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鹏
在中国传统学术语境里,自有“孔子作《春秋》”这一说法后,历史载记就不再仅仅是胪列陈年旧事、塑造共同记忆这么简单了,它还承担了信仰、价值观等重托。对于孔子为何要作《春秋》这一问题,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引圣人自己的话说是因为“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①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7页。,即空言道化,不如用鲜活的事例加以说明。因此,历史书写和政治密不可分,事迹的记载与否、如何叙述以及作何评判等,寄寓着深刻的政治哲学,并希望藉此影响日后的政治实践。司马迁在自序里对“《春秋》辩是非”、作为“礼义之大宗”能够“禁未然之前”极表推崇②同①,第3298页。,在他心目中,历史书写的最高境界似乎应该像《春秋》这样通过塑造社会群体的信仰、价值观,先期主动引导人们的行为,而不是像法律那样被动地惩戒于事后。我认为,《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一篇,正体现了司马迁对于历史书写这一崇高理想的追求。有意思的是,清代乾隆帝褒忠贬叛的政治实践与《史记·季布栾布列传》的历史书写如出一辙。而且,乾隆褒忠贬叛政治实践很重要的一个手段恰恰也是历史书写。著史者所追求的历史之用与执政者对历史之用的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历史书写的利用,于是有了跨时空的交汇。这种交汇,不仅对于我们理解司马迁的《史记》很重要,而且对于我们理解满洲政权合法化过程也相当重要。鉴于此,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一番梳理。
《史记》卷一百《季布栾布列传》先写季布在项羽手下为将时曾“数窘汉王”,因此刘邦得天下之后悬赏缉拿季布,但在滕公的劝说下,刘邦赦免了季布,而季布最终成为汉朝名将。与季布合传的栾布则是彭越的属下。刘邦在天下已定之后,以谋反的名义诛杀彭越,将彭越的头悬挂示众,并下诏说:“有敢收视者,辄捕之。”栾布不仅到彭越头下去奏事,还祭祀哭吊了一番,刘邦最终也赦免了他。在季布和栾布之间,司马迁还插入了丁公的附传:
季布母弟丁公为楚将。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于是丁公引兵而还,汉王遂解去。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遂斩丁公,曰:“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①司马迁《史记》,第2733页。
传中丁公的名字,据裴骃《史记集解》注释,是叫“丁固”,但司马迁在记叙时,不知道他叫什么,于是称“公”②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494~1495页。。可见,在楚汉争雄之际,丁公并不是一个多重要的人物。司马迁之所以要在季布和栾布的传记之间插入这一段,主要并不是因为丁公是季布的舅舅,如同该篇附传的季心是季布弟弟一样,两人之间有着亲属关系,可以连带着叙述。这样写,更多的恐怕是从叙述笔法乃至“书法”考虑。
从叙事的角度来说,季布和栾布的故事性质相类似,如果讲完季布的故事再马上接着讲栾布的故事,极容易造成重复感而影响读者阅读的兴味;而插入一个与季布、栾布故事性质及结局都相反的丁公故事,整篇传记就不再是一马平川、一览无余,而是奇峰陡起,令人终篇后深思不已,回味无穷。宋、元话本中,于正话之前往往有所谓“入话”或“头回”,讲一个和正话或者相类似、或者相反小故事,“对正话有启发和映带作用”③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第140页。。虽然那是说话艺术现场表演需要在话本体制上遗存的痕迹,但和《季布栾布列传》叙事笔法所追求的艺术效果是相似的。
以附传的丁公映衬合传中的季布、栾布(附传季心,其实也有凸显季布的艺术效果),也不仅是因为司马迁在叙事艺术上的“好奇”。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对比,司马迁突出了该篇传记的主旨。该篇篇末有司马迁的论断,强调的是“贤者诚重其死”,呼应的是司马迁自己的人生遭际与人生抉择,是司马迁在为李陵辩白得罪之后的人生支柱。这些话,萦绕在司马迁心头,一有相关的事情,就压抑不住地喷薄而出。因此,司马迁这番论断,只是该篇传记显在的主旨,在丁公与季布、栾布的对比中,还隐含着另一重要主旨,即忠诚与背叛。顾炎武曾列举《史记》中借他人之口对人和事加以论断的例子,赞叹说:“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④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第1884页。《季布栾布列传》这一主旨,司马迁没有自己加以论断,也是借刘邦的话揭示出来。在刘邦的话里,丁公作为“不忠”者被杀,警示的不仅是当时刘邦的臣下,还包括“后世为臣者”。刘邦的话其实也是司马迁历史书写的企图,即以正反历史事迹阐明儒家政治哲学中“忠”的价值。通过季布、栾布之赦与丁公之死的对比,司马迁告诉后世读者:忠人之事者,即使是他的敌人,也会从内心对他表示尊敬;而那些不忠于故主、怀有二心者,最终也会遭到新主的鄙弃,所以他们不值得效仿。可见,司马迁通过所叙写事情的对比以及历史人物的论断,将他自己的是非观、价值判断隐含其中,一劝一惩,泾渭分明。
实际上,《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中,司马迁也写到越王勾践在灭掉吴国之后把此前暗中帮助越国的吴国太宰伯嚭给杀掉了,“以为不忠”①司马迁:《史记》,第 1475页。。这一历史事件,和刘邦杀丁公相类似,但由于司马迁在叙写时,并没有像《季布栾布列传》这样通过对比将意义突出、放大,难以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刘邦杀丁公,之所以能像刘邦所希望的那样对后世发生影响,完全是因为司马迁对历史事件进行有意识选择、剪裁之后加以巧妙书写的结果。此后论史者多将季布与丁公并提②例如,袁宏《后汉纪》载,鲍永在安慰冯衍时就说“昔髙祖赏季布之罪,诛丁公之功,今遭明主亦何忧哉”;明代何乔新《椒邱文集》卷四就宋赵匡胤赠周副都指挥使韩通为中书令一事发议论,说“古之英君,谊辟必褒死节之臣,虽素所仇怨不敢遗焉,所以为人臣劝也;必黜失节之士,虽有功于我不敢私焉,所以为人臣戒也。汉高帝斩丁公而赏季布……”,就是受《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书写的影响。而此后论史者对刘邦杀丁公,除了赞扬的论调外,也有人质疑刘邦标准不统一,因为同样背主的项伯不但没有被杀掉,反而赐姓封侯;甚至还有人怀疑刘邦只不过借所谓大义来遂私心,有欺世背恩之嫌。但即使是质疑者和怀疑者,对于丁公不忠于项羽以及应该为此受到惩罚,也是没有异议的。因此,这些反复出现的争论,说明司马迁寄寓在《季布栾布列传》中“忠诚与背叛”这一主题不断刺激了后世读者的意识,对他们头脑里“忠”这一观念的形成发生了实际作用。不仅如此,这些争论还进一步扩大了《史记》的影响力。也就是说,刘邦杀丁公被一再提起,作为一个个案,充分说明司马迁效法《春秋》对历史之用的追求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实现。
如果说,在《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中,更多的是著史者司马迁从历史书写的角度出发,将刘邦赦免季布、栾布与杀丁公并举,刘邦自身未必对此有足够的自觉要将二者联系起来的话;那么,清中期乾隆褒忠与贬叛双管齐下的做法,则是最高统治者在政治上有意识进行的系统安排。
清乾隆四十年(1775),下谕命大学士、九卿讨论赠予明末殉节诸臣谥典一事。在回顾了清定鼎之初对崇祯末年以大学士范景文为首的殉难诸臣曾予赐谥一事后,乾隆认为当时限于条件,未能广为搜访,“至若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又如刘宗周、黄道周等之立朝骞谔、抵触佥壬,及遭际时艰,临危授命:均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之所当及。其他或死守城池,或身陨行阵,与夫俘擒骈僇、视死如归者,尔时王旅徂征,自不得不申法令以明顺逆,而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无愧于疾风劲草。即自尽以全名节,其心亦并可矜怜”,此外像福、唐、桂三王手下舍生取义的大臣等,也应该“一体旌谥”(第二年,乾隆又下《命议谥前明靖难殉节诸臣谥谕》,将旌表予谥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明初建文帝时殉难的忠臣);至于钱谦益、金堡、屈大均之类,“是必当明斥其进退无据之非,以隐殛其冥漠不灵之魄”③《御制文二集》卷七《命议予明季殉节诸臣谥典谕》,《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1册),“国立故宫博物院”1976年影印版。。在这道谕旨中,乾隆已经展示出他为了培植纲常,褒奖忠贞与贬斥叛逆双管齐下的做法。而谕旨中所谓“一褒一贬,衮钺昭然”④同③。这一说法,源自《春秋谷梁传》序言中的“一字之褒,赏逾华衮;片言之贬,诛深斧鉞”⑤该句序文有异文,此从《太平御览》卷六百九十所载。,说明乾隆这一做法的思路受到了《春秋》学的启发。
除了用谥典这类隆重的国家仪式,乾隆还运用其他手段表彰当年忠于明朝、与清朝为敌的历史人物。乾隆四十七年(1782),谕示军机诸臣,“昨批阅《明史》,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应派人查访袁崇焕“有无子孙,曾否出仕”①《高宗纯皇帝实录》,《清实录》(第 23册),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版,第 690~691页。。乾隆四十八年,乾隆认为曾任辽东经略、与满洲作对的熊廷弼乃“忠鲠”之臣,因此将其五世孙熊泗先“加恩以训导用”。②同①,第755页。可参看《御制文二集》卷三十六《读〈熊廷弼传〉》,中云:“夫廷弼岂非与我祖宗开创时作难者?然各为其君,理应竭力尽心。数百年论定之后,予且嘉之。”对于明末抗清的另一位代表性人物史可法,乾隆更是一再致意:先是千方百计找到了当年史可法回复多尔衮的信,再三读过之后又纪文一篇,“惜可法之孤忠”③《御制文二集》卷三十一《书明臣史可法复书睿亲王事》,《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1册),“国立故宫博物院”1976年影印版。,然后是予谥“忠正”;乾隆四十二年(1777),在看到彭元瑞从蒋士铨处得到的史可法遗像和家书卷子后④蒋士铨《忠雅堂文集》卷十有《史道邻阁部遗像家书卷子跋》一文纪其于琉璃厂得史可法像事。《清容居士行年录》于乾隆三十九年载其托同年彭元瑞将遗像转奏乾隆一事。分别见蒋士铨撰、邵海清校、李梦生笺:《忠雅堂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 2385、2482页。,在卷首作《题史可法像》诗,让于敏中把史可法复多尔衮书及乾隆御制文录入卷中,让两淮盐政将卷子上的内容刻石于梅花岭史可法祠中⑤《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三《题史可法像》诗及注,《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7册),“国立故宫博物院”1976年影印版。。
在不遗余力表彰忠臣的同时,乾隆对失节叛逆者则痛加贬斥。乾隆四十一年(1776),谕命国史馆将洪承畴、龚鼎孳、钱谦益等身事两朝“、大节有亏之人”在国史内另立《贰臣传》一门。乾隆将此举与一年前对明末殉节诸臣的褒奖联系起来,说:“昨岁已加谥胜国死事诸臣,其幽光既为阐发,而斧钺之诛不容偏废,此《贰臣传》之不可不核定于此时,以补前世史传所未及也。”⑥《御制文二集》卷七《命国史馆编列明季贰臣传谕》,《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1册)。乾隆四十三年(1778),谕命国史馆将《贰臣传》分甲乙编,认为像洪承畴、李永芳等人“,虽不克终于胜国,实能效忠于本朝”,应该入甲编,而“进退无据”的钱谦益与“曾降闯贼,受其伪职,旋更投顺本朝”的龚鼎孳等人,则该入乙编,“俾优者瑕瑜不掩,劣者斧钺凛然……庶有合于《春秋》之义焉”⑦同⑥,卷八《命国史馆以明季贰臣传分甲乙二编谕》。。乾隆五十四年(1789),谕示国史馆,认为冯铨、龚鼎孳、薛所蕴、钱谦益等“进退无据,惟知嗜利偷生、罔顾大义、不足齿于人类”,因此不必给他们立传,应该将他们撤出《贰臣传》,相关事迹立表加以摘叙就可以了⑧《高宗纯皇帝实录》,《清实录》(第25册),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版,第1032页。。这年年底,乾隆又谕示国史馆,认为像吴三桂、耿精忠、李建泰、姜瓖、王辅臣、薛所蕴、张炘等人“,或先经从贼,复降本朝,或已经归顺,复行叛逆”,不能叫“贰臣”,另立一编为《逆臣传》。在谕旨中乾隆还下令追夺清初给予冯铨、龚鼎孳等人的谥号:“所有《贰臣传》内,似冯铨等之曾给美谥者,亦著国史馆查明,概行追夺,以示朕维植纲常、慎重名教至意。”⑨同⑧,第1225页。
无论是议谥、夺谥还是在国史中别出心裁创立前所未有的“贰臣”、“逆臣”名目,都体现了乾隆对儒家政治哲学“正名”⑩《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左传·成公二年》:“仲尼闻之,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的深刻领会。乾隆通过对历史人物重新予以评价,区别同异,厘清是非,强调君臣名分及臣子应该尽的义务,以此为政治教化的准绳,塑造符合最高统治者需要的意识形态。因此,乾隆对历史陈迹的关心和对修史书法的重视,真正指向的其实是当时以及后世人们的信仰和价值观,正如在他谕旨和诗文里一再说的“崇奖忠贞,所以风励臣节”[11]《御制文二集》卷七所收《命议予明季殉节诸臣谥典谕》及《命国史馆编列明季贰臣传谕》均有此言,另如《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三《题史可法像》中也坦言“纪文已识一篇笃,予谥仍留两字芳。凡此无非励臣节……”:对历史上忠臣的褒奖,是为了激励当今以及未来的臣子们能够效忠于统治者;而将叛逆者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示众,则是为了警示人们千万不要效仿他们,否则即使身前能够逃过惩罚,身后仍将遗臭万年。
在更深一层意义上,乾隆将曾与满洲为敌的史可法等人树立为忠臣的政治象征,反而将那些虽然归附满洲、为满洲取得天下有过功劳的吴三桂、钱谦益等人树立为逆臣、贰臣的政治形象,超越了当初具体的历史语境,试图以此表明如今他是站在天下公论的立场寻求历史的公正。能够做出这种高姿态本身,其实已经反映出当时满洲政权的牢固程度以及乾隆的自信程度。通过对这些政治形象的阐释,乾隆要告诉人们的是,朝代有更替,但“忠”的价值是亘古不变的,具有普泛意义。由于“忠”是汉族精英在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信条之一,因此对其价值的高扬,能够进一步消除他们心中残存的夷夏之别的民族隔阂,增强他们对满洲政权的认同感,以此巩固满洲政权的合法性。可见,乾隆褒忠贬叛,不仅是为了维系世道,也是为了赢得人心。
乾隆和乃祖康熙一样,对于历史在塑造意识形态、为政权合法性进行辩护与论证等方面的功用有着深刻的理解,因此,在康熙《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前编》等书之后,乾隆又纂有《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御批续资治通鉴纲目》等书。诸如此类书的编纂,和上述“正名”的历史书写一样,都是乾隆出于维护其统治的政治考虑,把历史当作教化工具加以充分利用。而乾隆对历史之用理解的形成,又与他对经史典籍的研读是分不开的。倘若具体到乾隆褒忠贬叛这一做法,更恐怕和《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中司马迁历史书写的影响不无关系。
仅从乾隆御制诗文集中一些题目来看,就不难发现乾隆对《史记》是很熟悉的。例如,《御制诗二集》卷三十七有《读〈史记〉随笔》组诗,卷六十六有《读〈史记·文帝纪〉》;《御制诗三集》卷八十六有《读〈史记·大宛传〉》;《御制文二集》卷三十一有《书〈史记〉汉高帝论萧曹等事》,卷三十三有《书〈史记〉冒顿高后事》,卷三十五有《读〈伯夷列传〉》,卷三十六有《读〈史记·儒林传〉》等。至于在诗文中提及司马迁《史记》的地方,更是所在多有。而《御制诗二集》卷五十七有《读季布传》诗,从篇末“史迁乃韪之”①《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4册),“国立故宫博物院”1976年影印版。句来看,乾隆读的正是《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这一篇。虽然在一些诗文中乾隆往往对司马迁的说法与观点加以辩驳,认为“史迁无卓识,且毁誉背经者多矣”②《御制诗三集》卷四十四《题晏子祠》诗后识语,《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5册),“国立故宫博物院”1976年影印版。、“太史好奇累躗语”③《御制诗五集》卷七十一《渐离城》,《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10册),“国立故宫博物院”1976年影印版。,但司马迁在《季布栾布列传》中表露的是非观、价值观显然和经学的观点是一致的,符合乾隆作为统治者的立场需要。
刘邦杀丁公一事,经过司马迁在《季布栾布列传》中有意的历史书写被聚光、放大,引起后来著史者及论史者的注意。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十一载季布、丁公事,与班固《汉书》一样,直接袭用了《史记》的记叙。而且,司马光对刘邦此举做了深入阐发:
臣光曰:高祖起丰沛以来,罔罗豪桀,招亡纳叛,亦已多矣。及即帝位,而丁公独以不忠受戮,何哉?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当群雄角逐之际,民无定主;来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贵为天子,四海之内,无不为臣;苟不明礼义以示之,使为臣者人怀贰心以徼大利,则国家其能久安乎!是故断以大义,使天下晓然皆知为臣不忠者无所自容;而怀私结恩者,虽至于活已,犹以义不与也。戮一人而千万人惧,其虑事岂不深且远哉?子孙享有天禄四百余年,宜矣!①司马光:《资治通鉴》,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360~361页。
司马光以“大义”称许刘邦杀丁公,这种观点直接影响了乾隆。在由刘统勋等人汇辑《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中的御批而成的《评鉴阐要》一书中,卷二“彭宠反其奴子密斩宠以降帝封为不义侯目”下,乾隆认为,彭宠造反时,其奴仆子密将其杀死,汉光武帝将其封为不义侯,此举并不恰当。虽然为了尽快削平叛逆,可以“行赏为招徕”,“然封侯则已过,而又号以不义,是诚何据也”②《评鉴阐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4册,第442页。!乾隆话里的潜台词是,无论是子密因不义封侯,还是汉光武帝以“不义”名“侯”,都亵渎、拆解了“侯”这一爵位作为国家名器的神圣与尊严。与对汉光武帝的质疑形成对比的是,乾隆在这则评论的开头就说“高帝斩丁公,固千古正义”③《评鉴阐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4册,第442页。,这一评语与司马光相同。
不仅如此,司马光将刘邦“进取”之时与“守成”之时区别开来的论辩方式和逻辑也直接影响了乾隆。在解释为什么当初开国时满洲要接受如吴三桂、钱谦益之流归顺,如今却又要以他们背叛了明朝为由将其列入“贰臣”之目时,乾隆说过和司马光上述评论很类似的一段话:
盖开创大一统之规模,自不得不加之录用,以靖人心而明顺逆。今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倖生,靦颜降附,岂得复谓之完人!④《御制文二集》卷七《命国史馆编列明季贰臣传谕》,《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第1册)。
也就是说,争天下时招降纳叛只是“一时之权”;一旦君临天下,就必须倡导、遵守“万世之经”,即“忠”。显然,在满洲入主中原百余年之后,面临的政治形势已不再是进取,而是如何才能长治久安。通过历史书写等方式树立忠臣及与之相对的贰臣、逆臣形象,进而塑造有利于统治稳固的意识形态,正是乾隆极为聪明的应对策略之一。
乾隆话语里映照出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对刘邦杀丁公的评论的影子,说明乾隆褒忠贬叛的做法实际上受到历史的指引。由于这一史事的意义是司马迁通过历史书写首先突出的,因此对于乾隆这一政治实践的影响似乎应该上溯到《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其他史书中类似史事记载对于乾隆的影响。
总之,比起被后人称为“不读书”的刘邦来,熟读经史典籍的乾隆不仅能够从历史中获取政治策略上的启发,而且对历史塑造信仰、观念的用途有着充分的自觉,因此在他褒忠贬叛的政治实践中,历史成了最重要的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来自关外的满洲统治者在汉文化的熏陶下,其政治哲学以及施政手段都越来越“华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