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冰
推进中心镇升级是加速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在浙江省更是把推进中心镇成为小城市作为加快区域城市化的根本途径之一。在实践中主要有五大困惑,概而言之,可以归纳为“权”、“法”、“路”、“人”和“钱”五个字。
“权”,即如何把握扩权与体制激励的关系。由于中国部门呈现的条块现状,政策间的互不匹配,直线管理部门放权意识和让位主动性不强,在政策制订与执行上更是本位主义盛行,造成扩权只是流于形式。因此,如何评价放权与有效激励体制创新的“扩权强镇”效果,象征意义应该更大一些(根据深圳、浦东及天津滨海新区的改革历程来看,所谓的扩权必须要达到某一特定的层次,如省级以上,才能释放体制创新的优势,否则政治上的高配只不过激起了极个别人的政治能动性而已)。此外,当前人才流向大城市造成区域人力素质结构呈倒金字塔型状,越到农村,人力素质相对越低,也使权的使用存在较大隐患,产生寻租可能性在增大,从而更使扩权的激励预期有所减弱。
“法”,即小城市的建设缺乏法律依据。至今国家尚没有小城市的法定概念,浙江省虽然提出了一些定义,但并没有上升为立法层面;随着小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省内必将出现一批小城市,如何使之建设有序、管理有效、发展有力,就不能仅以某红头文件的形式加以诠释,必须要将小城市建设纳入有法可依、依法可建和用法有度的体系中来。这样,既能使小城市推进工作呈现可常态化、可复制化和可持续化,也能为“扩权强镇”找到依据,减少出现政策下行的阻滞和效用递减现象。
“路”,即小城市发展的模式问题。随着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小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目前,对大中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已初步具有了一些经验,但是小城市建设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尚属于空白,小城市的建设显然是与大中城市完全不同的,产业基础、人口成份等均存在较大差异。事实上,省内现有的27个试点小城市的现有发展也是各有不同的,为正确选择发展的模式,特别是避免出现城市病,应尽快探索出一条真正适合小城市的发展之路。
“人”,即如何解决小城市的人口集聚问题。城市是承载人生活为主要功能的,没有了“人”这个重要要素,城市就无法称之为“城市”;而小城市之所以称之为“小”,主要一条就是集聚的人口要少于大中城市。面对大中城市对人的强势吸引力,如何“引人入小城”及而后的“留人居小城”是解决小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另一方面,如何使小城市的人口在“被市民化”的过程中,避免出现因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交易方式的重大改变,从而降低“幸福指数”而成为旁观者、甚至居于对立面,进而阻碍城市化推进的现象,实现真正的“人城互动”,进而由自觉而自发、使之成为推动小城市形成的核心力量,这才是决策者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钱”,即发展的动力之源。小城市的发展是需要“真金白银”投下去的,没有投入根本形不成“城”,而仅靠中心镇微薄的财政收入是无法在短期内建设满足小城市功能的相关软硬件设施,按照目前举债发展的模式体制虽然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形成某些城市功能的设施,但明显是饮鸩止渴、无法可持续的。特别是在当前同质化招商的机制下,小城市在吸引投资上并无相对的制度与体制优势,缺乏形成资本高地和资金洼地的基本条件;传统的城市经营模式在小城市发展中的复制只能带来地产的泡沫化,更是会造成“去原住民化”,并会因无法对冲新住民而使小城市成为“空城”。因此,在小城市发展的顶层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造血功能”的培育,摆脱建城扩投资的简单发展思路,逐步打造发展的可持续性,走出一条发展的“蓝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