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文(湖南文理学院 经管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是促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但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着困难,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可以有力地破解其困境,促进农民合作以提高效率。农村社区社会资本是指处于农村社区内的农民,通过长期交往、合作互动形成的一系列非正式制度,它能促进集体行动中的农民合作,提高农民整体利益,增进农村社会进步。其中,信任、互惠规范、参与网络是主要特征。[1]
为了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搞好新农村建设和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业服务的作用。[2]从2005年到 2010年期间的一号文件都对农村信息化建设进行了强调。其中,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最直接的表述:“推进农村信息化,积极支持农村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农村信息化建设稳步健康地开展起来,信息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一些成绩。首先,农村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进步。工信部在2010年完成了“村村通电话”工程,广电总局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其次,搭建了农村信息采集和传输与服务平台。目前我国涉农网站达6389个。全国农业系统已经在260个地(市)设立了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占地(市)总数的78%;77%的县、47%的乡镇政府设置了农业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培养发展了近11万人的农村信息员队伍,2009年,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0681亿,占整体网民的27.8%。[3]再次,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农业信息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已经进入到良性发展阶段。
但是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还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尤其是政府只是单方面的努力,农民参与不够,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社会资本,影响了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生产、生活差别较大,对信息的需求也不一样。而政府的单方面的信息化行为,缺乏农民的配合,没有对农村进行认真的调研,或者是调研中缺少农民的支持而使得信息失真;农村信息量不够,信息采集困难,规范化程度不高,所提供的信息资源数量与结构不合理,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我国各地虽有一些涉农网站,但是这些网站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信息多,专业性的信息少;交叉重复的多,有特色的少;特别是广大农民迫切需要的带有地区差别的农产品供求、价格、未来价格预测及农产品生产风险预警等方面的信息严重缺乏,不能较好地分析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状况,使一些农业信息对农民的生产经营不具有指导性。
农村信息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而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意味着消费主体可以免费搭车,可以无偿地取得好处,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使公共产品的付费者就蒙受了外部不经济性的损失,使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出现了差异,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存在着大量享受信息公共产品而不分担其成本“搭便车”现象。从而造成信息的需求与供给双不足。如下图,居民购买信息的边际私人收益为MR1,居民的购买、消费给其他人和社会带来好处,因而社会边际收益MR2大于居民私人边际收益MR1。购买信息的私人边际成本为MC1,边际社会成本为MC2,私人边际成本 (MC1) 大于社会边际成本(MC2)。正因为信息化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消费者都存在“免费搭车”的心理,希望他人购买、消费而自己享受利益,出现了大量的需求不足。按照MC=MR的原则确定公共服务的最佳均衡量Q1和Q2,结果是私人的最佳购买量Q1小于社会最佳需求量Q2,出现“需求不足”现象。正因为信息服务需求不足,所提供的服务会出现供给剩余。这样,在下一次供给中,供给者会根据私人边际收益与私人边际成本来调整信息服务的供给数量,从而,使得信息服务的供给数量Q1小于社会最佳需求量Q2。从而,造成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偏离社会最优状态,导致需求不足与供给短缺“双失灵”现象。
图 信息化供给与需求“双不足”
虽然政府出台了政策,启动了农业信息化工程,但是由于大多地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由于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没有有效地利用社区农民固有的声誉机制、信任机制、网络机制来促进农民的投入,或通过农民的网络获得其他民间投入,使得政府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民间资金又没有引入,资金难以满足需要,尤其是村集体缺少发展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支持,使得信息传输网络不够畅通,存在着“最后一公里”问题。另外,获取信息手段单一。目前农村主要通过电视、电话、集市和邻里传播等传统工具获取信息,而效率极高的计算机由于电缆设施投入不到位而无法利用,普及率低,使得农民无法获取某些农业网站为农民朋友提供的一些种植、养殖技术和致富的好经验。
信息化的关键在于应用,在于具备应用信息化的能力。我国农村虽然也出现了信息素质比较高的农民,但毕竟是少数,他们主要是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村干部、经营人员、种植及养殖大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带头人、村办企业的管理及业务骨干等,而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对现代信息技术了解不多,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普遍不强,严重地影响了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另外,农村信息化发展过程中专门人才严重缺乏。农村信息化建设对专业人员素质的要求有别于其他信息行业,它需要既懂农业,又要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等各种信息工具的“复合型”人才,但农村条件较差,农业信息化专门人才不愿下到农村,需要政府在加强对农村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同时,利用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吸引此方面的人才。
政府凭借其垄断地位,在缺乏农村社区参与的情况下,按照政府勾画的信息化蓝图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按照统一僵化的模式对农村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脱离农村的实际情况,使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无法适应当地实际需要。同时,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政策不健全,引导、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积极性的政策缺乏。另外,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执行成本高,寻租现象严重。这影响了信息化效力的发挥,信息化效率低下。
利用农村“熟人社会”,利用农村社区固有的信任、规范、网络、声誉等社会资本,可以破解农村信息化困境,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我国农村面积辽阔,人口众多,农民的信息需求多样化,须在了解农民的需求偏好,得到农民支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搞好信息化建设,提供农民需要的信息。但是,从原子化的、高度分散的单个农村居民中得到准确的需求信息非常困难,偏好显示成本大。由于存在免费搭车心态,农村居民会设法掩饰自己的偏好,造成搜索成本相当高,所搜索的信息存在失真,易造成信息供需数量或结构失衡。如果将信息搜索缩小到社区范围内,利用农村社区社会资本,有利于了解农村居民对信息产品需求的数量、质量及结构等,尤其是社会网络,就如一根线将单个农民串起来,农民单个的偏好显示变为了集体偏好显示,可以防止农民个体表达失真,也可以减少需求表达不畅以及供需失衡的摩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供了农民所需要的信息,提高了农民的满意度,使信息化建设得到农民的支持。[4]
资金瓶颈是困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我国农村面积大、人口多,政府无足够的资金投入到信息化建设,市场天然的趋利性也决定了其在农村信息化等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作用极其有限。为此,可以利用社区社会资本,提供包括农村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利用信任、网络、声誉机制促进筹措资金。由于外出流动人口增加,农民的网络半径不断扩大,有些村就利用农民扩大后的网络在春节期间乘其返乡探亲时发动捐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调查中发现,信息化建设开展得较好的几个村,社会捐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电脑的提供、电缆的拉通、机房的修建、网站的建设等等就是本村外出务工人员、企业家或者在政府重要部门工作的人员出资修建的。而临近一些村信息化设施的明显差别,原因就在于社会网络等社区社会资本的巨大差异。拥有资源多、网络广的村能得到更多的资源,相应的信息化设施更加完善。
既然信息服务是公共产品,就存在免费搭车的集体行动困境。许多学者(如奥尔森、康芒斯、布坎南、哈丁)都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公共产品供给的集体行动问题。实际上,这些精辟的巨作过多地考虑了人们的理性,没有考虑到非理性的因素,如制度、道德,以及规范、信任、网络、声誉等社会资本对信息等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作用。如果将制度嵌入到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利用制度的规范约束力,结合社区社会资本等强大的非正式力量,特别是利用农村“熟人社会”,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够避免集体困境,形成合作博弈。正如美国著名学者奥尔森所言:当个人为集团利益作贡献的经济激励缺乏时,多数人所看重的是朋友和熟人间的友谊以及自尊、个人声望和社会地位,这可能会激励他们为集团利益而合作、出力。[5]
奥尔森所言的正是社会资本,它是破解农村信息化建设集体行动困境的重要手段,这已取得了人们一致的认同。不可否认,我国农村社区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家法(宗法)、村规民约等社会资本是配置资源的重要力量,也是克服“免费搭车”的重要途径。农村居民在长期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习惯、习俗和意识形态是社区居民的行为规范。若居民违反规范而“越轨”,社区居民群体将利用参与网络机制、信任机制、互惠规范机制来进行惩罚或使之边沿化。由此可见,社会资本能推动协调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破解信息化建设中的集体行动困境,提高农民整体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的进步。
政府单方面的信息化建设,监督、执行困难或者是监督、执行成本非常高。正确利用社会资本有利于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执行。首先,政府单方面供给农村信息服务的成本居高、效率低下,信息化建设政策执行困难,这增加了农村信息化建设成本。利用社区社会资本,利用农民之间千百年来的信任、规范、网络,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优势,使信息化建设得到落实,也可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信息化产品供给的效率。其次,政府单方面供给农村信息化产品行为难以监督或监督成本居高。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监督,道德风险和代理风险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会出现。社会资本以“地缘”“血缘”“业缘”为基础,利用社区社会网络、信任、声誉机制来监督信息服务,大大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提高了信息供给效率。
如前所述,农村信息化过程中,农民的信息技术的应用处理能力是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而社会资本能提高农民的信息技术能力。大多数学者均认同社会资本促进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促进信息化的演进道路。[6]
建立在传统的血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上的信任、惯例、习俗、规则等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中曾经发挥了巨大作用。因而,应该激活和重建农村社区传统性社会资本,增强农民间的相互信任和互惠合作精神,为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政府应该在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首先,发挥政府强大的教育功能,激活农村传统社会资本,促进信息化建设。政府利用所掌握的资源,通过宣传、教育以及正确的舆论引导,传递社会规则、规范,增加农村社区信任、规范等社会资本,促进农民积极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其次,搞好政治文明建设,恢复农村社会的正义和信任。针对我国农村社区信任减弱和合作减少的现实,政府应加大政治文明建设的力度,在全社会提倡互信合作的风尚,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公正地执行制度以维护社会正义,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增强农民与政府的合作,最大程度地恢复农村传统型的社会资本,以利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现。最后,政府应培育社区内的互惠、合作精神,促成公民的互惠、合作,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合作供给。
应在激活传统性社会资本的同时,创建农村社区制度性社会资本。政府应发挥重要作用,应制定相应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社区和个体,使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民个人自由相融合,促进居民合作,遏制信息化建设中的免费搭车,减少交易成本;政府应培育社区组织,并在经济与政策上给予支持,通过社区组织来规范农民行为,增强农民的集体意识,形成社区居民间相互信任合作、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及社区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另外,强化农村自我管理意识,减少政府对农村社区具体事务的干预,发挥制度、契约、规则的作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增强农民对政府的信任,促进信息化建设中的农民间以及农民与政府间的合作,以社会资本带动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现。
研究表明,优质的社区环境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促进社会资本的增加,从而促成信息化建设中的农民合作的实现。为此,政府应制定政策,提供安全、民主、和谐的社会环境,增强社区居民的交往,增加农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使社区农民对社区自己的事务有自由参与权、自主决策权及监督权;增加社区社会资本,提高居民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在专家及农村居民的参与下,构建良好的社区环境和农民参与平台,真正地把解决农村的实际需要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促进居民的良性互动,增加信任与合作,增加公共精神与公共意识,增强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促进信息化的合作供给。
[1] 罗倩文,王钊.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集体行动困境的治理[J].经济体制改革,2009,(1):93互96.
[2] 张博,李思经.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0,12(3):62互66.
[3]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设立农村信息化新目标[EB/OL].(2010互02互05).http://www.itxinwen.com/View/new/html/2010互02/2010互02互05互1016061.html.
[4] 贾先文.两极失范与农村公共服务的社区化[J].现代经济探讨,2010 (2):61互65.
[5] (美)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6] Nahapiet J,Ghoshal S.Social capital,intellectual capital,and the organizational advantage [J].Academy ofManagement Review,1998(23):242互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