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梅
(双城市图书馆 黑龙江 哈尔滨 150100)
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图书馆行业的转入制度。它既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图书馆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科学考核与鉴定,并对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获此证书者才能取得从事图书馆职业相应级别工作的资格。
建立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图书馆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的信息网络全球化、信息传递数字化的发展,随着图书馆功能的不断拓展和用户需求的不断增长,对图书馆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可是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没有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因此在图书馆界存在着从业标准不严,专业要求不清,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图书馆学的受教育者与就业岗位脱节等一系列问题。
由于图书馆员的上岗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各图书馆进入的随意性很大,致使社会上出现了图书馆是“老弱病残的收容所”“任何人都可以从事图书馆工作”等看法。没有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图书馆员的职业准入就无法控制,导致图书馆员的整体素质无法保证,图书馆的工作也无法得到社会应有的承认和尊重。
图书馆学作为一门高等教育专业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而图书馆学及相关专业作为图书馆员的专业也已是不争的事实。图书馆工作的专业性决定了文献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由于图书馆员上岗没有职业标准,因此非专业上岗,师徒口授相传、约定俗成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图书馆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创新。
随着传统图书馆向现代图书馆的转型,图书馆员的继续教育已越来越得到重视,不少图书馆都要求员工每年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但由于缺乏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导致图书馆员的继续教育不系统、不规范、往往是因馆而并,因领导而弄。对于广大从业人员来说,也仍有不少是停留在“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缺乏持续的动力和自觉要求。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建立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职业准入制度的缺失,长期以来,我国图书馆从业门槛较低,各种不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大量占据图书馆工作岗位,导致总体服务水平不高。从业人员计划分配的格局,在我国图书馆表现为四种情形;一是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二是系统内部子女安置;三是其他行业人员调入;四是高等学校为引进人才而安排其家属进入。这种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明显人为主观意愿的影响至今未能完全改变,仍在较大程度上存在。还由于某些领导认为图书馆无非是“借借还还的简单工作”,没有深奥学问,没有专业性,甚至个别人认为图书馆就是休闲场所,是养老院,清闲自在,老弱病残都能干。在这种思想影响下,不问学历高低,不管能力大小,不分年老年少,只要是关系户、有来头的就在图书馆安置。甚至一级一级往下压,挡也挡不住,导致图书馆自身没有自主权。这种情况在中小型图书馆尤为突出。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需要的人才无法进入,严重影响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对此,建立和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才能进入,就可以从根本上打破上述不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变那种被扭曲的图书馆职业现状,从源头上净化图书馆专业队伍,保障图书馆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图书馆顺利转型奠定人才基础。
图书馆服务是图书馆的生存保障线。图书馆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图书馆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精神,传统图书馆的生存危机,原因之一就是图书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与技能低下,难以满足用户不断提升的需求。在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大环境中,图书馆从业人员因服务质量低而使得图书馆事业与其应发挥的作用极不相称,而信息时代图书馆用户对图书馆的依赖与期望不断提高。改变这种矛盾状况的根本途径就是通过建立与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职业准入,并促使在职人员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参加业务培训与考核,使其丰富专业知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接受图书馆业务的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发达而有生机活力的图书馆学教育事业和图书馆员继续教育事业是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图书馆学教育事业和图书馆员继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图书馆业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提高。建立与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图书馆学教育和馆员继续教育才更有针对性和目的性。职业标准化以书面、以法律的形式准确地表达了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图书馆从业人员,使人们得以清楚地对照标准,客观评定自己的工作能力,明确自己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差距以及应该努力的方向。图书馆学教育事业也因有规范的职业标准而规范自身的教育规划、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提高其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我国图书馆学教育的情况看,目前的现状与现实和发展要求脱节的问题并未根本改变。理论教育的前瞻性与对实践的指导性还有一定差距。图书馆员继续教育虽然有所改变但不系统、不规范,甚至因人而异,因馆而异的情况仍存在。因此,制定作为国家标准的图书馆员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与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迫在眉捷。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上述情况,使二者得以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图书馆职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图书馆员对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也没有获得充分的认可。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国家对于图书馆员素质没有一定要求和规范标准;二是现实的情况是图书馆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为社会提供服务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三是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图书馆职业是简单的信息提供者、是借借还还的简单劳动、是低层次劳动的职业。因此,图书馆职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认可,图书馆社会地位低、形象差的问题,成为严重制约图书馆实现顺利转型的原因之一。
制定图书馆职业的国家标准,建立并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就可以充分向社会展示自己,让全社会公众明了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性。图书馆员职业是一项专业性强、标准严格、技术含量高的知识型职业。是一项具有一定知识素质的人才方可承担的高尚的职业。而拥有图书馆员职业资格的人,也会因此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满足用户需求尽心尽力,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图书馆职业是简单的信息提供者、是借借还还的简单劳动、是低层次劳动的职业。因此,图书馆职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认可,图书馆社会地位低、形象差的问题,成为严重制约图书馆实现顺利转型的原因之一。
制定图书馆职业的国家标准,建立并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就可以充分向社会展示自己,让全社会公众明了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性。图书馆员职业是一项专业性强、标准严格、技术含量高的知识型职业。是一项具有一定知识素质的人才方可承担的高尚的职业。而拥有图书馆员职业资格的人,也会因此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满足用户需求尽心尽力,提供优质服务。广大用户则会因为图书馆为其提供信息服务而了解与尊重馆员的职业价值,因而提高认识和评价图书馆的社会地位,使其得到尊重和认可。
总之,现在世界上已有l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尽管其做法与要求各不相同,但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图书馆的专业地位和图书馆员整体事业素质的提高。在我国建立并实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将推动我国图书馆界在专业人才的管理制度上与国际接轨,进而促进我国图书馆界与国际交流,加速实现国际化。
[1]陈雪.近年来我国学科馆员制度研究综述[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9(6).
[2]孔令玉.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研究综述[J]四川图书馆学报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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