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梦华录》中的北宋女性民俗

2011-04-07 07:31张莉曼汤夺先
关键词:谓之妇女

张莉曼,汤夺先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合肥230601)

《东京梦华录》中的北宋女性民俗

张莉曼,汤夺先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合肥230601)

孟元老所撰《东京梦华录》记述了北宋都城汴梁的社会风貌,各种女性群体的身影活跃其中。北宋时期的女性民俗主要表现在以成年、结婚、生育礼俗为代表的人生仪礼以及丰富多彩的女性节庆游艺等方面。妇女主动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独特女性民俗与当时开放、发达、宽松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东京梦华录》;北宋;女性;民俗

所谓女性民俗,即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且反复出现、代代相习的生活文化事象,包括妇女的衣食住行、生产工艺、婚姻礼仪、生育等以及民间信仰、岁时节日及游戏竞技等诸多方面。[1]《东京梦华录》是宋代孟元老所撰的一部描述北宋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繁华景象的著作,内容涉及手工业、商业、饮食、文化娱乐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其中对当时社会中的女性群体民俗文化亦有所表现。本文以《东京梦华录》为资料中心,借鉴民俗学相关理论知识,尝试从人生仪礼、岁时节日与游戏娱乐层面探讨北宋时期的女性民俗。

一、北宋女性群体的构成

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战乱局面,其都城汴梁在12世纪初即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时人柴宗庆曾有“曾观大海难为水,除去梁园总是村”的诗句感叹东京之繁华。作为人类社会集团重要组成者的女性群体,其身影亦活跃在汴梁城上至皇宫下至市井的每个角落,其身份也从皇亲贵戚到下等娼妓无所不包。

(一)皇亲贵族妇女

封建国家的政权为皇帝一人掌握,其家事也是国家大事。皇帝嫁女娶媳妇,后宫妃嫔出游等皆为都城中的盛事。这些活动都以隆重的礼节、严格的规仪制度彰显着皇家的威严。作为一介平民的孟元老根据京城20余年的生活经历,于《东京梦华录》卷四《皇太子纳妃》、《公主出降》、《皇后出乘舆》三节中粗略描述了当时皇族娶妻、公主出嫁、妃嫔出行的规制,我们从中可对当时贵族妇女的形貌窥探一二。

当时皇太子纳妃,遵循古礼主要有采择、问名、告吉、告期、告成、奏告、册妃、醮戒、亲迎、同牢、设对位、妃朝见、盥馈等程序,皇帝一般会亲自主持婚礼。[2]卷4《皇太子纳妃》成婚时太子妃乘坐的车为“厌翟车”,设有紫色的圆形车盖,四柱上系有帷幕,四角垂挂玉带,用四匹马驾车。公主出嫁时,乘坐金铜“檐(dàn)子”。檐子“覆以剪棕,朱红梁脊,上列渗金铜铸云凤花朵。檐子高五尺许,深八尺,阔四尺许,内容六人,四维垂绣额珠帘,白藤间花。匡箱之外,两壁出栏槛,皆缕金花装雕木人物神仙。出队两竿十二人,竿前后皆设绿丝绦,金鱼勾子勾定”。[2]卷4《公主出降》皇太后、皇后出行则乘坐“舆”。舆比檐子稍大,装饰的花样都是龙,其前后檐都覆盖着修剪过的棕片。丰姓中的士庶与富贵之家的婚嫁也乘坐檐子,只是没有铜凤、花朵。其宅眷出行的车子与“平头车”相似,“但棕作盖,及前后有勾栏门,垂帘”。[2]卷3《般载杂卖》

与不同身份、地位的女性出行乘坐不同车具相对应的是,出行的自由度也不一致。越是上层的妇女,人身自由受到的限制越大,特别是皇帝后宫妃嫔等,除能在岁时节日期间和皇帝出游赐宴群臣时有机会外出外,其他离开宫闱的机会寥寥无几。

(二)宫女道士、女仆女侍

皇宫历来宦养众多宫女,或服侍皇帝、后宫妃嫔,或在岁时节日、皇帝寿辰期间献演歌舞技艺。宋徽宗大力兴倡遵道,一时道教兴盛,许多宫女外放后即入道观。道观之多蕴为大观。有的女道士观常人极难进入,如“延宁宫禁女道士观,人罕得入”。[2]卷3《大内前州桥东街巷》这些道观中的道士皆是外放的宫女,由此也反映出宫女精神上的痛苦。时人信奉道教,所以平日里遇到生辰祭日都会请些道士诵经超度先人。

市井当中有专门从事雇用人力买卖生意的牙人,“觅女使,即有引至牙人”,[2]卷3《雇觅人力》女仆、女婢可以作为商品自由买卖。另有一些相当于今天酒店服务员的妇女,“更有街坊妇人,腰系青花布手巾,绾危髻,为酒客,俗谓之焌糟”。[2]卷2《饮食果子》这些街坊间的妇女地位比较低下,时人称其为“焌糟”,含轻蔑之意。

(三)从商女性

宋朝商品经济发达,传统男耕女织的职业分工有所打破。与其前后各个封建时代的女性相比,北宋中下层女性较多地积极参与经济生活,从商领域广泛,经商女性比比皆是。这从一些店铺的名称即可得知,如曹婆婆肉饼、丑婆婆药铺、王小姑酒店,等等。女性做生意会用些不常用的手段来招揽顾客,如“丑婆婆”即是通过丑化自身来获得注意。

有些女性从商所得收入解决了家庭生计。如一位董氏之妾,见丈夫比较贫困就想办法挣钱以解决家中生计。她买了磨驴、麦子等磨面到城里去卖,这样早出晚归,三年多的时间就为丈夫置办有了田宅家业。[2]卷5《民俗》除一般的家庭妇女抛头露面从事开花店、饮食店等买卖活动外,寺姑们也会在逢集市时卖些女性饰品。“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两廊皆诸寺师姑卖绣作、领抹、花朵、珠翠、头面、生色销金花样幞头、帽子、特髻、冠子、绦线之类。”[2]卷3《相国寺内万姓交易》

(四)官妓、家妓、商妓、市井妓

北宋的娼妓按照隶属关系可大致分为官妓、家妓和商妓三种。官妓主要包括朝廷教坊妓、营妓和地方州郡妓。州郡妓以歌舞技能服役于州府县衙,官员宴饮或迎来送往之时,总要找她们唱词佐酒,这在宋代已约定俗成。家妓是豪门贵族家中的歌舞女伎。商妓是官妓、家妓以外的市井歌妓。市井妓人数最多,这从城中随处可见妓院便可知一二:“向西去皆妓馆舍,都人谓之‘院街’。”[2]卷2《宣德楼前省府宫宇》“东去大街麦稭巷、状元楼,余皆妓女,至保康门街……以南杀猪巷,亦妓馆。”[2]卷2《朱雀门外街巷》“下桥南斜街、北斜衔,内有泰山庙,两街有妓馆……向东曰东鸡儿巷,向西曰西鸡儿巷,皆妓馆所居。”[2]卷2《潘楼东街巷》“寺南即录事巷妓馆……北即小甜水巷,巷内南食店甚盛,妓馆亦多。”[2]卷3《寺东门街巷》“景德寺在上清宫背,寺前有桃花洞,皆妓馆。”[2]卷3《上清宫》

商妓也有等级之分,上等妓女装扮艳丽,等待酒客召唤。“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綵楼欢门,唯任店入其门,一直主廊约百余步,南北天井两廊皆有小閤子,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2]卷2《酒楼》下等妓女则“不呼自来筵前歌唱,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谓之答客,亦谓之打酒坐”。[2]卷2《饮食果子》

北宋时期狎妓之风盛行,上至官吏军士,下至平民百姓,凡宴饮或娱乐性社交场合,必有歌舞妓表演助兴。如正月十六日天子与百官万姓同乐时,各参演贵族家中的歌舞女伎们就竞相演奏新制的乐曲,为节日增添喜气。“诸幕次中家妓,竞奏新声,与山棚露台上下,乐声鼎沸。”[2]卷6《十六日》又如清明踏春,“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2]卷7《清明节》郊外四野如集市一般热闹,城中男女歌舞艺人,遍布各处亭园,到日暮方归。

不论官妓、家妓或商妓,其中皆有歌妓。她们或舞或唱把传统歌舞技能发挥到极致。歌妓不等同于单纯以卖淫为生的娼妓,必须具有从事音乐歌舞活动的技艺和才能,以色事人的同时更以艺事人。歌舞技艺较杰出的女性有,“主张小唱李师师、徐婆惜、封宜奴、孙三四等,诚其角者”、“张真奴,舞旋”、“文八娘叫果子”。[2]卷5《京瓦技艺》歌妓需要借助文字与歌喉培养一技之长,客观上推动了宋代文化的兴盛与发展,尤其在音乐、文学的发展上,歌妓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她们地位低下,如同车马、田地房屋一般被视为拥有者的财产,也可以作为赌博的赌资,“以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约以价而扑之”。[2]卷7《池苑内纵人关扑游戏》

二、人生仪礼

人一生中几个重要环节上都要经过具有一定仪式的过程,这个过程即人生仪礼,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葬礼。[3]《东京梦华录》对于女性重要的生命历程如成年、结婚、生育亦有涉及,卷五《娶妇》、《育子》专门介绍了当时的婚礼及与生育有关的礼节。

(一)成年礼

古代男子与女子有不同的成年礼,男子称为“冠礼”,女子称为“笄礼”。笄礼始于周代。《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年满十五岁时,女孩子将头发结成发髻并加插发笄,表示成年叫做“笄礼”,故古代称女子成年为“笄年”或“及笄”。

北宋时,女子成年礼多在寒食节前一天举行。这天称“炊熟”,把面粉蒸制的飞燕状枣馍用柳条串起来插在门楣上,叫做“子推燕”,以此来纪念介子推。“子女及笄者,多以是日上头。”[2]卷7《清明节》女孩子年满十五这一天由女性长者为其束发插簪,表示女孩子已成年可以结婚了。

(二)婚礼

《礼记·昏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矣。故君子重之。”婚姻自古以来对女性都有着重要意义,寻找夫家是女性的第二次“投胎”。但北宋如同其他所有封建朝代一样,婚姻决定权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曰:“丈失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婚姻是一种得到婚姻双方家族许可和赞助的交换,女性往往仅作为婚姻当事人而非决定人,婚姻大事完全听从父母之命,任何一桩婚姻的形成都要媒人在其中往来通信。

作为两个家族之间而不仅是两人之间的婚姻,自古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婚姻礼制。北宋时期的婚礼从议婚到婚后双方地位承认的第一步,是起个“草帖子”由媒人拿给双方家长看是否吉利、相克。若议亲双方满意后,下一步即“定帖”,上面写有男家或女家曾祖、祖父、父亲三代名讳、职业、议亲的是第几位男子或女子,何时所生,父母在不在堂,家有多少财资,主婚的是哪位尊长等。定帖过后,还要进行相亲礼仪。“若相媳妇,即男家亲人或婆往女家看中,即以钗子插冠中,谓之‘插钗子’;或不入意,即留一两端彩段与之压惊,则此亲不谐矣。”[2]卷5《娶妇》相定后就开始下定礼、下聘礼、下财礼。这三个程序据娶妇人家财力而定,若财力微薄则三合一,只行定聘之礼。紧接着是亲迎,即成婚之日男家到女家亲迎新妇以归的礼仪。亲迎前一日,女家还要把新房的家具器物送往男家布置妥当,以助新人宜室宜家,这叫做“铺房”。亲迎之日,“以车子或花檐子发迎客,引至女家门,女家管待迎客,与之彩缎,作乐催妆上车檐,从人未肯起,炒咬利市,谓之‘起檐子’,与了然后行”。[2]卷5《娶妇》娶亲队伍回到男家门首时整个婚姻礼仪进入高潮,有很多小仪式:拦门、撒谷豆、新妇跨马鞍、坐富贵、高坐、牵巾、行交拜礼,等等。这些仪式不仅有保护新人免遭邪魔之害、祈求新人婚后多子多福的含意,而且象征着男女双方的结合,同时又渲染结婚的喜庆气氛,带有将婚事公之于众的意义。[4]亲迎第二天要“新妇拜堂”,之后还要拜见尊长、亲戚。接下来的第三日、第七日,满一月的那日皆有双方家庭对于婚姻当事人的种种祝贺礼节。一月之后各种礼数才开始变得简单。

显然婚姻已涉及家族利益,贯穿其中的正是“门当户对”、“齐大非偶”等思想。

(三)育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的孝道观念暗含了生育对于人类社会的非凡意义。生育是女性不同于男性的根本所在和已婚妇女最重要的“天职”,生育礼俗也是其重要的人生仪礼。北宋时期,时人认为五男二女为家庭美满之意。每当怀孕月份快满时,孕妇的父母亲、舅舅、姑姑,要用银盆或彩画盆“盛粟秆一束,上以锦绣或生色帕复盖之,上插花朵及通草帖罗五男二女花样,用盘合装送馒头,谓之‘分痛’”。[2]卷5《育子》此外,孕妇娘家人还要做些卧鹿、眠羊等动物模样的果子和小孩的彩衣,当成“催生礼”,表示欢迎婴儿早日平安降生的美好愿望。婴儿满月时要举行洗儿会,“亲宾盛集,煎香汤于盆中,下果子、彩钱、葱蒜等,用数丈彩绕之,名曰‘围盆’。以钗子搅水,谓之‘搅盆’。观者各撒钱于水中,谓之‘添盆’。盆中枣子直立者,妇人争取食之,以为生男之征。”[2]卷5《育子》重男经女思想在我国封建时代根深蒂固,唯有男性才可称之为家之“后”,不论夫家还是娘家人皆希望生育男孩。小孩一周岁时要举行抓周之礼谓之“周晬”:“罗列盘盏于地,盛果木、饮食、官诰、笔研、筭秤等,经卷、针钱,应用之物,观其所先拈者以为征兆,谓之‘试晬’。”[2]卷5《育子》在小孩面前放些封官的诏书、书写的文具、吃食、经卷、针线之类的物品,以期能够预测小孩的前程。周晬是育子礼俗中较隆重的礼节。

三、节庆与游艺

北宋时期的妇女一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形象,不论达官贵人家还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皆有许多抛头露面的机会。特别是节日期间,京城中绝大多数娱乐活动中都充斥着她们的身影。她们走出家门看风景,同时也成为一道风景。

(一)岁时节日

《东京梦华录》卷六至卷十依次从年首正月记述到年尾除夕的岁时节日。在举国共欢的岁时节日里,妇女们也纵情玩乐。

正月初一新春年节,开封府会开放关扑三天。关扑即实物赌博。这时整个都城都热闹非凡。“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2]卷6《正月》富贵人家的妇女在新年这一天或走出家门尽情观赏关扑,或到歌舞场馆观看演出,或到街市中的店铺里宴饮,时人也不以为怪异。世俗对于市井平民妇女的约束更是松之又松。她们除了在新年节恣意玩乐,在寒食节、冬至日的时候也是如此。

闹元霄是新年节之后是另一个古代狂欢节,正月十五至正月十九日,持续五天普天同乐,游人夜深不觉,而“宝骑骎骎,香轮辘辘”,[2]卷6《十六日》游玩的女性之多由此可见一斑。

农历七月初七谓之七夕节,又称“七巧节”、“乞巧节”,是名副其实的女儿节。“至初六日七日晚,贵家多结彩楼于庭,谓之‘乞巧楼’。铺陈磨喝乐、花瓜、酒炙、笔砚、针线,或儿童裁诗,女郎呈巧,焚香列拜,谓之‘乞巧’。妇女望月穿针。或以小蜘蛛安合子内,次日看之,若网圆正,谓之‘得巧’。里巷与妓馆,往往列之门首,争以侈靡相内。”[2]卷8《七夕》七夕前的三五日,京城中就已充斥着节日气氛,七夕当晚,每家每户在院中摆上小巧的泥塑的磨喝乐、花果酒菜、笔墨纸砚、针线等物,或由儿童作诗,或由妇女们呈献制作的精巧物件,点香叩拜,谓之“乞巧”,并对着月亮穿针引线。七夕节,所有的女性基本都会参与其中。可见传统农业社会中“女织”对于家庭及社会的重要性。

立秋时,满街市到处都是卖楸叶的,妇女们就会买楸叶剪成各种花饰佩戴,迎接秋天的到来。立秋日过后第五日为秋社,这一天上至天子后宫里的妃嫔,下至平民百姓家的主妇都要做社饭,用来招待客人和祭祀贡品。同时大多数妇女都要回娘家,意为在这一天归宁有助于妇女们回到夫家添丁。晚上回家时,其父亲、兄弟要送些新上市的葫芦、枣等作为礼物,葫芦寓意藤蔓绵延,结子繁盛,与枣子一起皆为希望出嫁的女儿早生儿子的吉兆。

(二)出游玩乐

平日里妇女们出游玩乐也是普遍的现象。由“仕女往往夜游吃茶于彼”[2]卷2《潘楼东街巷》可见平日里官宦人家的女子时常也会夜间出来玩乐,由此可知士女出游的时日时辰都没有限制。

春暖花开时,州府、县道、村乡、镇市都有游玩的去处,妇女们开始出城探春。“红妆按乐于宝榭层楼,白面行歌近画桥流水。举目则秋千巧笑,触处则蹴鞠疏狂。”[2]卷6《收灯都人出城探春》出外游玩的妇女上至富贵人家下至妓女都有。“妓女旧日多乘驴,宣政间惟乘马,披凉衫,将盖头背系冠子上。”“仍有贵家士女,小轿插花,不垂帘幙。”[2]卷7《驾回仪卫》北宋承继唐风,社会风气开放,富贵人家的女子出游,也不再把帘幕放下。

世俗对于妇女出游的限制较少,所以她们出外游玩的频率也高。“自三月—日至四月八日闭池,虽风雨亦有游人,略无虚日矣。”[2]卷7《驾回仪卫》

(三)参加各种庆典活动

天子游幸乃是民间盛事,为天子献演的节目皆为精粹。如宫女精彩绝伦的表演:“宫监马骑百余,谓之‘妙法院女童’,皆妙龄翘楚,结束如男子……马上亦有呈骁艺者。”[2]卷7《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北宋时期的宫伎才能卓绝:青春年少的宫女们皆扮成男子的模样,头上裹着短顶头巾,身穿窄袍,腰束厚实的腰带,骑着骏马,飞驰到天子驾幸的宝津楼前绕场数次献演马戏。献演马戏完毕后,宫女组成的女兵队列表演骁勇的骑术:听到鼓声,女兵们一齐纵身下马,一手执弓箭,一手揽住缰绳,在原地像男子一般。向天子跪拜、三呼“万岁”。行礼之后,又听到鼓声,骑马疾驰旋转,分为两个阵列,在马上挺直脊背射弓箭,或用枪棍等骑在马上在宝津楼前的旷地上交锋。此外,宫女们亦表演蹴鞠游戏:“续有黄院子引出宫监百余,亦如小打者,但加之珠翠装饰,玉带红靴,各跨小马,谓之‘大打’。人人乘骑精熟,驰骤如神,雅态轻盈,妖姿绰约,人间但见其图画矣。”

十月初十为天宁节,即宋徽宗生日。此前一个月教坊就开始“集诸妓阅乐”,[2]卷9《天宁节》为天子献演贺寿做准备。天宁节这一天,“百戏乃上竿、跳索、倒立、折腰、弄碗注、踢瓶、筋斗、擎戴之类,即不用狮豹大旗神鬼也。艺人或男或女,皆红巾彩服”。“女童皆选两军妙龄容艳过人者四百余人,或戴花冠,或仙人髻,鸦霞之服……结束不常,莫不一时新妆,曲尽其妙。”[2]卷9《宰执亲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寿》为天子贺寿,既有表演杂技的诸多艺人,又有从京城城厢选来的容颜艳丽过人的四百多女童。女童们献演歌舞完毕后离开宫廷,“出右掖门,少年豪俊争以宝具供送饮食酒果迎接,各乘骏骑而归。或花冠,或作男子结束,自御街驰骤,竞逞华丽,观者如堵”。[2]卷9《宰执亲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寿》这里的女性形象皆是一个个英姿飒爽的女儿,而不是长久束于内闱里唯唯诺诺的小女子。

四、余论

北宋再度统一后,赵宋统治者政治上吸取唐末五代以来“潘镇割据”的历史教训,推行“文人主政”、“儒术治国”。儒家思想一直以来为女性设定了清晰严格的行为界限,把妇女规范到出嫁、生育、相夫教子的角色之中。按照惯常的思维,此时妇女们而变得呆板、怯懦,缺乏生命力。然而,通过《东京梦华录》,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北宋时期的妇女并非完全地被压抑在男性话语体系之下,被禁锢于家门之内,而是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生产经营性的活动以及对节日、信仰的活动以及群体性娱乐活动的参与等,形成了独特的女性民俗,展示了活泼鲜明的女性形象。

究其原因,北宋统治者虽然推行“儒术治国”,但宋儒理学刚刚兴起,对当时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小。应当说,理学兴起于两宋,流弊主要在明清。[5]此外,北宋是一个比较活泼、重商、追求享乐的时代,都城汴梁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繁华富庶、熙来攘往、人口多达百万、商品经济与大众文化发达的地方,文明程度较高,这都要求妇女参与到现实生活中来。因此,北宋妇女具有更大的人身自由,她们或投身于商业,或投身于娱乐服务业,并具有自己丰富多彩的节日游艺生活,客观上为我国古代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当然,我国传统文化包括两个层面:上层文化与民间文化。民间文化具有社会的广泛性。孟元老作为北宋时一介平民,其《东京梦华录》不是以传播教化、宣扬特定的道德规范为目的的史料,所以“话语霸权”色彩相对淡薄,更多地接近现实社会生活。上述诸多因素形成北宋时期妇女可以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当时都市社会民俗生活中的重要构成元素。

[1]邢莉.中国女性民俗文化·序言[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1.

[2]尹永文.东京梦华录笺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158.

[4]王文燕,汤夺先.从《东京梦华录》看北宋时期的都市婚俗[J].青海民族研究,2009,(4):115-118.

[5]张邦炜.两宋妇女的历史贡献[J].社会科学研究,1997,(6):119-124.

Northern Song Dynasty’s Female Folk-custom in“Dongjing Meng Hua Lu”

ZHANG Li-man,TANG Duo-xian
(College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039,China)

MENG Yuan lao’s“Dongjing Meng Hua Lu”describes the prosperity and social folk-custom of Bianliang,the capital of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a variety of female groups being active in the society.During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the female folk-customs were mainly displayed in the adult rite,marriage rite,fertility rite,and the colorful female festive entertainment etc.Women’s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life formed a unique female folk custom,closely related to the open,developed,loose social environment at that time.

“Dongjing Meng Hua Lu”;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female;folk-custom

K892

A

1672-3910(2011)06-0018-05

2011-09-06

合肥市2011-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hfsk11-12d44);安徽大学学术创新团队项目(SKTD008)

张莉曼(1987-),女,安徽濉溪人,硕士生;汤夺先(1977-),男,山东邹城人,博士后,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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