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非常名”
——中国文化词音译的认知理据

2011-04-03 03:49杨文滢
当代外语研究 2011年11期
关键词:音译框架概念

杨文滢

(广州大学,广州,510006)

1. 引言

音译(transliteration)在中国翻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玄奘的“五不翻”。近年,文化词的音译盛行,引起了翻译研究的关注:刘祥清(2008)介绍了音译的历史与现状;黄粉保(2005)刘祥清(2010)概括了音译的功能与类型;王丽(2010)探讨了音译的原则和方法;申连云(2009)分析了音译与权力的关系;龚雪梅(2006)、鲍文(2007)、周有斌(2009)、朱一凡(2007)、郭虹宇(2009)具体讨论了外来词的音译;葛校琴(2006)、杨永和(2009)、杨红梅(2009)、朱安博(2010)的研究涉及文化输出中的音译。上述研究偏重英汉音译,少有汉英音译,而有关音译之认知理据的探讨尤为空缺。

翻译的认知取向是翻译研究的新视角。近十年来,基于认知语言学的翻译研究论著呈迅速发展之势(束定芳2009:248),说明认知语言学对翻译的解释力正日益受到关注与肯定。翻译是意义的语际转换,语词的翻译与译者的语义观有直接关联。认知语言学从根本上反对客观主义的语义观,反对形式主义的方法,认为在现实和语言之间存在着人的“认知”,语义是主观、客观和语言符号三者之间的关系。认知语义观不仅有助于我们从各民族认知差异的角度解释语言的可译性限度;更重要的是将翻译过程中的作者、译者、读者和文本置于以“体验”为基础的互动关系,从而避免以“作者”、“文本”、“读者”为中心的翻译观在解释上的片面性和对翻译实践的误导。

文化词的音译一般被译界视为应对不可译的权>宜之计,本研究试图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重新评析之,例析音译消解可译性限度的认知理据。

2. 以词汇手段英译文化词的局限性

在汉英翻译中,文化词翻译常采用的方法有直译(如“四书”“Four Books”)、意译(如“紫禁城”“the Forbidden City”)和音译(如“气功”“qigong”)等。《道德经》之“道”的英译则三种方法兼备:“Way”,“Reason”,“Law”,“Nature”,“Existence”,“Dao”,“Tao”。对于直译和意译的效果,译界之评说贬多于褒,主要认为其未能解决可译性限度引起的意义损失与误读(廖敏2004;周珉、周及徐2010)。对其音译虽有肯定评价(杨慧林2009;杨文滢2009),但欠缺理据分析。

维根斯坦认为可译性限度产生于语言家族之间的非相似性。根据认知语义观,语言符号是经过词汇化的概念,因而我们认为可译性限度不在于语言符号的非相似性,而在于概念的非相似性。作为道家学说的核心概念,“道”之内涵涉及宇宙本原、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准则,是西方哲学体系中空缺的概念,西方译者以“Way”译道,注意的只是词汇层面的对应性。诚然,从词汇学角度看,“道”与“Way”具有某些相似的词典意义,如“道路、方式、规律、途径”等,但仅限于少量规约性意义。语义结构由语言知识和百科知识构成,英语的“Way”与汉语的“道”在认知语域上存在不对等性。“Way”是早期基督教教义中的一个词汇,指通往彼岸世界的精神之路。西方译者之所以用“Way”来译“道”,是因为“Way”在《圣经》中有崇高、深邃的含义(汪榕培1997:154),而“道”属于哲学范畴,是一个囊括人道、政道,自然之道的认知域矩阵。

语义结构是概念结构,概念结构具有体验性。“道”与“Way”在概念范畴与意义维度上的差异意味着其在形成概念和词义的过程中所依据的认知体验大相径庭。当目标语读者的经验及其所具备的知识与源语读者的经验及其所具备的知识不一致时,理解译语所启动的认知框架就不可能与译语所传递的内容匹配。例如,《道德经》第四章第一句“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Mair译为:“The Way is empty/Yet never refills with use”;Waley译为:“The Way is like an empty vessel/That yet may be drawn forever”(廖敏2004:334)。英译虽然在意义维度上忠实于原文,却不能激活英语读者与中文读者相同的概念化过程,因为“Way”在英语中并不对应于容器图式。Nida(1964)将最佳译文描述为:它引起目的语读者的反应与源语篇引起源语读者的反应相同。“Way”在英语词典意义与基督教范畴中启动的是路径图式,而“道”在汉语语言和道家哲学中的意义除了路径图式,还有繁衍图式:“为天下母”、“道生一,一生二…”;关系图式:“有无相生…”;水图式:“上善若水”;容器图式:“道冲”和运动图式:“周行而不殆”(靳永、胡晓悦2009:53,91,5,18,53)。由此可见“the Way”与“道”只是追求形式对等的词义翻译,不可能实现概念的对等映射。

与直译不同的是,对“道”的意译“Nature”、“Law”、“Reason”、“Existence”试图超越词汇在字面意义上的对等,通过发掘词的内在涵义实现意义再生。但这种传释带来的效果实乃一叶障目。其一,“道”是一个意义多元的概念体系,以四个英文词汇中的任何一个释“道”,都是对“道”之完整意义的肢解。道家言说之所以采用多维度的概念建构和意象投射,就是因为忌讳以语障言荃使“道隐于小成”(于丹2007:99)。其二,框架语义学认为把握概念系统中任一概念的意义,必须首先理解它所适应的框架(李福印2008:121)。“道”之含义一旦脱离了源语文化框架,也就脱离了理解它所需要的经验基础,这就是为什么对“道”的意译不能使意义在目标语中再生,而只是使意义发生偏离和疏漏——“道”是“法自然”而非单向度的“Nature”;是“为无为”,而非强制性的“Law”;“道”“玄之又玄”,而非机理毕现的“Reason”;“道”“体无形”,而非“Existence”之显性在场(靳永、胡晓悦2009:53,76,3,88)。因此,即使把四个意译词汇相加也并不等同于“道”在源语范畴中的特征。以词汇手段释“道”的局限性在于对源语文化框架及其知识结构和经验图式的错置和抽离。

冯友兰(2004:11)认为,中国哲学著作在语言上的困难在于其提示性:“中国哲学家的言论和著述中的种种提示很难翻译……当我们把《老子》书中的一句话译成英文时,我们是在按照自己的理解来阐述它的含义。译文通常只能表述一种含义,而原文却可能还有其他层次的含义。原文是提示性质的,译文则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冯先生这番话的启示落在“提示”二字上,但我们并不认为译文不可能做到提示性。根据认知语义观,语言“本不具有意义”,其作用只是“导引出意义”(Fauconnier 1994:xxii)。“道”之英译的难度在于其文化框架无法移植,而音译的出路在于能够“提示”异质文化框架的存在,并通过概念转喻机制引导认知通达。

3. 音译的文化框架提示性

玄奘翻译佛经提倡“五不翻”(刘祥清2010:59):生善不翻、秘密不翻、含多义故不翻、顺古不翻、无故不翻,如不以“智慧”译“般若”,不以“能仁”指称“释迦牟尼”等。佛经翻译凡遇名字和术语皆取音译。基于认知语义观再度理解“五不翻”,我们认为其音译策略是对佛学语汇的理据性和向佛之人悟性的尊重。认知语言学所谓语言“本不具有意义”指的是“意义不在语言之内”,即没有“独立于人们丰富的细节知识和强有力的认知程序”的意义(Saeed 1997:319;Turner 1991:206)。从认知框架视角看,玄奘提出“不翻”,是因为源语概念与译语词义之间存在非对应性。“释迦牟尼”如译为“能仁”,则其地位不及中国的周公及孔子;“阿褥菩提”如译为“正偏知”,则难以与中国道教所言相区别(陈福康2001:43)。根据Taylor(1995:89)之见,框架是基于文化约定俗成的知识构型(configurations),囊括于框架中的知识为一个语言社区至少一部分成员所共有或被认为所共有。语际翻译中的可译性限度在于目标语读者的文化框架差异,而取音译则可通过源语语音向目标语读者提示源语文化框架的迥异性,从而引导对该文化框架之概念系统的整体体验。

Petruck(1996:1)认为,框架是这样一种概念系统,理解该系统中任何一个概念都必须以理解整个系统为前提;引入其中任何一个概念都会涉及系统内其他所有概念。框架的这一特征进一步点明以词汇手段译“道”何以有局限,同时也提示了突破可译性限度的出路。在人脑的认知结构中,框架以概念系统的方式存在着,由称之为“概念”或“认知域”的框架成分构成,任何一个框架成分都可激活它所属的那个框架。

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是语言的第一要素。“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索绪尔1980:101)。汉字造字法有四体,“依声托事”是其一,“声”是字音,“事”是字义。文字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首先要记录下语言的声音。“名实之辩”中的“名”反映人的主观认识,意指“词”、“名称”和“概念”,其中包括了语言符号的发音。古汉语中,“名”和“鸣”是相通的:“古人圣人鸣而施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名”含有“讲出来”的意思。何九盈(转引自王寅2006:1)指出“名”必须通过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语音方可表达,孙雍长(转引自王寅2006:1)甚至直接将二者等同,将“名”解释为用来指谓客观事物的声音形式。可见,语音是概念系统的重要构件,其与概念意义的内在联系是提示框架并激活框架的客观基础。

近年来文化词的音译大热。北京奥运会“福娃”英译为“Fuwa”,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不折腾”被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现场口译为“bu zheteng”,都反映了翻译主体对文化框架的取舍。此外,英语读者放弃“武术”、“豆腐”、“阴阳”、“风水”等的原译“martial arts”、“bean curd”、“positive and negative”、“geomancy”而改用“wushu”、“toufu”、“ying and yang”、“fengshui”等,也说明音译为目标语读者所接受的认知基础的变化。音译“Tao”被Webster'sNinthNewCollegiateDictionary、Chambers20thCenturyDictionary和LongmanDictionaryofEnglishLanguageandCulture等辞典作为词条收入,专指老庄之“道”,亦可旁证以音译消解可译性限度的可行性。音译因不译而保留和提示了源语文化框架,而保留源语文化框架就是保留意义的完整性,保留主体意义建构下的意义潜势。

4. 音译的转喻性框架引导

传统修辞学对转喻的定义是:以某一事物的名称来替代与该事物相关或由该事物联想到的另一事物(李福印2008:145)。在这个定义里,转喻的性质是辞格,两事物的关系限于语言层面。现代认知语言学提出转喻是一种概念工具,“允许我们通过某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关系而对该事物进行概念化”(Lakoff & Johnson 1980:39)。对转喻的认识进入到概念层面,转喻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段,更是一种认知机制。对转喻认识的突破带来了转喻分类范围的扩展,Radden和Kovecses(1999:30-36)将转喻分为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和整体中各局部之间的关系两大类。第一类包括六个小类:整体和局部(Whole and Parts)、标量(Scale)、构成(Constitution)、事件(Event)、范畴成员(Category and Member)、缩简(Reduction);第二类包括9个小类:动作(Action)、感知(Perception)、因果(Causation)、产生(Production)、控制(Control)、所属(Possession)、容含(Containment)、方位(Location)、符号和指涉(Sign and Reference)。

依据转喻的认知含义及Radden和Kovecses的转喻分类,我们认为音译是一种转喻现象,是它引导框架通达的认知机制所在。首先,音译是译音代义,“代”是“指代”,与“转喻主要是一种指代功能(Lakoff & Johnson 1980:36)”的定义相符。其二,译音代义,是用语言的语音形式代指语言的概念意义,音与义的关系属于转喻关系的第二类——整体中各局部之间的关系。语言符号具有双侧对称性,每一个符号由能指和所指两部分构成,其中能指的符号形式是语音或(文字)书写,而所指则是符号所代表的事物或概念,也就是词的意义。Radden & Kovecses将语言形式和所指概念之间的认知关系归为符号转喻类型,因此,具体而言,音译属于符号和指涉的转喻关系。

Catford(1965:66)认为音译的过程可分为三个步骤:即先将译出语的文字单位转为译出语的语音单位,此后再转为译入语的语音单位,最后转换成译入语的字母或其他书写单位。三步骤完成两种语言不同字母表之间的转换,使音译词最终在音与形方面向目标语靠拢,以实现对义的提取。英汉音译是以汉字读出或写出英语词或词组的发音,如“沙发(sofa)”、“奥林匹克(Olympic)”;而汉英音译时,由于从文字单位到语音单位的转换采用的是汉语拼音方案或旧时的威妥玛式拼写,语音单位均以拉丁字母呈现,第二、三个步骤与第一个步骤发生了重叠,因此从源域向目标域的转喻映射实际上是发生在源语语音单位与源语概念意义之间。“Tao”是二合前响复元音,是汉语典型的声母+韵母音节,同时又不属于既有的英语词汇。如果说“Way”由于其本身携带的英语文化框架使英语读者无法进行框架置换,那么“Tao”则由于编码过程中本土框架的空缺而提示异质语符信息背后新异文化框架的存在,从而促使英语读者寻求对“Tao”的整个概念系统的理解,进而给框架空位赋值。因此,在“Tao”的音译转喻过程中,新异语音组合起认知凸显的作用,充当认知参照点为目标语读者提供确定的认知域。换言之,译者通过突出“道”的语音特征使目标语读者能够以最小认知努力确认“道”的最大语境特点,从而顺利激活处于该认知语境中的目标域。

关于转喻认知过程,Langacker(1999:199)有过具体的阐述:“转喻基本上是一种参照点现象。更准确地说,通常由一个转喻词指代的个体作为参照点,为接近欲表达的目标提供心理可及性。我们不会被这样的指称变化搞混,因为所采用的参照点被认为具备唤起该目标的能力。转喻普遍存在是因为我们寻找参照点的能力与生俱来,无处不在。……由于我们的这种参照能力,一个选择得好的转喻词语可以让我们提及一个显豁的、更容易表达的个体,并以此更方便地,基本上是自动地,唤起一个或者是不太重要或者是难以命名的目标。”显然,音译之所以能实现从源域到目标域的心理通达,一方面是由于转喻机制提供的参照点,另一方面有赖于意义建构者本身具有的参照能力。作为中国文化关键词的“道”博大精深,千解万注之下也只能是见仁见智。对于这样一个“难以命名的目标”,其识解的抵达有赖于读者的体悟。既然v意义不是先在的和进行解码的对象,而是需要语言使用者进行建构的”(Langacker 1999:199),那么,我们尽可以通过音译开放“道”的意义语境,凭由读者的认知运作进行实时识解。

根据Fauconnier(1999)的观点,语境中的任何语言形式都有触发大规模的认知构建活动的潜能。与丰富多彩的后台意义构建相对应的是,我们仅需很少的语言形式进入前台即可导引出丰富的认知路径,激发复杂的认知操作。拼音文字是声音编码,英文的编码是一个经形到音再到义的过程,语音表征在词义的提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王德春等1997:179)。用声音翻译文化词,是以微量形式连接海量概念语义,为目标语读者提供“最小却足以寻找特定情景中的认知域和适于构建认知原则的线索”(Fauconnier 1994:xviii)。

5. 结语

“名可名,非常名”。译“名”之难早在佛经翻译时期即有讨论,音译法也一直是弥补文化空缺的重要手段。译名的问题,其实质是译者如何理解名实、名义之关系的问题。翻译是作者、译者和读者基于现实世界体验所参与的多重互动。翻译不是成品,而是一个理解原文、重建译文的过程。基于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本文论证了音译在促成读者对文化词的理解和重建过程中的框架提示作用和转喻性框架导引机制,从而阐明了以音译消解可译性限度的认知理据,为译界重新评价音译提供了例证与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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