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彦振
(南京政治学院 一系,江苏 南京 210003)
伊格尔顿是一位具有国际声誉的西方当代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和文化理论家。他对文学意识形态的思考集中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批评与意识形态》和《当代西方文学理论》等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伊格尔顿运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方法,对文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和深入的批判,这对我们进一步理解文学的本质,把握意识形态的内在结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试从“伊格尔顿关于文学本质的思考”、“文学是意识形态生产”和“意识形态生产的基本要素”三个方面对伊格尔顿的文学意识形态观作初步探讨,以期加深对意识形态本质和结构的理解。
伊格尔顿对文学本质的思考主要体现在《当代西方文学理论》一书中。在这部重要著作中,伊格尔顿对英国文学的兴起历程、现象学、诠释学、接受理论、结构主义与符号学、后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等当代文学理论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对文学的本质进行了系统的思考。
伊格尔顿认为,对文学的定义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在虚构的意义上,将“文学”定义为创造性或想象的写作。对此定义,伊格尔顿驳斥道:“在‘事实’和‘虚构’之间区分是行不通的,且不说因为这种区分本身还常常出现问题。”[1]15在英国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Novel”这个词既用于真实的事件,也用于虚构的事件,而且甚至新闻报道也很难被认为是真实的。“如果说文学是‘创造性的’或‘想象’的写作,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历史、哲学和自然科学是非创造性的和非想象性的呢?”[1]15-16也就是说,历史、哲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有创造和想象,我们不能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发现中没有“创造”和“想象”。并且,爱因斯坦也曾指出,想象对科学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将文学定义为创造性或想象的写作,是不合适的。
第二,文学是一种写作,表现为一种“对普通说话用语的有组织的修正”。文学改进并加强普通的语言,有系统地脱离日常的说话用语,这是俄国形式主义者所提出的文学定义。形式主义实质上是把语言学运用于文学研究,关心的是语言结构,而不是关心真正说了些什么,所以形式主义者只研究文学形式而忽略文学的内容。远非把形式看作内容的表现,他们颠倒了整个关系:内容只是形式的“激发因素”,只是对某一特种形式运用的一个机会或适当的时机。对此,伊格尔顿指出,“对形式主义者来说,‘文学性’是由一种谈话与另一种谈话之间的特异关系的作用;它不是一种永恒的特定的性质。他们不是要解释‘文学’,而是要解释‘文学性’——特殊运用的语言,这不仅可以在‘文学’原文中发现,而且还可以在原文之外的许多地方发现。”[1]20在他看来,形式主义者追求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充其量不过是“文学性”而已。并且,他们所讨论的文学手法如转喻、提喻、反语、颠倒等在日常对话中有大量应用。因此,这一定义只重视形式,而忽视了内容的重要性。
第三,文学就是“非实用地”运用语言。对此,伊格尔顿指出,这种解释也会得出文学事实上不可能“客观地”加以限定,其结果是对文学的解释变成了人们决定怎样去阅读,而不是所写东西的本质。“一部作品开始可以作为历史或哲学而存在,后来逐渐被列入文学;或者开始时作为文学,后来慢慢因其考古学的意义而受到重视。有些原文生来就是文学的,有些是赢得文学性的,还有些是把文学性加上去的。就此而论,后天比先天重要得多。重要的不是你来自何处,而是人们怎样对待你。如果他们决定你是文学,那么,不管你认为你是什么,你看起来就是文学。”[1]24伊格尔顿进一步指出:“任何一篇作品都可以‘非实用地’阅读——如果那就是把原文读作文学的意思——这就像任何作品都可以‘以诗的方式’来阅读一样。假如我仔细观看列车时刻表,不是为了找出换乘的列车,而是在心里激起对现代生活的速度和复杂性的一般思考,那么可以说我是把它作为文学来读的。”[1]25因此,伊格尔顿认为,将文学定义为一种非实用地语言处理,并没有接触到文学的实质。
第四,文学是一种优秀的写作。对此,伊格尔顿指出,这种看法虽能在一定的意义上说明问题,但这种看法有一种相当大的破坏性后果。“它意味我们可以彻底丢掉‘文学’这个类别在特定不变意义上是‘客观的’幻想。任何东西都可以是文学,而任何被看作不变的、毫无疑问是文学的东西——例如莎士比亚的作品——则可以不再是文学。任何相信文学研究是研究一种稳定的、范畴明确的实体的看法,亦即类似认为昆虫学是研究昆虫的看法,都可以作为一种幻想被抛弃。”[1]27由此可以推论出文学是一个不稳定的存在,所谓本身就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或传统是不存在的,这是因为价值判断可以明显地发生变化。因此,这一定义也不合适的。
第五,文学是人们凭臆想而选定称作文学的写作。伊格尔顿认为,这种定义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关于这种种的价值判断根本不存在任何想入非非的东西:它们扎根于更深的信念结构,而这些信念结构显然像帝国大厦一样不可动摇”[1]34。因此,我们迄今所揭示的,不仅是在众说纷纭的意义上说文学并不存在,也不仅是它赖以构成的价值判断可以历史地发生变化,而且是这种价值判断本身与社会思想意识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它们最终所指的不仅是个人的趣味,而且是某些社会集团借以对其他人运用和保持权力的假设。也就是说,对文学范围的界定是以一定社会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而不可能是主观随意、凭空设想的。
通过对以上种种文学概念内涵的解构,伊格尔顿深刻指出:“文学,就我们所继承的这个词的意思来说,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与社会权力问题有着最密切的关系。”[1]42“文学理论实际上只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分支,完全没有什么一体性或个性使它充分区别于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化和社会学的思想。”[1]293“我们考察过的文学理论是政治的。”[1]281-282“现代文学理论的历史是我们这个时代政治和意识形态历史的一个部分。”[1]281并且,他进一步明确指出了“政治”一词的内涵,“我这里所说的政治仅仅指我们把社会生活整个组织起来的方式,以及这种方式所包含的权力关系。”[1]281
伊格尔顿进一步强调说,尽管文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但也不能说这是文学的沦落。“文学理论不应该因为是政治的而受到谴责,而应该因为在整体上不明确或意识不到它是政治的而受到谴责,——因为盲目性而受到谴责,它们盲目地提出一些学说,想当然地把这些学说作为一种‘技巧的’、‘不言而喻的’、‘科学的’或‘普遍的’真理,然而对这些学说稍作思考就可以看出它们是在适应并加强某些特定时代特定集团的人的特定兴趣。”[1]281也就是说,文学与政治本来就是密切相关的,只是有的人没有意识到而已,这也就是伊格尔顿明确指出的,对于文学而言,“真正引起异议的是它的政治的性质”[1]282。
综上所述,伊格尔顿对文学概念和文学理论的考察,使我们认识到文学是一种与社会政治权力密切相关的意识形态。文学一旦与政治分离,文学批评自身就会陷入到危机当中,“文学批评的未来如果不定位于反抗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斗争,它将毫无前途”[2]124。“马克思主义批评是一个更大的理论分析体系中的一部分,这个体系旨在理解意识形态——即人们在各个时代借以体验他们的社会的观念、价值和感情。而某些观念、价值和感情,我们只能从文学中获得。理解意识形态就是更深刻地理解过去和现在;这种理解有助于我们的解放。”[3]2-3由此可见,伊格尔顿从事文学批评的目的是与各种形式的剥削和压迫作斗争进而达到人类的解放,这种观点也是对纯粹文学批评和庸俗社会学批评的有力驳斥。这些观点表达了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现实关怀立场,这也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的。当然,伊格尔顿的文学观也存在将文学功能单一化的局限性。文学的功能是多方面的,除意识形态功能之外,它具有促进个体安身立命、提高精神境界的重要作用,还可以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与各种意识形态保持适当的距离,并能看到意识形态的局限性,从而具有一定的解放作用。
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生产,这个命题有两层含义:一是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领域;二是文学也是一种生产,属于经济基础领域。
伊格尔顿认为,在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反映说”,认为文学就是那个时代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反映,作为“虚假意识”的囚徒,它们无法超越意识形态去获得真理。这是一种“庸俗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这种观点的局限性在于,它无法解释何以存在着大量质疑和批判意识形态的文学作品。另一种观点是“超越说”,这种观点抓住许多文学作品对其所面临的意识形态提出挑战这一事实,并以此作为文学艺术本身的定义。如奥地利文艺批评家恩斯特·费歇尔在其论著《对抗意识形态的艺术》中就提出,真实的艺术常常超越它所处时代的意识形态界限,使我们看到意识形态掩盖下的现实。这两种观点都各执一词,失之于简单,因而是片面的。
伊格尔顿认为,关于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法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阿尔都塞则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说明。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表示人们借以体验现实世界的那种想象的方式,这也是文学提供给我们的那种经验。但艺术不只是消极地反映那些经验,它包含在意识形态之中,但又尽量使自己与意识形态保持距离,使我们感觉或察觉到产生它的意识形态。并且,阿尔都塞还认为,真正的艺术并不能列入意识形态之中。同时,艺术与科学也是不同的,其区别并不是它们处理的对象不同,而是它们处理同一对象的方法不同。科学给予我们有关一种状况的概念知识,而艺术给予我们那种状况的感性经验。“艺术的特殊性是‘使我们看到’、‘使我们觉察到’、‘使我们感觉到’某种间接提到现实的东西。……艺术使我们看到的,因此也就是以‘看到’、‘觉察到’、‘感觉到’的形式(不是以认识的形式)所给予我们的,乃是它从中诞生出来、沉浸在其中、作为艺术与之分离开来并且间接提到的那种意识形态。”[4]242由此可见,艺术不能被简化成意识形态,它与意识形态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并且,阿尔都塞还认为,艺术通过这种方法让我们“看到”那种意识形态的性质,由此逐渐使我们充分地理解意识形态,即达到科学的知识。
那么文学是怎样做到这一点呢?伊格尔顿认为,法国的皮埃尔·马舍雷在其著作《文学创作论》中阐述得更加充分。马舍雷对“幻觉”和“虚构”两个术语作了区分,认为幻觉是人们普通的意识形态经验,是作家创作所依据的材料;虚构则是作家创作的方式、方法。作家在创作过程中,通过赋予意识形态以某种确定的形式,将其固定在虚构的界限内。这样,艺术就能使自己与意识形态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将那种意识形态的界限显示出来。因此,艺术有助于我们摆脱意识形态的幻觉。[3]22-23
伊格尔顿认为,尽管阿尔都塞和马舍雷两人在一些关键的地方,存在着含混不清的说明,但他们对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论述具有深刻的启发性。他们核心观点是,意识形态不是一堆杂乱无章、飘忽不定的形象和观念;在任何社会中,它都具有一定的结构上的连贯性,进而可以成为科学分析的对象。由于文学也属于意识形态,它们也可以成为科学分析的对象。科学的批评应该力求依据意识形态的结构阐明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既是这种结构的一部分,又以它的艺术改变了这种结构。科学的批评应该寻找出使文学作品受制于意识形态而又与它保持距离的原则。
最后,伊格尔顿指出,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即复杂的社会知觉结构中的一部分;这种知觉结构确保某一社会阶级统治其它阶级的状况或者被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视之为‘当然’,或者根本就视而不见”[3]9。文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不是被动地反映经济基础,而是不断产生反作用,影响经济基础。因此,理解文学也就是理解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进而理解这个社会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理解这个社会的经济生产方式发展的性质和阶段,从而有助于实现人们的解放。
伊格尔顿对文学意识形态观的发展,不仅在于指出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在于强调文学也是一种生产。换句话说,文学既是思想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也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
在谈到文学是一种生产时,伊格尔顿指出:“文学可以是一件人工产品,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一种世界观;但同时也是一种制造业。”[3]65文学作为一种制造业,是物质生产过程,因为“书籍不只是有意义的结构,也是出版商为了利润销售市场的商品。戏剧不止是文学脚本的集成;它是一种资本主义的商业,雇佣一些人(作家、导演、演员、舞台设计人员)产生为观众所消费的、能赚钱的商品。批评家不止是分析作品,他们(一般地说)也是国家雇佣的学者,从意识形态方面培养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尽职的学生。作家不止是超个人思想结构的调遣者,而是出版公司雇佣的工人,去生产能卖钱的商品。”[3]65也就是说,一方面,文学可以如恩格斯所说,是与经济基础关系最为间接的社会生产;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是一种经济方面的实践,即物质生产,是狭义的生产概念。在此基础上,伊格尔顿进一步指出,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实践,而不是供学院式解剖的对象。“我们可以视文学为文本,但也可以把它看作一种社会活动,一种与其它形式并存和有关的社会、经济生产的形式。”[3]66同时,文学作为一种世界观,通过作家的精神劳动,生产着意识形态。在这个意义上,伊格尔顿的文学生产又是一种精神生产。这里的生产是指广义的生产概念。由此可见,文学作为一种生产,是一种双重性的生产:从形式上来看,是一种物质生产;从内容上来看,是一种精神生产。
总之,文学是意识形态生产这一基本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的基本观点,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文学的本质和功能。
伊格尔顿在提出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生产这一命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了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以更好对文学进行意识形态批判与分析。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生产,其构成要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般生产方式、文学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作者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以及文本。对此,我们可从生产和意识形态两个维度进行具体分析。
在生产维度上,伊格尔顿将把生产分为一般生产方式、文学生产方式两个范畴。
一般生产方式指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它不仅构成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且成为其他生产,特别是艺术生产的前提。而文学生产方式则是特定社会中文学生产力和文学生产关系的统一,从属于一般生产方式,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组成。这些结构相互影响、互相制约,其特征也是文学产品自身的一个重要成分。
在两者之间的关系上,一方面,一般生产方式制约文学生产方式,为其提供特定的生产条件,并使其某种特定形式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文学生产方式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一般生产方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5]49
在意识形态维度上,伊格尔顿把意识形态分为一般意识形态、作者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三个层次。
一般意识形态是“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形式,它是由一系列连续性的价值话语、阐释话语和信念组成的,它们与物质生产的结构相连,因此反映了个体从属于社会状况的经验性关系,它们保证了那些对真实的错误感知以便维持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再生产”[5]54。可见,在伊格尔顿看来,一般意识形态就是社会中用以维持社会结构的各种社会观念的整体。
作者意识形态指作者被置入一般意识形态这一符号秩序的特有方式,这一置入是由社会阶级、性别、民族、宗教、地区诸多元因素决定的。这些因素在一般意识形态中不是孤立存在的,应当研究其间的具体联系。[5]58-59换句话说,在一个普遍存在意识形态的社会中,任何个体要想生存下来,就必须进入意识形态之中并与之打交道,但由于个体家庭背景、受教育状况等的不同,就会内化为各不相同的作者意识形态。作者意识形态以独特的、具体的方式体现了社会的一般意识形态。
审美意识形态是一般意识形态中为一般生产方式所最终决定的,与伦理、宗教等其他领域相连接的特殊的审美领域。它是一个内部复杂的结构,包含了大量的“子部分”,文学就是其中之一。而文学自身也是内在复杂的结构,它包含多个层面:文学理论、批评实践、文学传统、风格、文类和话语等等。它也包括“美学的意识形态”,即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审美”自身的功能、意义和价值,它是一般意识形态中“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在各要素的相互关系上,伊格尔顿认为,意识形态是一个由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和作者意识形态等层次组成的复杂结构,每一层次之间及其内部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其中作者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是从属于一般意识形态的。而文本就是上述多种因素生产的产品,文本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它的产生过程是在一般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由文学生产方式生产的,它既包含一般意识形态成分,又包含作者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成分。
综上所述,伊格尔顿对于文学意识形态生产的内在结构的分析,建构了独特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是对文学的社会意识形态分析的扩展和有益补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理解,对于从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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