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国华,徐世平
(1.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甘肃兰州730070;2.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甘肃兰州73007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得到了飞速发展。国内学者也围绕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创新的必要性、农村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分类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在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创新的必要性的问题上,学术界的认识各有偏重。刘茂松、[1]索志林、[2]焦学强[3]等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角度提出,农业组织制度创新是我国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直接动力,要加快农户组织内在性创新,提高农户组织素质和农户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户家庭组织关联性创新。段进朋[4]等从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出发,认为我国农产品市场所面临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它导致了我国农业的基本矛盾,最根本的解决途径应该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之下进行组织创新。申屠江平等[5]则是从市场化的角度,强调了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以上学者的研究不管从什么角度论证,其最终落脚点大多是在 “小生产与大市场”这一矛盾的解决上,而关于农村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当前,我国农村存在明显的金融抑制问题,从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角度,系统分析农村经济组织在破解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方面的作用,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严重,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相互作用,使我国农村经济陷入了“贫困的恶性循环”。从理论上看,农村金融抑制既可能是供给型的,即正规金融部门的金融供给不足;也可能是需求型的,即农户对金融服务需求不足;也有可能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根据经济学的解释,需求是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6]构成需求的要件,除了有购买意愿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作为保障。当前,我国农村需求型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金融需求主体的有效需求不足,即广大资金需求主体虽然有强烈的需求意愿,但需求能力有限。[7]这是因为,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农户分散经营,农村的资金借贷主要是以农户为基本单位进行。分散的农户作为资金需求主体具有很多局限性:一是作为 “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其土地经营规模小,实力单薄,难以与社会化大生产进行对接,也难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地位,农户收入水平低,还本付息能力差,资金需求能力不强。二是分散的个体农户所能提供的抵押担保物品也十分有限,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十分困难。姚耀军认为,目前农村资金需求主体居住分散,收入较低,生产有明显季节性且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因此借款者的违约风险很大,再加上缺乏必要的担保及抵押品,使得其资金需求能力有限。[8]
金融主体的资金需求能力主要取决于其收入水平及其提供抵押和担保的能力。现阶段,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有利于解决农户资金需求能力不足问题。主要表现为:
1.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弥补农户分散经营的不足,提高农户增收能力
首先,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有利于解决 “小生产”和 “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农户收入的稳定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个农户势单力薄,往往难以对抗强大的市场力量,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积极发展各种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农业产业化、企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将若干个分散农村经济主体联结成一个整体,由一个组织来代替若干个体去参与市场竞争,可以提高农户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从而减少农民的利益流失。
其次,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户综合素质不高,信息获取能力和决策能力不强的问题。我国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获取信息的有效渠道和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参加农村经济组织,一方面可以将农户分散掌握的信息集中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发挥组织中 “能人”的作用,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再次,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的规模经济。我国农村地区市场交易分散,信息流通缓慢,交易对象缺乏,分散个人的交易成本较高。农户通过农村经济组织联合起来进行交易不仅可以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增加交易频率和规模,实现规模经济,同时还可以通过集体采购和统一销售形成价格谈判优势,降低要素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成本,提高利润水平。
2.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为农户构筑贷款担保平台,提高农户的融资能力
担保和抵押物品缺乏是制约我国农村居民资金需求能力的另一重要因素。发展农村经济组织,通过生产、购销和信用等纽带将众多农户联结在一起,以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把分散的借款人聚集起来,形成了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稳定的联保结合体,[9]可以将分散的个体行为转化一个整体行为,将个体信用转化为经济组织的集体信用,从而极大地提高农户在信贷活动中的信用能力,解决分散农户在借款过程中遇到的抵押品不足的问题。
根据经济学的解释,供给是厂商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提供的商品数量。[6]与需求相同,构成供给的要件,除了要有供给能力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供给意愿。与需求型金融抑制不同的是,我国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广大正规金融机构虽有供给能力,但供给意愿不强。表现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就是,一方面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存在着巨大的借贷余额,而另一方面广大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 “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何志雄等经过研究认为,在我国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起着主导作用,其他形式的金融抑制处于从属地位。尤其是在一些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表面上看是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其实质是金融机构缺乏资金供给和业务创新的动力,金融供给类型不对,合作金融不发达,即从根本上讲是金融供给不足。[10]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高成本、高风险和低收益,使得以利润为导向的正规金融机构望而却步。
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行为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短期内收益难以提高的情况下,成本和风险成为了金融机构在进行资金供给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成本,同时提供更多的风险规避渠道,有利于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问题的解决。
1.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成本
农户的资金需求具有小额、分散、频率高和季节性强等特点,这使得金融机构的涉农业务规模小,成本高,难以实现规模效应。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则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这一问题解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金融机构可将资金提供给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或经济组织中的龙头企业,再由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订购合同,以预付定金的形式,将资金分配给授信农户,最后在产品销售后由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负责归还贷款。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种资金供给模式的好处有:
一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收集成本。我国农村地区地广人散,且尚未建立相对完善的人员信用信息系统,金融机构在了解资金需求者的具体情况及其借贷活动的历史信息时需要支付很高的信息搜集成本。而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都有家族或村落的亲缘或地缘关系,彼此之间十分了解,信息搜集工作成本低,准确性高。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农村经济组织或组织中的龙头企业 “代为授信”,一方面可以提高信息搜集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可将一部分原本属于自己的信息搜集工作交给经济组织去完成,从中节省大量的信息搜集成本。
二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可以降低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运营的风险及其监督成本。我国农村居民虽然天性淳朴,但由于缺乏正规完整的文化教育和诚信教育,其诚信意识、合同意识不强,再加上信息搜集成本高,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在贷款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农户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故意逃避监督等道德风险问题。农村经济组织或经济组织中龙头企业的介入,可以有效地解决道德风险问题。这是因为,由经济组织来监督组织成员的行为,可以充分利用组织成员在地缘、业缘和血缘上的多种联系和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品质、声望、信用记录和发展前景等方面信息的有效掌握,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也有利于调动农户之间相互监督的积极性,有效克服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还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监督成本。因为相对于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在地理位置上相对固定,财务制度相对完善,监督起来较为方便。
最后,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费用。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分散进行。农户的资金具有额度小、频率高、季节性强的特点。金融机构在为农户提供贷款服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单笔贷款业务的成本高。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由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负责对农户的资金分配工作,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单笔贷款的资金规模,减少资金供给频率,从中节省大量的调查费用、信息处理费用和贷款管理费用,降低服务成本。
2.农村经济组织的存在可以为金融机构的资金提供更多的风险规避渠道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动力不足,除因为农业是一个低收益、高风险的行业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缺乏相应的风险规避渠道。农村经济组织的存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
第一,农村经济组织的存在使得广大农户能够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避险。伴随商品经济大潮应运而生的期货市场具有套期保值和规避风险的功能,通过充分竞价形成的期货价格也能够为经济主体在开展市场活动时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目前美国农民对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利用非常普遍,在粮食购销领域,经济组织已经普遍对现货实施100%的套期保值。世界银行在坦桑尼亚、乌干达等发展中国家的试点也充分证明了期货市场在农民预期收益量化作用和农业风险规避方面的作用。我国农户规模小、数量多、生产分散,直接参与期货市场避险增收存在很多障碍。借助经济组织及其龙头企业,可以以订单的方式把小农户整合在一起,化零为整,将农户一家一户承受的风险通过经济组织转移到期货市场,由期货市场投机者承担,从而实现以市场化手段解决单个农户面临的风险问题,使分散的农户也能够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避险。2005年以来,大连商品交易所在东北农产品主产区进行试点,开展 “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引导部分农民和粮食企业及合作组织探索 “公司+农户”、“订单十期货”的经营方式,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避险增收取得良好效果,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农户通过农村经济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规避的现实可行性。[11]
第二,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促进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弱势产业,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对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性。我国农村政策性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农业保险特有的高赔付和高风险的特点又使得商业性保险的运营商不愿涉足。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农村保险合作社,由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自愿出资建立非盈利性的合作保险组织。在我国,也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由农村经济组织牵头,引导农民共同组建农业保险合作社,形成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为广大农户和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提供更多的风险分散渠道。
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农户资金需求能力不足和金融机构资金供给意愿不强。当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对于解决我国农村的金融抑制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可通过提高农户增收能力和构筑担保平台提高农户的资金需求能力,破解需求型金融抑制问题;通过降低资金供给成本和增加风险规避渠道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意愿,破解供给型金融抑制问题。
然而,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担保能力不足;风险过分集中,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以及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对成员行为约束力不强等,这些都使其在破解农村金融抑制方面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创新,使其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贡献其应有的力量。
[1]刘茂松.农业产业发展的制度分析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77.
[2]郭祥玉,索志林.农村经济组织与现代农业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 [J]理论探讨,2008(1):84-86.
[3]焦学强.浅析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和发展[J].当代经济,2011(6):42-44.
[4]段进朋,高维岳.中国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创新的必要性 [J].长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6(4):50-55.
[5]申屠江平,陈雄俊.发展农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必然选择 [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5-7.
[6]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1:16,18-19.
[7]王彬.农村金融抑制及制度创新——基于供需视角下的分析 [J].河南社会科学,2008(7):62-65.
[8]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研究的进展[J].浙江社会科学,2005(4):177-183.
[9]史可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研究——基于福建省南平市的调研 [J].银行家,2010(10):132-134.
[10]何志雄.解决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有效途径[R].三农数据网,2003-11-02.
[11]刘兴强.期货助新农村发展[J].中国金融家,2008(9):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