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美国妇产科学院 (ACOG)产科执行委员会公布了妊娠期磺胺类药物和呋喃妥因应用推荐意见,文章发表于《妇产科》杂志 [Obstet Gynecol,2011,117:1484]。
2009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上述药物与出生缺陷风险升高相关,该委员会对此项研究和其他证据进行了评估,认为2009年研究有回忆偏倚等显著不足。委员会总结指出,β内酰胺类和大环内酯类等常用抗生素及喹诺酮类等不常用抗菌药与畸形风险显著升高无相关性。该委员会建议,在妊娠前3个月,医师应在适当情况下,尽量缩短抗生素应用时间。在无合适的替换抗生素时,妊娠前3个月磺胺类药物或呋喃妥因仍可被使用。在妊娠中后3个月,上述药物可作为防治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和其他感染的一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