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历程与趋势

2011-04-07 20:50王希良
关键词:中介机构科技服务

王希良,柳 洲

(天津大学 a.管理学院,b.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天津 300072)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探索和发展历程分为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替代”和市场经济时代的“初级发展”两个阶段。

1.科技中介机构的行政替代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力加快科技体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逐步形成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科技体制。该体制主要包括政务院(国务院)有关科技的领导组织、中国科学院、高校、产业部门的科研院所、地方科研院所、学会等几个方面,总体上看,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没有得到必要的重视。

在1978年以前,政府通过计划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扩散工作主要由行政部门承担。除了行政部门,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也建立了一批“准”科技中介机构,例如:地方和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科技情报服务机构、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各类学会以及北京和上海等五大城市组织试办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这些准科技中介机构大多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既不能自主经营,也不能自负盈亏。

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准科技中介机构承担了服务科技开发、交流科技信息、组织技术引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中介职责,贯彻了新中国成立时提出的“科研必须为生产服务”原则。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政府替代市场配置各种资源,现代市场经济意义下的科技中介机构并不存在,并对改革开放以后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中国特色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初级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科技领域的思想不断解放,一些地方的科研单位开始向生产单位有偿实施成果转让或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难题,由此催生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中介机构。1979年,天津市科委率先办起“技术商店”,从此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面向市场需求的科技中介机构在我国迅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高新区、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多种类型科技中介机构。特别是随着90年代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数量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并体现出明显的政府主导型发展特点。

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在促进技术交易、通畅信息交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场地以及低端的技术创新服务方面发挥了支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限,能够提供高端增值服务的机构不多;与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工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相比,我国科技中介机构正处在初级的中国特色发展阶段。

3.科技中介机构的两个发展阶段存在“路径锁定”效应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中介机构处于一种行政替代的状态;这种行政机构包办的状况和包办机构在行政机关的边缘化地位,成为改革开放以后科技中介组织萌发的历史起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期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府主导特征,作为一种逻辑的展开,进一步承载历史和文化的惯性,形成了所谓“路径锁定”,催生政府主导型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模式,引发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减少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干预,并确保一部分高素质、充满激情的个人和组织全身心投入到科技中介事业之中,确保科技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特别是政府在将其职能剥离给科技中介时,并没有将优质资源从政府手里划拨出来,这就导致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科技中介机构具有天生的“残障”,服务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并不得不依赖政府。

二、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机会和需求分析

1.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转型发展面临以下两个方面的国际“机会窗口”

(1)现代服务业的全球转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挑战。大致从2003年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知识型服务产业开始出现成规模地向具有智力人才优势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全球服务业大规模转移的浪潮开始兴起。国际服务贸易已由传统服务型向专业技术服务型转变,电信、专利、信息、金融、保险、咨询、技术贸易、专业培训等已成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全球服务业的大规模转移引发了新的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这种转变将给服务贸易出口国带来丰厚的利润,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领域竞争的焦点之一。伴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世界进出口贸易的重心逐渐由货物贸易向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转移,世界科技中介业也进入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随着行业不断细化,专业性越来越强,科技中介业服务水平迅速提高,服务范围日趋扩大。例如,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英国科技中介机构与其他咨询机构一道正在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早在1965年,英国就成立了一个专门促进英国专业咨询进入国际市场的私人中介机构——英国咨询委员会,代表英国专业咨询公司与其他国家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和私人咨询机构进行联系与对话,开拓国际专业咨询市场。此外,一些大型科技中介机构的业务,也越来越多地来自国际市场。未来20年,是一个世界巨变的历史时期,伴随着经济重心将从西方向东方转移,以科技服务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也将进行由西向东的大转移;我国科技中介机构一方面将会面对极大的竞争压力,亟须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面临极为有利的学习和合作机会,需要在学习合作中努力推进商业模式的创新,攀登产业价值链的制高点。

(2)开放式创新为科技中介机构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全球市场[1]。在经济和科技全球化的浪潮中,开放式创新已经得到更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关注。开放式创新是各种创新要素互动、整合、协同的动态过程,这要求企业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紧密联系,以实现创新要素在不同企业、个体之间的共享,构建创新要素整合、共享和创新网络体系。在开放式创新范式的启示下,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只依赖自身的力量搞封闭式创新,而是基于创新活动的各个组成部分,寻求外部合作伙伴,与大学、研究院所、政府以及其他企业的合作,形成基于合作的开放式创新价值链。由此可见,创新资源的全球流动需求将会不断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市场也相应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不断扩大。

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虽然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但是新兴经济体的强劲发展将长期推动全球经济迈向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为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总体向好的全球经济空间。同时,随着资本向生产领域的回流,作为生产性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服务业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

2.我国科技中介机构自身转型发展的国内需求表现

(1)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重要战略需求。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分析,我国处在国家发展的效率驱动阶段,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迈进创新发展阶段是中国努力的方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将进一步提高研发强度,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中国的R&D的增长和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

(2)战略新兴产业对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提出的重大需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将全球经济拖入深渊的同时,也推动世界各国重新审视经济和产业转型的问题。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运成长和壮大,已被世界各国赋予了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摆脱经济危机束缚的历史使命,成为后危机时代改变全球竞争大格局的关键变量。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被寄予了振兴经济的厚望,成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载体。面对许多发达国家纷纷着手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竞争格局,我国将保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着眼于长远发展的需要,逐步明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发挥以科技中介机构为核心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就是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投资和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业。为此,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将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带来强劲的市场需求。

(3)企业的高端增值服务需求日趋强烈。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是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规模小、发展方式粗放、信用不高、增值服务能力低下,不能有效满足我国企业日益增长的高端增值服务需求。通过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企业对关系网络支持、信息支持、经营管理支持、技术及人才支持等方面的服务满意度较低。根据中小企业对科技中介的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对比研究,我国科技中介机构亟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增值服务能力和水平:技术及人才服务、关系网络服务、信息服务、经营管理服务。

(4)科技中介机构自身的转型发展需求。我国科技中介的政府依赖性过大,市场化程度不高,投入的多元化程度较低,自身造血功能低下。根据R&D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数量回归分析,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增长率将会逐渐减少,这也预示着在可预见的中长期,科技中介的数量增长缓慢。在我国R&D投入不断增加、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即将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优势。

三、西方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经验启示

在西方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知识经济时代制造业专业分工不断深化的结果。总结20世纪中叶以来国外科技中介机构得到的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经验启示[2]:

1.发展模式的市场化与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市场的主导作用,通过市场化推动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政府本身并不直接管理科技中介机构,而是通过法规政策为科技中介机构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即使少量由政府资助建设的机构也酌情淡化政府色彩,甚至私有化。例如,英国政府于1949年创建的英国技术集团,在1991年实现了私有化,卖给了由英国风险投资公司、英格兰银行、大学副校长委员会和BTG组成的联合财团。

2.管理的规范化和服务的专业化

国外成功的科技中介机构主要依靠专业化的人才和规范化的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例如,英国技术集团的180名职员中有一半是科学家、工程师、专利代理、律师和会计师,其技术转移一般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一半经过技术评估、专利保护、技术开发、市场化、专利转让、协议后的专利保护与监督、收益分享等七个阶段。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一方面依靠雇佣大批教授,另一方面制定统一的服务原则和统一的服务标准,保持自身的稳定发展。欧盟的创新驿站在各成员间实现了服务、管理等多方面的标准化,提升了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了整体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3.组织的规模化、网络化和全球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交通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表现出规模化、网络化和全球化发展态势。2009年,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拥有1 358名正式雇员和3 284名项目合同员工,拥有一个覆盖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由778个成员组成的庞大网络,营业额高达1.18亿欧元。英国技术集团在伦敦、费城和东京设有分支机构。欧盟根据欧洲委员会在1995年建立了覆盖欧洲33个国家的70多家创新驿站网络。

4.服务的全程化与一体化

发达国家的大部分科技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都能独自负责某一技术转移项目的全程服务,包括发明评估、市场及技术评估、与外聘律师联系进行专利申请、许可协议谈判、对被许可方运作绩效的监督等。在一体化服务方面,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就是“提供一条龙(end-to-end)”的问题解决方案;在其发展过程中,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着眼于客户需求,不断扩展其一体化服务的功能,它不仅是科技成果转让机构,而且是提供咨询、研究与开发、培训、评估及提出专家报告等综合性全方位服务的单位。

四、加快推进我国科技中介机构迈入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新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服务机构自身努力下,我国科技中介系统的建设经历了发展规模由小到大、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和层次不断提高、服务模式由单一向多样化转变的过程。

从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动力角度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动力完全来自于行政。市场经济体制初建期,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动力主要依靠“改革”与“开放”带给中国地方政府和个人的创业激情;20世纪90年代,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动力主要是政府的直接投入以及不同机构自身的信息、技术等资源;进入新世纪,我国部分科技中介的发展主要依靠是政府的各种制度安排带来的间接投入以及网络关系中的互补优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不仅经历着一个向服务业经济转型的时代,也经历着科技中介机构由依靠政府的各种资金和政策等资源驱动阶段,迈向“以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以提供高增值服务为目标”的创新驱动阶段。通过未来五年的发展,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将度过中国特色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初级阶段,真正步入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新阶段。

为加快推动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亟须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化发展程度

一方面,大力落实市场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确保科技中介机构的产生、发展在市场激励下完成。政府应当把行业的管理交由行业本身,使行业在充分了解科技中介组织的条件下,进行准确而有效的管理,避免政府的不正当干预,保障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灵活性。另一方面,科学发挥政府的引导、服务、激励和规范作用。政府主要是在产业发展的方向上通过规划和专项计划加以引导科技中介机构,通过人才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科技中介机构,通过财税优惠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激励科技中介机构,科技中介机构通过建立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监督者的身份规范科技中介机构。

2.大力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现代化发展

科技中介服务业是在工业化较发达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电子信息等高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而发展起来的服务部门,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现代化,首先,要将其从政府部门的附属物中切实剥离出来;其次,要真正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与运行的体制机制;第三,围绕服务业价值链的制高点,明确市场定位,制定战略规划,提供高增值服务。

3.大力推进科技中介机构的规模化发展

市场竞争的结果常常是优质资源的聚集,以及聚集基础上的竞争力的大幅提升。为应对国外现代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带来的竞争威胁,提高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风险防御能力,鼓励科技中介机构的规模化发展。第一,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创新用人机制,特别是激励和分配机制,吸引适合科技中介发展需求的高端专业人才,为科技中介机构的规模化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第二,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围绕创新价值链上的服务需求兼并重组,实现优质资源的聚集整合。第三,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在兼并重组或建立“服务共同体”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包括技术、资金、管理、市场营销、人才、法律在内的多种多样的创新支持服务,实现服务的全程化和一体化。

4.鼓励科技中介机构的跨区域发展

在我国开展跨区域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不多。其主要原因是科技中介机构脱胎于政府,与政府之间存在难以割断的“脐带”。当前,我国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散化和分割化,阻碍了创新资源的高效流动。为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跨区域发展,一方面要割断地方中介机构与政府之间的“脐带”,形成开放、竞争、统一的全国性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围绕产业或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根据创新价值链,分析创新服务链,开展科技中介机构的合并重组,或建立跨区域的战略联盟和服务网络。

[1]Chesbrough,H.W.Open Innovation:How Companies Actually Do It?[J].Harvard Business Review,2003,81(7):12-14.

[2]吕 薇.中国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J].中国发展评论:中文版,2006(1):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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