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杰 徐昌陆
当前,山区农村进入快速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阶段,解决好农村社会管理问题已成为县域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提高干部素质,深化“五型理念”。服务农村的干部素质高低和能力强弱,决定着农村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尽快强化素质、深化“四型”理念。其一,要强化“服务型”管理理念,时刻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互动型、服务型管理转变。其二,要强化“参与型”管理理念,要深化管理者与管理对象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统一体的认识,实行过程公开、手段多样、与民合作、便民参与,增强社会管理的亲和力,从单一的行政型管理向综合参与型管理转变。其三,要强化“和谐型”管理理念,从促进和谐的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到更快捷、更便利、更文明、更和谐。其四,要强化“互动型”理念,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置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部门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
(二)明确角色定位,规范治理职能。要建立规范县、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等行政指导规章、办法,明确界定职责,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形成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政治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组织,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三大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农村社会管理的运作程序,理顺各级组织特别是村支“两委”之间的关系。要结合社会事务特征,综合提升参与主体社会事务管理能力,不断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三)改善基础设施,繁荣农村经济。要有机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机遇,明确用工业化思维谋化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尽快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鼓励引导和政策支持农户在市场竞争中自愿形成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农户+协会+龙头企业”、“农户+协会+市场”等多种途径,重点加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尽快把农业特色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大力培育,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要培育农村流通市场,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逐步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规模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快速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扩大财政支农范围,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下大力气逐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力。
(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协调社会利益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中,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工作标准、明确达标要求,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对基层工作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等办法,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力,构建起山区和谐农村建设的科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