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平 [苏州大学 苏州 215123]
论克里普克与普特南自然类词项语义学观之异同
□朱建平 [苏州大学 苏州 215123]
虽然哲学家们一直使用克里普克-普特南理论来称谓他们关于自然种类词项的语义学学说,但这是两个很不相同的理论,其差别不仅表现在理论提出的最初动机方面,更体现在理论的最终内容方面。本文的目的不在于详细说明两位哲学家关于自然类词项的理论特点,而是试图对他们关于自然类词项的学说做出应有的区别。
自然种类词项;指称;因果的历史说明;本质
克里普克(Saul Kripke)和普特南(Hilary Putnam)发表的关于自然类词项的杰出著作和论文是20世纪分析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人们普通认为他们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提出了观点基本相同的理论。此后评论家们习惯于把这一理论称之为克里普克-普特南或普特南-克里普克理论,并且将这一惯例一直延续至今。其实,这两种理论是有很大差别的。这种差别不仅表现在理论提出的动机方面,更体现在理论的最终内容方面。
事实上,自从“克里普克-普特南”的提法被广泛使用以来,许多评论家就已经指出了二者的许多不同之处。例如,梅洛指出,人们认为自然类的本质问题由克里普克和普特南提出[1~2],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普特南并没有提倡本质的说法[3]。弗兰奇认为:按照普特南-克里普克的观点,像专名一样自然类词项是严格指示词,它们在每一个可能世界识别出相同的个体。然而普特南较少谈论严格指示词,同样也很少有在所有的可能世界识别出相同的个体的提法。虽然他的确使用了这些思想,并且明确地把这些思想归之于克里普克。在普特南的著作中主导性的论题是自然类词项的指称问题,即它们在世界(在“这个”世界)的指称[4]。唐纳兰也明确表示普特南后期的工作与克里普克的理论极少有共同之处[5]。本文的目的不在于详细说明两位哲学家关于自然类词项的理论特点,而是试图对他们关于自然类词项的学说做出应有的区别。
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自然类词项理论有某些共同之处。这一共同之处体现于二者都同意自然类词项的语义学特征和专名的语义学特征基本相同,二者都否定自然类词项的意义主要是由应用于哪个类的事物的摹状词给出的,同时,他们也否定意义是由一簇摹状性质所决定的思想。也就是说他们都坚持自然类名称的指称理论,坚持自然类词项的外延主义语义学立场。
(一)主要由克里普克发展起来的专名理论是克里普克、普特南自然类词项语义学思想的类比性理论来源
1.专名是严格指示词:一个指示对象O的专名在所有O存在的可能世界中指称O并且绝不指称其他对象。
2.专名是非描述性的:1)它们不与通过说话者联系到它们的一个摹状词或一簇摹状词同义;2)关于任何一个世界状态w的一名字的指称不是通过语义学的方式确定的,即不是经由在w中的摹状词或描述性条件的满足来确定的;3)一个名字的指称最初是在实际世界里被固定下来的。一旦固定下来,它就被规定不管在什么可能世界中它的指称保持不变。
3.专名的指称最初是由两种方式确定的:被一个明示的洗礼所规定或者被满足某一描述的条件所规定。作为后一种情况,当名字从说话人到说话人一个个传递下去时,最初确定指称的方式一般地说是不很重要的。典型的情况是,说话人远离了最初的历史链条,仍用名字指称那最初的指称者,而不管这个链条是否还将这一性质联系到曾用于那人的名字。
4.像“昏星是晨星”这样的等同陈述如果为真则必然真。然而由这些句子所表达的真通常是后验的真。
(二)主要由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发展起来的自然类词项的学说信奉如下原则
1.自然类词项是表示自然物质、自然现象和自然种类的表达式。自然类词项的语义特征与专名的语义特征基本相同,对自然类词项的语义处理可严格按照专名的语义处理模式进行。
2.自然类词项最初获得它们的外延是通过一个明示的洗礼的方式,或者一个描述性的规定的方式,随后人们经由某些因果链条而将其名字逐步地传播开来。
3.自然类词项可依据它们的语义学性质划分为两类。一类如“水”,“金”或者“老虎”。一类如“脊椎动物”,“物种”或者“酸”。前者是直接指称词项,后者是描述词项。
4.直接指称词项分享着专名的三个特征,这些特征是绝大多数普遍词项所不具有的。即它们是非描述性的,是直接指称的,是严格指示的。直接指称的自然类词项在语义学性质方面与描述类词项有很大的不同。后者也是严格的,但却是描述的(非指称性的),非严格的。
5.一个描述词项(如H20)把指称的性质固定于一分析的先天定义之中,因而,每当理论有新发现和理论发生变更时意义和指称也将随之变化。像“水”这样的直接指称词项没有描述内容,因而当那个指称的新性质被发现或者理论变更出现之后能确保指称的连续性。
6.像“水是H2O”这样的涉及严格指示词的明显的等值陈述如果是真的则是必然真的,但是它们的真经常是通过后天的方式得到的。
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分析的目的在于指出传统的描述主义的图画是不正确的。传统的描述主义的观点认为,像“老虎”这样的指称自然类的一般词项是与一关于它的摹状词同义的,该摹状词是由一通常联系到“老虎”的一有能力的语言说话人的一类质的信息组成的,例如,它们是四足的,食肉的,有黄褐色的表皮,黑色的尾巴的那种像猫一般的动物。因而遵循着这幅传统的描写主义的图画,一个人能够把像“某物是虎当且仅当该物是四足的,食肉的,有黄褐色的表皮,黑色的尾巴的像猫一般的动物”看作是一个分析命题。也就是一个必然真的,一个先天就知道的命题。除此之外,按照这种分析,是否一个对象属于词项“虎”的外延只需要显示它是否具有上述的特征类型就能够确定。
传统的描述主义的分析对于捕捉到指称自然类词项的语义学行为的目的而言,一般地说是不充分的。例如,它对于确定某物是否是虎是不充分的,因为有些对象表面上具有上面所列出的所有特征,如某物也是四条腿的,食肉的,似猫般的等等,然而事实却表明它们可能是其他类动物。其次,克里普克有力的论证了像“水是H2O”这样的表达自然类词项等同的陈述不是必然先验真的。
(一)一般差别
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关于自然类词项分析的理论上的共同之处只是起点性的,阶段性的。事实上有些差别是深刻的,是一种涉及到理论内容的差别。我们首先概述这些差别,进而有所侧重地给出具体分析。
1.普特南的理论问世以来经十余年的演化,对许多问题都有所澄清甚至修正了原有的分析,而克里普克自80年代以来并没有为他的理论做出新的补充、修正和发展。其结果目前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关于自然类和自然类名称的理论。打个不确切的比喻就是两个人在起跑线上一开始是不分你我的,但到后来就看出彼此的不同了。
2.克里普克和普特南都同意自然类词项的意义不是由一摹状词或者一定义的性质给出的,而是被它们的指称所说明的。但是克里普克认为自然类词项最初获得它们的外延是通过一个明示的洗礼的方式,或者一个描述性的规定,随后人们经由某些因果链条而逐步传播开。而对普特南来讲,他的前后期思想有很大的变化,他甚至不再使用指称的标签说明,也不再使用因果理论,而宁愿使用历史的,集体的这些说法以解释自然类词项的指称问题。他把自己的方法称为索引的处理。
3.在关于自然类词项等同陈述的说明上普特南后来拒绝水必然是H20的思想,批评超越物理必然性的形而上学必然性的思想。而且可能世界的思想在二人理论中的地位与作用也各不相同。
4.与克里普克不同本质概念在普特南的分析中不占有重要位置,普特南不是一个本质论者。他认为隐蔽结构决定自然种类,而自然种类的说明及重要性是与兴趣相关的。
5.在对自然类词项的语义分析方面,关于语义严格性讨论在克里普克的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普特南的理论则较少谈论严格性问题。同时,关于自然种类普特南有大量的论述而克里普克则谈得较少。
(二)具体差别
1.关于自然类词项的“意义”,二者的关键出发点是:如果自然类词项有“意义”,那么意义中的关键因素是词项的外延。词项“虎”指称虎,词项“水”指称水,重要的是这些指称是意义的部分,指称并不是(如弗雷格关于涵义和指称的分析所蕴含的那样)意义的结果或意义的推论,但是就一般的意义问题而言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
(1)从文献和历史的角度看,克里普克早期著作主要涉及模态逻辑形式语义学,《命名与必然性》大量处理的是自然语言特别是专名和自然类词项的语义学问题,此后克里普克没有(对前期的工作)做出进一步的扩展和修正。与克里普克不同,普特南著有大量的关于自然类词项的论著,他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前后持续约有30余年。然而,随后的工作(如《哲学文集》)却表明,在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澄清甚至修正了他前面的思想。再后期的著作只是对这些修改后的内容加以充实罢了。
(2)从整体上来看,“在克里普克开辟的所有研究方向上,普特南都很少给出论证”[6]。在意义方面普特南的工作主要是由三个关键性因素——“索引性”“世界”和“社会实践”组成:
·大多数词是索引词,它比我们认为的要多。
·我们谈论的事物的实际性质(与关于那些事物的观念相反)进入到我们使用的术语的意义中。
·我们使用的许多词的意义没有应用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意义部分地来自于“语言劳动的区分”。
·意义是社会的,不是(个体)心理的,也不是实体的[7]。
显然,这些思想与克里普克《命名和必然性》中的思想是有一定差别的。
(3)普特南在其经典论文《意义的“意义”》中提供了对“意义”的一种说明。他指出一个自然类通名的意义不仅仅包括语法和词项的指称,而且也包括了一个成规(stereotype),以及联系到这个名字的某些常识(也许是错误的)。外延作为意义的部分包含在意义当中,但是“‘意义’绝不意味着外延”。“成规”在普特南那里意味着对给定的类事物的典型的类特征的标准描述。成规在正常情况下给出了是否一个事物属于那个类的识认方式。
普特南把这种对意义的处理称之为“外延主义”。他把外延主义的主要内容概述为:
·我们同意这样一种思想,即说话人以下列方式辨认出我们的指称:每一词项T被每一说话人联系到一性质PT(T的内涵)。词项应用于有性质PT的事物。
·我们正给出一个说话人如何辨认出他的指称的替代说明,如果他们并没有将词项与一个罗素理论所要求的充分必要条件(或性质PT)相关联的话[8]。
显然,如果“克里普克-普特南”的学说简单地意味着对自然类词项的外延的指称性处理的话,上述两段话显然不符合这层意思。这些内容也不符合克里普克的基本思想。
(4)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克里普克清楚地表明,他并没有“精确的阐述”一个自然类名字的理论。甚至他的专名的讨论是为了个别的需要。他说他关于名字的说明只是“在不是一个理论,而是假定现实中发生了什么的意义上是一副好的图画”。一般地说,与他的后期支持者相比,克里普克显得较少独断性。他能更好地理解普通话语的精细微妙和自然本身的复杂性。
2.类和类名称
自然类名称的问题在当代西方语言哲学中有大量的讨论,普特南本人也有大量的自然类名称的论述。与普特南相比,克里普克对自然类的讨论并不是很多。因为当时克里普克做的工作主要属于语义学和模态逻辑的领域,而普特南正在研究语义学和自然科学哲学。二者相比,普特南更适合将自己的工作扩展到自然类的语义学研究中去。
在关于自然类的问题上两位哲学家有明显的理论分歧。对克里普克来说自然类词项是内在的严格指示词。严格性的特征描述首先是由克里普克[9]提供的,他对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做了如下区别:
·(克里普克严格性)严格指示词在对象存在的所有的可能世界中指称相同的对象,在对象不存在的可能世界中不指称任何事物。
·(克里普克非严格性)非严格指示词是一不严格指示词,即或者在某些但并非所有的对象存在的可能世界中指称某些对象,或者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指称不同的对象。
专名和定摹状词提供了存在这种区别的清楚的例子,如“亚里士多德”满足克里普克的严格性,而“柏拉图的学生”和“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则满足克里普克的非严格性。当然,也有许多满足克里普克严格性的摹状词,如严格的或者现实的摹状词(例如“真实的柏拉图的学生和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以及指称必然存在事物的摹状词(例如,“最小的素数”)。后一种类型的摹状词克里普克称之为“强严格摹状词”:一个强严格的摹状词满足克里普克严格性并且它在每一可能世界中指称相同的对象(如数2),因为没有一个该对象不存在的可能世界——该对象是一个必然存在的事物。
专名和定摹状词是单称词项。单称词项严格性的典范语例是专名。后来人们关注是否严格性能够扩展到一般词项——如自然类词项(例如,“水”和“老虎”)以及描述的一般词项(例如,充溢于湖中,雨中降落的液体)上去的问题。按照克里普克的论证,某些自然类形容词(“热”,“红”)在给予详细阐述的情况下也能有严格的指称。它表明一个清楚定义的复杂描述词能够严格地指称一个确定的性质的集合。由此推出有些严格指示词是直接指称的,反之另有一些是描述的。当然尽管自然类词项满足克里普克严格性,但是许多描述的一般词项却不满足,就如同专名满足它而许多定摹状词不满足它是一样的。人们也自然期待因为自然类词项语义上与专名相同而描述的一般词项语义上与定摹状词相同。例如,许多哲学家认为像专名一样,自然类词项既是直接的指称词又是非描述性的。像定摹状词一样描述的一般词项既不是直接指称词也不是非描述性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由克里普克所提出的自然类词项严格性语义特征是内在于自然类词项的一个问题。
遵循着克里普克,普特南也认为像“水”,“金”和“柠檬”这样的自然类词项是指示上严格的。重要的是并不是因为这些词项在所有的可能世界里有相同的外延,而是它们在所有的可能世界里指示相同的种类。但与克里普克不同,对普特南来说自然类词项指称的严格性是偶然的,附带的。普特南认为自然类词项是索引词。他说一个诸如“水”这样的自然类词项的意义是对那种如果不考虑其性质,从外表上看它就总是一种晶莹剔透的,湿漉漉的,从天降落时呈圆滚滚状的物质的索引。显然普特南是从自然类词项是索引词的角度来谈论严格性的。
如果在普特南和克里普克之间做一简单比较的话,可以看出在这一问题上克里普克对分析哲学的影响更为深远些。由于克里普克严格性的问题与自然类的本质问题密切相关,而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经由约翰·维恩,C.D.布罗迪,到伯特兰·罗素和奎因,则整个的自然类的传统是唯名论的。有些唯名论者公然反对自然类有本质或本质属性的思想。因而克里普克的理论对传统的经验主义具有较大的颠覆。
对本质的强调是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关于自然类观点的一个重大差异。普特南几乎不谈论本质,而且越到后期他越疏远关于本质的观点,例如他不主张水必然是H2O的思想。最后他完全拒绝了关于自然类的必然后验真的形而上学概念。
3.指称的因果的历史说明
普特南不止一次谦虚地承认:“克里普克的著作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即便如此,我也感激他提出了指称机制的因果链条的思想。”
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十分详细地解释了他的名称的因果链条思想:
让我们说一个孩子降生了,他的父母用某个名称称呼他,并向他的朋友谈论他们的孩子,另有一些人遇到这个孩子,通过不同情况的谈论,名称开始像链条般一链一链地传播开。
尽管克里普克最通常的比喻是交往链条中的链,但最终获得的却是指称的因果理论的称号。当谈及自然类的情况时,克里普克说它是因果的(历史的):“物种名称可以一链一链地传递下去,就像专名的情况是一样的,以至于对那些很少看到或者没有见过黄金的人,仍然可以使用这一术语。指称是被一历史的因果链条确定的”。显然这里的思想是一个种类在过去的某一时刻被赋予一个名字,在名字或种类之间存在着一种由使用的连续不断的链而形成的历史关联,直到我们目前的使用。这样名字所指称的就是名字最初联系到的那个种类。
普特南本人很早就不同意因果理论的说法。普特南说“重要的并不是专名的使用是‘因果的’,而是专名的使用是集体的(collective)”。在一段时间里他曾使用历史的指示理论,而不是因果的理论。后来他仍然坚持集体的说法而不是因果的说法。他说他喜欢把他的处理称之为“社会合作加指称说明的环境理论的因素作用,而不要称之为指称的因果理论”。这表明普特南不再强调将一个原名(一个洗礼)与目前的指称联系在一起的历史传统,相反,它意味着这是一个指称事实上如何说明的理论,而不是一个指称是什么以及应当是什么的理论。
人们普遍相信克里普克和普特南都认为指称是通过展示的方法明示性的给予的。对此人们给予了很多批评,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通常情况下,一种物质或植物的一批样本除了是你想要的种的样本之外,它也是众多不同种的一个样本。但对普特南的理论来讲,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他很早就与明示性的给出指称的方法做出了切割。
普特南写道:“我的理论可以总结为比如像‘水’这样的词有一个未曾注意的索引成分。水是一种具有与周边的水相似关系的东西。”这里强调的是“水”的说明而不是“水”的最初的命名仪式。的确,在随后的一页中,普特南使用了一个取自古希腊阿基米德用过的,在他之前就使用的古词,该词是金或附近地区(比如说西西里)金的名称。普特南借此表明存在着一幅早先命名某些东西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名字经由历史的传统而延续为一个真正的物质名称。毫无疑问,阿基米德提到“当地的黄金”意在表明一种历史传统:金指称的是与阿基米德附近地区的金相同的一种东西,这种物质与我现在家乡的人对金的最小说明是相同的一种物质。
那么,什么是“相同的东西”?就水而言,普特南说道,水是一种与我们周边的水同样液体的东西。正因为如此,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之为索引的(即指示的)。也就是说自然类词项的外延是与“我”这样的索引词的外延的确定方式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在他解释“相同”关系是什么时,他的回答通常是实用主义的。
所谓实用主义的主要是指普特南强调的兴趣相关这一概念。通常情况下,一种液体或固体的“重要”性质是结构上重要的性质:一种用于说明构成这些液体或固体的那些基本粒子,或者氢或者氧,或者泥土,空气,火,水,或者任何东西,以及形成它们的表面特征的排列和组合方式。但是,这怎么会与兴趣有关呢?普特南接着说,“当我们把一个由酸的单一的同位素构成的样本与某些自然出现的标准的混合同位素的酸的样本相比较时这些是相同的酸吗?”好了,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要依赖我们的兴趣。这是克里普克所不能接受的提法。也许我们可以用两个字把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区别开来:对克里普克而言是本质,对普特南而言是兴趣。前者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而后者则是一个语用学问题。
4.本质
克里普克在当代分析哲学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方面是他恢复了本质概念在哲学中的使用。克里普克认为:如果黄金的原子序数是79,那么黄金的原子序数必然是79;同样克里普克认为,如果科学家发现了金的真正的原子结构,那他们也就发现了金的本质或性质;克里普克把水是H2O看作是必然后验陈述。在这些重要表述中克里普克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涉及到对本质的使用,本质在克里普克理论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普特南也以一种与克里普克相同的方式使用过本质概念。例如普特南关于“水”与克里普克关于“金”的陈述方式是一致的。再如普特南把水是H2O称之为是“形而上学的必然和认识论的偶然”这与克里普克的必然后验陈述的提法基本一致。
但是普特南关于本质的观点很快就发生了一些变化。例如普特南后来就收回了前期的表达。虽然他仍然认为水不是H2O是可设想的,但却是在类似于水但却表明不是 H2O的东西的意义上的可设想性,更为重要的是他也不再说水是H20是形而上学的必然。
另外与克里普克不同,普特南对本质的使用也十分的有限。关于水的评论也许是他对本质的最深入的一次涉及。并且普特南有时回避对本质一词的使用,而代之以另外的术语。例如,当阿基米德谈到某些东西是黄金时,“他并不是说它有黄金的表面属性;他是说它们就像任何一块普通的当地的黄金一样有一个共同的一般的隐蔽结构(比如说相同的‘本质’)。”在这里本质被放置在一边,不加使用了。所谓隐蔽结构,普特南的解释是对象的基本素材和排列方式。对事物重要但却可变。自此以后,普特南再也没有在他的研究中重启对本质的使用
当然,在早期著作里他的确写道,在柠檬中所见到的那些特征表现“可能会被某些‘本质属性’所说明,这些属性可能也会被其他种类的成员所具有。”注意,这里本质属性是在引号中,也就是说这不是对本质一词的正常使用。在后面的话中他的确没有使用引号,“本质属性不是一个语言分析的问题,而是一个科学的理论结构的问题。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柠檬的情况而言,这是一个染色体结构。就酸的情况而言,这是一个同位素结构。”
注意普特南说这段话的时间是1970年,那时的生物学家已普遍相信物种有确定的隐蔽的分子结构,这种结构是由DAN加以揭示的。人们不再把柠檬定义为结实的,有刺的,果实为柠檬的柑橘类树木。比起分科描述法用染色体来定义更具有确定性。但是普特南不需要接受一个本质论者的论证,因为他一开始就不是一个本质论者。另一方面,除了一次次地在书中谈论柠檬之外,他很少谈论物种问题。在他关于自然类的主要论文中普特南主要关心的是相同的物质而不是相同的物种。最后,与克里普克的本质一样,隐蔽结构(后来他称之为微结构)处于普特南对物质的自然种类成熟理解的中心位置上。
5.可能世界
在可能世界问题上克里普克与普特南情况有很大差别:克里普克不仅对可能世界给予了全新的严格的形式处理,提出了可能世界语义学这一具有重要方法论价值和充分可操作的模型论定义的概念,使模态概念获得了塔斯基式真值条件的语义分析性质。而且重要的是可能世界在《命名与必然性》中描述和定义严格指示词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使人们看到了可能世界概念潜在的巨大可塑性。而在普特南那里,可能世界完全是一个“被借用的”概念,正如哈金所说,“这里的关系是借用,而不是永久性据有”,而且这基本上是一种单向关系。正因为如此,普特南承认这是他受益于克里普克的第二个地方。“我们的讨论极大依赖于克里普克的工作,但结论却是独立获得的。”论述词项“水”是严格的时候他完整的引述了克里普克可能世界的思想:
一旦我们发现水(在现实世界中)是 H20,则凡是水不是H2O的世界就不能算作是可能世界,特别是,如果一个逻辑上可能的陈述是在某些“逻辑上可能的世界”成立,水不是H2O就不是逻辑上可能的。并且表示由衷赞同可能世界的思想。但是普特南对可能世界的使用可能仅限于关于水的分析。
此后普特南提出了他精心阐述的孪生地球的观点。这些论证没有依赖于可能世界。此后他也没有提到逻辑的可能世界,相反他写了关于普通可能性的一些东西。普特南曾经回忆说,在他最初的著作的讨论中用的现实宇宙中的遥远星球这一概念所起到的作用如同克里普克的假设情况(可能世界)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6.思想来源
克里普克承认他的思想极大地受惠于阿尔布里坦(Albritton)。阿尔布里坦通过询问是否我们能够发现柠檬不是水果,从而提出了引起克里普克关注的自然类陈述的必然后验性问题。克里普克表明普特南是少有的几个独立地表达了与《命名与必然性》的若干方面有联系的观点的哲学家。其实,真正有联系的观点可返回到普特南的论著中[10],其中普特南提出猫是动物这一陈述的必然性要小于单身汉是未婚的陈述的必然性。普特南表示猫可能表明是机器人,克里普克后来补充道,猫可能表明是恶魔,因而关于猫是动物的阐述不是分析的。在克里普克看来,如果我们把看作是猫的东西其结果却是机器人,这并不表明猫是机器人,而是表明这些个体如果不是动物也将不会是猫。猫必然是动物。这不是逻辑的必然,但是如果我们需要给这种必然一个名字的话,它就是形而上学的必然。
普特南也承认自己受惠于阿尔布里坦,但却不是在关于柠檬是否是水果的分析上面,而是关于玻璃瓶能否是有机物这样一个与之平行的问题上。
普特南的自然类和它们的名称的许多富有特点的思想在获知克里普克的观点之前就已经提出。他在哈佛的讲演就列举了这些思想。尽管分析性问题是他思想的起点之一,他也十分关注60年代的科学哲学问题。他反对费耶阿本德的科学哲学,主张意义的恒常性:我们已经知道了关于酸和梦的一些全新的知识,但是我们仍然谈论酸和梦。指称是固定意义的东西,概念则提供了一个使意义的涵义具有恒常性的理论。与普特南相反,克里普克对这些刚刚出现的哲学新问题并不十分感兴趣。吸引他的是模态和必然后验性质这样一些问题。逻辑实证主义由于把分析性的两个不同的思想混淆起来而使分析哲学陷入混乱之中。而此时克里普克提醒我们注意这些概念彼此间的区别就越发显得弥足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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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波
On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Kripke's and Putnam’s Semantics of Natural Kind Terms
ZHU Jian-ping(Suzhou University Suzhou 215523 China)
Although philosophers have been using the “Kripke-Putnam” theory to title the natural kind terms for over 30 years, they are different theories in many aspects. The differences are not only embodied in motivations of theory presentation, but also in the contents. This article aims not to expound the theoret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atural kind terms proposed by the two philosophers, but try to distinguish them.
natural kind term; refer; the causal-historical theory of reference; essence
B712.5
A
1008-8105(2011)01-0074-06
2010 - 09 - 06
朱建平(1956 -)男,哲学博士,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