织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同时,加强统战领域自身的廉洁组织文化建设是完成这一使命的前提和保障。
参政党存在的合理性不仅在于与执政党志同道合,更在于其鲜明的自身特色,在多党合作中坚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方针。执政党觉得应该做的事,自然有其理由,但是,这些理由未必都很全面、都很客观,那么,参政党就有责任指出这些不全面、不客观的地方,最终帮助执政党将其想做的事做好。反之亦然,参政党还要监督执政党不做不该做的事[8]。肝胆相照意指真心诚意、真心相见。在参与党的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真心诚意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是参政党的责任和义务。
在任何国家腐败都无法杜绝,但是,却可以通过加大腐败的道德代价来遏制腐败。决定人的道德行为选择的最根本动因是人们对行为结果的预期,这种预期是建立在人们对行为结果的酬偿和代价分析基础上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会在组织外部形成一种压力和舆论评判,依靠这种组织外部压力和舆论评判,能够营造一个扬善抑恶的道德氛围,从而使执政党组织成员形成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新加坡与北欧国家的廉政建设经验很好地说明了增加道德满足感的重要性。新加坡在 2010年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名中与丹麦和新西兰并列第一,其廉政建设中著名的“廉洁四法”,排在首位的就是“以德倡廉”,从而在根源上“使人不想贪”[10]。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集中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努力营造廉政文化的发展环境,从而形成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廉洁组织文化。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民主力量与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了完成参政的历史使命,统战领域同样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政党文化是一个政党及其成员所认同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政治心理、组织心理、表征符号和价值体系的总和,是政党秉持和奉为根本的普遍价值,表现出政党的行为和作风。执政党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政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同样,参政党也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政党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目前,在统一战线内部已经形成了高度共识: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会反映到民主党派中来,也会危害民主党派健康的肌体。
《意见》要求,廉政文化建设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因此,为保证统战领域风清气正,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截至 2008年底,我国各民主党派中央已全部设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各自的内部监督条例。这些党内监督条例是民主党派规范其党内监督工作的基础性规范。如前所述,制度需要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运行。民主党派主要由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以及商界、侨胞等人士组成,他们知识层次高,易于接受廉政文化理念。民主党派有着优良的爱国主义传统、求真务实传统、追求真理和进步传统、自我教育传统等,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有利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民主党派廉政文化建设要向中国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中汲取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创新。
《意见》指出:“廉政文化建设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要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这是对廉洁个体文化建设提出的要求。个体文化的总和构成了社会文化,同时,个体文化又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和制约。新时期,统战工作具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教育引导功能,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功能优势,促进廉洁个体文化建设。
建设廉洁个体文化,要发挥统战优势,弘扬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价值观。儒家传统经典著作《大学》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与教“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的“小学”对应,即“大人之学”。“大人”指成年人,也有为政者的含意。所谓为政者,既指执政者,也指参政者。为政者的使命在于“明明德”,即弘扬正大光明的美好品德,可理解为弘扬先进的廉政文化;“在亲 (新)民”,即“使民新”,可理解为改造社会风气,打造廉洁的个体文化;文化建设是个动态的过程,追求无止境“止于至善”。坚守“为政者的使命”,有利于转变社会风气,建设廉政文化。
传统文化是中国古圣先贤几千年经验、智慧的结晶。“廉”是儒家“八德”之一,是清白正气的根基,是道德的外在表现和政治价值。儒家讲求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来“修身、齐家”,从而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显然,作为个体文化建设的修身、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此外,“道法自然”、“依法治国”等道家、法家的价值观,不仅可以“治人”、“修己”,而且可以改变社会风气,推动廉洁的社会文化在与腐败文化的博弈中占据上风。民主党派云集了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领域的高级知识分子,对于弘扬传统文化具有独持的优势。
《意见》指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是要坚持突出重点、面向社会。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和良好社会氛围。社会文化是组织文化和个体文化运行的大环境,廉洁的社会文化建设直接影响着廉洁的组织文化和个体文化作用的发挥。社会文化是由基层群众创造的,具有地域性、民族性或群体性等特征,并对社会群体施加广泛影响的各种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的总称,包括社会风俗和习惯、信仰和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等。一个国家需要由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来维系。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问题,它从根本上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走向,对人们的思想感情、言论行动、价值取舍等具有支配和驱动作用。
廉政价值观是价值观的一般属性在廉洁从政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廉政文化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和谐文化的根本,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驱逐腐朽落后的腐败文化的有力武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凝聚全党全国全社会的人心,汇聚力量,提高公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热情,推动廉洁的社会文化建设深入发展。我们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中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理论导向、舆论导向、政策导向、利益导向和法制保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献计出力。
人类文明的基本价值是指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类普遍认同的、有利于人类自身发展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不受民族、种族、国家差别的左右,道德也没有古今中外的界限,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都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统战工作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具有显著的社会性。统一战线联系着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包括新社会阶层)和社会各界人士,这些优势有利于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并转化到建设廉洁社会文化的实践中去。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社会风气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上,仍然需要统一战线发挥优势、汇聚力量,在对执政党加强监督的同时,提高自身的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1][9] 罗伯特·克利特加德.控制腐败[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96,78-84.
[2] 毛泽东选集 (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624.
[3]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N].人民日报,2007-10-15(1).
[4] 毛泽东选集 (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912.
[5] 邓小平文选 (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25.
[6] 江泽民.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N].人民日报,2000-12-05(1).
[7] 胡锦涛走访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EB/OL].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2/Dec/253785.htm.
[8] 张峰,袁廷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15.
[10] 吕元礼.新加坡为什么能 (上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