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组织与制度保障

2011-07-07 15:49耿俊梅李春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济源454650
职业教育研究 2011年9期
关键词:济源工学校企

耿俊梅 李春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济源 454650)

关于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组织与制度保障

耿俊梅 李春光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济源 454650)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是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然选择。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制度无法完全满足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首批“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院校之一,经过几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本文结合实践,对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需进行的组织机构及教学管理制度变革进行了分析。

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组织与制度保障

2006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重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重点抓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重点是抓教学质量。该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简而言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利用学校和社会两种教育资源实现人才培养目的的一种教育理念和实践形式,是教育活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一种培养模式,也是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可见,这种模式的实施强调企业的参与、强调学生工作和学习的有机结合,这无疑对高职院校现行的机制及管理制度、尤其是教学管理制度提出了挑战。目前,无论我国各级立法部门制定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还是高职院校自身制定的内部规章,都还无法完全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需要。因此,高职院校要想切实推进工学结合的开展,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制度保障机制。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是济源市唯一一所高等院校,承担着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所需人才的重任,是河南省首批两所“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院校之一。我院2007年开始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所需进行的组织机构及教学管理制度的变革进行分析。

组织机构保障

组织理论认为,当组织环境发生变化时,组织形态和管理模式也要随之发生转型。高职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环境,要求有不同的组织形态和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教学管理组织是学校组织系统的核心部分,也必然要随之发生改变。为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实施,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在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管理制度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及规定。

(一)组织机构变化

成立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 校企合作之初,在学院的推动下,由政府牵头,学院和周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组成了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是校企合作的领导、协调、指导机构,负责沟通学校与企业的关系,研究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落实校企合作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为开展校企合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根据不同专业,由系部主任和相关企业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人力资源专家组成,负责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的论证与审定,具体指导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开展校企合作奠定了技术基础,使培养的学生更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组建相应管理部门 我院成立了专门从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对外联系与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产学合作中心,对外联络合作单位、沟通信息、签订合作协议、密切校企关系;对内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落实合作项目、牵头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使工学结合教育及对外社会服务与学校的招生、就业、教学、科研、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环节有机融合,提高高职院校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高质量稳定就业。

设立相应研究机构 我院设立了高职教育研究室,除了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之外,重点研究解决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特别是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组织机构图如图1所示。

图1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职业院校组织机构图

(二)措施保障

2006年,学院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院校。2006年12月,学院出台了《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提出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并明确了包括试点专业、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企业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内容,确定了实施步骤,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副院长为副组长、有关系部及教务处人员为成员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系部也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系主任或书记为组长的部门领导小组以及由部分教师与辅导员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工学结合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2007年,学院又出台了《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学生进行工学结合的具体程序安排、工作纪律、课程学习进行了明确要求,并明确了工学结合工作所涉及各部门的职责,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文件明确指出:产学合作中心是学生工学结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工学结合过程管理;教务处具体负责工学结合学生的课程学习、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协助产学合作中心负责工学结合单位的联系及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学生处具体负责工学结合学生的思想、安全和纪律等工作;各系(部)是学生工学结合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工学结合单位的落实、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安全教育、信息反馈等组织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确定工学结合学生的学习要求以及课程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安排、监督和管理工作,按要求收集和汇总工学结合的教学和管理数据并上报相关部门。

教学管理制度的变革

(一)原教学管理制度的不适应性

目前,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过程中,在教学管理方面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企业生产过程与学校教学过程不一致,企业需要学生顶岗的时候,学生正在校内接受教学计划安排的理论教学,学生需要到企业实习时企业并无用人需要。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因不能按时交纳学费而无法获得注册或无法取得毕业证的时候,想通过半工半读的形式在企业获取报酬以交纳学费,但又受到学制的限制。三是虽然学生在校内所学课程经考核合格,可到企业后还是无法从事与该课程相关的实际工作,相反,学生在企业工作表现良好,可在校内却无法通过与该工作相关的课程考核。

因此,为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须制定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以解决这些问题。

(二)我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变革措施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过程中,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以确保该模式有效实施。

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度确保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接轨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院进行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二级体制,学院层面有一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个专业有一个本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级委员会均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校外专家(包括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领导、专家等)为成员,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以便各专业及时掌握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培养计划,充分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接轨。

实行学分互换制度,增强了教学的弹性及灵活性 我院制定了《关于学生申请课程置换的管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了课程置换的原则、方法以及申请、审批程序。教师可根据学生在工学结合期间的工作内容特点,制定具体的实习和学习计划以及考核标准,确定并提出可替代原教学计划当中的某门课程。学生可以集体或个人提出课程置换的申请,经任课教师、系部、教务处批准后认定。这个文件的出台为学生在工学结合期间的学习以及实习学分的获取提供了依据及保证,有效解决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教学计划与实际运行不相适应的问题。

完善原有教学管理制度,使其与工学结合模式相适应 措施包括:(1)修订了《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明确了教务处、系部、实习单位三方的主要职责,对顶岗实习的管理从时间、形式、小组分配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加强了顶岗实习的质量监控,在考核评价管理方面做了新的规定,提出了“三单一证制度”(即指导教师记录单、实习单位鉴定单、成绩评定单、顶岗实习证书)。(2)修订了《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在原有“办法”中增加了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部分,有利于加强学院对校外实习基地的了解,便于后续的合作方向的确定。(3)制定了《关于评选表彰工学结合先进个人的办法》,评选对象是全校各系部从事工学结合工作的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和顶岗实习的学生,并就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个“办法”的出台,极大地提高了系部、教师、学生工学结合的积极性,保证了这项工作健康、持续深入地开展。(4)制定了《学生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工学结合期间学生的各项纪律要求、处理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各系部也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小组月报制度、违纪处分决定等。(5)修订了《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在原有“办法”中增加了关于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期间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管理办法。

总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是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自身如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制度保障机制,有效地保证合作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工学结合的稳定实施,仍需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但是我们坚信,随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职业教育必将迎来百花齐放的春天。

[1]朱冬英.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再认识[J].教育与职业,2007,(7).

[2]刘紫婷.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7,(8).

[3]刘文江,赵学昌.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的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探索[J].当代教育论坛,2009,(6).

[4]唐飞.浅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J].装备制造,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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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7

A

1672-5727(2011)09-0053-03

耿俊梅(1972—),女,辽宁新民人,硕士,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及自动控制方向科研。

李春光(1971—),男,河南济源人,硕士,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与工厂电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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